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恐怖襲擊與思想、宗教、言論自由
1月7日,恐怖分子襲擊了諷刺漫畫雜誌《查理周刊》位於巴黎的總部,造成12人死亡,多人受傷。襲擊者曾高喊「我們已經為先知復仇」,並據說曾聲稱自己是塔利班。這是法國近四十年來最恐怖的襲擊,也是對推崇言論自由的西方媒體最血腥的一次屠殺。
幾乎就在這同一天,身在悉尼的我漫步到三個星期前剛剛發生恐怖綁架案的現場。12月15日上午,伊拉克後裔莫里斯闖入悉尼馬丁廣場咖啡店,劫持17名人質,最終造成2名人質死亡,6人受傷。成為澳洲歷史上最大的恐怖劫持事件。
從悉尼到巴黎,西方文明世界中最美麗的兩個中心城市,相隔不到一個月,都遭受了來自宗教極端分子的恐怖襲擊,不禁引起我萬般思索……
我的第一個思索:那麼多草菅人命的犯罪分子都打著真主和穆斯林的招牌,他們到底是穆斯林還是背叛了穆斯林的「邪教」?當那麼多恐怖分子與屠殺者打著真主與穆斯林的旗幟時,我們怎麼辦?怎麼區別?由誰來區別?一句「宗教極端分子」顯然不能解決問題。看到這麼多屠殺,這麼多血腥,先知和真主也會忍不住哭泣的,世間的俗人如何忍受得住?
各位知道,基督教派中有不少被定義為邪教的派別,例如謀財害命、集體自殺、教主同女教眾集體淫亂的事件在美國就出現過好多起,每次出現,我們就都清楚了什麼是基督教派中的「邪教」,基督教各派也會發表聲明同聲譴責。同樣,佛教組織中也有一些派別以斂財泡女為目的,荼毒蒼生,我們也立馬知道這不是佛教,而是打著佛教與佛祖名義的「淫邪之徒」。
實際上,無論是911事件,還是各地發生的恐怖襲擊,最終大面積受到傷害的還是穆斯林群體。法國巴黎恐怖襲擊後,已經有穆斯林教堂受到手榴彈的襲擊;美國穆斯林這些年遭受的不公對待(例如更加嚴格的安檢與監視)更是駭人聽聞;悉尼綁架案後,穆斯林婦女一度連出門都感到害怕。
這一切都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也許穆斯林群體到了對「宗教」和「邪教」做一些必要的區別,並對極端宗教組織說「不」的時候,這是保護廣大穆斯林合法權益的最好辦法,也是對世界和平與和諧的最大貢獻。
我的第二個思索是:西方自由是否已經走到了盡頭?這樣對自由的公然襲擊事件,會不會改變自由世界的規則?自由對所有的人都適用嗎?西方推崇的自由價值理念使得他們對世界各國、各民族與各宗教敞開大門。伊拉克人莫里斯因此可以逃離災難深重的伊拉克而避難澳大利亞,並獲得了澳洲公民待遇,而那三位製造巴黎屠殺的移民的後裔,也可以生活在法國和平的環境下——
言論自由充分允許擁有澳洲公民身份的莫里斯經常公開發表充滿仇恨的宗教言論,而使得他完全沒有遭遇薩達姆式的血洗,最後他卻用恐怖行動差一點血洗了悉尼的咖啡廳;巴黎三位在享受到宗教和信仰自由時,卻屠殺了《查理周刊》雜誌社,其中一位受害者倒地後又被他們殘忍地補了一槍的警察,據說還是一位穆斯林……
這兩次襲擊事件中最引起我注意的是這四位生活在自由世界的自稱是穆斯林的(一代或二代)移民,要就是因為極端言論早就引起過當局的關注,要就是早就有犯罪前科,甚至坐過牢,可是,講究法治的澳洲和法國,不能對他們怎麼樣,更重要的是,在這兩個國家沒有思想罪,更不會對他們平時的言論進行審查,也沒有因思想而監禁公民的事發生。
想一想,如果這幾個人生活在不那麼自由的國家,甚至生活在薩達姆的伊拉克和當今的朝鮮,他們還能有這樣屠殺的自由嗎?更不用說如果法國和悉尼有思想審查時,他們或者他們的前輩根本無法移民,甚至連進入的簽證都得不到。如果某個族群的移民中出現不成比例的恐怖分子,這些崇尚自由和反對歧視的國家澳洲和法國,會不會最終放棄原則,而在移民上採取措施,限制某個族群的人入境和移民呢?種族歧視以及宗教迫害會不會換種形式捲土重來?
