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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後」、「才」等合併簡化字及「復繁派」的死穴

  論「後」、「才」等合併簡化字及「復繁派」的死穴  作者:子喬  【摘要】  一、大部分合併簡化字都沒有恢復繁體的必要。  二、「一對多」的簡—繁轉換並不會增加多少成本。  三、不能將文字系統規模的擴大和文字形體的「繁化」混為一談,正如人類社會新事物層出不窮,而衣食住行卻日趨便捷;歷史上漢字的演變,一直在尋求「精確(質量)」和「便捷(效率)」之間的整體平衡;現代的漢字簡化,仍是在尋求這種平衡。  四、從損害「精確」或「美觀」的角度批判簡化字,是不知道文字為何物,不了解漢字發展歷史的體現;隸書將篆書的偏旁「辵」簡化為「辶」,這和現在將偏旁「言」簡化為「訁」,在學理上沒有任何區別。  五、書體的改變和筆畫的減少都是形體上的「簡化」,沒有必要截然分開;自相矛盾是「復繁派」的死穴。  六、對未來作出假設並進行價值判斷是毫無意義的。  一、大部分合併簡化字都沒有恢復繁體的必要。  現代漢字簡化有一種常見的方法,就是將多個字合併為一個字。具體有兩類情況:一是用已經存在的簡單的字代替複雜的字,二是用一個新的簡化字代替多個字。這種方法遭到了「復繁派」的猛烈抨擊。不可否認,將字源和意義不相關,讀音也不同,歷史上從未或很少通用,而又都很常見的字進行合併,確實值得商榷,比如「發」與「髮」(僅僅是聲符「癶」和「犮」的古音、古義相同)。但是,也有不少合併字是有充分歷史依據的,不能一概而論,一些人甚至誤以為它們都是49年以後生造的新字,這就更不應該了。  下面舉幾個例子,它們經常被「復繁派」質問「根據何在?」這些人在漢字問題上大放厥詞,動輒進行道德批判,充當衛道士,他們只把眼光局限在楷書的範圍內,不懂古文字,不了解漢字的整個發展歷史,這也就罷了,可居然連最基本的《說文》及其《段注》都懶得翻一下,難道他們就是這樣「熱愛傳統文化」的?  1、「後」與「後」  「後」簡化為「後」,幾乎被所有的「復繁派」所詬病,這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其實「後」在歷史上早就被借為「後」了。  《說文》:「後,繼體君也。」段註:「釋詁、毛傳皆曰:後,君也。許知為繼體君者,後之言後也。開創之君在先,繼體之君在後也。析言之如是,渾言之則不別矣。易象下傳曰:後以施命誥四方。虞云:後,繼體之君也。此許說也。蓋同用孟易。經傳多假後為後,大射注引孝經說曰:後者,後也。此謂後即後之假借。」  既然「經傳多假後為後」,今天為何用不得呢?「復繁派」質問「根據何在?」顯然是不看書的結果。  2、「才」與「纔」  古文字「才」象草木初生之形,《說文》:「才,草木之初也。」段註:「引申為凡始之稱……凡才、材、財、裁、纔字,以同音通用。」「才」作為實詞,可以與「初」、「始」互訓,後來引申為「剛剛」的意思,成為副詞,這是實詞的虛化;而「初」、「始」用作副詞也有「剛剛」的意思,三字仍然可以互訓。  至於「纔」,《說文》:「帛雀頭色也。一曰微黑色,如紺。纔,淺也。」段註:「今用為才字,乃淺義引申」,明確指出「才」為本字,「纔」反為借字。而「淺義引申」之說稍嫌迂曲,不如「才」由「草木之初」引申為「剛剛」那麼順暢。  可見,現在以「才」代替「纔」,不論從哪方面說都是很合適的,台灣也是用「才」而不用「纔」的。  有人說「才能」一詞會出現歧義,但是,捫心自問,在具體的語境中,這種概率有多大呢?能和簡化帶來的便利相提並論嗎?