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音樂文化史研究的理念、視角、方法的研討

關於中國音樂文化史研究的理念、視角、方法的研討2015年08月28日 08:33 來源:中國文藝網 作者:蒲波糾錯分享瀏覽量114

宋雜劇無名像

北京民間風俗百圖音樂是什麼?藝術是什麼?文化是什麼?這些看似非常清楚的問題,在8月22日至23日北京舉辦的「理念·視角·方法:中國音樂文化史學術研討會」上,卻成為與會學者再次重申的切入中國音樂史研究的難題。南京藝術學院教授管建華說,「現在的音樂界反映,越來越不懂音樂了」;中央音樂學院教授張伯瑜說,「我們必須承認音樂是藝術,即音樂是聲音的藝術。我們知道什麼是聲音,但什麼是藝術呢」;天津音樂學院教授郭樹群說,「因為受到社會達爾文主義單線進化觀念的影響,又囿於無神論世界觀的局限,加之全球化影響的姍姍來遲,我們始終沒能理解中國音樂文化史如何建構」。儘管有基本概念上的困惑,老中青三代中國音樂史研究學者們還是儘力用自己的思考和實踐去接近理想中的中國音樂史的學術面貌。超越音樂的音樂史《音樂史+?》是西安音樂學院教授羅藝峰的發言題目。「是不是音樂史加文化,就是中國音樂文化史?音樂與文化的關係,是相互外在的還是相互內在的?」羅藝峰一開始就拋出這樣的具有哲學思辨意味的問題。他認為,「中國音樂文化史」並非「音樂史加文化」。在中國古代文化傳統里,音樂就是文化,音樂與文化的關係是互為目的的。如古代有用樂的政治,雅樂的內涵包括天文、倫理、樂律、度量等普適性的文化元素,古琴、鍾、笙、管等樂器法式的內涵也超乎藝術,其法式的解釋都不是樂器學的。所以說,音樂的審美認知主義不能完全解釋中國音樂文化史,文化哲學的解釋才應該成為主要的音樂學術。基於中國文化哲學的社會歷史主義研究對象是多樣態、多品種的音樂,主要是社會的文化認知和體驗。中國音樂文化史的對象,必然是「聲音文化的」,非如此,不能盡其然。而研究目標是重建古人的音樂世界,包括物質世界、社會世界、觀念世界,由此闡發音樂的文化機制。音樂史學只提供認識、理解古代音樂世界的可能,需要建立在價值無涉基礎上的音樂史料學,在方法上有綜合的史觀,態度上取同情的理解,操作上取具體的解悟。天津音樂學院教授方建軍從音樂考古學的角度談到「音樂史+?」。他認為,音樂史研究可以添加若干個文化層面,即研究音樂之外的因素,但這不是A加B這麼簡單的關係。對此,可以從西方民族音樂學的研究中得到啟發。由於中國的音樂文化物質資料是非常豐富的,所以他對音樂考古學對於音樂史研究的推動很有信心。「在國外,有史前、原史和歷史時期的區分,音樂考古學在史前、原史時期這種只能依賴音樂文化物質資料來研究音樂發展歷史及其規律的時期就發揮了重要作用。」他將可見的音樂文化物質資料歸納為四大類:出土樂器、少量樂譜文本、音樂圖像以及出土文獻中的音樂史料。他認為,音樂考古學對中國音樂史研究可以提供的幫助是研究宮廷音樂、禮樂文化的物質構成、「器以藏禮」、儀式音樂以及音樂的社會功能和意義。著名民族音樂學家杜亞雄對音樂史的重新寫作頗有期待,他用豐富的事例指出,在過往的中國音樂史寫作中,各少數民族的音樂常常被低估、被忽視。「薩迦班智達,中國音樂史為什麼沒有他的名字,不介紹他的著作?他是修證有成的佛教大師,是將西藏納入祖國版圖的政治家,也是音樂學家。」杜亞雄提出中國音樂史寫作要遵循「四個一定」:「一定要把顛倒的歷史再顛倒過來,一定要關注用各少數民族文字記錄的文獻,一定要關注在歷史上作出過巨大貢獻的少數民族音樂家,一定要關注留存至今的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遺產」。他認為,現在還沒有「中國的、音樂文化的歷史」。作為藝術與作為文化的音樂把音樂作為藝術來研究和作為文化來研究到底有什麼不同?浙江音樂學院(籌)教授田耀農認為,文化和藝術是音樂的兩個上位概念,從這兩個上位概念的變遷可以考察中國音樂的歷史定位,也就是音樂在不同歷史時期的位置。音樂首先是文化,後來才變成了藝術。在其發展過程中,藝術屬性增強,出現了較長時期的文化音樂和藝術音樂並存的情況。「音樂作為文化,就是使用特製的聲音以協調天地鬼神和社會成員之間的關係;音樂作為藝術,就是以聲音為物質材料所進行的充滿激情與活力的創造性藝術。」而目前的中國音樂史基本是作為藝術的音樂史,應該有作為文化的音樂史,因為國家主流意識層面、國家音樂教育層面以及廣大農村音樂還主要是文化音樂。反思中國音樂史寫作受到的西方影響,管建華指出了19世紀阿德勒音樂學體系的種種局限:沒有規定音樂的信仰體系和哲學體系,僅關心音高自律結構力的形式邏輯關係;對不同民族音樂發聲的音聲形態沒有作為音樂的基本本體研究,等等。他認為,東西方音樂聲音的定義不同,對其音樂聲音感受性經驗也有著不同的哲學語境。西方是審美,中國是品味;西方音樂的音高、記譜,是物理性的、機械性的,而中國音樂的口傳心授是具有社會性生物習得的遺傳,是有機生命的世界觀的體現;西方的音樂風格style一詞,是指樣式,可以在書寫層面分析,而中國音樂不光有音,還有聲,音樂風格是文化的生命,講究風韻、韻味;西方音樂是封閉性結構,是曲式,中國的曲牌、阿拉伯的瑪卡姆、印度的拉格這三種東方音樂的代表,其表現形式是開放性結構,有一曲多用的可能性,演創合一,對音樂風格的口傳心授的傳承和理解不是用書寫能夠表達的。所以,中國音樂史學界應該轉變音樂文化史觀,走出單線發展的音樂史觀,尋求新軸心時代軸心文明多線發展以及文化生成論的音樂史觀;應該深入了解西方史學發生的變化以及對音樂體系和歷史研究帶來的新視角。「中國音樂文化的未來,取決於我們對過去人類多元文化音樂史的看法。」把音樂作為藝術去研究,浙江師範大學副教授韓啟超提供了一種工具性的新方法,他的發言為《實證思維下的音樂具象分析——以京劇顫音為例》。通過學習國外的顫音分析,他採集分析京劇各個行當的顫音樣本,得出結論:京劇的平均顫音速度是3.69Hz,西方音樂顫音基本是5Hz至7Hz。這對藝術風格的形成、對人的審美認知有著重要影響。而行當性質對顫音有絕對影響,不受年齡影響。醜行歌唱樣本中沒有符合要求的顫音段(顫音樣本標準:需長於1.5秒或超過3個完整循環,沒有音高變化,沒有樂器伴奏干擾等)。一般認為青衣聲音最甜美、柔和、穩定,老生更舒適、渾厚和穩定。但實驗結果顯示兩行當振幅的變化特徵並不支持我們的常識觀念。平均振幅最小和最穩定的是花臉。所以,西方認為花臉最接近西方歌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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