迄今看來,這是多餘的思考,也是朝向了錯誤的方向思索。自由的可貴就在於遭受了任何挫折後依然能夠挺過來,言論自由如果會被恐怖襲擊嚇回去,那麼世界上壓根兒從一開始就不可能出現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本身就是在抗擊殘暴與鎮壓中誕生的!自由之花曾經是被暴君和獨裁者的鮮血澆灌的……
這一點,我要為澳洲人感到驕傲。就在恐怖綁架發生後,當地穆斯林出門都感到緊張時,澳洲白人和其他族群(包括亞裔)站出來,參加了一項「我們在一起」的活動,主動陪伴那些感到孤獨和遭受歧視的穆斯林婦女出門、上街和上班……悉尼人告訴我們:自由不是選項而是不可回頭的追求,恐怖分子可以殺人,但不能讓他們殺死我們的愛,以及對自由的渴望。自由之花常開不敗,有時需要我們付出血的代價……
我的第三點思索是:當「言論自由」遭遇「宗教自由」時,我們該怎麼處理?當然,恐怖分子們在這兩個自由發生衝突時,選擇用武力剝奪了人們的生命自由,這不是一個選項,而是令人髮指的犯罪。但這兩個自由確實帶來了一些衝突,關於這一點我想告訴大家,讓我們密切關注悉尼和巴黎兩地成熟公民們如何處理吧。自由也是一個學習的過程。
最後,推薦我三年前的文章《當「言論自由」遭遇「宗教自由」》
楊恆均2015年1月8日
附錄:當「言論自由」遭遇「宗教自由」
美國人薩姆·巴西利(Sam Bacile)製作的一部電影,引發了從中東到澳洲多國穆斯林的反美大遊行。遊行在利比亞、埃及等地演變成暴力,目前已有包括美國駐利比亞大使在內的4個美國人喪生。美國國務卿希拉里·柯林頓早在13日就對這部美國影片提出批評,強調美國政府與影片沒有任何關係。然而,席捲半個地球的反美抗議遊行依然沒有停息的跡象。
美國是世界上標榜「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的國家,言論與宗教自由也是美國憲法里明確規定的天賦人權,是美國推向世界各地的「普世價值」里最重要的內容。然而,這次反美大遊行,揭示了自由的界限與局限性,普世價值遭遇的特殊國情。
雖然柯林頓等美國高官多次表示與這位美國籍的猶太製片人沒有任何關係,甚至柯林頓親口說出「我們完全拒絕接受這部電影的內容和主題思想。對我們、對我個人而言,這部影片令人作嘔,應受到譴責」。可根據美國憲法,美國政府既沒有逮捕此人的權力,更沒有事先審查這部「令人作嘔」的電影的權力。即便此時此刻,電影引起了如此廣泛的抗議,(間接)造成了如此巨大的破壞,美國政府不但不能把人交出去以平息眾怒,甚至還不得不參與對此人的秘密保護。因為在美國,即便製造了這樣一部連政府也無法接受的電影,也是合法的,屬於憲法保護的神聖的公民權利之一。
不過,「言論自由」並不是美國憲法推崇的唯一自由,宗教自由就是與言論自由同樣重要的天賦人權之一。在美國,無論是宗教自由還是言論自由,即便神聖,也都是有限制的,並不存在什麼絕對的自由。例如,言論自由的美國並不允許自由地去攻擊、誣陷無辜的人,否則你可能要吃官司,甚至坐牢;而宗教自由的邊界則是斂財、騙色、鼓勵恐怖暴力活動,或者宣揚集體自殺等,若跨過了這個界限,則和邪教無異。美國聯邦政府武裝力量曾對邪教基地進行突襲,旨在救出婦女與兒童。
應該看到,美國民眾的公民意識與素質在經過了兩百年的歷練後,總體上對自由的邊界還是有相當清晰的認識。美國民眾在行使自由權利的時候,會把握住自由的邊界,例如在美國,很少有攻擊少數族裔(尤其是非洲裔美國人),少有侮辱他人宗教的。嚴格意義上說,這並不是犯法,但卻跨越了言論自由的邊界,喪失了公民社會的道德底線,侵害了他人的自由——宗教與信仰自由。偶爾有這類侵犯他人人權的事情發生,往往會遭到全國上下異口同聲的譴責。
然而,現在的問題卻超出了美國的範圍,自由跨越的邊界——國界:一位美國人的「言論自由」激怒了中東與世界各地穆斯林的憤怒。美國人的「自由表達」嚴重傷害、侮辱了穆斯林宗教。當「言論自由」遭遇了「信仰自由」時,連美國人自己也顯得手足無措。當4個美國人在這場憤怒中喪生後,希拉里·柯林頓同美國人一樣,顯得手足無措,她說:「今天,不少美國人都在問,其實我也在問自己:怎麼會發生這種事?這種事怎麼會發生在一個我們幫助解放的國家?怎麼會發生在一個我們幫助免遭毀滅的城市?這個問題反映出這個世界是多麼複雜,有時又是多麼使人不知所措。」
不錯,利比亞不但是美國人幫助解放的國家,還是美國人要推廣普世價值,把美國人推崇的言論與宗教自由普及過去的國家。這個國家剛剛從卡扎菲的嚴絲合縫地控制下解放出來,剛剛擁有上街遊行示威的自由還不到半年,而他們竟然使用這個自由向美國發出了最殘忍的抗議,以暴力流血宣示了他們捍衛「自由」的權利。當然,抗議中出現的暴力是應該受到全世界一致的譴責的。正如希拉里所說,以暴力形式對影片做出回應「沒有理由」,對外交機構採取暴力行動更是「錯誤之舉」。
不知所措的美國人陷入沉思,據說已經決定斷絕對利比亞等國家的經濟援助。也許美國人更應該思考,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是否有國界的「邊界」?普世價值是否能夠「普及」到這些國家?當自由這些普世價值跨越國界被傳播到世界各地的時候,是否在所有的國家都能夠跨越歷史傳統與不同文化的鴻溝?那些在美國家喻戶曉的權利,到了一些國家是否就變成了一些人實施暴力的借口?也許,要思考這個問題的不單單是美國人。
楊恆均2012年9月
從悉尼劫持事件看西方文明的困境
當「言論自由」遭遇「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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