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三朝與西藏佛教的關係

2007-05-14

一、滿洲的崛起清朝是滿族所建立的,它的族名實際上應稱為「滿洲」[1]族,但人們一般還是習慣稱之為滿族。滿族稱的上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傳統的少數民族,他們的祖先在東北亞歷

一、滿洲的崛起

清朝是滿族所建立的,它的族名實際上應稱為「滿洲」[1] 族,但人們一般還是習慣稱之為滿族。滿族稱的上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傳統的少數民族,他們的祖先在東北亞歷史舞台上活動的時間,至少可以上溯到我國的西周時期。滿族的祖先世世代代生活在中國的東北地區,在中國各民族長期共同發展的過程中,滿族曾有過相當重要的作用,尤其到了清太祖努爾哈赤[2](1559-1626年),他不僅統一了女真族的各個部落,[3] 也是清朝的真正創始者與奠基者。他命額爾德尼和噶蓋兩人,以蒙古文字母和女真語音創製滿州的文字(1599年),稱為「老滿文」,改變了當時女真各部有語言而無文字的狀況。[4] 爾後,又經清太宗皇太極在形與音方面做了改良,使其更為完備。滿文創製不僅能記載滿族史事、翻譯漢文書檔,甚至鑄錢刻碑,處處都用滿文。由於滿文的創製與使用,不但促進滿族文化的發展,也因而提高滿族人的自尊心,更有助於統一女真各部的歷史進程。

此外,努爾哈赤還在原有女真族狩獵「牛彔」(niru)組織的基礎上,創建八旗制度(1615年),將散漫分離的女真部族組織起來,分隸於各旗牛彔統轄之下,成為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形式;並在東北地區建立起一套政治機構,設立了議政王大臣,與八旗旗主共同佐理政務,從而加強了政治組織與行政管理。

到了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今遼寧省新賓縣)正式稱汗,建立「大金」(史稱「後金」)政權,改元「天命」,自此公開與明抗衡。到了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爾後清朝入主中原,在近三百年的統治期間,有清一代對種族的融合、邊疆的開拓、文化的發揚、歷史的傳承等,都有過光輝的貢獻。最可觀的貢獻是將處於分裂狀況的中國重新統一,邊疆敉寧,收復台灣,在帝國主義入侵前,完成了國家的統一,明確邊疆地區的歸屬,增強了多民族的團結,最後奠定了中國的版圖。

二、清初三朝的喇嘛教[5] 政策

利用喇嘛教統治蒙藏民族,是清王朝的一項傳統政策,早在入關前就已開始推行,但當時主要是針對蒙古諸部。因為從後金到大清──努爾哈赤、皇太極時期,蒙古的力量是相當可觀的,除了勢力很大的內蒙古察哈爾部以外,北方喀爾喀蒙古諸部的力量也是不容忽視,而喇嘛教的宗教力量更是遍及蒙藏青海一帶,如果不能先把蒙古及喇嘛教的問題解決,就無法免去後顧之憂,而全力討伐明朝。[6]

清朝在後金努爾哈赤時期,就已察覺到蒙古族對後金(清)政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從努爾哈赤、皇太極到入關後的順治這三朝,無不把尊崇喇嘛教策略視為政治要務,不斷爭取與蒙古喇嘛教乃至西藏黃教世界領袖的外交關係。以下分別探討清初太祖、太宗以及順治三朝,如何與蒙藏喇嘛教接觸,以及滿蒙藏之間關係的發展與演變:

(一) 太祖時期

在努爾哈赤正式稱汗後,為了發展後金的勢力,不斷加強對東北的統一,以擴大自己的版圖。由於後金地區東鄰朝鮮,而當時的朝鮮視明朝為君父之國,並且是一個具有嚴密政治組織與一定防禦能力的國家,如果朝鮮不來犯,努爾哈赤也就不急於解決雙方的關係問題;而勢力很大的內蒙古察哈爾部也是順從明朝的;只有北方的喀爾喀蒙古各部,互相攻打掠奪,尚無暇顧及其他,但如果任其發展,將來勢必影響後金政權,如能為己所用,則能免去討伐明朝時的後顧之憂。因此努爾哈赤對蒙古諸部展開徵伐、通婚、會盟、宗教等策略進行結盟,以便與明朝競逐天下時,免除腹背受敵的顧慮。尤其是與蒙古科爾沁等部的通婚,滿洲皇室的后妃多來自科爾沁蒙古。清代前期,漢族是不能與滿洲皇室互相通婚的,而蒙古貴族卻享有這種特權。蒙滿通婚是滿洲與蒙古諸部同化融合的過程,也減少了後金與科爾沁等部的衝突。努爾哈赤、皇太極時期的大規模聯姻活動,[7] 成為清王朝綏服蒙古諸部的一貫傳統方式,以此攏絡並控制蒙古部族。

而宗教策略方面,滿洲人本來不信奉喇嘛教,但隨著努爾哈赤後金政權的不斷鞏固和發展,以及在與漢、蒙、藏等民族的接觸過程中,滿族社會也不同程度的接受了佛教和喇嘛教。由於當時的蒙古族正處於由原始宗教薩滿信仰走向喇嘛教的轉變階段,[8] 因此,雖然努爾哈赤時期,後金政權並沒有直接與西藏喇嘛進行接觸,卻也間接的接觸到了一些從西藏來到蒙古傳教的西藏喇嘛。

