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我做主
06-19
苗欣從小跟著父母生活在內地一個三線城市。父母是上海的「老三屆」知青,插隊期間被推薦為 「工農兵大學生」,畢業後在當地一所中學當教師。1979年知青大返城時,眼瞅著插兄插妹們扔掉鋪蓋回上海,心裡痒痒的,卻動不了窩。父母把回老家的願望移植在女兒身上。苗欣不負父母厚望,在當地以「文科狀元」的成績考取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學,畢業後留在了上海。幾經跳槽,謀得一家著名網站中層領導的職位,月薪自然是五位數。為讓父母退休後回上海定居,苗欣節衣縮食,幾年後竟憑一己積蓄,購得一套兩居室的老工房,圓了父母葉落歸根的願望。 苗欣一路打拚,一晃三十齣頭。一貫在親友面前驕傲的母親,眼看著女兒同學結婚的結婚,生孩子的生孩子,女兒卻「剩」著,忽然覺得矮人一頭。焦慮中,四處託人介紹,催著女兒去相親,可女兒總是心不在焉,老說沒看上。 馬年春節前夕的一天,苗欣在飯桌上告訴父母:「我結婚了,哪天我把他領回家給你們看看。」 父親驚愕,母親崩潰。父親相對冷靜,讓女兒說說男孩情況。苗欣如實招供—— 小夥子和女兒同齡,是某建築集團下屬分公司的項目主管,畢業於外省一個「二本」的建築學院。父母是地道的農民,為了供兩個兒子讀大學,父母至今沒有翻蓋住宅,還住在三間破舊的小平房裡。小叔子剛工作,在北京一所部隊醫院當醫生。苗欣和男孩相識於一次朋友的聚會,從開始做普通朋友,到進入戀愛,交往了七年之久。七年中,男孩曾幾度提出分手。說兩家門不當戶不對,眼下自己在上海還沒有買房的實力,不能讓苗欣一結婚就有寬敞的新房住。苗欣也曾動搖,耳邊充斥著母親無數遍的忠告:「找一個經濟條件好的男孩,女孩可以少奮鬥十年。」 母親的話沒錯,苗欣又不傻,她清楚自己嫁了這個「農家郎」,就是白手起家。可她還是割捨不掉,她看中男孩的坦誠厚道。從進入戀愛的第一天起,男孩就不遮不瞞,毫無保留地告知家境實情。那時,他弟弟還在上高中,他負擔弟弟的學費和生活費。當初,家裡為了供他和弟弟上學,父親背了一身債,他直到婚前才幫父親還清。 問及啥時領的證。苗欣交代,剛領,怕母親反對,自己偷著拿了戶口簿去辦理的。上星期說出差,其實是去了男方老家見了公婆。在男方家也沒舉行儀式,只是和他家的姑舅叔伯們吃了一頓飯。 母親氣得渾身哆嗦,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父親不忍火上澆油,埋怨道:「欣欣啊,結婚是光明正大的事情,為啥瞞著父母?」 「事先告訴你們?爸,你還好說,媽肯定反對,我和他相處七年了,我們分不開了……」 「這就把自己賤賣了?」母親近乎咆哮。 「媽,你別說那麼難聽,我的婚姻我做主!」苗欣甩出一句狠話。 父母緘口,屋裡空氣像凝固了似的。好在母親沒有尋死覓活地哭鬧,這場家庭風波就這樣「冷凍」了。女兒收拾好自己的衣物搬去女婿的出租屋裡生活了。每逢周末,苗欣總會捎上點東西回家看望父母。換季時,幫助父母拆洗翻曬,女婿卻不敢進門。 轉眼一年過去。近有鄰居發現苗家經常有一個高大的小夥子進進出出。一打聽,原來是苗家的女婿。 女兒沒能風風光光地出嫁,成了苗家二老的一個心病。苗欣看出父母的心事,某日,又是在飯桌上,她宣布:「等我生下孩子,婚禮、滿月酒一起辦。」 父親附和道:「也好,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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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嘆了口氣:「欣欣啊——我真服了你!」
姚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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