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我們談論剩女,一百年前的他們卻在談論獨身

「她此時才明白她生命中所缺的是什麼了。名譽嗎?成功嗎?學術和事業嗎?不錯, 這些都是可愛的,都是偉大的,但他們在生命之中,另有他們的位置。他們或者能把靈魂上升至青天,但他們終不能潤得靈魂的乾燥和枯焦。」

很晚才讀到陳衡哲這篇小說《洛綺絲的問題》。那還是在讀胡適生平材料生出興趣來,她作為「緋聞女友」出場,被考證和這位新文化運動領袖之間看上去雲山霧罩的關係。

在此之前,亦只是在現代文學史課上驚鴻一瞥。她那些稚拙可愛的詩歌、文字,從未得著一個年輕人的歡心。再後來曉得她還是一位專攻歐洲史的歷史學家,頓時有了十二分的興緻。

任鴻雋、陳衡哲訂婚日與胡適的合影(1920年8月22日於南京高師)

《洛綺絲的問題》發表於1924年10月號《小說月報》。這篇小說的主旨,乃是探討女性在事業發展和家庭責任之間的困境。小說里,哲學系研究生洛綺絲和男主人公瓦德、一位哲學系教授相戀三年後宣告訂婚,旋即,洛綺絲擔憂婚後養兒育女,妨礙到她的學問事業,便提出毀約。而瓦德出於愛洛綺絲,亦答應解除他們的婚約。幾個月後,瓦德與一位中學體操教員結婚,內心對洛綺絲卻念念難忘。

這篇小說如今讀起來仍然極為有趣,作者描摹女主人公的心理,細緻而真實,譬如洛綺絲到了老年,「忽然在孤寂中感到生活似乎缺少了什麼,體驗到了一種人生的缺憾。她夢到自己已結婚生子,成為妻子和母親,和瓦德組成了和諧歡樂的家庭」,這種午夜夢回平添惆悵的傷感,真有一種傳統詩文的動人之處。

對此,陳衡哲的丈夫任鴻雋曾有一段描述:「至於《洛》,我相信不是洛綺絲個人的問題,乃是現今時代一切有教育女子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外國已經發見多久了,可是在我國尚不見有人提及。但這個問題,遲早總是要來的,總是要解決的。」這真是極有遠見的看法!

事實上,在陳衡哲及後來的時代,多數不婚女性皆為了事業或學問而獨身。她能如此之早地意識到女性的兩難,並以文學化的手法加以呈現,足見她真有文學家的敏銳感覺。

由於女性追求個人事業而選擇獨身,確實是在20世紀方才出現的問題。獨身主義和自由婚姻一道從西方傳入中國。1918年,胡適在女高師的演講中,描述了美國獨身女性的狀況:

美國不嫁的女子, 在社會上,在家庭中,並沒有什麼不便,也不致損失什麼權利。 他一樣的享受財產權,一樣的在社會上往來,一樣的替社會儘力。他既不怕人家笑他白頭「老處女」(old maidens),也不用慮著死後無人祭祀! (《新青年》1918.9)

胡適從美國女性身上看到的是自立之精神,「超於良妻賢母」的人生觀,因此認同她們的不婚。

《花神咖啡館的情人們》劇照,講述了薩特和波伏娃契約婚姻的複雜,與內文無直接關聯。

胡適對女性問題的關注,想必與摯友陳衡哲和韋蓮司有關。在美國留學期間,陳衡哲一直抱持獨身主義。直到1919年,在任鴻雋的長期攻勢下,她放棄了獨身主義。

而她被任鴻雋打動,亦源於任對她獨立個性的相契和扶持。他說:「你是不容易與一般的社會妥協的。我希望能做一個屏風,站在你和社會的中間,為中國來供奉和培養一個天才女子。」

《洛綺絲的問題》里瓦德同意解除婚姻,和洛綺絲之間曾有一段對話:

我的愛你,我的崇拜你,便是為著你是一個非常的女子。若是為了我的緣故,致使你的希望不能達到,那是我萬不能忍受的。你應該知道我並不是那樣自私的人,若能於你有益,我是什麼痛苦都肯領受,什麼犧牲都能擔當。

