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想快點老成老爸那樣
誰也沒想到,做了三十年綜藝的吳宗憲會討厭跳舞。為了彌補舞步上的不足,他在比賽時,給自己畫上蠟筆小新的眉毛,增強效果。(劇組供圖/圖)
我最厭惡的三件事,一是化妝,二是換衣服,三是拍照。我後來發現,那是因為我每天都要重複這三件事,很累很辛苦的三件事,我幹了三十幾年。
我坐在那邊,董事、監事……然後開會,我嘗試人世間不一樣的感覺,也有成功,也會失敗。誰說人一定要成功呢?
吳宗憲一坐下,就打開了話匣子,感慨「歲月不待人」。他又講到自己出生時六斤六,媽媽請算命先生上門,算出他「命格特別重」。媽媽很高興:「哎呀,將來好命啊!」「沒有,他是『勞碌命』。」算命先生糾正道。說起這段,吳宗憲樂不可支。
從1987年以歌手身份出道算起,他進入娛樂圈已經接近30年了。
採訪時,吳宗憲眼睛紅紅的。當天下午,錄製真人秀《拜拜啦肉肉》時,他被足球擊中面門。「我等下會擦眼淚,不是因為你的訪問很感動。」他跟南方周末記者開起了玩笑。在這檔節目里,吳宗憲與馬東各帶三位藝人,兩隊展開與減肥有關的競爭。
在第一期的舞蹈比賽中,吳宗憲和喜劇演員賈玲分到一組。誰也沒想到,做綜藝三十年,吳宗憲居然抗拒跳舞。跟11歲的蘇來提學舞蹈時,吳宗憲一直磨洋工,忽悠賈玲一起打岔。後來蘇來提告訴他們,自己平常教的都是「小夥伴」,可這群「小夥伴」里,只有一個人比他們跳得差。吳宗憲一聽,認真起來,晚上回到住地,還在房間里繼續練習。直到兩點,見賈玲沒睡,拉她聊天,仍然焦慮:「從沒跳過舞,我討厭跳舞,就跟你不愛唱歌是一樣的。」
轉天比賽,吳宗憲給自己勾了一張怪臉,濃眉像蠟筆小新,八字鬍末端蜷曲,硬著頭皮堅持下來。那期節目里,吳宗憲最終得了「舞王」稱號。
2015年台灣金鐘獎頒獎典禮上,吳宗憲曾當場「放炮」,諷刺評委對綜藝界的批評。他在臉書貼文:「侮辱我可以,但是侮辱整個綜藝圈就是不行。」
2016年初,吳宗憲和女兒吳姍儒聯合主持《小明星大跟班》,二人也因此獲得2016年金鐘獎綜藝節目主持人獎提名。2016年9月底,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他說:「我跟我女兒說,不要得獎,入圍就是你的終點站。我沒說的是,我出道三十年了,才得了一座主持人獎。」
十天後,2016年10月10日,在新一屆的金鐘獎上,吳宗憲與女兒吳姍儒最終一起獲得了2016年度金鐘獎綜藝節目主持人獎,這也是他個人第二次獲得此獎。
自己瘦不下來難道怪別人嗎南方周末:減肥真人秀,和以前參加的真人秀體驗有什麼不一樣?
吳宗憲:馬東老師,我看《奇葩說》很欣賞他。馬東的爸爸,馬季老先生,我念大學的時候已經把他幾乎所有的段子——當然我背不下來,都看過一遍。突然間看到馬東,就有一種「哇」的感覺。
這節目讓我有切身之痛。受傷是其中一個痛,我跟賈玲兩人,在泡沫堆里滑在一起,腳跟腳對磕、受傷。
此前我看了很多真人秀,都是against(對抗),跟人家競爭。這個節目太痛苦了,最大的敵人是自己。你自己瘦不下來,難道要怪別人?
