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聖解(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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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雜談 | 分類: 道門語要 |
第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不為,①下德為之而有以為。②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 為。③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④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⑤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⑥前 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也。⑦是以聖人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⑧
【注釋】
①無不為,各本作「無以為」。俞樾曰:「《韓非.解老篇》作 『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也』。蓋古本《老子》如此,今作『無以為』者,涉下『上仁』句而誤耳。傅奕本『正』作『不』。」茲據傅本及俞樾改。
②有不為,各本作「有以為」。陶鴻慶曰:「『以』字當作『不』,與上句『反』、『正』互明。它書雖無可印證,然可以注義推之。」並 引王弼注文以為發明。茲從陶說改。
叟案:如照今本,旨作「上德無為而無以為」,則與「上仁無為而無以為」句,義無別矣。下句作「下德為之而有以為」,則與「上 義為之而有以為」句,義亦無別矣。且「上德」與「下德」正反相對, 「上仁」與「上義」亦正反相對;上德近道,故曰無為而無不為。下 德遠道,故曰為之而有不為。此為老子立言正旨。注家強為之說,皆失聖義,今為正之。
③傅本「上義」作「下義」,非是。此從碑本及今通行本。
④扔,景龍、景福、遂州、御注等多本作「仍」,王弼及范應元本作「扔」。畢沅曰:「仍,王弼作扔,案《說文解字》『仍,因也。』扔亦 因也。夏時有扔氏,是此字。」《廣雅》曰:「扔,引也。」《廣韻》曰: 「扔,強牽引也。」今從王弼本。
⑤劉師培曰:「案《韓非·解老篇》云:『故曰失道而後失德,失德而後失仁,失仁而後失義,失義而後失禮。』援此文觀之,則王 本、河上本均脫四『失』字。」叟案:景龍碑本等亦同王本,增四『失』 字反於義不順。
⑥宋翔鳳曰:「按此言世風之日漓也,道德仁義遞降,而以禮為治民,三千三百皆所以約束整齊其民,由忠信之既薄,而禮為治 國之首。亂,治也,老子言禮,故孔子問禮。」叟案:以亂訓治,失老子本義。道德仁義遞降而用禮,禮降而用法,法不足禁亂而用兵, 故曰亂之首,以言其衰之甚也。
⑦易順鼎曰:「愚當作遇,即《書·盤庚》『暫遇姦宄』之遇。又即《淮南》『偶差即故』之偶。《呂氏春秋·勿躬篇》『幽詭愚險之 言』,王氏《經義述聞》以愚為遇,愚、遇,古字通用,知此書亦然矣。愚之始,即邪偽之始也。」
⑧嚴可均曰:「河上作『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王弼亦然。」此從景龍碑本。末句嚴遵本無「故」字。「聖人」,各通 行本作「大丈夫」,從蘭陵堂本改。
總闡大德聖義第一
天地無恩而大恩生,天地無德而大德立。德者,道之德也,行道而有得之謂德。故王弼注本章首曰:「德者,得也。」分於道之謂德, 百行萬德,行皆能止於至善,止於大中至正,而有得於道之謂德。故曰「德統於道」,「道一而德萬」。老子雖上經詳於道,下經詳於德,實 則德生於道。莊子謂「物得以生謂之德」,即言德自道生也。故明德即明道,而修德即修道也!大道虛無,難以言說,故復舉德以明之, 實則二而不二,能共化於道,則自得之矣。
