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男女 要怎麼處理好這三個關係?
對於再婚家庭而言,家庭會面臨破碎與重整的歷程,如何與舊的家庭結束關係、如何與新的家庭建立關係,都不能用傳統家庭的一些定論解釋和對待。
因此,很多家庭無法承受再婚帶來的家庭再婚過程,大約 25% 的人在5 年內會離婚,在最複雜的再婚家庭中,夫妻雙方都結過婚而且都有孩子,這種家庭在建立穩定性時困難最大 。
一、與孩子的關係
很多人再婚前,渴望再婚,但再婚後,又非常後悔。箇中原因,並非二人沒有處理好相互之間的關係,也不是不愛對方,而是沒有想到再婚後需要接納更多的人。對方的孩子問題,就是其中一個。當家庭進入形成的階段,要如何稱呼彼此都會是困難的。例如在結婚前,小孩稱爸爸的女朋友為阿姨,結婚後突然要改稱媽媽,對孩子而言是需要時間適應的。而繼父母要如何稱呼對方的小孩,當要向外人介紹時,是要直接稱呼他的名字,或告知他人這是自己的小孩,這種稱謂的問題是再婚家庭初期容易碰到的尷尬狀況。
作為親生父母,常會要求孩子忠誠,孩子為此常會感覺陷入兩難的困境。他們擔心如果不愛繼父母,自己就會讓同住的生父母為難,生氣。因此對孩子而言,即使新父母對自己很不錯,情感上還是很難認同的。這種糾結經常讓孩子感覺到壓力,特別是對青春期孩子而言更是一種雙重束縛 ,會更加排斥。
對於再婚家庭的成員而言,在組成新的家庭之前,成員們通常曾面臨過離婚、家庭破裂或配偶死亡等失落經驗。同時再婚也將失去每天習慣的互動方式、失去原本家庭中已習慣的規則和系統、失去熟悉鄰居、失去熟悉朋友和社會支持、失去在單親階段所建立起之獨立感、自我感的失落、婚姻失敗所引發之認同與信心危機等其它失落的經驗 。
若沒有好好處理這些負面情緒,通常就會造成一些負面的影響,也會阻礙他們難以接受新的家庭成員;例如有些伴侶在還未處理好自己的悲傷與失落的複雜情緒前,就已經組成了新的繼親家庭,這種失敗的感覺可能會影響其與新的配偶產生情感連結,影響新伴侶的情緒。
建議:處理孩子問題上,遇到任何問題,不要只考慮自己的孩子,應該多花心思在對方孩子身上,大家既然是一家人,手心手背都是肉,一碗水要端平。
二、以前和現在的婚姻關係
二人都經歷過婚姻,就屬於「半路夫妻」,因有孩子,共同朋友等原因,相互間與以前的家庭,或多或少都還有些來往。以前婚姻對現在婚姻有影響,在所難免。若處理不好這方面的關係,就會導致夫妻感情不和。一些新家庭成員的組成份子越多,比如兩個家庭的,甚至四個家庭之間的老人,家庭成員關係就越複雜。有研究發現,親屬間維持適度的互動,比起太頻繁的互動或太少互動,更能維持彼此間的關係質量,而與親屬關係的好壞程度也會影響再婚家庭的整合情形。
一般家庭的成員互動往往會受原家庭情感經驗的影響。對於再婚家庭而言,情況則更加複雜,前段婚姻過程中之分離、死亡、痛苦、哀傷、矛盾等複雜而糾葛的情感,也會為現在的關係帶來影響。如果還沒有準備好,走出這些情感對於自己或關係的影響,也沒有處理與解決這些過去與他人的情感包袱,反而希望新的伴侶承擔,這樣不知不覺當中,就會對新的關係帶來負面的影響。使新伴侶在關係中變得過於敏感,害怕以前的傷害重演而過度保護自己,連帶使得進一步的親密關係受到阻礙,或者對於新的關係有著過於強烈的期待。
還有關於監護權的一些處理,父母親在監護權的行使上愈好,孩子就能調整和適應得愈好 。特別注意的是若在爭取監護權的過程當中,父母親互相攻擊傷害,甚至以孩子為對彼此攻擊的籌碼,將對孩子造成嚴重的傷害。
再婚成人間的關係質量,以及擁有監護權的父母對不與小孩住在一起的父母的接受程度,是再婚初期孩子不受傷害的兩個主要保護因子。孩子與非監護家長見面越多,他們的適應越好。只是孩子常往返於有無監護權的生父母親,在往返的過程中其情緒難免也會受到影響;例如周末要去住爸爸家,可能星期五就被這樣的預期所影響,禮拜天回到家後,星期一上學時仍會心不在焉,此時雙方就孩子的這種情況是否能敏銳的覺察並加以合作,對孩子的適應將有重大的幫助。
建議:來自不同的家庭,結婚後大家就成為一家人。這時,需要為對方考慮,要充分信任對方。
三、經濟財產關係
再婚者,可能不只一次離婚,一次次婚姻失敗的經歷告訴他(或她),離婚成本很高,每次婚姻都遭遇了不少經濟損失。於家庭的是否和諧,金錢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象徵性意義,如果雙方贍養費或者養育孩子的費用不足,會對再婚家庭造成一定的影響。比如丈夫是再婚家庭中唯一的經濟來源,他就會考慮家裡的金錢是他自己的孩子為先,還是與他住在一起的繼子女。如果他與前妻關係不好,那麼他與前家庭孩子的聯繫和贍養費的給付可能會拖延或停止。
反之丈夫如果對於前家庭仍有經濟上的援助時,新婚妻子可能會抱怨丈夫的做法影響了現在家庭,並且給她孩子的投資太少,尤其當她自己孩子需要某些金錢支持或者贍養費遭到前夫拖欠的時候。整體而言,年輕的再婚夫妻通常是面臨贍養費與對小孩提供支持的經濟壓力,而年紀較大的夫妻主要面對在孩子結婚買房,留學等大事時候的經濟支持,以及財產給繼子女或原生子女的衝突。
建議:再婚後,可能會出現的最大爭議是以前的財產,如存款、房產等。現在法律健全,大家不妨做一個婚前財產公證,尤其是中老年再婚者。這樣做,只是為了避免很多婚後的財產糾紛。
再婚面對的不止是要去適應新環境那麼簡單,我們要做的是調節,是懂得如何銜接,如何轉變。
想對糾結於離婚或者徘徊在外遇中的的朋友們說一句:任何一段愛情,當激情退卻後,剩下的是絲絲倦意和最真實的生活,且行且珍惜!
(文章來源於網路 版權歸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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