這和任鴻雋的表白恰是一脈相承。任鴻雋說這個問題(即女性的困境)「總是要解決的」,卻是大大的難題,總不能寄望於瓦德式的犧牲和任鴻雋式的騎士精神。

1927年,《新女性》雜誌推出了一個有趣的徵文活動,根據「為妻為母與儘力社會及學問是否並行不悖」這個議題,以《現代女子的苦悶問題》作為題目徵稿。

編輯提出了三種可能:究竟女子應該拋棄了為妻為母的責任而專心功究學問,改造社會?還是不妨把學問和社會事業暫時置為緩圖而注重良妻賢母的責任?或者另有一種調和這衝突的方法?

二十二篇徵文中,多數人認為可以並行不悖,比如有人即以羅蘭夫人和居里夫人為例,提出良妻賢母的責任和研究學問,改造社會也不難。

有人建議重新看待家庭事業,也是一種社會事業,不止間接幫助丈夫,也能為社會培養有為青年。

也有人認為女性為此苦悶,是自身不夠努力、過於彷徨所致,他反問,男性一樣需要工作和照顧家庭,但何以男性較少為此苦悶?

不過,另外一位徵文作者陳學昭,反而釜底抽薪,詰問道:一般人勸勉女性作賢妻良母,何獨不教訓這群奴性男子做賢夫良父?

但於獨身主義,徵文作者們大都認為委身學問或社會是特例,不可以成為一般女性效仿的範例,「所有的女性都行獨身主義,恐怕世界將要起兩手動物滅亡的恐慌了」。

在二十世紀以前,女性獨身屬於極少數個案。出於人口考慮或者防止所謂曠夫怨女,各朝代都鼓勵婚姻,甚至不婚者的父母會因此獲罪。但進入二十世紀,隨著女性解放運動進入國人視野,女性獨身卻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

1917年1月7日,天津《大公報》發表了一則報道,內容堪稱驚悚。該月2日,在廣東番禺縣岡山鄉,一所「娘子屋」的12名女性集體服毒自殺。據報道稱,這些女子,因為父母逼婚,萬般無奈,只能以死明志。

娘子屋,也叫「姑婆屋」,是廣東地區的一種舊習俗,那些不願意進入婚姻的女性,和有同樣志願的女伴同居,依靠繡花織麻作為生計。

早在1908年,胡漢民即分析過廣東此種風俗,源於「粵俗男女之辨最嚴,可為各省之冠,而順德等處,家庭之壓制尤甚」,於是,那些勇敢的女性們就選擇抱團不婚,甚至不惜集團自殺,「乃真野蠻惡風所生之反動力也」。

姑婆屋裡的自梳女

《自梳》電影劇照,與內文無直接關聯。

在《大公報》的報道里,為這起悲劇事件加了一個背景,說「女子近來多持不嫁主義」,雖不甚嚴謹,大體也是歷史事實。

從19世紀末開始,中國的改良家、革命者和外國傳教士,皆將女性缺乏教育和裹腳這兩點提出來,作為傳統中國落後的象徵。1890年代,這些批評者更認為開展女子教育、反對女子纏足,是中華民族走向強盛的一個先決條件。

女性意識的啟蒙,隨著國族意識點燃,爾後經歷了戊戌和辛亥的助燃,到新文化運動時期達到了一個高潮。「處文明之世,吸文明之空氣,當不甘為人之奴隸也。」鑒湖女俠秋瑾此言,正是女性刺破無知之幕之後,作為人的自我意識的覺醒。

「獨身、結婚、離婚、夫死兩嫁,或不嫁,可以絕對自由。」這是1919年6月號《新青年》上的吶喊。1922年,作家周建人作《中國女子的覺醒與獨身》,「從來社會上存活不住的,一生只有從母家走到夫家一條路的女子,今日居然能夠高叫獨身,覺悟舊家庭的壓迫,在社會上獨起立來,這不能不說是思想、社會的進步。和一切奮鬥能力的進步;實在是女子有點覺悟,在社會上已經有一部分地位的表現」。在他看來,當女性喊出獨身的呼喊之際,儼然便是對舊家庭壓迫建制的反抗。

