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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鄭氏規範》

  今年5月,中紀委官網頭條推出「中國傳統中的家規」專欄,首推「鄭義門」家規。「鄭義門」家規,又稱《鄭氏規範》,是中國家規史上的三座界碑之一,由明朝開國文臣之首的宋濂修訂完善。《鄭氏規範》共168條,涵蓋家政管理、生產經營和冠婚喪祭等,核心精髓是三個字:孝、和、廉。

  「孝」是儒家倫理道德的核心內容之一。孔孟時期,出現了闡述儒學孝道觀的經典著作《孝經》。「百善孝為先」,這句話的意思是,一方面孝為百善之首,另一方面孝為先導,百善皆隨之,孝是德之根本。孔子說:「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是個會意字,上面是「老」,下面是「子」;老是指上一代,子是指下一代。我們看這個字就好象是一個兒子背著一個老人,上一代念想著如何栽培下一代,教出一個有出息的孩子;兒女念想著把奉養父母的責任扛在肩上,如何讓父母幸福圓滿。《鄭氏家規》有關孝的條文共40條,開篇第一至六條都講孝。第一條規定:「立祠堂一所,以奉先世神主,出入必告正。至朔望必參,俗節必薦時物。四時祭祀,其儀式並遵《文公家禮》,然各用仲月望日行事。事畢,更行會拜之禮。」家規中還明確規定:凡舉行忌辰,須穿素衣,當日不得喝酒食肉;所有祭器不得他用;行禮必須恭敬;走路要穩、慢,不得快步。同時還包括如何孝敬父母,如何孝敬岳父之家,小輩如何孝敬長輩,等等。從中可以看出,鄭氏家規有個指導思想,孝心是教出來的,家規教育一定要從孝開始教,才能知道如何做人立業。記得有這麼個故事:有個男人結了婚生了兒子。他十分疼愛自己的兒子,卻很討厭自己的老父親。他的老父親連路都走不穩了,到處磕磕碰碰,除了吃飯和抽煙外,什麼事都幹不了。所以他很想把老父親打發走,便對妻子說:「讓老頭到外面的世界去闖闖吧。」老婆懇求他讓老人留下,但他連聽都不願聽,所以她只好說:「那讓你爸爸帶上一條毛毯吧。」他說:「好吧,讓老頭帶半條毛毯吧!」正在這時,他的兒子突然說:「父親,你把剩下半條毛毯好好收藏起來,等我長大後可以把它送給你,讓你也同爺爺一樣到外面的世界去闖一闖。」兒子的話讓這位父親立馬明白了一個理:如果自己這樣做,兒子將來為他準備什麼?!他趕緊留住了自己的老父親。

  「和」是儒家倡導的道德實踐原則。自宋建炎初(1127年)鄭綺倡導同居開始,十五世同居聚食,歷時三百三十多年,最多時達三千多人,恩受宋、元、明朝旌表。究其原因,和為貴!《論語·學而》說「禮之用,和為貴」。孔子認為,過去的明君聖王,在調整人和人關係中最重要的地方,就在於使人們之間能夠根據禮的要求,做到和諧。和是什麼?和是精神的融合,是心靈的聯姻,是美德的輔佐,是道德的紐結,是兩個有感情和善良的人之間的契約。它似一盞明燈,照亮我們的人生道路,照亮我們的溫暖社會。《鄭氏家規》的168條條文中,有84條講的是和。這部家規中,用很多條文講家和萬事興,講親人之間的幸福美滿團團圓圓。如,第十一條規定:「凡為子者必孝其親,為妻者必敬其夫,為兄者必愛其弟,為弟者必恭其兄。」第十五條規定:「為家長者,當以至誠待下,一言不可妄發,一行不可妄為。庶合古人以身教之意。臨事之際,須察察而明,毋昧昧而昏,更須以量容人,常視一家如一身可也。」還對如何教育引導家人和睦相處作出了一些規定。如,第九十條規定:「為人之道,舍教何其先?當營義方一區,以教宗族之子弟,免其束修。」又就與陌生人之間相互謙讓,相互幫助,相互體諒作出了一些規定。如,第九十七條規定:「里黨或有缺食,裁量出谷借之,後催元谷歸還,勿收其息。其產子之家,給助粥谷二斗五升。」第九十九條規定:「橋圮路淖,子孫倘有餘資,當助修治,以便行客。或值隆暑,又當於通衢設湯茗一二處,以濟渴者。」等等。