據《滿文老檔》所載,喇嘛教入滿洲時代甚早。在天命六年(1621年)五月二十一日,當時尚是後金創業初期,遠自西藏東來蒙古傳教的喇嘛斡祿˙打兒罕˙囊素從科爾沁來到後金定居,受到努爾哈赤「起身與喇嘛握手相見,並坐大宴」[9] 的禮遇,以及「敬謹尊師,倍加供給」,使得囊素喇嘛倍受感動,曾先後幾次來到遼東,並且決定死後葬於遼東。同年六月初,囊素喇嘛屬下的小喇嘛二人也投奔後金了。[10] 待囊素喇嘛圓寂後,努爾哈赤在遼東城的南門外為其修廟安放遺體。到了天聰四年(1630年),太宗皇太極又建塔立碑供奉,題為「大金喇嘛法師寶塔記」,碑文中也簡單地記錄了囊素喇嘛到蒙古傳教,以及到後金受到努爾哈赤「敬謹尊師,倍加供給」的過程,還說明了皇太極尊父遺命修建寶塔的情況。[11]

從努爾哈赤與皇太極對西藏喇嘛的禮遇與懷念,就可以瞭解到西藏佛教不僅在後金時期就已傳入滿洲地區,而喇嘛教在當時的後金汗國更是備受優禮與重視,也因而奠定了日後滿洲國與喇嘛教的良好關係基礎,清朝廷與喇嘛教之間的關係實始於此。

雖然此時努爾哈赤的後金政權正處於草創時期,許多政策尚不完備,也沒有完全制度化與法律化,但繼囊素喇嘛圓寂後,又有許多「喇嘛因不堪蒙古諸貝勒虐待,慕汗之養育,(而)來歸。喇嘛下之薩哈爾察等亦皆背井離鄉,隨喇嘛來歸」。[12] 面對這些投奔來後金的喇嘛及蒙古群眾,努爾哈赤覺得「殊堪憐憫,念其歸來之功,所有隨喇嘛前來之薩哈爾察,其子孫世代豁免差役,獲死罪則囚之,獲掠財罪則免之」[13]。不但如此,對陸續來奔的蒙古部族則以「優給廩祿、減免徭賦,封以爵位官職,保證他們的世襲權力」[14]。如此一來就把優禮喇嘛教以及攏絡蒙古族的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了。

由於看到喇嘛教在蒙古族中得到普遍信仰,不僅能夠左右蒙古族人心所向,以及蒙古地區的政治形式,更形成了一種重要的政治力量。所以,努爾哈赤把尊崇喇嘛和利用喇嘛教的信仰,作為聯合、攏絡蒙古諸部的一項重要政策,在當時也確實曾產生了廣泛的政治影響。[15] 此外,為了表示對蒙古族宗教信仰的一種尊重,除了優禮從蒙古來的喇嘛以外,努爾哈赤還藉著修建佛寺[16] 以及下令「不得拆毀廟宇,不得於廟院內栓繫馬牛……」[17] 等褻瀆神明的事,來保護寺廟,以表示自己對喇嘛教的尊崇,其目的是為了安撫蒙古諸部,消除蒙古族的疑畏心理,加強結盟的目的。因為統治者對於寺廟的態度,往往最能表現其宗教態度與信仰。為了鞏固與蒙古族的政治聯盟,以便吸引更多的蒙古部族投奔自己轄區,發展後金政權的實力,努爾哈赤在戰事紛繁以及財力維艱的創業初期,還能注意到寺廟的修建與保護問題,這對於樹立自己成為喇嘛教保護者的形象,從而爭取蒙古族的擁戴,無疑是有著重要的政治作用。

努爾哈赤雖然是首先推行和倡導這項政策的人,但將此政策系統化、制度化的則是其繼承者,也是大清的開國者──皇太極[18](1592-1643年)。

(二) 太宗時期

後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三十五歲的皇太極繼任後金大汗,他就是年號天聰與崇德的清太宗。在天聰年間,他先征服了朝鮮,以絕後顧之憂。對於蒙古諸部的政治態度,他繼承了努爾哈赤對蒙古族的政策,利用聯姻、賞賜、封王封爵、訂定外藩功臣世襲制、崇奉喇嘛教等政策,贏得了蒙古諸部的支持與效忠,尤其特別重視蒙古族的上層階級,強調「滿蒙一體」,以皇室子女和蒙古王公貴族通婚聯姻。在對蒙古上層人物實行通婚、加強行政管理的同時,皇太極也繼續對外推行尊崇喇嘛教的政策,利用宗教以達到攏絡、控制蒙古的目的。但在自己轄區內,則對喇嘛教的傳播加以嚴格管制。因為對於歷史上蒙古所創的元朝,就是因為過度迷信黃教,而使蒙古族喪失了尚武的精神。過於靡費財物,優禮、封賜西藏僧人的弊病,導致蒙古國運衰微、國弱民貧,使其成為在中國政權滅亡的原因之一,對此皇太極是深以為戒的。

雖然皇太極對喇嘛教奉事極誠,但對宗教信仰卻是相當理性的,他也看到了喇嘛教在東北地區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由於後金政權對喇嘛教的尊崇,使得僧侶成為大家敬重的對象,若想提高自己的身分,受到大家的尊重,出家為僧或當喇嘛成為一條既正當又最見功效的途徑。因此在東北地區,不少滿、漢、蒙古以及朝鮮各族人民「欲避差徭,多相率為僧」[19],或充當喇嘛,享有免於賦稅、免服勞役、免被徵兵等的優待,嚴重影響了後金(清)的兵力補充、差役徵調等。