在所謂的「正體字」中,類似的情況就能完全避免嗎?要完全避免,只能是每個義項都使用一個單獨的字,那需要多少個漢字才行?表達是精確了,可是應用呢?  【子喬按:本文的「正體字」即大陸通常所說的「繁體字」。使用這種稱呼,一是為了遷就某些人的習慣,以期避免定義上的無謂糾纏,二是提醒某些人,這種「正體字」中早就存在著大量的簡化,是顛覆了原先的「正體字」後才登上寶座的。】  3、「鬍鬚」與「鬍鬚」  「胡」、「須」均為古字。《說文》:「胡,牛頷垂也。」段註:「此言頷以包頸也。……引申之凡物皆曰胡。」「胡」本義是牛下巴頦(一說包括脖子)的垂肉,後來泛化,也用於人和其它動物,以及象「胡」的物體。《說文》:「須,面毛也(段注本作:頤下毛也)。」古文字為獨體象形字,象一個長鬍須的人。「彡」為鬍鬚象形,「頁」由人形演變而來(主要是頭部)。「鬍鬚」本義是下巴頦(或脖子)上的毛,後來泛化了,嘴唇上、臉部的毛也叫「鬍鬚」。  4、「並」與「併」、「並(竝)」  《說文》:「併,竝也。」段註:「許互訓者,禮經注曰:古文並今文作併。是古二字同也。……形聲包會意。」  《說文》:「竝,併也。」【子喬按:「立」古文字象正立人形,「竝」象二人並立。】  《說文》:「並,相從也。」段註:「從舊作從,今正。合也兼也。」  可見,「竝(並)」和「併」可以互訓,而它們和「並」的意義有相近之處。「併」又可寫作「傡」,是形聲兼會意字。二「立」為「併(竝)」,「人」「並(合)」亦為「併(竝)」。這是三字合而為一的依據。就社會應用而言,合起來也是利大於弊的。  5、「復」與「復」、「複」、「覆」  《說文》:「復,行故道也。」段註:「疑彳部之復乃後增也。」  《說文》:「復,往來也。」  《說文》:「複,重衣也。」段註:「引申為凡重之稱。複與復義近,故書多用復為複。……詩:陶復陶穴。鄭注月令曰:古者複穴。」  可見,「復」、「復」意義相通。甲骨文有「復」而無「復」,「復」從「止」,本有行走之義。後「止」訛變為「攵」,本義遂失。後人不明此理,又加「彳」表示行走。意義重疊,去之無妨。而「複」意義引申後,與「復」接近,自古通用。  「覆」也可以通「複」和「復」,表示重複、返回,這個意義簡化為「復」。但是用作「遮蓋」、「翻倒」時,根據1986年的《簡化字總表》,恢復為「覆」,不簡化為「復」。這種調整仍是在尋求「精確」與「便捷」之間的整體平衡。  類似的例子還有不少。這些常用的簡化字本有其字,又有歷史依據,能講通意義,而且不會引起混亂,實在沒有恢復繁體的必要。有人說這是「復古」。確實是,但「復古」並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種手段,便於應用才是目的。創新也是一種手段,但是要慎用,實際上用得也不多(相對而言)。而「發」與「髮」之類的合併,如果當初不合併也就罷了,可是既已成為事實,大多人已經習慣,在具體的語境中,也並未引起多大的混亂,個人認為也沒有恢復的必要。  還有一種情況,是以一個生僻字,作為一個常用字的簡體。比如「體」現在是「體」的簡體,而「體」也本有其字,讀作「ben4」,同「笨」。只是這種用法不但在日常生活中見不到,在古書中也是罕見的,可以說現在已經被淘汰了,根本不會引起混亂。這種合併簡化,代價幾乎沒有,與其效益相比,是不值一提的。從「復繁派」的立場來說,這反而是維護傳統文化——把一個「死」字救「活」了。  以上這些情況,佔了合併簡化字的大多數。有人把異體字也算作「合併簡化」,比如「粗」和「麤」,嚴格來說這是不對的,至少我們討論的「合併簡化」並不包括此類情況。這兩個字都見於《說文》,在所謂的「正體字」中,習慣上用「粗」而不用「麤」,不存在「引起混亂」和「恢復繁體」的問題。