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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為那個離開你的人不自由了

如果你不愛她,就告訴她。不要那麼多的理由,也不要那麼好聽的借口。不要騙她,更不要在你明明準備要離開的時候還在假裝你還愛她。

每當你說「沒事」的時候,心裡或多或少都藏著點事。懂你的人會懂;不懂你的人,你也不用太在意。懶得解釋,也不需要去解釋,就對自己說,忘了。

(一)

開始的開始總是甜蜜的,後來就有了厭倦、習慣、背棄、寂寞、絕望和冷笑,曾經渴望與一個人長相廝守,後來,多麼慶幸自己離開了,曾幾何時,在一段短暫的時光里,我們以為自己深深的愛著的一個人。後來,我們才知道,那不是愛,那只是對自己說謊。

其實你喜歡一個人,就賦予了他傷害你的權利,一份感情不會只有甜蜜也不會只有爭吵,也許平平淡淡才是最真的,而我覺得一份對的感情,就是不管怎麼樣的吵架,你都知道到最後他一定會回來。

(二)

一句對不起,讓你們的愛敗給了時間,敗給了距離。或許時間和距離都是借口吧,不愛了才是真正的理由。如果你不愛她,就告訴她。不要那麼多的理由,也不要那麼好聽的借口。不要騙她,更不要在你明明準備要離開的時候還在假裝你還愛她。

你說你害怕傷害她,可是為什麼不說實話?還是說你害怕有些話說出口就沒有後路了。

要走就走,不要想著將來有一天還能回來找她。

(三)

總有一天受傷了,會想起之前她的好。

等到失去了錯過了,就會想之前是哪裡做的不好了,就發現很多以前被忽視的細節,就很想把之前的那個人再愛一遍。

總以為她愛你就是全部的籌碼,不管怎麼鬧怎麼吵最後她都會回來。總以為她愛你比你愛她多,這樣自己應該不會太難過。可是到最後,離開的是她,難過的是你。

如果剛開始,兩個人的感情不是平等的,那麼很容易出現,一方的感情遞增,另一方的感情遞減。可能一方愛得越來越深,另外一方卻怎麼也喜歡不上她,然後分開。又或者,她對你好,你不在乎,她擔心你,你不在意,慢慢地,她就把你放低了,而你卻習慣了她所有的好,等到她厭了累了走開了,你才後悔才發現自己比想像中的更愛她。

所以到最後,分手的原因變成了:「我沒有想像中的那麼愛你。」

——「原來我比想像中更加愛你。」這大概是另外一方會對自己說的話。

然後聽到溫柔:那愛情的綺麗,總是在孤單里。

(四)

你知道相愛的兩個人就像是左右耳機,一起分享美好,不說話,不交談,並不代表不關心,可是卻忽略了這樣又太容易缺乏安全感。

她需要難過的時候你陪在她身邊,她需要你找他的時候他給你回個電話。如果她喜歡的你總是覺得無所謂,如果她傷心的時候你總是不在身旁,如果她難過的時候你總是忙著自己的事情,那麼慢慢地你就變成了那個她有著感覺卻還是不得不離開的人了。

歲月是神偷,你們誰也回不去了。

(五)

其實太多的時候我們把那個人想得太好,把自己想得太卑微,總以為要花很長很長的時間才能忘記,總以為要用很大很大的決心才能陌路。

可是仔細想想,去年的今天我在不一樣的城市,背著不一樣的書包,留著不一樣的髮型,走著不一樣的路,想著不一樣的事情,有著不一樣的心思,誰說改變需要十年呢。

忘不了的扔不了的回不去的就放在心底吧。也許你遇見她的意義,只是和她告別。

想用溫柔里的那句結尾:如果你對我說,你想要一朵花,那麼我就會給你一朵花。如果你對我說,你想要一顆星星,那麼我就會給你一顆星星。如果你對我說,你想要一場雪,那麼我就會給你一場雪。如果你對我說,你想要離開我,那麼我會說,我會對你說,我給你自由。

我想,如果這樣,你也不要再為了那個人不自由了。(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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