我本身就是綜藝人,綜藝感通通要有,所以以往上了台通通在演。一上台就是一場拳擊賽,「呼呼」打,下來以後還是可以一起吃夜宵的好朋友。但這個不一樣,當你自己回到房間以後,突然覺得肚子好餓。
南方周末:聽說你在「尬舞」比賽頭一天晚上睡不著覺?
吳宗憲:我沒睡覺,不是睡不著。很多人會失眠,但我一生都不會——生吃都不夠了,還能拿來晒乾嗎?我每天最晚起床時間大概在八九點之間。年輕時每天都要黎明即起,洒掃庭除,先寫一個小時的書法。
到現在還是一樣,所以房間裡面有擺卡拉OK機、書法用品,每天要寫《三字經》。我印象很深,小學時候書法比賽,寫的就是《沁園春·雪》。我家裡有很多這類書,都是我爺爺的。我就讀了,背下來:「北國風光,千里冰封……」就寫了這個。這個詩小時候不懂,大了以後覺得好棒,很難看到這麼大氣的一個詩。
也寫「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閑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我的書法很有意思,自成一格,也會幫人家客廳裡面寫一點。
南方周末:年輕時為什麼會養成這些習慣?
吳宗憲:家裡家教很嚴的,家教越嚴,我越是叛逆。整天想往外面去飛,讀書也讀不好,讀書真爛。我永遠是那種心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明明坐在課堂里,但是心在外面盪鞦韆,在那踢球。永遠翹課,每天被老師追著打,但現在回想,他們教過最有名的學生可能就是我了。很多老師說,吳宗憲是我的學生,我一看,這個老師好像有點印象,又好像沒有。
我的父母親戚也是這樣。我爸媽生了兩個兒子,我哥哥是我這輩子見過最孝順的人。五十幾歲的人,每天還幫父母按摩。學中醫,照顧爸爸媽媽身體的問題。但我老爸老媽每天出去街坊的時候通通只講我,哎呀,我兒子就是吳宗憲,從來沒有講過我哥哥,我都替他叫屈。老人家也愛點面子,哎呀,人家是吳宗憲的爸爸媽媽,他就覺得臉上有光。
南方周末:因為工作不能孝順父母,有遺憾嗎?
吳宗憲:年輕時是為三餐,有了些經濟基礎後,是為了要做更好的節目。以前是神經病,什麼節目來了都統統接。我這一生也沒看到過可以做得比我更多節目的人。
我曾經一個禮拜播出23個小時,每天3到4小時,連我媽都說,看你都看到快吐了。吐歸吐,她每個欄目統統看,媽媽就是媽媽。
我盡量在想辦法說不要老是離家那麼久。媽媽每次看見我都不陌生,因為她可以在電視上看到我。但我每次看到媽媽都陌生,我隔一個禮拜回家,有時候半個月,看到爸媽又老了一點,就比較難受。
吳宗憲與女兒吳姍儒聯合主持的《小明星大跟班》。他們因此獲得2016金鐘獎綜藝主持人獎。此前,吳宗憲對此並不抱期望。
沒得過最佳綜藝,我也釋懷了南方周末:周杰倫婚禮後,你們有沒有交流過?
吳宗憲:沒有。可能很多人覺得:你們之間是不是有什麼問題?我們一點問題都沒有,人在每個階段都有他不同的生活圈。我們之間彷彿有個情愫還是在的,不管他是我學生也好,以前我公司的簽約藝人也好。
大家忽略了一件事,我也很忙的。我可能並沒有生活在他現在的生活里。你的小學同學,結婚一定發帖子給你嗎?可能當年他坐在你旁邊,你們一起打架、一起翹課,但他現在跟你已經不那樣了。是不是有他身邊人的影響,這個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有很多連接,包括他拍MV,跟我借車子,我也借他。
至於結婚時沒有發我喜帖,這個問題我也不太會回答。可能是他們覺得我來是不是模糊了焦點或是什麼。但我也不見得每個藝人結婚都會去。他邀我,我可能會硬排時間去。像高圓圓跟趙又廷,我們三個天秤座,我就去幫她主持天秤座婚禮。那雙方都是認識的好朋友,那天我也剛好在台北,實在是有時間,就去了。所以大家不要做其他聯想。
有一天大家還是會看到我跟他在舞台上合唱《你比從前快樂》(註:一首由周杰倫作曲的歌曲)的,OK的。我們找不到任何衝突點,只是彼此太忙了,沒辦法互動。
南方周末:女兒選擇做主持人,跟你商量過嗎?
