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詩的用韻、平仄、對仗等格律_明理傲
06-19
引言;在下自幼酷愛中國古典文學,對古代詩詞更是情有獨鍾。一向喜歡舞文弄墨,附庸風雅,但終苦於才疏學淺,未敢涉獵格律較為嚴格的律詩,亦把無力填寫律詩引為憾事,一直耿耿於懷。待想投機取巧,在網路中引用有關知識,學作律詩之時,才發現整個網路之中,亦無與律詩之格律相關的更為詳盡的資料。為了便於學用,同時也供愛好、志趣相同的朋友參考,本人終於靜下心來,根據早年所學並查閱相關書籍,花費了大量時間,用鍵盤一字一句敲打編撰成文,並專題上傳。由於在下能力有限,難免會有疏漏、不當之處,為免既貽笑大方又誤人子弟,如果發現格律方面有錯訛的地方,請留言指正,並望讀者雅諒!(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 ——明理傲完稿於公元2011年4月18日凌晨關於詩的種類,問題是相當複雜的。筆者僅對律詩進行討論,因為律詩在所有詩的體裁中格式最為嚴格,在學習律詩之前,先對詩的體例進行大致的闡述。有先賢把詩分為古詩、律詩和絕句三類,又在這三類中都附有樂府一類;古詩、律詩、絕句又各分為五言、七言(有些古詩中也含有四言,這屬特例,在此不作探討)。這是一種分法,現在,我們試就上述三種分類法參照別的分類法加以研究。從格律上看,詩可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古體詩又稱為古詩或者古風;近體詩又稱為今體詩。從字數上看,有四言詩、五言詩和七言詩,甚至是六言以及七字以上的詩句;還有一種長短句夾雜在一起的詩句,稱為雜言詩,它一般不另立類,而是歸入七古之中,甚至完全沒有七字句的,只要是長短句,也都歸入七古。唐代以後,四言詩及其它形式的詩體很少見了,所以,一般詩集只分為五言和七言兩類。古體詩是依照古代的詩體來寫的。在唐人看來,從《詩經》到南北朝的庾信,都算是古。因此,所謂依照古代的詩體,也就沒有一定的標準。但是,詩人們所寫的古體詩,有一點是一致的,那就是不受近體詩的格律之束縛。所以我們說,凡不受近體詩格律束縛的,都是古體詩。與之相對的近體詩,其格律規則較嚴,而這種格律嚴謹的詩體,則以律詩為代表。律詩的韻、平仄、對仗,都有許多講究。由於格律很嚴,所以稱為「律詩」。律詩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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