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宣誓就職無效 港泛民四議員資格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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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宣誓就職無效 港泛民四議員資格取消時間:2017-07-15 08:47 | 法新社指出,這項裁決意味著香港泛民主派可能將失去在立法會內的三分之一議席比率,未來無法否決港府在議會中提出的議案。(香港綜合訊)香港四名捲入「宣誓風波」的民主派、本土派立法會議員昨天被高等法院裁定宣誓就職無效,議員資格被取消。法新社指出,這項裁決意味著香港泛民主派可能將失去在立法會內的三分之一議席比率,未來無法否決港府在議會中提出的議案。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源於去年10月12日,一些本土派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時的言行被指「辱華」,引起爭議。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11月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釋法」,確定以「不真誠、不莊重」方式宣誓將作為宣誓無效,並且不得重新安排宣誓。港府去年針對另外兩名本土派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司法複核案勝訴後,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長袁國強在去年12月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也取消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的議員資格。案件今年3月審訊,昨日宣判,高院裁定港府勝訴,劉、梁、羅、姚四人的就職宣誓無效,自去年10月12日宣誓當日起就失去議員資格,並須為特首及律政司支付訟費。法庭同時頒下禁制令,禁止四人自稱立法會議員和履行議員職務。今年3月進行的最後一次聆訊時,四人的代表律師曾以司法程序被濫用為由,申請永久擱置或撤銷針對他們的法律程序,這一申請昨日被駁回。宣讀判詞的高院法官區慶祥指出,無法證明原訴是濫用司法程序,及為了達到別有用心的政治動機。被告一方稱,政府是為了摧毀民主派及其他非建制派在立法會地方選區議席的大多數比例,但區慶祥指這一結論不合邏輯,不能合理地解釋為何原告人只針對本案的四名被告而不針對他人。去年10月12日的香港特區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上,劉小麗用異常緩慢的語速宣誓,共花費13分鐘;姚松炎增加以及修改了誓詞內容;羅冠聰則以反問音調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梁國雄高舉黃傘,在宣讀誓言前後叫口號,完成宣誓後又撕毀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的「831決議」道具。宣判時四人正出席立法會議區慶祥指出,劉小麗表達出她無意傳達誓詞內容和承諾中所包含的意義;姚松炎的宣誓違反了「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羅冠聰在客觀上是要表達出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香港合法主權國地位的質疑或不尊重,不符宣誓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擁護《基本法》的誓詞;梁國雄撐傘、叫口號等行為都與宣誓真正目的無關,不符合宣誓的「莊重規定」和「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高院昨日宣判時,梁國雄等四人正在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會議,會議中間,主席陳健波宣布暫時休會半小時,在休會期間,四人皆未離開會議廳,復會後,因為四人仍然不離開,陳健波以無法維持秩序為由宣布散會。香港政務司長張建宗昨日會見記者時說,不存在司法凌駕民選議員,又指此案是依法辦事,個別事件不影響政府與立法會的關係。他說,法庭判決確認立法會議員宣誓的法律規定,政府會小心研究判決再考慮下一步行動。被裭奪議員資格後,梁國雄再度批評政府濫用司法程序,改寫選舉結果,扼殺市民對當選議員的期許。四人均表示無悔在議會中監察政府、爭取民主,又寄語港人繼續爭取民主,其他泛民議員繼續為港人謀福祉。泛民會議召集人、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則指責「特區政府向港人宣戰」,利用釋法試圖改寫選舉結果。按照香港現行法律,如果法院裁定四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無效,立法會必須在21天內刊憲公布議席懸空,選管會再按程序安排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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