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經》釋營衛與氣血
《靈樞懸解》言:「營衛者,經絡之氣血」,《醫宗金鑒》又云:「營即血中之精粹者也,衛即氣中剽悍者也,以其定位之體而言,則曰氣血,以其流行之用而言,則曰營衛。」此言營衛與氣血是體用關係。然亦有醫家認為營衛屬於氣的範疇,不可以氣血論之。營衛與氣血究竟有何淵源?是體用關係,還是不可相互關聯?營衛概念源於《黃帝內經》(下簡稱《內經》),本文從《內經》經文入手釐清營衛與氣血的關係。
氣分陰陽
在《內經》中,陰陽常因參照標準不同,而使陰陽所指含義不同。以氣一元論角度來分析,基於一氣之用不同所分的陰陽既可為營衛,又可為氣血。將一氣按循行之用分陰陽,則偏聚偏行脈中者為營,營為陰;偏散偏行脈外者為衛,衛為陽。如《靈樞.營衛生會》所載:「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營周不休,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即以循行時氣在脈之內外角度論營衛的概念。
《素問.調經論》載:「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可知人的一身之氣亦可由偏無形的氣與偏有形的血所構成,氣為陽,血為陰,即一身之氣又可由氣血統而概之。如《素問.生氣通天論》云:「骨正筋柔,氣血以流」,《靈樞.營衛生會》言:「壯者之氣血盛」「老者之氣血衰」,由此可知,氣血乃構成人體的最基本物質,其在體內盛衰變化,影響人之生老病死。
營衛是一氣因循行之用的劃分而得名,而氣血是論一氣構成之別。因此討論營衛與氣血的關係實際上是在一氣分陰陽之後的兩個不同應用體系之下的比較。既然是兩個系統,當然就有各自系統的應用範圍。
《內經》中營衛氣血應用之別
從文字本身的含義來看,《古文字學.漢字結構分析》云:「衛」古義圍繞。《說文解字》載:「營,市居也」,市居,即圍繞而居,亦有環繞之意。可知營、衛多用來形容一種運行的狀態。再從《內經》經文中對營衛與氣血的應用可以看出各自的特點。言榮衛或營衛時,其後多接動詞,常以行、通描述,如《素問.熱論》所載「榮衛不行,五臟不通」,《素問.舉痛論》所云「喜則氣和志達,榮衛通利」「榮衛不散」。再《素問.平人氣象論》有「行營衛陰陽」,可見其意在於強調營衛二氣的循行之能。
當然亦有描述營衛虛實之說,但相對較少。而氣與血文字本意皆為名詞,《內經》經文中對氣血、血氣的描述,多言其盛衰多少,而少以通立論,如氣血多少、氣血皆少、氣血俱不足、氣血盛、氣血多、氣血虛,或血氣皆盡、血氣竭枯、血氣盛、血氣減、血氣強等,說明在對氣與血的描述上多強調其有餘不足。
由以上相關經文描述可知,在經文中言營衛多以論其順逆之行,強調人氣的循行之用,而論氣血多言其盛衰,旨在強調人氣之體的多少。可見,營衛與氣血所應用的語境多有不同,各有其所指向。此為營衛氣血應用之別。
《內經》中營衛氣血的體用關係
經文中亦常以氣血代營衛。如《靈樞.決氣》中以氣代衛,「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而《靈樞.本臟》在描述營衛功能時,以血代營,「經脈者,所以行血氣而營陰陽、濡筋骨,利關節者也。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如張介賓註:「經脈是營氣之道,營行脈中,主里而利筋骨;衛行脈外,主表而司皮毛之關合。」「是故血和則經脈流行,營復陰陽,筋骨勁強,關節清利矣」,即以血代營,二者相互指代,可見營衛與氣血有著天然的不可分割的關係。