大量的基層人民藉由宗教庇護逃避徭役,任由土地荒廢,以及社會上勞動人口減少,再加上建造寺廟必須花費大量的財力,經濟當然也就漸漸枯竭。這種種潛在的危險不僅影響滿洲部族的成長,對後金實力也是一種嚴重削弱。最重要的還是必須防範敵軍偽裝成和尚或喇嘛藏於寺廟,刺探後金的政治、軍事情報,更必須提防寺院有「容隱姦細」的和尚。皇太極對於寺廟中「有容隱姦細者,本寺廟中和尚全殺」[20],因為這已嚴重危害到他個人的統治權,對於這種「和尚」,皇太極不僅要嚴加處治,甚至要殺無赦了。因此,有鑑於此,為了保存後金政權的實力,以及避免重蹈蒙古人的覆轍,皇太極雖然繼續對蒙古推行尊崇喇嘛教政策,但在自己東北的轄區或王室內,為了控制喇嘛教不符合政府需要以外的發展,則對喇嘛加以嚴格管制,不準私建喇嘛廟和私自出家為喇嘛,以防喇嘛教力量過大,反成為蠶食及削弱自己的主因。

皇太極在位期間,除了繼續推行努爾哈赤的喇嘛教政策外,在拉攏、親善邊疆部族方面,皇太極有兩項成功的政策遠勝其父,第一是崇德三年(1638年)在盛京(今瀋陽)建立了當時後金最大的喇嘛廟實勝寺。由於喇嘛廟是喇嘛們誦經、居住之處,也是信徒們頂禮、膜拜以及聚集的場所,它代表了喇嘛教信仰的旗幟,因此「興建喇嘛廟」成為皇太極攏絡蒙古的一項政治措施,重要的是興建寺廟背後的政治動機。

據實勝寺碑文所載:[21]「……至大元世祖時,有喇嘛帕斯八,用千金鑄護法嘛哈噶喇,奉祀於五台山,後請移於沙漠。又有喇嘛沙爾巴胡土克圖,復移於大元裔察哈爾林丹汗國祀之。」在後金天聰八年(1634年),皇太極征服蒙古察哈爾部後,「人民咸歸。時有喇嘛墨爾根,載佛像而來」。墨爾根喇嘛將內蒙古的護法神像自察哈爾部移到瀋陽,無疑表示內蒙喇嘛向後金政權的徹底臣服,以及承認後金是內蒙喇嘛教最高保護者。

由於這尊金佛具有歷史性的傳承意義,金佛的供養象徵著喇嘛教護法地位的取得,因此皇太極對此極為重視,除了「命眾喇嘛前往」,以及重要官員迎接護法神像外,並用了三年時間,在瀋陽建造一座大喇嘛廟,「構大殿五楹,庄塑西方佛像三尊,左右列阿難、迦葉、無量壽、蓮花生八大菩薩,十八羅漢……」[22] 等,命名為「蓮花凈土實勝寺」,顯示後金(清)統一內蒙的勝利。這座實勝寺還有一個千觔的大鐘,並在寺內東西兩側建立兩塊石碑,前後各鐫滿、漢、蒙、藏四種文字。崇德五年(1640年),又在瀋陽四個城門外,建了東塔永華寺、西塔延壽寺、南塔廣慈寺以及北塔法輪寺。實勝寺以及四塔的建立表明了後金政權對喇嘛教的支持態度,並確立對蒙古的統治地位。

第二件是皇太極在興建實勝寺之後,便以喇嘛教的護法自居,想懷柔蒙古直至西藏[23]。由於西藏是喇嘛教的發源地和宗教中心所在,也是蒙古族宗教信仰的聖地,與蒙古、藏族有著密不可分的政治、社會、思想文化方面的聯繫,而西藏喇嘛教領袖(達賴和班禪)對蒙古喇嘛教也同樣具有宗教領袖地位和影響。皇太極深知西藏喇嘛教領袖這種特殊地位的重要性,便想和西藏取得聯繫,以「宣揚佛教,利益眾生」、「振興三寶」為名,邀請黃教世界的上層人物來遼東佈教。

清朝與黃教世界的聯繫始於崇德二年(1637年),皇太極提出邀請達賴喇嘛來遼東宣揚佛法,其動機除了公開表示尊崇喇嘛教外,還能直接安撫蒙古、間接拉攏西藏等種種政治功效。在經蒙古各部同意之後,[24] 皇太極隨即致書於土伯特汗以及第五輩達賴喇嘛,[25] 開始了與西藏的政治性接觸。但直到崇德七年(1642年)西藏派使臣來到瀋陽,才正式發生直接的外交關係。

此次達賴、班禪的使臣伊拉古克三胡土克圖以及戴青綽爾濟等一行人來到瀋陽,皇太極以空前的熱忱隆重的接待,不但親自率諸王貝勒大臣,出懷遠門外迎之,還率眾拜天,行三跪九叩禮,並站著接受來使呈遞達賴喇嘛的書信,更設二座讓伊拉古克三以及戴青綽爾濟與其同座,以及「五日一宴之,凡八閱月,直至遣還」等等……。[26] 這在當時都是「殊恩曠典」,滿洲對蒙古使臣從未有如此待遇。皇太極不惜屈尊往迎,對西藏使者以平等之禮相待,還讓伊拉古克三在瀋陽傳播佛法,[27] 喇嘛教從此在滿洲部族得到了進一步弘揚的機會。皇太極此舉的用意當然也是為了增進與加強和西藏上層喇嘛的關係,冀以達到親善、拉攏西藏的目的。