吳宗憲:她血液里就流著綜藝的血,流著我的綜藝魂(笑)。「好種不傳,壞種不斷」,糟糕。她媽媽是非常反對她在這個行當的。我女兒剛從美國華盛頓大學畢業回到台灣的時候,內地有個劇讓她演女一號,我就跟她媽媽提起,她媽媽說:「演什麼戲?不要去!怎麼可能讓女兒進藝能界?你們藝能界還有什麼好東西?」我一聽,覺得她是在罵我。
她又(指著外面)問:「那是什麼?」我就說:「狗仔隊。」「那現在家裡又多了一個女兒干這行,你們兩個受得了嗎?」我們家門口的狗仔隊都是固定的,所以比較沒有隱私。
不過她入行第一年,第一個綜藝節目就入圍金鐘獎最佳主持人獎。我們就試她媽媽的底線,看可不可以到大陸來做節目,但是不敢問。她書讀得不錯,現在又回去跟我做綜藝節目,斯文掃地,完蛋了(笑)。
南方周末:在《小明星大跟班》上和女兒一起搭檔,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吳宗憲:照理講,我在行當里算是很資深的前輩。我怎麼都沒想到,我這匹脫韁的野馬,竟然會自己找一個韁繩給自己套上了。我做了什麼,她講我,知根知底,對自己的爸爸還有什麼不了解的?
但在那個舞台上我是幸福的。我想的跟她想的幾乎都一樣。需要幫助的時候,會跟她十指緊握。有哪個節目可以這樣牽著女主持人或者搭檔的手?太溫暖了。她媽媽也慢慢接受,說:「我這可愛的女兒,唉,怎麼辦呢,她該來的躲不掉。」
我做了十七年的《我猜我猜我猜猜猜》,都沒有得過金鐘獎,你相信嗎?十七年來第一名收視的節目,卻不是最佳綜藝節目,那什麼才是呢?後來我釋懷了,也不在意,手中無劍,心中有劍。
誰說人一定要成功呢?南方周末:在金鐘獎頒獎禮上,你引用羅大佑的歌詞說:「台灣有了彩色電視機之後,就再沒有黑白了。」
吳宗憲:對,因為太沒黑白了。我講台灣莫名其妙,怎麼會有164個大學,太可怕了,才2300萬人,大學錄取率102%。百分之百統統考上,還有幾個科系沒人。跟台灣有太多的電視台一樣,我用這個互為隱喻。我們一百多個電視台,很多沒人看,一個人兩隻眼睛只能看一台,你能同時看兩三台嗎?不可能啊,不OK的。
有市場才能有工廠。大陸市場大,有這麼多的廣告商,必須做更大的節目,才有辦法滿足他們。一個大的節目,一期2億人在看,贊助商如果給2億,一個人才1塊錢,怎麼都划算。
台灣體量只有這麼大。有些人傻乎乎,開了100個電視台,廣告商就那些,分給100個台,全要餓死。
南方周末:兩岸的綜藝節目,哪些套路很不一樣?