那麼營衛與氣血究竟是什麼關係?從氣血生成上看,《靈樞.癰疽》載:「上焦出氣,以溫分肉,而養骨節,通腠理。中焦出氣如露,上注溪谷,而滲孫脈,津液和調,變化而赤為血。」可知上焦所出之氣,行衛氣之能;中焦所出之氣,可以化血,行營氣之功。營衛二氣因其用而為名,故「上焦出氣」即指衛氣之體,「中焦出氣」即為營氣之體。上中二焦所出昀終為氣與血耳。此亦「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隧也。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靈樞.玉版》),「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素問.調經論》)。即胃之所出氣血,行於經隧即臟腑之大絡。經隧是氣血所行之道路。氣血亦可言其行,言其動,然其行其動皆包含於營衛循行之中。故氣血行於經隧正與營衛行於經絡中相合。由此可知醫家常言營衛與氣血為體用關係的原因在此。營衛為氣血之用,氣血為營衛之體。
然血不能完全等同營氣之體,二者略有差別。正如《靈樞.營衛生會》載:「營衛者,精氣也,血者,神氣也,故血之與氣,異名同類。」可知營衛之氣皆屬水谷精微之氣,而血則稱為神氣。血是由一氣所劃分的營氣經心肺化赤作用而生成,故言血與營衛之氣異名同類,即血亦屬於氣,乃為神氣也。同類為氣,但並不可完全等同。營氣多以化血的形式行於脈中,而運行於脈中的營氣之體不只是脈中之血,亦有不化血而循行於脈中的部分。血所行的功能可以稱營,營氣多以化為血的形式而營周不休,故亦可以血概營氣之體。營與血亦可稱為體用關係。循行之血可名營氣,營氣循行脈內之體多為血。故醫家多言血為營氣之體,而常有營血之稱。
由上可知,營衛與氣血確為體用關係,衛之體以氣論,營之體以血概之,氣血之循行即為營衛。故經文中從體而論,則稱之調和氣血,從循行而論則為通調營衛,也即仲景所言的調和營衛。
營衛氣血體用關係的應用
若營衛與氣血是體用關係,亦可解釋「清者為營,濁者為衛」(《靈樞.營衛生會》)中的清、濁之意。經文所論正是從體的角度描述,邊界多清晰可見者,即血,為營氣;混沌彌散邊界多不清者,即氣,為衛氣。此為從水谷所化之氣的兩種狀態來論清、濁。這樣此處就不像醫家所認為的與《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篇推斷的「清為陽,濁為陰」相悖。首先兩篇所指清濁的含義是不同的,後者是從氣的升降之性而論清濁陰陽,輕清者上升,其性屬陽為天,重濁者下降,其性屬陰,為地,是言「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可知,在不同的語境下,陰陽清濁皆所指無定在,當從其所在語境中進行具體分析。
將人之氣按氣血層次分,則營多化血,以血的形式存在脈中,衛多以氣的形式散於脈外,故經文中常將營衛與血氣二者連用,有營衛血氣、榮衛血氣、營血、衛氣之說。營多以血的形式體現,而衛則多以氣的狀態展示。陰者為營,多以血的形式存在脈內,故有營陰、營血之謂;陽者為衛,多以氣的形式散於脈外,故有衛陽、陽氣之謂。
運用營衛氣血的體用關係,可以解釋用方葯來調營衛的原因,即通過調氣血以調營衛。針灸可以通調營衛,即是調氣調血。二者關係在醫理上廣泛應用,這裡不一一舉例。
由上可知,若將營衛之體按氣血分,則營之體可以血概言,聚於脈中,循經而行,內注臟腑,外榮四末,衛之體可以氣概之,散於脈外,不循經行,外濡腠理,內溉臟腑。因此,可言營衛與氣血是在一氣分陰陽下的體用關係。其體用關係雖隱藏在經文背後,可營衛與氣血據應用的需要,常常相互轉換,體現於經文,應用於臨床。(侯冠群 魯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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