第十課 聖經與幸福
安息日下午
閱讀本周學課有關經文∶路21:36;約8:32;林前10:13;腓2:3;西3:13;彼前3:15,4:12-14;約壹1:4。
存心節∶「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主題思想∶聖經為我們解答了人生最難以捉摸的目標——幸福。
人人都嚮往幸福,但真正得到它的人卻寥寥無幾。這個世界向人提供了形形色色的誘惑以給人幸福的承諾,但最終,這些都被證明是淺薄、短暫、空虛的。
我們能在這個世界上找到幸福嗎?當然能。但途徑只有一個,就是回歸到幸福之源──上帝那裡。疼痛、苦難和不快樂的產生,都是因為我們遠離了上帝。只有當我們回歸到上帝那裡,我們才能重新找回幸福,才能找到那世界所無法提供的,而又是我們每個人都嚮往的幸福。
本周我們將研究聖經在幸福問題上所有的原則。我們也至少會花幾天的工夫將我們的焦點集中在家庭問題上,因為我們所經歷的大部份幸福,以及不幸福都源自家庭。在這方面,聖經給我們提供了美好的原則。如果我們實行它們的話,就能讓我們的家庭避免許多痛苦和災難。不管我們過去怎樣,也不管過去的錯誤對我們,或對別人造成了何等的傷害,上帝借著祂的話所賜給我們的應許,總能給我們帶來醫治和幸福。「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樂必歸到他們的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愁嘆息盡都逃避。」(賽35:10)
學習本周學課,為6月9日,下安息日作準備。
星期日 6月3日 豐盛的生命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閱讀以上經文。耶穌對我們說了什麼?我們怎樣才會領略「更豐盛」的生命?你認為它包括了哪些方面?又不包括那些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為基督徒,我們所相信的,所盼望的一切基礎就是永生的應許(約壹2:25)。如果沒有永生的話,耶穌所為我們做的一切,就算是在現在,也是徒勞無益的(林前15:16-19)。
然而,上帝在聖經中給我們的應許不都是針對永生的,不都是只跟新天新地,那一個沒有罪惡、苦難和死亡的世界有關的。上帝的話里有許多應許是針對我們今生,針對現在的。對我們今生的生活給了許多應許。
查考約8:32;林前10:13;弗2:8;彼前3:15,以及約壹1:4。這些經文為我們提供了一些什麼應許?它們為我們今生生活提供了什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帝愛我們,正因為祂愛我們,祂希望我們幸福。祂希望將最好的給我們。借著祂的話,上帝將祂自己啟示給我們,並向我們顯明了如果我們樂意讓祂來為我們安排一切的話,祂會為我們成就些什麼。往往,我們自己成為了我們幸福人生的最大障礙。
你身上有什麼因素阻礙你享受那在耶穌里「更豐盛」的生命?一旦你看清了你身上的這些弱點,你打算怎樣除掉它們?
星期一 6月4日 在主面前喜樂
「上帝創造這個世界,原是要作聖潔,幸福之人的居所。」——懷愛倫《復臨信徒的家庭〉第86章。然而,幸福卻被罪惡所破壞(創3:16-18);並且只有到罪惡最終被消滅的那一天,我們才能享受完全的幸福,那是一種只有無罪生靈才能享受到的幸福。
同時,就是在這個罪惡的世界裡,上帝仍然給我們提供了在今生享受一定程度之幸福、美滿和快樂的途徑。
上帝給了以色列什麼應許,當然,這些應許是建立在以色列順服的基礎之上的?利23:40;申12:7,1218;16: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斷有研究顯示,那些信上帝的人,比不信上帝的擁有更多的幸福因素。作為基督徒,聖經給了我們很多讓我們倍感幸福的原因∶我們有一位愛我們、關心我們的上帝,祂是那樣地愛我們,以至於成為人到地上來(羅8:3),並在肉身為我們的罪而嘗了死味(羅5:8),借著祂的死,我們才擁有了在新天新地里的永生應許(啟21:1)。我們有一個盼望,知道今生生命並非是生命的全部。同時,我們還有祂與我們同在的寶貴應許(太28:20),祂還引領我們(約16:13),幫助我們(來4:16),從不離開我們或是丟棄我們(來13:5)。難怪我們應該比那些對這些應許一無所知的人更幸福。
查考出20:1-12;箴3:5;路21:36;腓2:3;西3:13;彼前4:1,2;以及約貳1:5,注意這些經文所提供的原則。這些經文怎樣以它們各自的方式促進我們今生的幸福?也問問你自己∶「對於這些經文中所提到的原則,到底遵循了多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星期二 6月5日 家庭的根基∶第一部份
聖經說這個世界是上帝的道創造的,並且祂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了人(創1:26,27)。祂設計了男人和女人,祂為第一對夫婦的婚姻賜福,並且祂讓婚姻成為家庭的根基。眾所熟知,一個健康的、穩固的家庭是幸福人生的重要組成部份。正如詩人所言,「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詩127:1)我們在家庭中經驗愛和幸福。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聖經明確地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主希望祂的孩子們明白,一旦他/她們結婚,他/她們就彼此立了一個永約,畢生都要向對方保持忠誠。上帝的話也解釋了這種婚姻關係是可以得到鞏固的∶只與信徒結婚(林後6:14-16),對彼此完全忠誠(來13:4),向彼此表達愛與欣賞(歌7:1-9)。凡遵循上帝之話的家庭,當她/他們聽從上帝的吩咐時,都將經驗上帝同在的喜樂。
以下經文包含建立穩固家庭的什麼原則?