崇德八年(1643年)五月十二日,西藏使臣返藏時,皇太極也舉行了隆重的歡送場面,親自「率諸王貝勒等送至演武場,設大宴餞之,……仍命和碩睿親王多爾袞、多羅武英郡王阿濟格、輔國公碩託……,送至永定橋,復設宴餞之。」[28] 並派蒙古喇嘛作為自己的使者,隨行入藏,再次致書達賴與班禪。書信內容不外乎是公開表示後金尊崇喇嘛教的政策,以及「將敦禮高賢,以普濟群生」。但又分別寫信給西藏各教派領袖人物,如:紅帽喇嘛噶爾瑪、昂邦薩斯下洛東呼圖克圖、魯克巴呼圖克圖、達克龍呼圖克圖以及顧實汗、藏巴汗等人,只是在書信的內容措詞上各有不同的含義。如寫給顧實汗的信中有:「……今欲於圖白特部落,敦禮高僧,顧遣使與伊拉克三胡土克圖偕行,不分服色紅、黃,隨處諮訪,以宏佛教,以護國祚,爾其知之。……」[29] 此外,寫給藏巴汗的則是:「……近聞爾為厄魯特部落顧實貝勒所敗,未詳其實,因遺一函相詢。自此以後,修好勿絕,凡爾應用之物,自當餉遺。」[30]

從上述信件內容可知:皇太極在處理蒙古內部的紛爭,是保持謹慎及中立的態度,因此以個別連絡的方式並希望顧實汗「不分服色紅、黃,隨處諮訪,以宏佛教,以護國祚」,以保存西藏各宗派的生存空間。

皇太極對蒙、藏地區的外交政策非常靈活,可惜他在第二年(崇德八年)八月就駕崩了,無緣等到達賴來京。但他與達賴、班禪等互派使臣往來於瀋陽與西藏之間,是滿族與黃教上層人物的最初接觸,不但為日後達賴喇嘛與滿洲皇帝的歷史性會談預作了安排,也為整個清代滿、藏之間的關係及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三) 世祖時期

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年僅六歲的福臨(1638~1661年),在瀋陽繼帝位,是為順治皇帝,由濟爾哈朗、多爾袞輔政。順治元年四月,滿洲入主中原,順治在北京昭告天下,君臨全國,是為滿洲入關後的第一為皇帝。

在順治初年由多爾袞攝政時期,清政府仍繼續實行入關前爭取達賴喇嘛以收服外蒙古的做法。雖然此時南明抗清的運動在中國各地不斷的發生,清朝在華北地區的政權還不十分穩定,但清王朝仍不時與西藏互相通使並餽贈禮物,更多次派遣大臣「往迎達賴喇嘛」,邀請其來京。同時也書面照會班禪喇嘛及顧實汗,請他們進行勸說達賴覲京,可見清王朝一直把爭取達賴喇嘛當作政治上的一件大事。

順治八年(1651年)正月,順治皇帝宣佈親政,此時的清王朝,無論在經濟、軍事或政治形勢都相當嚴峻。但於三月時,順治親政後不久,又立即派遣大臣攜帶敕書汗厚禮,「往召達賴喇嘛」[31]。直到順治九年正月,由於蒙古顧實汗等人的努力,五世達賴喇嘛才正式表達同意覲京及遣使節來向清朝報告「起行日期」[32]。自崇德二年(1637年)皇太極邀請達賴至盛京相會未果,到順治九年(1652年)達賴喇嘛同意覲京,此番考慮竟長達將近十六年,此中的政治因素或西藏方面的種種考量,陳又新在《清朝前期經營西藏之研究》中有詳盡的分析,他說:

在這麼多的外來因素,與各方努力營造達賴喇嘛覲京的氣氛下,西藏地方僧俗本身的態度與第五輩達賴喇嘛的態度如何,也是決定性的關鍵。無論從出家人普渡眾生的胸懷或是當時與清廷聯繫的需要,第五輩達賴喇嘛接受邀請前往內地應是沒有問題的事,重要的是何時去、如何去、以何種身分去及能達到何種結果。對於時間的因素,達賴喇嘛等待或者說是考慮了將近十六年之久,前往弘教傳法似非優先考慮因素,最重要的應是政治的考量。初時達賴喇嘛親往滿洲聯繫的企圖並未確定時間,也未向外公開,直到順治八年(1651),滿洲入關八年以後,多爾袞病逝,順治皇帝親政,政治情勢已甚明朗,且清廷又於當年二次派人敦促達賴喇嘛覲京,至此才由達賴喇嘛的強佐第巴索南饒丹在隔年年初正式通告西藏各地,公開準備進京的物品。[33]

不僅西藏方面要慎重考量,為了迎接達賴進京,清朝當局召集了滿漢大臣討論接待禮節事宜。起初順治有意親自到邊外迎接達賴喇嘛,[34] 但因茲事體大,影響深遠,且出不出城迎接,同時也是確立清朝對西藏地位的基本立場;再加上朝中滿、漢諸臣意見分歧,使得皇上親往邊地迎或不迎,以及喇嘛入不入內地,雙方各持己見。滿洲諸臣完全以現實政治利益為著眼點,認為皇帝應該「親往迎之」,這樣「喀爾喀亦從之來歸」,對於剛剛建立的政權「大有裨益也,若請而不迎,恐於理未當」。[35]

