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國華教授談董必武法學思想
12月12日,由我院研究生會主辦,朝陽法學研究中心贊助的「董必武法學思想論壇」第一講在明德法學樓模擬法庭舉行,本次講座由著名法理學家、我院孫國華老教授主講,張希坡教授作為特邀嘉賓出席,馮玉軍副教授應邀出席並點評。
孫國華教授首先簡要介紹了董必武同志的生平。據孫老介紹,董必武是我國傑出的革命家、政治家和法學家,湖北紅安人,早年留學日本。他先後參加辛亥革命、出席黨的「一大」、參加長征、為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與周恩來總理一起參加了國共兩黨合作的談判,並代表我黨出席聯合國成立大會。董必武同志還參與了1954年第一部憲法的制定,並先後擔任中央黨校校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等職,是新中國法治的先行者、奠基人和開拓者,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傑出代表。
孫老隨後從四個方面對董必武的法律思想作了總體闡述:第一,民主政治建設的思想。董必武同志提出,權力來源於人民,應服務於人民、政府要為人民做事、法的創製權屬於人民、要實行憲政,保障人權,要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黨的領導是需要的但不能以黨代政等一系列有啟發意義的思想;第二,人民司法的思想。董必武同志強調,人民司法需要把馬列主義原理貫徹到司法實踐中去,人民司法建設必須以思想建設為前提,以保障人民權利為中心,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第三,依法治國的思想。董必武同志指出,按法律辦事,首先要有法可依,先建立一套法律體系;其次是有法必依,法律的規定必須嚴格執行;此外,還要大力發揮法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法律觀念;第四,法治文明的思想。董必武同志認為,對舊法律文化應當批判地繼承和借鑒,要把法律作為人類文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來認識和研習。
孫老總結指出,學習研究董必武法學思想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有利於我們從老一輩馬克思主義法學家的思想中得到啟發,深入理解十七大闡述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新成果,有利於我們理解馬克思主義法律理念在中國的傳播發展,有助於推進我國的司法改革,有利於克服法學界的浮躁學風。
馮玉軍副教授結合自己的研究心得談了三點體會,他認為,董必武同志是革命家、政治家中的法學家,是法學家中的思想家和實踐家。我們應該把董必武同志的法學思想放在新中國建設的曲折歷程中,放在百年中國法律挑戰與回應的歷程中來看,董必武法學思想過去重要、現在重要、未來同樣重要。
講座結束後,同學們踴躍提問,三位老師詳細解答了同學們的提問。同學們紛紛表示通過這次講座,對董必武同志的法學思想和新中國早期法治建設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在今後的學習研究中將認真領會無產階級法學家的寶貴精神財富,求真務實,不斷進步。(劉春喜 陳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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