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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體做官」是一封貼雞毛的舉報信

近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而龐的妻兒早在他大權獨攬的時候,於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由此,網友對那種「妻兒都在境外,自己孤身一人在國內的貪官」的「裸體做官」現象進行了激烈的討論。(7月7日《新快報》)

所謂「裸體做官」,確實是一個飽含網民智慧的形象概括。而一旦貪官的「逃跑計劃」成功實施到了「裸體做官」的地步,妻兒老小已經成功移民國外,那麼接下來的貪污腐敗就將變得無所顧忌,只待風吹草動時溜之大吉。三十六計,走為上策。腐敗故事的「計劃書」里,瞞天過海之外的終極指向幾乎都是逃跑他鄉。在所有以國外為目標的「貪官逃跑」故事中,幾乎都能看到類似的情節。《半月談》雜誌統計說,中國共有至少4000名貪官攜款50億美元外逃。這還只是2003年的數據。

官員一方面努力將家人全部送出國外,一方面卻獨自留守國內「為人民服務」,如果其中並不含有腐敗的意圖,則簡直讓人難以理解。難道真如網友說的,是因為官員「覺悟高」,「知道西方資本家注意剝削勞動人民,就拚命把老婆孩子送到西方國家,唯恐老百姓去了受苦」?若是在香港,大概早應該被廉政公署請去「喝咖啡」了吧?

「裸體做官」雖並不能直接等同於腐敗證據,但官員將自己的家人接二連三移民國外,卻至少可視為一種腐敗的信號,應該引起反腐敗部門的高度警惕。當官員做官已經做到「裸體」的地步,如果還不能引起反腐部門的重視,那麼公眾就不得不質問:我們的反腐機製為何如此遲鈍?

「裸體做官」是一封貼了雞毛的舉報信,問題是,信早就寫好了,反腐機構卻遲遲收不到。一方面,官員之於公眾似乎永遠是神秘的,官員不必向納稅人報告自己的財產和收入,自然更不必向公眾報告家人移民國外的情況,公眾只能在事後對居然「裸體做官」了那麼久的貪官徒表驚嘆。另一方面,反腐機制的設置又似乎永遠是被動的,延續著「民不舉官不究」的反腐傳統,不等潮水退去,反腐機構不能知道官員是不是「裸體」。

解決的辦法,一是要讓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的官員個人信息更加公開,並且制度化;二是要增強反腐工作的主動性,在「貪官逃跑」的「必經路口」設置監控,不錯過其中釋放出的任何細小腐敗信號,並做出靈敏反應。「裸體做官」是一個再顯眼不過的腐敗信號,貪官龐家鈺居然可以「裸體做官」長達6年之久,這與其說是對反腐機制靈敏性的挑戰,不如說是一種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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