其實滿洲眾臣走的是皇太極當年的老路子,為了達到親善、拉攏西藏的目的,皇太極不惜出懷遠門屈尊往迎達賴、班禪的使臣,對西藏使者以平等之禮相待。但今非昔比,隨著滿洲的入主中原,清朝統治者本身的地位已由割據東北一隅的地方領袖,變為統治全國的中央政權,與蒙、藏地區已非入關前的對等關係,而是一個新的局面了。因此,眾漢臣站在清朝政府對西藏地位的立場出發,認為「皇上為天下國家之主,不當往迎喇嘛,喇嘛從者三千餘人,又遇歲歉,不可令入內地,若以特請之故,可於諸王大臣中遣一人代迎,其喇嘛令住邊外,遺之金銀等物,亦所以敬喇嘛也。」[36]

起初順治認同滿洲諸臣的看法,遂派人致書於達賴喇嘛,同意親自前往代噶迎接,[37] 然順治在不久之後,又因漢臣大學士洪承疇、陳之遴的一再進諫,請身為天下共主的皇帝考量此事對清王朝的利弊得失,同時這也是確立清朝對西藏地位歸屬的關鍵時刻,並且以「宗社重大,非遠幸之時,雖有神明呵護,六軍扈從,邊外不如宮中為固,游幸不如靜息為安。達賴喇嘛自遠方來,遣一大臣迎接,足見優待之意,亦可服蒙古之心,不必親往。」[38] 之語,說服了順治改變原先的決定,即刻停止親自遠迎達賴喇嘛的行動,改派一位親王去迎接,再次致書達賴喇嘛,並說出一些特別原因,好讓達賴喇嘛能接受,不致於「中途而返」,而使「喀爾喀亦因之不來歸順」。此關鍵性的轉變,據《清實錄》的記載是為:

(十月)庚戍(十二日)命和碩承澤親王碩塞等,往迎達賴喇嘛曰:前者朕降諭,欲親往迎迓;近以盜賊間發,羽檄時聞,國家重務,難以輕置,是以不能前往,特遣和碩承澤親王及內大臣代迎,當悉朕不能親行之意,故諭。[39]

清王朝以「盜賊間發,羽檄時聞,國家重務,難以輕置」為不能親自前往代噶迎接的原因,將會晤地點由代噶巧妙的改為北京,並請達賴喇嘛只帶三百隨從覲京,將大批人馬暫留代噶。雖然滿洲皇帝失約在前,但因清朝已入主中原,國勢日強,達賴喇嘛為了得到滿清政權的支持,鞏固自己在蒙藏地區的政治力量[40],也只有不辭勞苦、降低自身地位來北京與滿洲皇帝會談了。

順治九年(1652年)十二月十五日,達喇喇嘛一行人風塵僕僕的抵達京城,受到清朝極為隆重的禮遇。在兩個多月的訪京期間[41],清廷安排了一連串的賜宴,順治本人賞賜達賴喇嘛「金器、綵緞、鞍馬等物」,並不斷派諸王公、大臣、親王、貝勒設宴招待及大量的賞賜給達賴喇嘛;蒙古諸部亦前來向達賴喇嘛獻上供養,彼此互贈禮物,而和碩特部落的顧實汗除派遣使者獻供外,還兼向清廷表示「請達賴喇嘛還國」,不希望他在東方作長久的停留。[42] 但達賴喇嘛還是在北京停留了兩個多月,在離京後又回到代噶住了兩個多月,並於五月十七日,在代噶處接受了清廷的冊封。

清廷送上印有滿、漢、藏三種文字的金冊、金印,冊封達賴喇嘛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達賴喇嘛」[43]。六月十二日,達賴喇嘛首先啟用金印向朝廷上書,「表謝頒賜冊印及封號,附獻馬匹、琥珀等物」[44]。爾後自代噶啟程返回西藏,圓滿的結束了這一次滿藏兩大領袖的會面。

此次滿藏兩大領袖歷史性的會晤,雖然之前發生了一段會面地點交涉的問題,但在達賴喇嘛抵達京城時,滿洲皇帝親自於北京城南永定門外二十多里的南苑圍場接見達賴喇嘛,以表專程出迎之意。再加上在京期間清廷隆重禮儀的接待與大量的賞賜,[45] 以及在達賴喇嘛離京時,派和碩鄭親王率三千隨從一路相送等等,終能做到賓主盡歡,使此次歷史性的聚會出乎意外的圓滿。

達賴喇嘛在西藏政教中的領袖地位,藉由此次的覲京與受封,而由中央政權正式確定下來,並且成為清朝歷代達賴喇嘛受中央政府冊封的制度之始,[46] 以後歷代達賴喇嘛如果沒有得到清廷的冊封,就不承認其宗教領袖地位。雖然達賴喇嘛藉由滿清政權的支持,得以鞏固在蒙藏的力量,但卻也成為清廷遠控西藏的政治籌碼。清廷藉由達賴喇嘛來領導黃教,正式成為黃教的最高保護者,得到西藏地方的統治實權。

三、滿洲時期的帝王對佛教的態度及其所受的影響

努爾哈赤對佛教的態度,約可從以下幾件事情中窺知:

1. 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四月,努爾哈赤在正式建立後金政權的前一年,在其根據地赫圖阿拉城東,「始建三世諸佛及玉皇廟等,共建七大廟」。

2. 努爾哈赤於天命六年(1621年)十一月三十日,專門為了保護寺廟以及維護寺廟的莊嚴聖潔而頒諭:

任何人不得拆毀廟宇,不得於廟院內栓繫馬牛,不得於廟院內便溺。有違此言拆毀廟宇,栓繫馬牛者,見即執而罪之。[47]