申6:5-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箴31:3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3:28,2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弗5:2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怎樣將以上經文所提到的原則應用到你的生活中,讓它們來鞏固你的家庭關係?同時,你能做些什麼來彌補過去的不良家庭關係所造成的傷害?
星期三 6月5日 家庭的根基∶第二部份
家庭是每個人的根基。一旦毀掉或削弱了這一根基,人生的其他問題也接踵而來。作為基督徒,盡我們所能地來保護我們家庭的神聖是多麼重要啊!(「家庭」包括從我們獨自生活到成為大家庭一員的一切。)
再讀一遍十條誡命。有多少條誡命是與家庭有關的,它們與家庭有怎樣的關係?為什麼說如果我們全部遵守這些誡命的話,我們的家庭就能更鞏固、更堅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生活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責任。聖經說每個人——丈夫、妻子、或是孩子——都必須為他/她們所做的選擇負責(林後5:10)。如果每個人都知道並願意擔負聖經所指示的那些責任的話,家庭的關係就將會更強壯。關於我們各人應盡的責任,上帝的話都有明確指示。聖經說亞伯拉罕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創18:19)對父母,聖經吩咐,「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22:6)聖經也告誡做父母的,在對待他/她們的兒女時,要避免挫傷孩子的積極性(西3:21)。對做兒女的,聖經吩咐,「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並且「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6:1)對做丈夫的,聖經吩咐,「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5:25),對做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第22,23節)
對你的家庭,你有些什麼責任?你盡到了多少責任?你現在是否在做一些可能會破壞你家庭幸福和神聖的事?
星期四 6月7日 「不像世人所賜的」
如同我們整周一再強調的,上帝愛我們,並希望我們幸福。同時,我們必須記住我們還生活在充滿罪惡、死亡、苦難和善惡鬥爭的世界裡。就像在一切的戰爭中,總會有傷員一樣。事實上,我們都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在這場戰爭中受苦。因此,雖然我們擁有聖經中的諸多應許,這些應許也的確為我們提供了安慰和盼望,但我們都免不了在今生受苦。
想想亞伯拉罕、大衛、耶穌和保羅的生活。你認為他們的人生可以被稱為是「幸福」嗎?為你的答案提供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件值得我們考慮的,重要的事是我們怎樣來理解幸福。當耶穌說到「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的時候,祂自己就給了我們一個理解幸福之含義的線索(約14:27)。
換句話說,我們應當認識到世人所定義的平安,甚至幸福,和聖經的定義是大相徑庭的。世界上的幸福可以建立在短暫、臨時的事物上,這些事在當時當地可能是好的。但遲早這些事物都將消失,如果我們將自己的盼望和幸福建立在這些事物上,就等於是把根基立在沙土上。對基督徒來說,幸福應當被建立在比短暫的、不定的今生快樂更深、更牢固的根基上。我們可以從這些今生事物上找到一些歡愉和幸福感,這也不無重要,但我們必須將我們的盼望建立在那「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的地方(太6:20)
閱讀路10:20;約14:27;腓3:7-11,4:6-13,以及彼前4:12-14。這些經文中包含了一些什麼原則,讓我們即使在今生的苦難與悲痛中,也能更理解,在今生得「幸福」的含義?當你在讀這些經文的時候,問你自己∶「這些原則,我到底實行了多少?」
星期五 6月8日
進修資料∶懷愛倫《復臨信徒的家庭》第四編「成敗的關鍵」;第五編「婚壇之前」。
「必須把這種內疚感放到髑髏地的十字架下。有罪的感覺已經毒害了生命的泉源和真正的幸福。現在耶穌吩咐說∶將它們全部交託給我;我會擔當你們的罪,我願給你們平安。不要再毀損你們的自尊了,因為你們是我用我自己寶血的重價所買來的。你們是我的,我將使你們削弱的意志堅強起來;我將去掉你們為罪而生的懊悔。上帝接納你破碎的悔恨的心。祂讓你白白地蒙受赦免。憑著祂的恩典,祂要收養你進入祂的家庭,好叫你變得剛強,只要你願意將你的手交到祂手中,並讓祂領著你,親愛的耶穌將一步一步地帶領你。」——懷愛倫《今日與主行》原文第63頁。
「上帝的兒女可以在任何時候、任何事上喜樂。當患難和困苦臨到時,只要相信上帝智慧的先見,你總可以喜樂。你用不著等待感覺上的幸福,但憑著信,你可以把握上帝的應許,高唱感謝讚美上帝的歌聲。當撒但試探你的時候,別說出一個帶有懷疑或黑暗的字。」——懷愛倫《評論與通訊》,1890年2月11日。
討論問題∶
1.在學課小組中討論幸福的問題。你給幸福下的定義是什麼?我們應當期望任何時候都是幸福的嗎?如果我們沒有感受到幸福的話,是否就說明在我們與主同行上出了偏差呢?撒但怎樣利用幸福來迷惑我們?同時,上帝會怎樣利用不幸福當成一項媒介以便接觸人呢?
2.對於一個承認自己不幸福的人,你會對他/她說些什麼?你會給他/她提供什麼參考意見?
3.在學課小組裡討論這個問題∶當一個人在為基督的緣故受苦時,他能感受到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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