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 | 想去泰國玩耍?入境攜帶物品總值超2萬泰銖務必申報,違者或坐牢!
一年一度的泰國潑水節(宋干節)又要到了,
你是不是已經定好了出遊泰國的行程?
但是——
去泰國旅行,還是要了解泰國海關的相關規定,以免出入境時受阻!
尤其是——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清邁總領事館連續接報有中國遊客入境泰北機場口岸時因未主動申報攜帶入境物品而被泰國海關依法查扣並罰款的案件。
具體來看,經中國駐清邁總領事館與清邁國際機場海關確認,泰國海關自3月7日起已進一步加強了對出入境旅客及其隨身行李的檢查力度。
為此,中國駐清邁總領事館特別提醒到泰北地區旅遊、經商的中國公民自覺遵守泰國海關相關規定,切記及時、如實申報。
在此,小編就為小夥伴們
總結了一些
出入境泰國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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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
入境分無申報綠色通道和紅色報關物品通道,需要報關的物品為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個人物品,或者是價值超過2萬泰銖(約4000元人民幣)的隨身攜帶物品。
遊客未申報被禁止或受限制物品的,將面臨被處罰、起訴和沒收的後果,有可能被處以未申報物品加應繳稅金相加後總額4倍的罰款,或10年以下的監禁,或兩者並罰。
根據泰國海關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入境免稅品數量為:1公斤的甜酒或烈酒、50支雪茄、250克煙絲或200支香煙以及5卷膠捲或3卷電影膠片。若超過規定數量,需在紅色通道聯繫泰國海關工作人員進行報關。P.S.:若同行數人的物品交由一人攜帶保管將被視為超量。
若攜帶物品超量而不願繳稅,則必須在泰國海關檢查站放棄攜帶,否則會被征繳關稅;如逃稅或拒絕罰款,則可能被泰國海關依法起訴。
另外,攜帶現金進入泰國,外幣總額不得超過1.5萬美元並需申報,未申報或不實申報都屬刑事犯罪範疇。
出境
旅客攜帶價格昂貴的手提電腦、攝影攝像器材、手錶等物品出境並計劃再次攜帶入境的,必須向泰國海關如實申報。申報時,旅客需準備兩套物品照片,以便返回泰國時憑海關出具的文件證明是個人使用物品。若忘記申報,將會課繳關稅。
佛像、槍支、動植物製品等均屬於受限制物品,需在許可數量範圍或得到政府部門許可證時方可攜帶。
旅客出境泰國時,可攜帶泰幣現金不超過5萬泰銖(約1萬元人民幣);出境去往與泰國接壤的國家、越南和中國(雲南省)的,攜帶泰幣現金超過45萬泰銖(上限200萬泰銖)需報關。旅客攜帶外幣現金出境,總額超過或相當於1.5萬美元需報關。
退稅
出境時,泰國海關要檢查退稅商品(旅客需出示護照、退稅申請表、商品),事畢後旅客方可辦理登機。價格超過1萬泰銖(約2000元人民幣)的首飾、黃金、手錶、鐘錶、眼鏡、筆等貴重物品,在泰國海關檢查完畢後,還要由泰國稅務局官員複核無誤後方可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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