3. 因寺廟基石被盜,而處罰疏於看守的僧人,據《滿文老檔》里有如此記載:

汗家北塔之基石,被周圍包衣人等盜取毀之。上奏後,遣眾大臣搜尋基石,並將被查獲之人各杖五十。該僧等亦因疏於看守而將為首之八僧畫牢餓囚之,待眾僧修復後釋放。[48]

從上述記載可知:在後金時期,努爾哈赤除了興建寺廟來表示其對佛教的態度,也相當保護寺廟佛塔等建築,但僧人的地位卻不高,更遠不及喇嘛,只因為北塔之基石被周圍包衣人等盜取毀之,就將為首之八僧「餓囚」之;反觀當時的喇嘛,「努爾哈赤對投奔遼東的喇嘛,既在經濟上給予優惠待遇,免其子孫納貢賦,又在政治上特別優待,不以常法處置,並給予敕書以為憑證」[49]。因政治利益不同,而使兩者的待遇有天地之別。

而,佛教信仰對努爾哈赤影響又是如何呢?可從以下文中看出:

1. 信仰修治為善能感後福

彼因信佛,不娶妻室,不食人間糧穀,擇精食以為生。其能立志制勝者,何處有之?是乃福也!所謂福者,夫乃信奉神佛,苦修今世之身,求得福至,以期來世生於吉祥之地以求福也!爾諸貝勒、大臣,與其僅求一身之福,何如克成所委之事,以善言訓育屬下眾民,去其邪念,開導民心,同心向善,對上不貝於汗,忠誠盡職,則爾等亦可揚名於當今,傳聞於後世,是乃功也!福也!我常念者,上天所予大國之事,勵精圖治,乃從公聽斷,弭到平亂,普濟貧困,若能仰副天意,撫養貧困,國歸太平,則對天是大功,對己是大福也![50]

2. 轉世輪迴以及轉生樂土的思想:

皇天助我,以我為是,縱失一二,並非天遣而死矣!雅巴海,我願為爾祈於天,爾亦告於所去之地閻羅王,俾爾轉生於汗伯父我家,否則或生於爾諸兄和碩貝勒之任何一家,或生於自和碩貝勒以下固山額真以上之任何一家。今書雅巴海、布哈、孫扎欽、巴彥、雅木布里、西爾泰、郎格、敦布達、哈木布祿、汪格等九人之名,祈告於天。蒙天眷我,征戰之道,縱有一二過失,亦必為皇天所諒,而眷佑亦必令爾等轉生於樂土也![51]

此外,佛教信仰對皇太極也是頗具影響,可以從以下記載中看出:

1. 皇太極在其兄長莽古爾泰的祭奠大典時所說的話

世俗多用紙為樓塔,上造佛像,焚化以資冥福,甚非所宜,佛豈焚化紙具,可以祈幅乎?著永行禁止。[52]

2. 崇德元年八月,皇太極信佛不但不迷信,而且賞罰分明:

十四日,千山大安寺僧人何大峰重修古寺畢,以松花餅進獻於聖汗,曰:「人君食此餅可延壽明目。」聖汗降旨,責之曰:「若勤求治道,愛養人民,國泰民安,則上天眷佑,壽命延長,豈有食此松花餅而可以延壽明目之理耶?」諭畢,以其重修大安寺,賞銀十兩。[53]

此外,皇太極對佛教的態度具體的表現在修建寺廟以及保護寺廟、僧人生命財產等佛教政策方面,就是在戰爭中也不例外。有相當多的史料顯示,皇太極對佛教的信仰是虔誠而理性的:

1. 天聰四年(1630年),太宗皇太極為囊蘇喇嘛建塔立碑供奉,題為「大金喇嘛法師寶塔記」。

2. 天聰五年(1631年),皇太極重新整修努爾哈赤所興建的玉皇廟:

先是太祖時,建玉皇廟於遼陽成南教場,香火不絕,後為貝勒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屬下庄屯人拆毀,造棺槥市賣。上聞之,怒,追訊毀者,償價重建。……上以廟貌重新,給辦香火牲祭銀百兩。[54]

3. 天聰六年四月征伐察哈爾蒙古時:

凡大軍所至……勿毀廟宇,勿取廟中一切器皿,違者死。勿擾害廟內僧人,勿擅取其財物。……不許屯住廟中,違者治罪。[55]

4. 天聰六年六月,當滿洲大軍進駐歸化城以後,又下了一道諭旨:

滿洲國天聰皇帝敕諭:歸化城格根汗廟宇,理宜虔奉,毋許拆毀,如有擅敢拆毀並擅取器物者,我兵既已經此,豈有不再至之理,察出,絕不輕貸。[56]

5. 天聰八年(1634年)閏八月,皇太極以及為嚴峻的法律手段嚴懲損毀寺廟及偷竊廟木之人:

上都城有廢廟,為御前庖人及眾侍衛之廝卒所毀,上見之怒,命縛至,鞭之。又有伊訥克牛彔下巴石塔、殷他海牛彔下庄奈、阿哈塞牛彔下白爾泰、巴士、俄庫約,各鞭一百,貫耳。素爾和、額駙滿朱習禮、侍衛阿喇密、胡沙、尼牙哈齊及噶爾噶圖等六人下廝卒,亦毀廟屋,取其木,其主謂不知,使誓於神,仍各鞭其廝卒一百,貫耳。庖人石特庫、薩璧,所以行舉首取木事,各鞭五十。薩祿知為廟中木植,不敢取,大藍取之,鞭一百,貫兩耳。宗室吞齊喀之廝卒,取廟木,又懼法避匿,鞭一百,貫耳鼻。土彥圖牛彔下巴代,以不行約束新俘漢人,至竊廟木,亦鞭五十。[57]