在簡—繁轉換時,不能將「粗」轉換為「麤」,也即「粗」就是「正體字」,而「麤」也是一個幾乎被淘汰的字——指用作「粗」的意義時,有人用它表示「三鹿」,那另當別論——這本身就是一種簡化。這種「簡化字」在「正體字」中還有不少。【子喬按:「麤」字在電腦上如果用正常字型大小顯示,就是三團黑疙瘩,而且這已經是省略了筆畫的。】  還有人說,使用古字的合併簡化,「勾銷了這些漢字在整個漢字演進史中所經歷過的變化過程」。這真是危言聳聽,所謂的「正體字」並沒有被完全消滅,它只是和甲骨文、金文、小篆、隸書一樣,退出了社會應用的主流而已,何言「勾銷」?你想研究「漢字演進史」,大可去閱讀「正體字」甚至甲骨文、金文,沒人阻止你。但是你以為每一個老百姓都象你一樣關心並需要「漢字演進史」嗎?  說穿了,還是「損失」和「效益」誰更大的問題。筆者認為,漢字簡化在總體上效益大於損失。其效益,只掃盲一條就足夠了。有人對此表示懷疑,說「正體字」一樣可以掃盲。確實可以,甲骨文都可以用來掃盲,只是有個效率問題,正如國民政府1935年8月頒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時,教育部長王世傑所說的:「近年以來,政府與社會,雖渴望普及義務教育及民眾教育,而效果仍未大著,其中原因固多,而字體繁複,亦為重大原因之一。於是談教育普及者,多主擇是通行之簡體字,應用於教育,以資補救和進行。」  簡化字的掃盲成果是客觀事實,沒有人能夠證明,即使當初不簡化漢字,也能在同樣投入的前提下獲得同樣的效果。歷史並不是沒有給「正體字」實現讓大部分中國人脫盲的機會,只是它沒有完成,否則王世傑也就不會那麼說了。台灣的情況是不足為據的,如果台灣當年也有幾億文盲半文盲,而兩邊政府的教育投入也大致相當,那才可以僅僅通過「識字率」來評判「正體字」和簡化字的掃盲效果。否則,只比較「識字率」是根本沒有說服力的。  還有人曾經做過試驗,說對於小學生來說,學習所謂的「正體字」並不比學習簡化字更費力。先不說這個結論是否可靠,就算可靠,請問:小學生和成年文盲半文盲是一回事嗎?社會上的掃盲能按照正規學校教育那樣進行嗎?難道當年那幾億成年文盲半文盲應該脫產去上小學?難道因為現在的小學生學習「正體字」不費力,就要使已經脫盲的幾億成年人重新成為文盲半文盲?  二、「一對多」的簡—繁轉換並不會增加多少成本。  至於「一對多」的簡—繁轉換,確實有些麻煩,也經常被「復繁派」拿來說事兒——「一對一」的可以自動轉換——但是它在社會應用中顯然不佔主流。人們使用這些合併字進行日常交流的次數,要遠遠多餘將它們轉換為繁體字的次數,而且使用計算機系統並輔以人工校對(也即「半人工校對」),是能夠解決的。  其實,就算不存在簡—繁轉換問題,或者可以實現全部自動轉換,通過人工輸入或掃描而得到的簡體文本,也都需要人工或半人工校對。所以,針對「一對多」簡—繁轉換的校對,如果進行科學的處理,就不會增加多少成本。比如,可以在校對原始簡體文本的同時,進行「一對多」的簡—繁轉換及其校對,然後再整體自動轉換為繁體,這樣效率較高。  「一對多」的簡化字和繁體字並不是很多,對應關係一般也不超過3個。可以在海量詞庫的基礎上,根據上下文進行「智能識別」。這樣雖然不可能百分之百準確,但也會大大降低錯誤率,減少人工校對的工作量。  以「須(須、鬚)」字為例:可以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必須」轉換為「必須」(因為此「須」對應「須」的概率要大於「鬚」。