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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與魯迅,相距到底有多遠?

胡適與魯迅,相距到底有多遠?  作者不詳  時下的學者總是喜歡把魯迅與胡適對立起來,以為不以此則不能體現出兩人在中國現代的社會、政治、文化、思想等問題的重大意義。我是不太贊同「胡適還是魯迅」這種二元思維式的提法的。此種「非愛即恨、非友即敵、非紅即黑、非左即右」的化繁為簡的做法讓中國的歷史成了一部爾虞我詐的勾心鬥角的血淚史,現在依然未能從學人的心頭抹影。雖然胡適與魯迅代表了中國知識分子兩種不同道路的選擇,可是他們在本質卻還是有許多共同點的。那麼胡適與魯迅兩者之間到底相距多遠呢?  在50年代的大陸的任何文化媒體與新聞媒體里,胡適一直被說成是資本主義的毒草,一種罪惡的思想體系甚至是一切知識罪行的污染源。而在60、7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期間,魯迅的作品都是唯一可以和領袖的書同樣擺上書架的。他成為文化大革命的江青式的旗手,是當時官方唯一承認的知識分子。在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遭遇里,他們的思想、人格是否是不可調和水火不容的呢?是否會成為他們的不同際遇的根源呢?在此,我不揣冒昧,試用我的淺薄筆力從以下三個方面淺論一下胡適與魯迅兩者相距到底有多遠。  寬容與不饒恕  胡適在世人的眼中一直是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楷模。  從1903年嚴復將英國著名思想家約翰-穆勒的《論自由》一書翻譯出版,到梁啟超用生動、鮮明、犀利的文筆寫下《新民論》將自由意識傳播於一代學人,使之成為追求民主革命的共同,從而形成一場富有影響力的思想運動。胡適是深受他們兩人的影響的。(他的「適之」之筆就取自嚴復翻譯的達爾文一書中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觀點)他在美國留學期間所受的教育以及關於知識分子應當保持中立和獨立的認識都在推動他走上自由主義者的道路。但是他又超越了他們,以自由知識分子的人格標榜、批判社會政治,成為一個從思想到實踐、從早期到晚期的「開風氣」的自由主義者的先師。  1948年9月4日,胡適接受北平電台的邀請,作為《自由主義》的講演,在這篇講話,他首先解釋了自由主義「最淺顯的意思是強調尊重自由,如果自由主義里沒有自由,那就好像『長坂坡』里沒有趙子龍,『空城計』里沒有諸葛亮一樣」叫不順口。他很欣賞近代西方民主政治漸漸養成的一種容忍異見的度量與風氣。他說,容忍反對黨,保障少數人的權利,這是自由主義者的最可愛慕而又最基本的一方面。所以他稱容忍比自由還重要。  而魯迅相信「犯而勿校」或「勿念舊惡」的格言不過是兇手及其幫凶的策略,所以他在逝世前不久的一片文章《死》中說了「一個都不寬恕」的話。他的《故事新編》里的「復仇者」那近乎於病態的復仇願望和決絕咒語讓今天的我們讀來仍能感覺到魯迅先生受到「復仇政治學」的影響之深。魯迅一向不言恕道、偏愛直道,他一生罵過的人難計其數,其中許多都曾是他的同伴友人,所以他一生的朋友並不多。胡適則交友遍天下,那時的人都喜以「我的朋友胡適之」稱謂。  然而,知識分子的學識和人格魅力是不能用朋友的多少來衡量的。胡適的朋友多只能說明他的性格隨和。正如魯迅曾寫過的一段話說的:「假如將韜略比作一間倉庫罷,獨秀先生的外面豎著一面大旗,大書道:『內皆武器,來者小心!』但那門還是開著的,裡面有幾支槍、幾把刀,一目了然,用不著提防。適之先生的是緊緊地關著門,門上粘一條小紙條道:『內無武器,請勿疑慮』。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這樣的人——有時總不免要側著頭想一想」。這段話一方面說明了胡適的坦率真誠,另一方面又說明了魯迅的多疑。他們的性格和接受的思想決定了他們的交往。包括彼此之間或和其他人之間的。  在二人的交往史上,五四運動前後兩人是有比較一致的思想觀點的共同主張的。例如:反對文言文,提倡白話文;反對舊道德舊禮教,提倡科學與民主。胡適要求「文學改良」,魯迅則「遵命」作《狂人日記》等白話文小說響應。此前後兩人在個人交往和學術交流上都是比較好的,對彼此的觀點也多有支持和讚美之詞。