  這讓我想起了高中時讀到的「負荊請罪」故事。趙國有位老將叫廉頗,他威名遠播,因而很傲慢。因為秦國有些害怕他,所以不敢攻打趙國。趙國還有一個文官,叫藺相如,他沒曾做過顯赫的事,但是因為「和氏璧」和「澠池之會」的原因,深得趙王寵愛,被封為丞相。這讓廉頗無法忍受。在朝上,廉頗處處攻擊責難藺相如。一天兩人狹路相逢,理應武將給丞相讓路,但廉頗毫不退讓,藺相如微笑著主動讓道。藺相如的謙讓令廉頗很得意,但卻引起了其他人的不滿,包括藺相如的家丁。但藺相如的一番話讓大家明白了:「我並不是怕廉將軍!只是我想到,強秦不敢侵趙,是因為有我們兩個人在。我們兩人要是爭鬥起來,敵人就要來鑽空子。我不能忘掉國家的安危啊!」這番話傳到廉頗的耳朵里,廉頗清醒了過來。於是,廉頗光著脊背,背著荊條,到藺相如府上請罪。

  「廉」在《鄭氏規範》中有44條講到。在我國家規不斷完善和演變過程中,有三部具有界碑意義的著作:北齊顏之推撰的《顏氏家訓》,北宋司馬光的《家范》和宋濂《鄭氏規範》。《顏氏家訓》和《家范》等宋以前的大量家規著作中,著眼於以儒學倫理綱常訓育後人,沒有對反倫理綱常的行為作出法的規定。所以僅僅停留在「家訓」的範疇之內,沒有步入法律的門檻。宋代以後,封建社會制度步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租佃制廣泛推廣,人身依附關係鬆懈,豪強士族退出歷史舞台,經濟因素在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具重要作用,這一切導致社會關係複雜化。作為一個基層經濟實體的家族,在繼續以儒學管理全族的同時,必然用法的手段來調整家族內部和家族之間甚至家族與社會之間的關係。這是歷史的必然,也是一次質的飛躍。900多年來,鄭氏家族有173人為官,明代出仕多達47人,官位最高者位居禮部尚書,但無一人因貪瀆而罷官。《鄭氏規範》對如何做好「廉」,可謂是「三管齊下」。一是把好用人關。如,第五十七條規定:「擇廉謹子弟二人,收掌錢貨。」第五十八條規定:「擇廉乾子弟二人,以掌營運之事。」二是注重教育引導。如,第二十八條規定:「立《勸懲簿》,令監視視掌之,月書功過,以為善善惡惡之戒。」第二十九條規定:「造二牌,一刻勸字,一刻懲字,下空一截用紙貼何人有功,何人有過,既上《勸懲簿》,更上牌中,掛會揖處,三日方收,以示賞罰。」三是注重製度建設。規範中設置了不孝罪、削名、出之和告官等種種法律性質的家法條文。如,第十八條規定,子孫有賭博無賴及一應違於禮法之事,或罰拜或鞭打或於宗圖上削其名。第五十九條規定:「子孫以理財為務者,若沉迷酒色,妄肆費用以致虧陷,家長覆實罪之,與私置私積者同。」第八十八條規定,子孫在出任期間,有卑鄙勾當,有貪污者。生則在譜圖上削去其名,死則不許入祠堂(如被誣害者則不拘此),等。

  《明史》記載,明太祖朱元璋曾問眾臣「天下何人最快活?」有人說「富甲天下」,有人說「功成名就」,有人說「高官厚祿」……朱元璋聽罷一一搖頭,直到聽到「畏法度者最快活」時才點頭稱是。唐代柳宗元講了一個寓言故事。說的是有一種「善負小蟲」,喜愛背東西。爬行時凡是碰到任何東西,總是抓取過來,結果越背越多。它又喜歡往高處爬,用儘力氣不願停,最後掉下來摔死了。「今世之嗜取者,遇貨不避,以厚其室,不知為己累也,唯恐其不積」。宋濂將具有「實用價值」的《鄭氏規範》作為範本,制定了明皇朝的治國法典。

  《禮記·大學》中說,「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國」和「家」緊密相連,國由家組成,有國才有家;家是國的細胞,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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