遇有特殊情況,如「必鬚」為人名,而且在某一文本中出現的概率大於「必須」,就可以自定義「必須」轉換為「必鬚」),「須知」轉換為「須知」、「鬚眉」轉換為「鬚眉」、「鬚髮」轉換為「鬚髮」、「鬚髮皆白」轉換為「鬚髮皆白」……  然後確定優先順序,「必須」比「鬚髮」常用,則優先順序應高於後者,這樣「必須發錢」就會按「必須—發錢」處理,而不是「必—鬚髮—錢」。一般來說,字數多的詞含有的信息量大,排他性更強,比如「鬚髮皆白」的優先順序就應高於「必須」,這樣「張必須發皆白」就會按「張必—鬚髮皆白」處理,而不是「張—必須—發皆白」(「張必」為人名)。當然,這只是一種簡單的演算法,肯定還可以設計出更智能的。  經過這樣的處理,肯定還會存在少數錯誤。如果文本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以往處理同類文本的錯誤率也極低,不會導致整體上的錯字率超過規定數值,那麼大可置之不理。否則,就需要再進行「半人工校對」。也即,由計算機系統指出文本中存在「一對多」轉換的地方,提供選項,由操作員根據上下文判斷該用哪個字,正確的不動,錯誤的改正。也可以選擇不校對所有的「一對多」,而是根據轉換的錯誤率進行篩選,比如「長江後浪推前浪」轉換為「長江後浪推前浪」,出錯的概率微乎其微,就可以自動跳過,不進行校對。  這個工作不要求操作員精通繁體字,只要求掌握「一對多」的字就可以了。如果計算機系統自動轉換的正確率很高(智能性高),而「半人工校對」部分的界面也很便於操作的話,即便是轉換字數很多的文本,也不需要太多的人工時間。  當然,以上只是筆者的設想,不知現在有沒有這種計算機系統——Word已經可以實現其中的部分功能——即使重新開發新的系統,技術上也並不困難,成本也沒有多高。這與合併字所帶來的效益和將其重新分開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是不能同日而語的。  三、不能將文字系統規模的擴大和文字形體的「繁化」混為一談,正如人類社會新事物層出不窮,而衣食住行卻日趨便捷;歷史上漢字的演變,一直在尋求「精確(質量)」和「便捷(效率)」之間的整體平衡;現代的漢字簡化,仍是在尋求這種平衡。  這裡還涉及到漢字的「分化」問題,順便說說。筆者認為「簡化自古就是漢字發展的主流」,而「復繁派」的觀點正好相反,他們認為,漢字的字數是逐漸增多的,往往是一個字通過增加偏旁分化為若干字,比如先有「雲」後有「雲」,先有「求」後有「裘」等等,這顯然是「繁化」,「擁簡派」又怎麼解釋呢?【子喬按:筆者的觀點詳見拙文《簡化自古就是漢字發展的主流——與徐晉如先生商榷》(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d9f4b10100chwl.html),以下簡稱《商榷》】  如果從字面上理解,漢字從無到有,字數也不斷增多,這當然是「繁化」,沒人說這是「簡化」。其實,連地球都是從無到有的。如果按這種思路,可以說任何事物都是「繁化」而不是「簡化」的結果,那還爭什麼呢?不過筆者所言,卻是漢字形成了一定的體系之後——以商代甲骨文、商代金文為上限——它在形體上的發展趨勢,這與字數的多少不能混為一談。    這些字之所以分化,是因為它表達的意義分化了或增加了,為了表達得更精確,才增加偏旁另造新字。但是,如果每個意義都造一個新字的話,那將會導致漢字的數量極其龐大,不利於學習和使用。所以古人也是有所「分」而有所「不分」,並未追求一字一義,一字多義的現象極其普遍。這是在「精確」和「便捷」之間尋求一種整體平衡。分化過程完成以後——注意不會是一下子就截然分開——新字與原字就成了並存而彼此獨立的兩個字,意義各不相同,一般不會混用。這與一個字經過「繁化」以後,原字被淘汰,而以新字表示原義的現象,應該嚴格區分。前一種「繁化」其實是文字系統規模的擴大,後一種「繁化」才是形體的繁化,這是兩個層面。  