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年生肖屬相轉換到底是哪一天?正月初一還是立春?
一到過年,就會有各種人出來科普生肖屬相轉換的規則,言之鑿鑿地說立春是更換屬相的界點,大談所謂干支紀年與傳統陰曆年之間的區別。其中不乏所謂民俗學家和自然科學家。甚至連網上常見的年曆轉換的程序代碼,也將立春作為干支年轉換的計算規則,基本上形成了「眾口一詞」的局面,對一代代成長起來的網民們形成持久的影響。
屬相與歲首其實是一個跨學科的文化問題。這個問題擴展開來,會涉及很多複雜的天文、歷史、民俗知識。
由於二十四節氣完全與太陽年掛鉤,卻與月相變化是分離的。於是不斷有人呼籲,要求國家推行純粹以太陽年劃分月份的新曆法。
北宋的沈括曾經以「平氣法」為基礎提出十二氣歷的概念,建議將立春擺在歲首,月份根據節氣劃分,認為這樣制定出曆法簡單易行,且符合農時。但這種曆法完全拋棄了月相變化,而且沒有深入考慮全國氣候變化的不平衡性,所以只是這麼說,並沒有人考慮實行這種曆法。
▲沈括像
真正將立春歲首付諸實踐的,是轟轟烈烈的太平天國運動。太平天國為了標榜自身與清政府是迥然不同的政權,在控制地區頒布自己制訂的曆法,稱為《天曆》,在紀年上廢除清朝年號,以洪秀全登王位之年為元年(恰好與咸豐同年),但保留了干支紀年,只是改了幾個字。比如地支里的「丑」的發音相似「醜陋」「丑(醜)」,於是改為「好」;「卯」的讀音類似粵語的「沒」,於是改為「榮」;「亥」的發音近似「害」,於是改為「開」。
▲太平天國曆法考訂
《天曆》號稱純太陽曆法,以二十四節氣劃定月份,以立春為正月初一,單月三十一日,雙月三十日。所以《天曆》的干支紀年是以立春為轉換點的。
然而《天曆》二十四節氣的計算採用「平氣法」,也就是說理論上是照搬沈括的十二氣歷,但同期清政府頒布的《時憲歷》已經採用「定氣法」,因此兩者的二十四節氣並不吻合。更有甚者,《天曆》的干支紀日還少排了一天,導致同一干支的日期比《時憲歷》早了一天。於是就出現了許多匪夷所思的現象。
咸豐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辛丑(1853年2月3日),這一天對太平天國來說則是癸好三年正月初一日壬寅立春,太平軍在武昌大搞新年活動,城內爆竹如雷,街巷地上爆竹紙積了一寸多厚。然而按照《時憲歷》,次日才是壬寅立春。
咸豐四年元旦(1854年1月29日),太平天國的首都天京城中,有些傳統的老人婦女按照慣例慶賀新年,然而按照《天曆》,此時卻是癸好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結果這些人以「私過舊年」的罪名受到杖責。《天曆》的新年要等到咸豐四年初七日丁未,這一天兩邊的曆法都是立春。後來,太平天國也經常以「私過妖年」的罪名,處罰過按照《時憲歷》正月初一慶賀新年的人。
所以一些站在清政府立場的文人學者咒罵《天曆》「顛倒陰陽、錯亂時序」也並非無稽之談。太平天國運動失敗後,《天曆》自然被廢除,然而以立春歲首的理論卻悄然播種在許多人的心中。
1912年1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發布「改立改元」的命令,開始推行西方通用的格里高利曆,但沒有廢除《時憲歷》,推行「新舊曆並行」的曆法政策。
1914年1月,民國政府的內務部在致袁世凱的呈文中提出:「擬請定陰曆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凡我國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員亦准給假一日。」袁世凱考慮到其他少數民族的習慣問題,只批准「元旦為春節」。
到了1928年,國民政府意圖「普行國曆(格歷),廢除舊曆」,採取與太平天國類似的手段,嚴厲禁止民間過舊曆新年。但到了1934年,政府的干涉已成強弩之末,隨後又是抗戰和內戰,禁止舊曆的政策不了了之,國民接受了「雙曆法」的格局,並被新中國繼承。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決定沿用格里高利曆,1月1日正式定為「元旦」,農曆依然沿用《時憲歷》,正月初一(農曆元旦)稱為「春節」,遂成定製。
然而一部分人對於舊曆歲首的理解產生了混亂,可能是受到年柱轉換理論或太平天國的《天曆》影響,他們總認為中國傳統曆法是所謂的「干支歷」,並認為生肖的轉換應該根據立春來決定。殊不知,干支紀年與傳統陰陽曆是緊密相連的,正朔是傳統曆法的基本思想,生肖紀年只是干支紀年的變體。只要中國現行的農曆依然是基於《時憲歷》,那麼生肖轉換就必然是正月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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