吳宗憲:不一樣的內容需要你自己去內化,去改變它,改變後自然會融合。我第一次在大陸做節目是28年前,福州電視台。我印象很深刻,錄了4個鐘頭,300元人民幣,當時等於2000多塊台幣,我的機票、食宿全部自理。節目內容已經忘記了,就是一個訪問,然後現場唱歌。
我聽爺爺的話。我的書都是爺爺給的,其中有一本就寫到毛澤東的話:「江山如此多嬌」。我真是有心來看看,我跑遍各地,去看東北的雪,看雲南,看延安,我很滿足。有人可能覺得跑來跑去很累,但我一路上,在生命的記憶匣子里收集了很多回憶。
南方周末:相比電視綜藝,網路綜藝有什麼讓你覺得新鮮的地方?
吳宗憲:以前的唱片是黑膠,後來變成卡帶,卡帶之後變成CD,到最後變成有影像的VCD、DVD,這當中還有一種東西叫LD,在大陸經常很多東西是跳躍式的。未來,所有的內容都會往網路雲端上去。
至於表演的人,就是所謂的Content Maker(內容製造者),我們是製造這個內容的。在馬路上表演的人,也會在網路上表演,網路就是為了要取代馬路。所以我們不擔心的,以後就在網路上表演就好了,網紅都像彗星,也就是俗稱的掃把星,一下就過去了,拖了一道光芒,但是可長可遠可久,那就要看你自己的修為了。
像我,十幾歲就在藝能界里。很多人說我算常青樹,我說我不是常青樹,我是仙人掌,還是要自己淘汰自己。很簡單,節目久了就老態,就疲態,疲了就被淘汰。那你沒有辦法淘汰自己的話,這個時代就會淘汰你。
我這五六年,你們都沒有發覺,我有個巨大的改變,我錄像時是不化任何妝的,包括在攝影棚里,因為我爸爸長得很帥,我看我老爸老的樣子,就覺得好帥,這裡有皺紋,旁邊有一點白髮,我希望趕快像我老爸那個feel(感覺),我喜歡。
我最厭惡的三件事情,一是化妝,二是換衣服,三是拍照。我後來發現,是因為我每天都要重複這三件事,很累很辛苦的三件事,我幹了三十幾年。
截至目前,3,2,1,Action,我還沒發現有人速度可以比我更快。而且我這一生都沒在拍攝中停機過,除非要上道具、換景,不然不會停機。所有擔任我節目的導播,從不NG,因為最精彩的那一次,就是出錯的那一次,這是卓別林——我大哥說的。如果是綵排過的東西,那太無聊了,無聊死了。
南方周末:在綜藝界三十年,你對它有特殊的責任感嗎?
吳宗憲:台灣第一個電視台出現在1962年,那一年我出生,冥冥之中有個連接。要不我怎麼一輩子都在干這行?差不多六七年前,在《魯豫有約》里,我說我可能幹到今年就不幹了,所有人都引以為笑話,那時我真的累了。我會覺得,我在這個行當里都幹了幾十年了,好累,想要改變。
我看到一個英文周報里寫,男朋友走了,留了一封信給女友:My only purpose is escape。這段愛情到最後,離開的惟一目的就是要逃跑。那我如果離開藝能界,惟一目的就是想改變。《魯豫有約》訪問兩個月後,我真的就不太做節目了,有六七個月時間,去擔任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做LED。
但在別的行當里,不見得成功。有次錄像,歐弟就問我:「憲哥你幹嘛沒事去做LED?」我該怎麼回答?我都沒回答他。後來第二次錄像,我就突然想到:「歐弟,你是不是在衝浪?」他說對呀。「你為什麼要去衝浪?」「憲哥,衝浪多好玩啊!」我說:「有時候浪把你撞倒,很危險,每天四五點你開車,浪最大的時候去衝浪。你幹嘛?」他說:「那個很好玩,那是我的興趣。」
我說,做LED就是我的興趣,也可能會受傷,但它確實讓我的生活有所改變。我坐在那邊,董事、監事……然後開會,我嘗試人世間不一樣的感覺,也有成功,也會失敗。誰說人一定要成功呢?你心裡永遠懷抱著一個非成功不可的目的,那你就是一個失敗的人。我努力去做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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