裘錫圭先生對此有精闢的論述(詳見《商榷》所引)。筆者也舉過一個例子,就是金文「或」字。這個字本身在西周早期是繁簡併存的,而簡體佔主流(繁體見於《保卣》),到西周中晚期,繁體就被淘汰了。同時,在簡體的基礎上,增加偏旁,造出了「國」字和「域」字,而「或」字最終專門用作無定代詞。後世「國」和「域」有時可以互訓,但與「或」是涇渭分明的。可見,「或」字一分為三,是前一個層面上的「繁化」(規模擴大),而「或」字自身的演變,卻是後一個層面上的「簡化」(形體簡化),兩者總體上是同時進行的。這就好比人類社會總體上的發展狀況,其規模不斷擴大,人數逐漸增加,新事物層出不窮,但人們的衣食住行卻是越來越方便快捷。【子喬按:商代甲骨文和金文中沒有公認的「或」字,有些資料所稱的甲骨文「或」字,其實是「戓」字的誤釋。】  純形體繁化的現象不佔主流,典型例子是「上」和「下」。一般來說,古文字「上」寫如楷書「二」形,上短下長,古文字「下」也是兩橫,上長下短,古文字「二」則兩橫等長。但是這種區別的「分辨力」很低,稍一疏忽就容易把「上」、「下」、「二」三個字弄混,如西周早期《天亡簋》中的「上帝」就曾被有的人誤讀為「二帝」,今人會弄錯,古人自然也會弄錯,於是古人就給「上」和「下」各加了一筆豎畫,進一步區分這三個字。這是為「精確」而犧牲了「便捷」。  說「繁化」是主流,如果是指前者,那當然是正確的。可是,這麼說的人,幾乎都把這兩個層面混為一談了。如此看來,現代的合併簡化是在減少字數,似乎是「逆潮流而動」。其實,這只是在字數增加到一定程度後,酌情進行的調整,幅度並不大,仍然是在維護「精確」和「便捷」之間的整體平衡(這種平衡是動態的,並不是一下子就能達到理想狀態並固定下來)。當然,具體的合併方案有得有失。合併字在現代簡化字中只是少數,現代簡化字主要還是形體上的簡化。不管那個層面上的簡化,不管是「順流」還是「逆流」,「復古」還是「創新」,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可能有人會問:「那為何不仿照『雲(雲)』——也是分化字再合併——把『國』、『域』合併到『或』里呢?」之所以沒有這樣做,是因為「或」、「國」、「域」雖然本為一字,但現在的讀音已經差別很大了,同時都是常用字,如果合併,將導致「或」字在日常生活中有三種讀音,反倒增加了學習和使用的難度,而筆畫也沒有減少幾筆。在「精確」上付出了代價,卻沒有在「便捷」上獲得效益,甚至相反,這顯然破壞了上述「平衡」,得不償失。而「雲」(動詞)和「雲」(名詞)讀音相同,後者在生活中常用,前者僅用於文言文,合併以後不會引起混亂,其效益是遠大於損失的。  【子喬按:與「一簡字」的約定俗成相比,「二簡字」太過激進,局限於某一地區或行業的新簡化字或生造字較多,超越了應用的需求和人們的承受限度,加之醞釀於「文革」時期,在政治上屬於「撥亂反正」之列,被廢除也在情理之中,但也有少數被「誤殺」的還算不錯的簡化字。】  四、從損害「精確」或「美觀」的角度批判簡化字,是不知道文字為何物,不了解漢字發展歷史的體現;隸書將篆書的偏旁「辵」簡化為「辶」,這和現在將偏旁「言」簡化為「訁」,在學理上沒有任何區別。  「復繁派」顯然不能理解這種整體「平衡」的意義,他們總是片面地從損害「精確」的角度批判簡化字。殊不知,為了「便捷」而犧牲「精確」,是漢字發展史上的普遍現象,筆者在《商榷》中已經舉了不少例子,這裡再說幾個。  所謂「正體字」中的常用偏旁「辶」、「阝」(左)、「阝」(右)、「衤」、「礻」等就都是簡體,其繁體分別是「辵」、「阜」、「邑」、「衣」和「示」,它們都是表意的部件。這幾個字用作左右偏旁時,都進行了簡化。