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評論(三十九)
宋神宗元豐八年(乙丑,公元1085年)
三月,甲午朔,執政詣內東門,入問候,皇太后垂簾,皇子立簾外。太后諭珪……遂宣制,立為皇太子,改名煦,仍令有司擇日備禮冊命。
居士曰:宰相陳升之原名陳旭,因「旭」與「頊」讀音近似避諱而改。(參考公元1079年,按:中古音中,頊為疑母燭韻入聲,旭為曉母燭韻入聲,音相近而不相同。)而「煦」字為曉母虞韻上升,亦與「頊」字讀音相近,趙佣卻被命令改為此名,不知何故。是否古人避諱只避諱韻母相同,或聲調相同才做避諱?不懂。
王安石遂以富強之謀進,而青苗、保甲、均輸、市易、水利諸法,一時並興,天下騷然,痛哭流涕者接踵而至。帝終不覺悟,方廢逐元老,擯斥諫士,行之不疑,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馴至靖康之禍。
居士曰:如果說趙頊招致了靖康之禍也並非沒有道理,他集權太久,導致內廷和外朝相互制約的皇朝格局被打破,章惇在趙頊去世時第一次奪權失敗,趙煦死時第二次奪權失敗。趙佶先生本非帝王之才,如果有皇朝格局作為制約,未必能將帝國弄得那麼糟。但皇朝格局被破壞後,只能聽任他剛愎自用,作威作福,靖康之禍由此而生。
宋哲宗元豐八年(乙丑,公元1085年)
太皇太后聞之,詰問主者,遣內侍梁惟簡勞光,向所當先者。光乃上疏曰:「……臣愚以為今日所宜先者,莫若明下詔書,廣開言路……皆不得責取副本,強有抑退。群臣若有沮難者,其人必有奸惡,畏人指陳,專欲壅蔽聰明,此不可不察。」從之。
居士曰:司馬光意見正確,除了極度反人權的言論之外,其他的言論不能論定對錯,因為沒有判別言論的尺度。如果解釋權在當局手裡,並用「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修飾語來掩飾,那跟使用陰謀的手段統一思想沒有任何區別。
時民日夜引領以觀新政,而議者猶以為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光慨然爭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王安石、呂惠卿等所建,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乎!」於是眾議乃息。
居士曰:司馬光是把變法之罪推到王安石身上的第一個人,也是第一個承認高太后的統治權力的人。對於司馬光來說,他沒有更好的辦法,因為他必須為趙頊開脫,也必須為趙煦解圍。但此舉卻令高太后兼有自己的政治主張和被認可的政治權力,深深威脅到趙煦的地位,趙煦在高太后死後立刻為王安石翻案,正是基於此,兩黨之爭進一步深化。而王安石及其新黨則因司馬光的一番解釋成為了歸罪的淵藪,甚至被推以亡國的的責任,在歷史上的形象被越描越黑。
丙子,以資政殿學士韓維知陳州。維初赴臨闕庭,太皇太后降手詔勞問。維奏:「治天下之道,不必過求高遠,在審人情而已……役事之有妨農務者去之,則勞困息矣;法禁之無益治道者蠲之,則鬱塞通矣。」……召兼侍讀,加大學士。
居士曰:韓維的意見正確。所謂審人情就是從人的角度思考問題,換位思考下屬和民眾的基本需求。不能只用道德口號維繫,靠提倡社會價值和奉獻精神來換得下屬和民眾的道德服從。現在很多的企業領導者動輒對員工侈談夢想,要求對方有奉獻精神,其實質無非是用道德的口號為自己剩下工資支出,商業時代能做出如此舉動,尤其使人覺得愚蠢。
丁丑,宗正寺丞程顥卒。……弟頤序之曰:「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先生生於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
居士曰:程顥雖然也古板,但行政能力和道德水平比程頤好得多,並且懂得權變,算得上思想家和實幹家。而程頤卻古板、沒有行政能力,將儒學宗教化以壓制人性。作為程頤的弟弟,在為哥哥寫人生總結的時候竟然不懂謙遜,反而將哥哥與儒學宗師孟軻相比,甚至將他聖人化,毫無道德可言。
庚寅,公著復上奏曰:「自王安石秉政,變易舊法,群臣有論其非便者,指以為沮壞法度,必加廢斥……陛下必欲更修庶政,使不驚物聽而實利及民,莫若任人為急。」
居士曰:與後來清算新法的人不同,呂公著更重視在技術上對新法進行修正。所以在這篇文章里,他針對每一條重要法案進行補充和修訂,一方面能看出他確實懂王安石改制的意義,另一方面則是基於希望改革更加穩健,否則驟然撤除新法與驟然實施新法相同,一樣會騷擾百姓。
戊戌,上大行皇帝謚曰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號神宗。
居士曰:「神」在謚法上的意義有多種,但弟帝王謚號上的解釋只有兩種,一種出自《逸周書·謚法解》:「一人無名曰神,不名一善」,另一種為蔡邕《獨斷·帝謚》:「安仁立政曰神」,此處當指後者。
辛亥,遼史臣進太祖以下《七帝實錄》。先是耶律孟簡自保州放還……謂同官曰:「史筆天下之大信,一言當否,百世從之。苟無明識,好惡徇情,則禍不測,故左氏、司馬遷、班固、范蔚宗,俱罹殃禍,可不慎歟!」
居士曰:耶律孟簡的意思是左丘明、司馬遷、班固、范曄等人因言獲罪是因為他們不夠謹慎,遼代實錄的編纂思想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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