6. 天聰五年(1631年)閏十一月十一日所下的一道諭令,充分的表明了皇太極對信仰佛教的態度,並且將寺廟內不守清規喇嘛、和尚,勒令他們還俗,律法雖嚴,倒也符合佛教的戒律。

奸民欲避差徭,多相率違僧,舊歲已令稽察寺廟,毋得私行建造,今除明朝漢官舊建寺廟外,其餘地方,妄行新造者,反較前更多,該部貝勒大臣,可再詳確稽察,先經察過准留者若干,後違法新造者若干,其違法新造者,務治其罪。至於喇嘛、班第、和尚,亦必清察人數,如係真喇嘛、班第、和尚,許居城外清凈寺廟焚修,毋得容留婦女,有犯清規。若本無誠潔之心,詐稱喇嘛、班第、和尚,容留婦女,不守清規者,勒令還俗。……嗣候若有違法,擅稱喇嘛、班第、和尚及私建廟宇者,依律治罪。其願為喇嘛、和尚及修造寺廟,須啟明該部貝勒,方免其罪。……若道士及持齋之人,妄行惑眾,亦一體治罪。[58]

7. 天聰十年(1636年)四月,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年號由天聰改為崇德。在建元之始,還特別降諭規定:

各寺廟中和尚,有容隱姦細者,本寺廟中和尚全殺;隱藏逃走人者,將本寺廟中和尚為奴。舊冊外私添者,與隱藏逃走者同罪。該管的官若不稽察,或明知不舉,問應得之罪。……和尚先曾娶妻、養生畜,如今我想佛道原是潔凈的,和尚不該有婦人、孩子、牲畜。南朝(按指明朝)有婦的和尚,若能得婦人准為僧,若捨不得婦人,各固山為民。有躲避差役新為僧者,亦發為民。南朝有為女僧者,照舊為僧。新為女僧者盡革。……有私建庵觀,俱拆毀入大寺。各處院寺若干,每寺和尚若干,某姓某名,一一開寫明白,後有死亡增添者,照數查看。[59]

此外,在同一諭旨中又特別指出,不得私自出家,「未奉上命私為和尚,為喇嘛,及私建寺院者,問應得之罪。」凡是想出家、建寺院,都必須先知會禮部:

躲避當差的和尚,及漢(明)朝先有大寺、大廟不算外,有私建的寺廟、喇嘛、班第、和尚數目,明寫在冊上……今後未奉上命私為和尚,為喇嘛,及私建寺院者,問應得之罪。要作和尚、喇嘛,要見(建)寺院,須知禮部,稟明無罪。[60]

8. 崇德元年(1636年)三月:

喇嘛等口作訛言,假以供佛持戒為名,潛肆邪淫,貪圖財物,悖逆造罪,又索取生人財帛牲畜,詭稱使人免罪於幽冥,其誕妄為尤甚。喇嘛等不過身在世間,造作罪孽,欺訛無知之人耳。至於冥司,孰念彼之情面,遂免其罪孽乎?今之喇嘛,當稱為妄人,不宜稱為喇嘛。乃蒙古人等深信喇嘛,糜費財物,懺悔罪過,欲求冥魂超生福地,是以有懸輪、結布旛之事,甚屬愚謬。[61]

9. 崇德二年(1637年)二月,皇太極在出巡途中,渡太子河後,便親謁迎水寺拜佛,為了表達對佛法的尊崇,還行了三跪九叩的大禮,但入寺廟後,則對喇嘛們說:

爾等既奉佛教,務講旺經典,潔治身心,克守清規,方為有益。若口宣佛號,身多敗行,有玷清歸,究和益哉?[62]

10.皇太極管束喇嘛時,同時也處罰滿洲親貴擅留喇嘛於家,以防止滿洲部族的人過度崇佛,可見皇太極不但自己崇佛而不佞佛,也不希望他的族人太過於迷信:

多羅饒余貝勒阿巴泰違法,擅留喇嘛於家,理藩院以奏,下法司審實,擬罰銀三百兩,仍罰人五名,牛三頭;其喇嘛即令遣出,奏聞。上命罰阿巴泰一百五十兩,以喇嘛交與察漢喇嘛。[63]

11.崇德三年(1638年),皇太極在盛京建立了當時後金最大的喇嘛廟實勝寺,當地俗稱黃寺或皇寺,是皇太極為紀念征服察哈爾蒙古而建造的。同年冬天,皇太極再訪歸化城時:

上聞喇嘛等不尊戒律,遣察漢喇嘛,戴青囊蘇,理藩院參政尼堪,一等侍衛俄博特,沙濟達喇等,諭席勒圖,綽爾濟曰,朕承天祐,為大國之主,統理國政,今聞爾等不遵喇嘛戒律,任意妄行,朕若不懲治,誰則治之,凡人請爾喇嘛誦經者,必率眾喇嘛同行,不許一二人私往,且爾喇嘛等,又不出征從獵,何用收集多人,喇嘛等皆曰,然,餘人俱當遣出,察漢喇嘛,戴青囊蘇,尼堪,俄博特,沙濟達喇等,以喇嘛之言還奏。上曰,喇嘛處閒人雖多,然須於其中,擇有用壯丁,能隨征行獵者,方可取之,若怯懦無用之人,取之何益。於是以內齊託音喇嘛,及諸無行喇嘛等,所私自收集漢人,朝鮮人,俱遣還本主,給以妻室,以土謝圖親王下一喇嘛,札魯特部落青巴圖魯下一喇嘛,不遵戒律,令之娶妻,又不從,閹之。[64]

