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振快:清官海瑞的私生活
現實生活中,經常可以聽到低薪導致貪污、需要高薪養廉的議論。這種說法,並非現在才有,而是史已有之。低薪在古代叫「薄俸」。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顧炎武,曾經說「今日貪取之風,所以膠固於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給之薄而無以贍其家也」,並且在回顧了從西周到明代的俸祿制度後,感嘆道:「自古百官俸祿之薄,未有如此者。」(《日知錄》卷十二「俸祿」條)顧炎武的看法,不僅清代的學者如史學家趙翼等都表認同,當代的研究者也大多認可這一觀點,認為「薄俸」制度致使明清官吏不得不貪,難以保持廉潔。這種見解,其實似是而非,因為顧炎武議論中的一個關鍵點被忽略了。
中國古代的清官,按晚清學者薛福成的說法,以四個人最著名,他們是:漢代的汲黯、唐代的宋璟、宋代的包拯、明代的海瑞(《庸庵文補編》卷一)。這四個人中,汲黯和宋璟的名字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比較陌生,所以如果評選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清官,相信大部分人會把選票投給包拯和海瑞。現在,我們就以海瑞為例子,看看官員能否清廉與工資制度之間有什麼樣的關係。
(一)窮是清官最好的名片
清官,即清廉之官,但清廉比較抽象,就人們的感受來說,生活上的貧窮似乎更有說服力。海瑞死的時候,在都察院(相當於監察部)工作的同事王用汲到他的家裡,翻箱倒櫃,僅找到十幾兩銀子, 《海瑞集》(中華書局1962年12月版)中說「僅存俸銀十餘兩」,另外還有「8兩」和「151兩」兩種說法,中華書局1982年初版黃仁宇《萬曆十五年》曾說是20兩,有誤,中華書局2006年版《萬曆十五年》已改正。辦喪事的費用都得朋友們湊份子,可見他的確是窮,窮得讓人肅然起敬。
海瑞的同事中有一位姓陳的御史(相當於紀委的處級幹部)。陳御史經常讓差役拿著「紅票」到市場上去買米,只付市場價的一半。這種做法當時很普遍,並不是陳御史一個人這樣干,老百姓對此是敢怒而不敢言。有一回差役去買米,剛好這個米店的經紀(經理)家裡有個見過點世面的何秀才,何秀才認為這不合理,便拿了「紅票」到都察院擊鼓告狀。海瑞得到狀紙後勃然大怒,想加倍處罰陳御史,剎剎這種歪風。由於都察院的御史同事們懇切求情,陳御史終於免受處罰。但是海瑞卻採取了另一種懲罰方式:先是把拿「紅票」買米的差役打三十大板,革去其當差的資格,再把他枷號在陳御史辦公的衙門前,以羞辱陳御史。陳御史因此名聲不好,他對海瑞自然也是恨之入骨。到了海瑞死的時候,陳御史看到海瑞家如此清貧,實在是一般人所不能忍受的(「見剛峰受用之清苦,有寒士所不能堪者」),於是說:「我不再怨恨他了。」(「回吾怨恨之心矣」)
海瑞的「清苦」終於感動了原來對他恨之入骨的陳御史,可見就清官來說,沒有什麼比他自己過著清貧的生活更具有說服力和感召力了。窮是清官最好的名片。
海瑞為什麼窮?按照吳思先生《潛規則》一書的解釋,這主要是明代的低工資制度惹的禍。清官不受外財,守著一份死工資過日子,而工資又低,那就只能窮了,這很好理解。進一步推論,因為窮,收入不夠用,只好去貪污受賄,因此低工資制度成了明代官員「當貪官的理由」,這也似乎符合邏輯。但是,這個觀點卻是不能輕易相信的。
海瑞(1514-1587)作為政治明星的高調出場,始於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出任浙江淳安知縣一職,這時海瑞已經45歲。淳安任上有一件非常著名的買肉事件,研究者歷來將它作為海瑞貧窮的依據:「在浙江淳安當知縣的時候,窮得要靠自己種菜自給,當然更捨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親過生日,海瑞買了二斤肉,這條消息居然傳到了總督胡宗憲耳朵里。第二天,總督發布新聞說:『昨天聽說海縣長給老母過生日,買了二斤肉!』」(《潛規則·當貪官的理由》)此事見於《明史》記載,似乎沒有理由懷疑它的歷史真實性。問題是,海瑞是不是真的窮得買不起兩斤肉呢?