可以說,在20世紀初,獨身作為個性完全釋放的一種小眾選擇,或者部分激進人士所鼓吹的意識,是被國族自強和婦女解放時潮所孵化出來,而後匯入自由戀愛、家庭改革,甚至廢除婚制的風雲激蕩中。

1917年3月2日,北京《晨鐘報》報道了一則新聞。江陰一個女子學校的八名女學生創立了一個「立志不嫁社」,並且擬定了四章程。一、目的。以立志不嫁終身自主為目的。二、義務。凡會員均有勸人立志不嫁之義務,且有保守本會不使泄露秘密機關之責任。三、入會。凡欲入本會者宜先申明其理由併當眾立誓。四、出會。既入本會當不參預人之婚姻事,若私與男子往來,經察覺後立除其名。

這個仿若秘密會社的小組織,如何被校方得知,新聞報道沒有提及。「立志不嫁會」成立不到二十天,就被校長召集訓話,勒令解散。校長的理由有私有公。她認為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此為人倫天職,如果信守不嫁主義,不只蔑視自身,淪喪人權,也是極不愛國的行為。

此後,在上海亦有女教員發起「不婚俱樂部」,招募20歲至40歲之間的女性作為會員,每年需交六元會費,並在入會志願書申明,若違背不婚嫁的入會誓言,還要交罰款六百元等。

而上海商務印書館發行的《婦女雜誌》,更在1922年出了一期專號「女子獨身問題的研究」,周建人的文章《中國女子的覺醒與獨身》便是其中一篇,他力主如果出於自我意志選擇獨身,別人都不可以加以非難或勸告。作者瑟廬亦以為唯有生活程度提高、精神文明進步,方會出現獨身這種現象。(瑟廬:《文明與獨身》)另一位作家認為獨身不是什麼好現象,因為會帶來四種不好的影響:一、易使人限於悲觀;二、減少人生樂趣;三、性的道德廢弛;四、社會因之退化。(孔襄我:《獨身的我見》)

此外,《京報》亦曾在1925年出了一期專號,探討女性獨身問題。一位叫李劍儔的作者對獨身頗不以為然,以為是盲目崇拜西方所致,獨身者「隨意的臨時行樂,全無正式婚姻的行跡,只有彼此淫亂的行為」。

現代人對這一類的攻擊大可以哂笑之。不過若穿越到1943年,讀當時的一份雜誌,可能仍會感覺備受冒犯。北平出版的《婦女雜誌》有一專欄,名為「老處女變態生活談」。

一位叫賓璋的作者危言聳聽:「子宮內有女神。因為禁慾而起腐敗,有使全身顯出中毒癥狀。」(《性與老處女》)另一位作者寧華則指稱現代女子大學成了老處女的製造廠。

在他看來,學校教育讓女學生像男性一樣去追求名譽和地位,以此為人生最大幸福,因此禁慾,忽略了感官上合理的快樂。(《老處女何其多》)作者李可來則在《老處女的故事》一文中,講述自己女友的姑媽37歲,獨居樓上,極少與外界接觸,自卑,脾氣暴躁,而且多疑,最後卻發現她和17歲男僕同居。

這個很值得懷疑的故事,反映出當時對獨身女性的刻板印象。《婦女雜誌》這個專欄的編者,「希望生活於這種不入正規的變態生活的婦女們,能振作起來」,呼籲她們應該去抓住身邊的機會。

檢點民國媒介對「獨身」問題的關注,似乎女性「獨身」真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實則遠非如此。據1928年至1933年金陵大學農經系的調查,在當時鄉村,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齡為17.7歲,而且不論南北,30歲以後絕少不婚者。

事實上,所謂「不婚運動」大都集中在城市,被極少數知識女性所奉行。而這種不婚或獨身,亦極脆弱。知識女性的獨身,往往是在婚姻與事業的衝突中產生。以楊步偉為例,當她放棄獨身與趙元任結合,很快便也放棄了醫學專長。

楊步偉與趙元任

1920年,陳衡哲回國,應北大校長蔡元培之邀,成為第一個大學女教授。彼時,北大首開女禁,開始招收女生,亦可男女同校之先河。爾後,她以三十歲「高齡」與任鴻雋完婚。在她的年輕時代,她曾拒絕纏足,反抗包辦婚姻,力爭作為女子求學的權利,在新文化運動時期,她亦頻頻撰文,思考作為女性的生命意義、生存價值。