胡適對於魯迅與陳源之間的激烈論戰,雖然趨向陳源卻沒有介入論戰,反而向魯迅、周作人和陳西瀅致信,居中調解。希望他們「不要互相踐踏」,要向進步的方向走。從這一事件中,我們可以從中悟出了胡適與魯迅的不同:胡適對事對人總是採取調和容忍的態度,從困擾中找出一條路來;魯迅卻如某些人垢病的「睚眥必報」鬥爭到底。  但是這並不能說明兩人之間根本上的不同。為人處世的不同並不能構成他們所謂的對聯合衝突,即使後來走上了由官場退向民間和從書齋走向議政的不同道路。這種所謂的「對立」的選擇是構成了兩人性格中的閃亮之點——一個充當了社會與政府的批評者,另一個成了政府的諍友。而且,魯迅後來在左聯受到的壓迫感以及胡適在台灣受到左翼文人的攻擊,其內心的焦慮與苦痛,我們都可以從他們的文字中真切地感受到。或許,這也正是那一代知識分子境遇的真實寫照無論容忍或者不饒恕都是為了保持自身的獨立性,抵抗奴役之路,卻也因此飽受身心的煎熬。  體制內外  在人生的長途中,如何面對眼前的黑暗與暴戾,如何處理與政權的關係,魯迅與胡適作了不同的選擇。  雖然魯迅在南京政府時期曾受蔡元培(教育總長)的邀請作過教育部一個理事,但是他對官僚作風是十分反感的,以致在女師大學潮中,被教育部長章士釗以參與學潮將其免職,從此離開了教育部。胡適剛留學回來時宣稱「二十年不談政治」的,可是從1922年胡適主辦的《努力》周報開始,胡適便忍不住走上了他自己所謂的「歧路」。由此可以看出,魯迅選擇了獨立與政權之外作持續不懈的鬥爭,做政府和社會的批評者,做如林語堂刻畫的「頂盔披甲,持矛把盾交鋒為樂,不交鋒則不樂,不披甲則不樂;即使無鋒可交,無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快然於胸中」的戰士。而胡適則提倡「好政府主義」,期望用「人格和能力上有為」的好人爭取人民的權利。自30年代,他基本上與獨裁專制的政治代表人物為伴,且以「諍臣」自詡。  錢理群說,魯迅和胡適最根本的區別就在於,魯迅是體制外的,批判的立場,胡適是體制內的,補充的。魯迅與胡適的不同選擇都以自己為中心,團結了一批知識分子,對現代化進程起著舉重若輕的作用.魯迅的國民性「立人」為目的和中心的思想與胡適的「少談些主義,多研究些問題」的實驗主義思想都對當時的社會和國民產生了別人所不能替代的影響。到今天,它們從國民改造入手和從政治力量入手推動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兩種模式,仍然為當今的中國知識界所應用。然而,魯迅的鬥爭卻永遠都是代表著被傷害被侮辱的人的利益,所以這鬥爭不是自上而下「為王前驅」的討伐,也不是「同級鬥爭」,他的鬥爭是以人的解放為目的,以弱勢者為本位的一種反抗性行為。他認為自由的政治體制(民主)必須以個人的覺醒為前提,奴隸或不自覺其為奴隸的自由主義者或者空喊口號的所謂鬥士是撐不起民主體制的。胡適的談政治,辦政論刊物的根本出發點是盡一個合格的知識分子對社會應盡的責任。他的「鬥爭」的出發點是責任感使然,所以他對政治的糜爛,政府的腐敗是採取溫和的改良態度的,這也與他所受的現代自由主義觀念有關。他接受的是杜威的思想,實質既不同於傳統的自由主義,也有別於極端自由的無政府主義。他堅信反對一切阻礙思想自由的習俗與政治禁錮,反對一切只讓人信奉而不許懷疑的教條主義和正統觀念。這種文化批判上的激進與政治時局批評上的溫和正是他的思想背離之處。  或許,不能說胡適是沒有獨立精神的人,但他卻不能像魯迅那樣走向黑暗的深谷,與陳腐的政府決裂。雖然,他從未在統治者面前乞求恩賜,沒有低下高貴的頭,但是,他乃一介書生,缺乏對當時政治局勢的了解,所以一談政治就不討好,有時會分不清是非,將革命與反動的封建軍閥等同起來;他又要求學生以學術學業為至上,做好自己的本分,保持求學時的態度。這些在當時的社會形勢下對人民無形有一種誤導和麻痹的作用,客觀上幫了專制統治的忙。相比較之下,魯迅的決絕的鬥爭精神對於專制統治的衝擊,對於愚昧的國民的警醒都體現了他的人道主義和一個知識分子應有的警惕和良知。  我想,未嘗不能說胡適只是掌握了一種理論工具而已!他缺乏魯迅那種洞察秋毫的對理論和現實結合的可行性的理解。他的自由主義政論在現代中國本來就沒有立足容身之地,他實際上應該出現在下一個時代,才能發揮他的最大作用。可是,我們並不能因此就把魯迅和胡適對立起來,抹殺胡適的選擇意義。在中國的兩半社會的特殊環境中,絕大多數的自由思想知識分子在為民族、國家求生存,為個人爭自由,為社會爭平等的這些問題上都是一致的。