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與做民,哪個風險更大?
2010-04-30 04: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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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晏揚
《人民論壇》雜誌最近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44%的受調查者認同「做官也是一種高風險職業」,並認為官場十大高風險崗位是國土局長、交通廳長、縣委書記、公安局長、組織部長、建委主任、安監局長、市委書記、國企老總、房管局長。比如,國土局長的崗位風險係數是6顆星,公安局長的崗位風險係數是5顆星。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社會上有了「做官也是一種高風險職業」之說,並為越來越多的人所認同。給人的感覺,當官似乎是一件很冒風險、動輒得咎、吃力不討好且「技術含量」極高的事情。但奇怪的是,中國人似乎都有冒險的天性,明明知道官場險惡,仍然成群結隊地報考公務員,削尖了腦袋往官場里擠,費盡心機跑官要官——這又作何解釋?
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性,中國人熱衷於做官,僅此一點即可表明在中國做官並不是什麼高風險職業,相反,做官是一種低風險、高回報職業。高回報自不待言,至於低風險,僅僅通過新聞報道我們就知道:有很多官員長期胡作非為而得不到查處,有很多官員長期貪污受賄而不被發現,有很多官員被罷免不久便迅即復出,有很多官員下海經商依然系著「安全帶」,有很多官員丟了烏紗帽依然享受原有待遇……如此這般,做官的風險究竟有多大?
當然,確有一些為官者一不小心東窗事發鋃鐺入獄,風險似乎很大。但是,東窗事發的概率如此之低,仍坐在主席台上振振有詞的貪官有多少?更重要的是,風險高低只是相對而言,一些平民百姓,在網上發個帖子就可能遭到跨省追捕,拍個照片就可能被送進精神病院,而那些倒霉的貪官,N年如一日地貪腐、貪腐千萬上億元才可能鋃鐺入獄,相比而言,做官與做民哪個風險更大?
好吧,我們不發帖、不拍照,本本分分做人、老老實實為民,這樣就沒有風險嗎?張海超出門打工,最後不得不「開胸驗肺」;孫中界想做好事,卻被「釣魚執法」,不得不斷指明志;鄧玉嬌因為拒絕提供特殊服務,便差點身陷牢獄之災……如果做官也是一種高風險職業,我們該用什麼詞語來形容做民的風險呢?
在中國,要說最具風險的職業,恐怕非煤礦工人莫屬。但將挖煤的風險與做官的風險相提並論,似有侮辱煤礦工人之嫌。煤礦工人冒險挖煤,多是為了生計迫不得已,而且,他們面臨的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而不是緣於他們的主觀過錯,更不是他們能夠掌控,即他們是「被冒險」。而那些貪官則是主動冒險,沒有風險創造風險,將自己推向心驚肉跳、如履薄冰的境地——這世界上真有迫不得已的貪污受賄嗎?貪慾發作而已,頂多是半推半就。
說到底,在眼下的中國,做官並不是什麼高風險職業,做貪官才是一種高風險「職業」。由於權力過分集中,權力約束不力,制度執行不到位,才導致一些人在國土局長、交通廳長等崗位上貪慾發作,自創風險,置自己於危險境地。要進一步降低做官的風險,其著力點顯然在於防止官員變成貪官,在於削減權力、約束權力、加強對官員的管教和監督——比如,假如官員財產公開能夠儘快實行,這不正是愛護官員、降低做官風險的切實舉措嗎?官員們有什麼理由害怕、反對並極力阻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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