在新學期開學典禮上,陳衡哲上台演講,當晚,胡適在日記里寫道:「是日新教授皆有演說,莎菲最佳。」(莎菲即陳衡哲筆名。)然而,懷孕和學生的怠惰令她難以繼續,向校方辭職待產。難怪胡適會擔憂:「莎菲婚後不久即以孕輟學,確使許多人失望。此後推薦女子入大學教書,自更困難了。」在日記里,他把懷孕生育視作「天然的一種缺陷」。

事實上,生產在當時仍是極為危險之事,照顧、教育小孩自然會影響學問,難怪當時會有女性持此激烈態度,「雌雄相交,子孫繁殖這些事,是下等動物所共能,並不是人的特色」,「我們做『人』,終不是專為生殖而生的;生殖終不是人生的目的事件」。她們進而將獨身提升到絕高之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人之所有的本以得稱『萬物之靈』者,就是在能『獨身』。」(李宗武《獨身問題之研究》,《婦女雜誌》1921.8)

陳衡哲自己則努力地顧全家庭和事業。在她的觀念里,「凡是靠了體力及智力所做的有目的和有成績的工作,都可稱為職業」,「賢妻良母的責任,不比任何職業為卑賤」。(《衡哲散文集·婦女與職業》)

從1921年至1925年,陳衡哲生育兩女,同時撰寫了中國第一部《西洋史》,還有《文藝復興小史》《基督教在歐洲歷史上的地位》等論著,文學作品《洛綺絲的問題》亦寫於此間。

她的大女兒多年後回憶,早餐到午飯間母親待在書房裡,她一直敲門,要媽媽出來陪自己玩,結果母親大發脾氣,自己嚇得哇哇大哭,從此牢牢記住:母親在書房的時候絕不能去找她。可見,服務家庭的同時發展個人事業,並非易事。

陳衡哲與任鴻雋

陳衡哲屢次放棄掉一些教職機會,中年之後著作鮮少。婚姻和事業間的矛盾一直存在於她的生活中,她曾說:

母職是一件神聖的事業,而同時,它也是一件最專制的事業。你盡可以僱人代你撫育和教養你的子女,但你的心是仍舊不能自由的……世界上豈有自己有子女而不能教,反能去教育他人的子女的?

主張廢除婚制的人說,只要家庭存在的一天,無論男女,都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只要兒女仍由母親生育,則母親都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在小說結尾,洛綺絲終於心有所悟,「安於山者,便得不到水的和樂同安閑, 安於水的,便須失卻山的巍峨同秀峻。」家庭和事業不可得兼,這也許會是女性永久的悵惘。

洛綺絲的創作者陳衡哲,早年支持胡適發起白話文運動,故而唐德剛在《胡適雜憶》里說:「所以新文學,新詩,新文字,尋根究底,功在莎菲。」雖有誇大之嫌,倒也並非全無道理。

然而,在她的學術盛年,陳衡哲漸漸湮沒於歷史風煙之中。直面女性困境的小說《洛綺絲的問題》,亦成為胡適情感世界索隱派們的材料。比如夏志清言之鑿鑿:「這篇小說我認為影射了陳、胡二人不尋常的關係,至少也透露了陳自己對胡的一番愛慕。」(夏志清:《新文學的傳統》)

胡適

身為歷史學家,卻以文學史的邊角料留名,恐非這位女性解放先驅之所願。而她對一個現代女性的期許——一個真正解放了的女子,必是受過相當教育,明了世界大勢,有充分的常識,獨立的能力,與自尊的人格——在一個世紀之後,仍不可以說已經達臻。


推薦閱讀:

25歲單身女 選擇出國讀博還是國內工作? 苦逼的永遠是最大問題不是讀書也不是工作是找對象?
84剩女說說剩男剩女吧
為什麼新加坡的大齡剩男剩女越來越多?
你是「剩女」還是「勝女」?
看看許晴的戀愛史,就知道許晴為啥情願做大齡剩女了

TAG:剩女 | 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