無論他們走的是溫和的改革主義道路,還是主張激進的革命道路,他們都是希望能夠殊途同歸,希望國家能富強,國民能自由平等的。胡適與魯迅的選擇只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兩種,此外還有錢穆的第三條道路等等。  一百步與五十步  「五四」時期的那一代知識分子,如魯迅、胡適、郭沫若、郁達夫、茅盾等,大多經歷過新舊愛情婚姻的痛苦,他們的父母早早為他們定下了一門親事。那個他們未曾見面也未曾說過話的女子,被父母像贈送一件禮物一樣的送給了他們,被指定為與他們生活一輩子的人。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殘酷的現實。  在這一點上,魯迅與胡適是非常相似的:他們都早年喪父,受到族人的欺凌,由於母親盲目而偉大的愛而使他們不得不接受已有的婚姻事實。但是他們都主張和嚮往自由的愛情觀和婚姻,只是由於性格和家庭的不同,他們對之一事實又採取了不同的「反抗方式」。  魯迅是自由愛情的追求者。他在痛苦與無奈中接受了母親送給他的「禮物」,即它與朱安的婚姻。但他也始終把朱安當作一件「禮物」,以禮相待。這種名存實亡的婚姻就像一把無形的枷鎖套在他的靈魂深處,使他時刻感受到一種難以壓抑的煩惱和苦悶,在禮教與情慾的邊緣進行著絕望的掙扎。他曾以抄古書,校古碑打發自己的生活,把它們作為自己的精神避難所。魯迅沒有勇氣離婚,因為按紹興舊習,女方會因為被「休」而備受歧視,後果不堪設想。他寧可陪著作一世的犧牲,也不願傷害雖然無愛但卻無辜的朱安。直到1923年10月許廣平在他的眼前出現。  胡適也是自由愛情的追求者。1908年,他曾以繼續求學為名逃脫了江冬秀的婚姻。但是留學期間又不斷的寫信信誓旦旦的重申對自己婚姻的嚴肅態度:「並無別娶之心」,「已認江氏之婚約為不可毀、為不必毀,為不當毀」。回國後胡適終按母親之命,與江冬秀結婚了。母親的影響決定了胡適對女性的認識和選擇,對愛情婚姻的認識與接受。胡適嚮往自由愛情,卻在母親的羈絆和約事中束縛了他的情感世界。胡適內心中最希望能找一位既有知識學問,又心地善良,能夠理解他,愛他的女性。在他的婚後也曾熱烈地追求過他的愛情,但他雖是一名詩人,卻一直缺乏真正的詩人的氣質。他沒有詩人的那種知覺敏感。他頭腦中擁有的是學問家的理性。所以他沒有勇氣像徐志摩一樣衝破婚姻的籠牢,沒有勇氣像魯迅一樣勇敢地和相愛的人結合。他是能積極地支持徐志摩與陸小曼兩人的結合,是能勸說張兆和答應追求者沈從文的要求,是能用學問家的理性去決斷與韋蓮司,曹佩聲等人的愛情,與小腳太太生活在一起,保護自己的聲名。  如果說,胡適只是向前邁進了五十步,那麼,魯迅對自由愛情的追求是向前邁進了一百步。在這點上,魯迅明顯地要比胡適清醒得多,堅強得多,勇敢得多。魯迅和許廣平幸福自由和諧地結合,是他們與黑暗勢力奮力抗爭的結果;而在胡適的情愛世界裡,雖陳列著一個個女性的麗容芳姿,但他的情感生活卻是酸楚的,甚至是痛苦的,不幸的。胡適說過一句話:「愛情的代價是痛苦,愛情的方法是要忍得住痛苦。」或許正因為此,他有追求,有幸福,更有甚者傷心和無奈,只能退縮回來,在靈與肉的矛盾中忍受精神的折磨。  結語  寫到最後,問題又浮現出來了:胡適與魯迅,兩者相距有多遠呢?然而,我依然沒有答案。或許這本來就是一個永遠沒有答案的問題,他們只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缺一不可。或許也正如孫郁在《魯迅與胡適的兩種選擇》中說的:「在通往真理的路上,要有尼采、叔本華、魯迅、薩特,但也需要黑格爾、歌德、高爾基、胡適這樣的人。這是一種文化的生態。當黑暗過於強大時,剷除黑暗的人,身上不免拖著黑暗的余影。中國知識界的悲哀在於這一黑暗的余影太長了。所以,無論是魯迅的反抗,還是胡適的掙扎,都是個未完成的精神表達式。抵抗奴役的路,對他們而言,只是剛剛開始。」其實,對於我們而言,這一道路又何嘗不是剛剛開始。我對他們兩人的比較只不過是我為自己所作的一點努力嘗試而已。答案對於我而言,非我的能力所及,也不如我的求索過程重要,我所要做的,也只不過希望自己能夠從他們的身上獲得一點力量免得自己淪為奴隸乃至於奴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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