聖人法天之行,化育萬物而不為有,恩被天下而不為恩,德及萬世而不為德,此其所以為大而久也。能游心於德之和,存性於德之 極,不隨物遷,不為名分,不為義馳,而守其宗,不喪其所一,自可入於「玄德」矣。玄德者,與天同德,亦即本章謂「上德」也。上德近於 道,與天同功,純任天性之自然而行,有德而不以德為德,以無心於為德也。故老子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天地無心於生萬物,而 萬物自生;聖人無心於修道德,而道德自全。此乃由道德行,而非故為行道德也。《中庸》所謂「自誠明之謂性,自明誠之謂教」者是。就 境界言,此中有層次在。至於下德,雖亦為德,然以其為德之心存焉,為德而不失德之心存在焉;無心而由道德行,性也,天也;有心於 行道德,意也,人也。人之與天,相距遠矣。故曰:「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以其不能上與天比也。上德合天道,凡事皆無心為而為, 下德為人道,凡事莫不有心為而為,故曰:「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下德為之而有不為。」有不為者,有所不及也。上下之間,似只有毫釐之 差,其失之,則有霄壤之別矣。故莊子曰:「執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聖人之道也。」修道德而不能無為復朴、盡 性至命、養形狀氣,以至神全而與化為體,無心行而天下歸、鬼神服者,不可以為道,亦不可以為上德也。
老子以道為上,德次之,仁又次之,義更次之,禮為下,至若法之與刑與兵,乃下之又下者,為老子之所不忍言也。上仁近德,徒德不 足以為治,亦不足以化民,於焉而以仁懷之。仁不足以懷,亦不足服人,於焉而以義制之。以仁歸心,以義制心,皆為治之具也。上仁之 為道,常「為之而無以為」;上義之為道,則更下淪於「為之而有以為」 矣。無以為者,無所為而為也;有以為者,有所為而為也。若義不足 以為治,則以禮范之。禮者,行為之規範、社會之典則,人人所必共守共履者也。唯禮亦有時而窮,故曰:「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 而扔之。」斯乃含有強之之意,乃更斯下矣。故老子更直指之曰:「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 之薄,而亂之首也。」法刑與兵,則為治之又下者矣。
夫道德仁義禮法,乃為治之具也;務道治者自然行於道,故無為而無不為;務德治者化於德,故有為而有不為;務仁治者游於仁,故 為之而無以為;務義治者制於義,故為之而有以有為;務禮治者齊於禮,故為之而莫之應。禮不足以為治,則禁之以法、止之以刑;法不 足以禁暴救亂,則威之以兵。斯每況愈下矣,老子不忍言之,故止及於禮。故曰:「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義之後,尚有忠信,忠信亦德也,禮所以制外以養中也,德之與仁義忠信,所以養中以制外也。老子不欲為繁稱博引,故於禮之前則略 忠信,於禮之後,則略法刑。是以又曰:「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禁暴以法,救亂以兵,治平之方,不外是也。
前識者,智也;凡自見自明自是自用者,皆智之事也。夫「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老子重道而不重智,重德而不 重禮,故以前識者,為道之華,而愚之始,乃聖人之所以不處也。夫用智慧與仁義禮法以為治,皆所以失道失性者也。故莊子謂:「同乎 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此即老子之「返樸還醇,而復歸於自然」,以自得其性、自安其性也。「聖人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乃教人秉要執本,守道毋離也。
守道無離,則自由華返樸,還醇全真;無為於上,而民自各得其性矣。至若有為,則反是矣。故莊子曰:「及至聖人,蹩躠為仁,踶跂 為義,而天下始疑矣;澶漫為樂,摘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故純樸不殘,孰為犧尊?白玉不毀,孰為珪璋?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 不離,安用禮樂?五色不亂,孰為文采?五聲不亂,孰應六律?夫殘朴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殘道德以為仁義,聖人之過也。」由是可知老 子之「去彼取此」者,乃教人去仁義禮法,而取道德以全其性之本然,而同入於天也。
參證章旨第二
此章主旨,在繼道而言德,謂仁義與禮,不足以為道,亦不足以為用於至治。上德者,道家所謂利天下萬物而不害之「玄德」也,行 道盡道而有得之謂德,是即德由道立而出乎道也,故曰:「上德無為而無不為。」及乎「為之而有不為」者,蓋已有心有跡存乎其間矣,故 名之為下德;其分際甚微,故亦近乎道也。再下而為仁,仁者,天地之大德也。天地之大德曰生,故仁有生意;自生其生,復以生天下人 之生為心曰仁。亦足以謂近道,故曰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仁下流而為義。義者,宜也。有當為不當為之義存焉。故儒家有「殺身成仁, 捨生取義」之教,所以勉人為仁義也!故曰上義為之而有以為。其行其跡,已昭昭然矣。禮則尤然,故常為之而莫之應,於焉唯有攘臂 而扔之,其距道愈遠矣。全章逐層以為言,旨在教人能力超向上,而自返於道也。