當時買兩斤肉需要多少錢?根據海瑞自己的說法,「豬肉二十五斤,價銀五錢四分。」也就是說買25斤豬肉需要0.54兩銀子,一斤為 0.0216 兩,換算成現在的人民幣大概就是14元,明嘉靖後期到萬曆前期的米價大致是1石米需銀7錢,1石約為155斤,這樣1兩銀子可買221.4斤大米。2013年夏秋北京超市粳米的零售價一般是每斤3元左右。這就是說,按購買力換算,當時的1兩銀子大約相當於現在的664元。貨幣換算標準,詳見本書附錄。和現在的肉價差不多。由於海瑞可能是回民(因為有人認為海瑞的曾祖父海答兒可能是回民),我們假定他買的那兩斤肉是牛肉。當時牛肉的售價,「大羹牛肉二斤,價銀四分正」,每斤也就是13元。
海瑞會窮到付不起26元買2斤牛肉給母親過生日嗎?
明代官員的正式工資不高。按照朱元璋時代確定的工資標準,七品知縣的年薪是90石大米, 《明史·職官志》記此標準為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定,《明太祖實錄》則記此標準為洪武二十年九月定。一般都認為洪武二十五年的標準成為以後有明一代的定例。相當於現在的4萬塊錢,月薪只有3 000多元。由於後來朝廷發給官員的俸祿並不是全額的大米,還有折色,實際領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兩銀子、360貫鈔。
萬曆《明會典》卷三十九記載地方正七品官員歲俸米為90石,其中54石為本色,36石為折色。本色中12石為月俸米,其餘折銀俸35石、折絹俸7石,共合銀26.95兩。折色中折布俸18石,合銀0.54兩;折鈔俸18石,合本色鈔360貫。萬曆十年(1582年)的《萬曆會計錄》卷三十四「文武官俸祿」記載與之相同。這360貫鈔,名義上頂了36石大米(10貫鈔折俸1石),但是較起真來,由於鈔法不行,貨幣嚴重貶值,這筆錢在市場上未必能買到兩石大米。這樣計算起來,實際工資只有53石大米(27.49兩銀子按萬曆前期的米價每石0.7兩來算,可購米39石),不到現在的2.5萬元,月薪只有2 000元。每個月2 000元的工資的確不高,但似乎不至於買不起二十幾塊錢的兩斤肉。
海瑞除了國家發放的工資之外,還有一些收入。海瑞老家有一些田產,據黃仁宇先生估計,總共是40畝光景。40畝地租給別人耕種,地租一般是收穫量的一半,明代的海南(當時的廣東瓊州府)能夠種雙季稻(還有可能種三季稻),按道理一畝地每年收一石米的地租總會有的,這意味著海瑞一家每年還有二三十兩銀子的收入。
海瑞在海南老家擁有零散土地93丘,全部稅額為1.28兩銀子,黃仁宇先生按照當時海南的一般稅率估計其土地數量大約為40畝(黃仁宇《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三聯書店2001年版,第240頁)土地租佃給別人耕作,田租一般是畝產的一半。洪武四年(1371年)八月朱元璋曾賞賜沐英「蘇州府吳江縣田一十二頃八十畝,歲計租一千石」(《明太祖實錄》卷六十七),洪武六年五月又賜「銅陵縣田十二頃四十畝,歲計租五百四十八石」(《明太祖實錄》卷八十二)。田租每畝前者約 0.78石,後者約0.44石。兩者相差較大,主要是由於兩地畝產量不一的緣故。蘇州的田地差不多是全國畝產量最高的,而銅陵田地則比較瘠薄。所以海瑞老家的40畝田地所得年租應該不會超過蘇州的標準,所得不會超過31.2石,但至少也不會少於17.6石,因此可以養5人至9人,差不多是一家人的口糧。
海瑞的家庭,我們假設情況和2006年年底播映的電視連續劇《大明王朝1566--嘉靖與海瑞》所呈現的情況一樣,是海瑞夫妻兩人,和老母海太夫人及一個女兒,一家四口,三個成人一個小孩。這樣的一家人一年需要多少花費呢?