皇太極的大清政權初期,喇嘛、和尚人數與日俱增,除了要避免喇嘛教勢力過大反削弱自己外,喇嘛、僧尼的不婚不育也嚴重的阻礙人口密度的增長,對發展大清的實力,更是一種隱憂。因此,皇太極下令在眾多喇嘛處中,「擇有用壯丁,能隨征行獵者」,以補充兵源;以及「給以妻室」,令其還俗等措施。

12.崇德五年(1640年),皇太極特敕工部興建護國寺塔,為奪取全國政權作輿論準備。在瀋陽四個城門外,建立了四廟、四塔,即東:永華寺,俗稱東塔、西:延壽寺,俗稱西塔、南:廣慈寺,俗稱南塔以及北:法輪寺,俗稱北塔。

13.崇德四年十月初七,皇太極在興建實勝寺之後,便以佛教護法的身分邀請西藏高僧前來遼東弘揚佛法,而致書於西藏汗王以及第五輩達賴喇嘛,書信內容分別如下:

……遣察漢喇嘛等致書於圖白忒(西藏)汗。書曰:『大清國寬溫仁聖皇帝致書於圖白忒汗,自古釋氏所制經典,宜於流布,朕不欲泯絕不傳,特遣使延致高僧,宣揚法教,爾乃圖白忒之主,振興三寶,是所樂聞,倘即敦遣前來,朕心嘉悅。』[65]

致達賴喇嘛五世說:

大清國寬溫仁聖皇帝致書於掌佛法大喇嘛:『朕不忍古來經典泯絕不傳,故特遣使延致高僧,宣揚佛教,利益眾生,唯爾意所願耳!其所以延請之意,俱令使臣口述。』[66]

由以上這些文獻記載中可以看出,皇太極雖然不反對信仰佛教,也還算保護佛教,但對於神道等怪力亂神之事卻不迷信,反而顯得特別理性,而且在這方面頒布的律法頗為嚴厲,更不容許有違法的喇嘛、和尚存在,尤其是那些身多敗行的不法僧人,或為了逃避差役而假扮和尚、喇嘛的人,這也是作為一個帝王所應有的見解。

四、結論

清朝入關以前,從努爾哈赤到皇太極,後金(清)統治者對喇嘛教的基本政策是優禮和尊崇,主要是利用西藏喇嘛教來聯絡並控制蒙古王公貴族,意在懷柔漢族以外的邊疆民族,利用他們加強對蒙藏地區的統治。因為這些蒙藏上層貴族在本民族中都有根深蒂固、盤根錯節的政治力量與社會勢力,以及熟悉本民族的情況和具有統治本民族的經驗。利用他們來統治各自族人,則有事半功倍之效;再加上蒙古諸部又是西藏佛教的護法,並不能遽以軍事征伐降服,邊疆廣大,僅靠軍事和財政的力量也難以控制,唯有配置喇嘛高僧於藏蒙。利用藏傳佛教牽制並降服了黃教世界的蒙藏族人,以做為統治的工具,同時更提高了後金(清)政權在蒙古上層人物心目中的地位,樹立了其喇嘛教最高保護者的形象,這是清王朝入關以前尊崇和利用喇嘛教的政治目的。

而入關之後,順治皇帝雖然仍推行利用喇嘛教統治蒙藏民族的政策,但隨著清朝統治者本身的地位由割據東北一隅的地方政權,變為統治全國的中央政權,對蒙藏民族的統治政策也因清王朝對蒙藏地位的立場不同,而有了很大的改變。在清廷邀達賴喇嘛覲京時,順治依洪承疇等漢臣的意見,將西藏定位為屬國,接待之禮雖崇,但並不對等,更於達賴喇嘛離京返回代噶與駐留的大批人馬會合,暫住代噶期間,派禮部尚書覺羅郎球與禮藩院侍郎席達禮等高官,到代噶當著蒙古諸部的面前冊封達賴喇嘛;同時也不忘派員前往西藏賜封控有西藏實權的顧實汗為「遵行文義敏慧顧實汗」,並希望其「作朕屏輔,輯乃封圻」,明確表示西藏地位歸屬,由顧實汗代為管轄,作為清朝的屏藩。[67]

清廷藉由對達賴及顧實汗的冊封,有效控制西藏地方的僧俗統治,從而確立清王朝對西藏政教的主權與立場,此一立場,終清一代並未更動。雖然清室表面上雖也崇奉喇嘛教,但實際上不過利用為籠絡蒙古、西藏、青海等藩部的工具,內地人信奉喇嘛教的並不多。

此外,雖然滿洲在聯絡喇嘛以控制蒙藏的同時,花費了相當的財力和十幾年驚人的耐心等候,但他們在政治上與軍事上也獲得了很多的實質利益。如滿洲在遼東地區的戰爭勝利、朝鮮的征服、大清朝的建立以及日後入主中原、開拓邊疆等等的大事業,多少都是因為不受蒙藏地區後方的威脅而完成的,也就是滿洲因而免去腹背受敵的顧慮而能專心攻打朝鮮與對付明朝,這當然得歸功於利用喇嘛教的政策。因此喇嘛教的政策更成為滿洲入關後遵行不替的基本國策,也是清王朝綏服蒙古諸部的一貫傳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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