千古來注老子者眾矣,而世人均推王弼本為至佳;輔嗣注老子,確乎均能得其玄旨而臻上乘,本章則尤然,且非逐段或逐句分注,而 系全章為之整解,深得其要義,與余斯書之體裁亦合,故特全文引之,以供參證,而補上文之不及也。
輔嗣解本章曰:「德者,得也,常得而無喪,利而無害,故以德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盡德?以無為用。以無為用,則 莫不載也。故物無焉,則無物不經,有焉則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雖廣,以無為心,聖王雖大,以虛為主。故曰:以復而視,則天地之 心見,至日而思之,則先王之至睹也。故滅其私而無其身,則四海莫不瞻,遠近莫不至;殊其已而有其心,則一體不能自全,肌骨不能兼 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無執無用;故能有德而無不為,不求而得,不為而成,故雖有德,而無德名也。下德求而得之, 為而成之,則立善以治物,故德名有焉;求而得之,必有失焉;為而成之,必有敗焉;善名生,則有不善應焉;故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也。無 以為者,無所遍為也。凡不能無為而為之者,皆下德也,仁義禮節是也。將明德之上下,輒舉下德以對上德,至於無以為,極下德下之 量,上仁是也。足及於無以為,而猶為之焉;為之而無以為,故有為為之患矣。本在無為,母在無名,棄本舍母,而適其子,功雖大焉,必 有不濟;名雖美焉,偽亦必生;不能不為而成,不興而治,則乃為之,故有宏普博施仁愛之者;而愛之無所偏私,故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 愛不能兼,則有抑抗正真而義理之者,忿枉佑直,助彼攻此物事,而有以心為矣;故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直不能篤,則有游飾修文, 禮敬之者,尚好修敬,校責往來,則不對之閑,忿怒生焉。故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夫大之極也,其唯道乎?自此已往,豈 足尊哉?故雖盛業大富,而有萬物,猶各得其德,雖貴以無為用,不能舍無以為體也。不能舍無以為體,則失其為大矣。所謂失道而後 德也。以無為用,德其母,故能己不勞焉,而物無不理。下此已往則失用之母,不能無為,而貴博施;不能博施,而貴正直;不能正直,而 貴飾敬;所謂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也。夫禮也所始,首於忠信不篤,通簡不陽,責備於表,機微爭制;夫仁義發於內, 為之猶偽,況務外飾,而可久乎?故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前識者,前人而識也,即下德之倫也。竭其聰明以為前識,役其智力 以營庶事,雖德其情,奸巧彌密,雖豐其譽,愈喪篤實,勞而事昏,務而治薉,雖竭聖智,而民愈害。舍己任務,則無為而泰,守夫素樸,則 不順典制,聽彼所棄,此獲所守,識道之華,而愚之首。故苟得其為功之母,則萬物作焉而不辭也,萬事存焉而不勞也;用不以形,御不 以名,故名仁義可顯,禮敬可彰也。夫載之以大道,鎮之以無名,則物無所尚,志無所營,各任其貞,事用其誠,則仁德厚焉,行義正焉, 禮敬清焉。棄其所載,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聰明,仁則誠焉,義其競焉,禮其爭焉,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義之正,非用 義之所成也。禮敬之清,非用禮之所濟也。載之以道,統之以母,故顯之而無所尚,彰之而無所競,用夫無名,故名以篤焉。用夫無形, 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舉其末,則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華不作;故母不可遠,本不可失。仁義,母之所生, 非可以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為匠也。舍其母,而用其子,棄其本而適其末,名則有所正,雖極其大,必有不周;雖盛其美,必有患 憂;豈足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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