家庭基本花費不外吃穿住行等項。先說吃。食物的消費量遵循生理規律。按照明清時人的說法,成人一天需要吃1升米,一年需要36石米。小孩的食量大概是成人的一半。海瑞的工資里有實發的12石米,已經基本上滿足三個大人一個小孩的口糧需要了。海瑞的工資除米之外還有大約30兩銀子,如果海瑞的家庭情況真的像《大明王朝1566--嘉靖與海瑞》所呈現的那樣,海瑞是不可能買不起兩斤肉的。
當年海瑞一家就住在縣衙正堂後面的「知縣宅」里,官方提供的住宅是知縣法定工資之外的福利的一部分。
海瑞在淳安知縣任上還享有一項重要的政府提供的福利,這就是住宅。帝國的官衙格局和北京的紫禁城一樣,在理論上各級官衙就是紫禁城的翻版,只是規模不同而已。淳安縣衙建築布局的圖樣還保存在著名藏書樓--寧波天一閣所收藏的嘉靖三年(1524年)版的《淳安縣誌》裡面。從圖中可以看到,中軸線的最北端的「知縣宅」便是縣令海瑞一家的住宅,這是一個獨立的院落,相當寬敞。院落與前面辦公事的大堂之間有一道門,人們所謂的「走後門」,就是指繞過正堂,通過這道門,進入知縣的私宅。知縣住宅的裝修和傢具,所有費用都由政府提供。在這樣大的院落里,如果海瑞對欣賞花草沒有興趣,當然可以把花壇和空地整出來種菜種瓜。南方氣候溫暖,隨便扔一顆種子都能發芽,所以他不怎麼需要到菜市場上去買菜。事實上,許多與海瑞同時代的人都有過海瑞「種菜自給」的做法。有些材料甚至還說,海瑞不僅在衙門空地里種菜,還種稻種麥子,縣衙成了試驗田。
解決了吃和住的問題,日常生活中剩下的便只有穿和行了。當了官之後出行有經費和驛站,不需要自己掏錢。關於穿,當時的絹一匹不過值0.7兩銀子,和一石米的價錢差不多,布一匹則只值一石米價的20%。(見彭信威:《中國貨幣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11月第2版,第711~712頁。)在穿的問題上,海瑞的確是很馬虎。嘉靖四十年(1561年)冬天,海瑞到北京聽候吏部考核,去拜見原來的福建教育系統老領導(學政)、現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吏部侍郎)朱鎮山的時候,朱部長看他在寒冷的冬天裡還穿著一件絲質的破袍子,就說你即便是窮,也不至於窮得連一件官服也置辦不起吧!海瑞聽了,便去置辦了一件用黃石絹做的衣服。
無須再去仔細考證海瑞一家四口人一年需花多少銀子了。《紅樓夢》里的劉姥姥一家,有劉姥姥和她的女兒、女婿及兩個孫輩孩子,劉姥姥說賈府吃一頓螃蟹花了二十幾兩銀子,「這一頓的錢夠我們莊家人過一年了」(《紅樓夢》第三十九回)。如果以曹雪芹寫《紅樓夢》的時間作為劉姥姥生活的時代,那麼曹雪芹寫《紅樓夢》的乾隆時代銀子已經比海瑞在淳安當知縣的時候貶值得多了,兩相比較,海瑞一家的收入似乎比已經過上小康生活的劉姥姥一家還要多。
海瑞當年生活的淳安雖然比較偏僻,但屬於江浙一帶全國經濟比較發達、生活水平比較高的地區。這個地區的生活費用,有不少研究可以證明。有幾位學者曾推算過清代江南人的年生活費支出,大致是:1、每年每戶(以一家五口計)日常生活所需口糧為15石到18石(以常年米價1石值銀1兩為準,約需銀15兩到18兩);2、副食(包括油鹽葷菜蔬之類),全年每戶支出約需銀7兩;3、全年每家用布支出約需銀3兩;4、燃料每年支出約需銀3兩。這樣,全年生活費支出約為30兩銀子光景。(見馬學強:《清代江南物價與居民生活:對上海地區的考察》,《社會科學》2003年第11期;該文主要是參考了兩篇文章:王家范的《明清江南消費風氣與消費結構描述--明清江南消費經濟探測之一》和方行的《清代江南農民的消費》,分見《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8年第2期、《中國經濟史研究》1996年第3期。)從專業的研究結果看,《紅樓夢》里劉姥姥說的話大致是可信的。而海瑞任淳安知縣的時候米價又相對便宜(買一石米可能不到0.7兩銀子),銀子的購買力比較強,因此可以說海瑞一家的生活並不困難,甚至已超過小康水平,根本就不會買不起兩斤肉。那麼,海瑞的窮是不是真的?
(二)海瑞的私生活
海瑞的窮可能是真的,但原因不能簡單地說是工資低,而是另有原因。
海瑞4歲喪父,由母親一手帶大。海瑞家是三代單傳,所以家庭關係比較簡單。但是,海瑞的妻妾問題卻顯得迷霧重重,異常複雜。
黃仁宇先生的《萬曆十五年》說海瑞「曾經結過三次婚,又有兩個小妾」。這個說法為許多著作所繼承,比如易中天的《品人錄》。以黃仁宇先生歷史學家的素養,「三妻兩妾」之說自然是有根據的,依據是海瑞的同鄉、侄女婿梁雲龍所寫的《海忠介公行狀》。但是,同樣是這篇文章,也提到了有人說海瑞娶過六七次妻妾,甚至以此認為海瑞在這一點上「認真太過」——意思大概是有點花心了。另外,攻擊海瑞的人還有「九娶」的說法,並說海瑞自己年紀很大了(「瑞已耄」),還娶很年輕的女孩子(「妻方艾」)做小老婆。根據《萬曆十五年》的說法,我們不妨認為黃仁宇先生是相信「五娶說」的。而「六娶七娶說」和「九娶說」有沒有依據呢?從可靠的史料來看,海瑞先後有三位夫人,又至少納過三個小妾,因此至少「六娶說」是完全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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