這些簡化有的在隸書中就已經完成了,有的是此後逐漸完成的。特別是前三個,在演變中偏旁與單字的差別逐漸加大,為書寫方便而犧牲了表意功能。「衤」和「礻」的形狀變化不太大,但也各自減少了一筆。「示」用作左旁時,有時就寫作「示」,並不寫作「礻」,但現在的所謂「正體字」,習慣上還是寫作「礻」的。  這樣一來,「正體字」中的「簡化字」可真有不少。試問:這和現在把用作左偏旁的「言」、「食」、「金」等正式簡化為「訁」、「飠」、「釒」有什麼區別?其實後者也是自古就有的簡化,只是沒有正式確定下來,這毫不奇怪,總不能一下子什麼都確定了吧?總得有個發展過程吧?難道只是因為前者是古人採用並確定下來的,後者是古人採用而由今人確定下來的——在學理上並無任何區別——就接受前者而批判後者?如果我們回到將「辵」簡化為「辶」的時代,是不是也可以質問:「古人確定下來的東西,你們憑什麼簡化?」  不少人都說將「言」簡化為「訁」,容易和「氵」混淆。且不說,這只是在眼神不好的人看到脫離語境的個別字詞時,才可能發生的;要這麼說的話,那「冫」和「氵」不是也容易混淆嗎?「冼[xian3]」不是經常被誤讀為「洗」嗎?「菅[jian1]」不是經常被誤讀為「管」嗎(兩字都用作古地名和姓氏)?  誰又能不放大字型大小而在兩秒鐘內告訴我:「氽丸子」、「祼祭」、「襌衣」、「小皃」應該怎麼讀(兩秒鐘後公布答案)?「正體字」中容易混淆的字太多了,有它不多,沒它不少。大多數情況有語境管著呢,古人都不怕混淆,你們怕什麼?還有人說「訁」只是手寫體,不能成為國家正式的標準(印刷體)。可是,上面提到的「辶」、「阝」(左)、「阝」(右)、「衤」、「礻」,哪個不是從手寫體而來?因為這些要恢復繁體字,那就叫因噎廢食。「復繁派」批評「連」簡化為「連」、「陳」簡化為「陳」,怎麼只批評右邊,不批評左邊呢?  【子喬按:「氽」從「人」不從「入」,「氽[tun3]丸子」是炸丸子,不是用開水「汆[cuan1]丸子」;「祼」從「示」不從「衣」,「祼[guan4]祭」是中國上古祭禮,不是日本的「裸[luo3]祭」;「襌」從「衣」不從「示」,「襌[dan1]衣」就是單衣,不是和尚穿的「禪[chan2]衣」(馬王堆出土的「褝衣」,網上多誤寫作「禪衣」);「皃」從「白」不從「臼」,是「貌」的異體,「小皃[mao4]」就是「小的樣子」(《說文》解釋字義常用「某某皃」),不是稱呼小孩的「小兒[er2]」。】  至於「美觀」,那就更不是問題了。文字不是純藝術品,至少在當年那幾億文盲半文盲眼裡不是,它首先要面對的是應用問題。「美觀」對於漢字來說是相對次要的,也是老早就被犧牲了的。誰要不認同這一點,麻煩您找一套《殷周金文集成》來看看,特別是長篇銘文,那種美感其實區區「正體字」所能比擬的?  五、書體的改變和筆畫的減少都是形體上的「簡化」,沒有必要截然分開;自相矛盾是「復繁派」的死穴。    在文字系統的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古人在「筆畫風格(即書體)」和「筆畫數量」兩方面,卻不斷地尋求「簡化」。  有的「復繁派」認為,歷史上的篆書變隸書(古文字變今文字),只是書體的變化,和筆畫的減少不是一回事。這是把簡單的問題弄複雜了。兩者確實不是一個概念,但是在「便捷」這個層面上,卻是一致的,沒有必要截然分開,否則就有玩文字遊戲之嫌。顯然,把筆畫風格變得容易寫和減少筆畫的數量,都是形體上的「簡化」,而且兩者往往是並存的。    篆書變隸書,就是一個筆畫風格簡化和筆畫數量簡化相結合的過程。雖然也有繁化,但不是主流。如偏旁「辵(篆書原形略)」變為「辶」,就包含了這兩方面的簡化。篆書「辵」本來也可以直接隸化,到楷書中都有,就是「辵」,但古人還是把用作偏旁的「辵」給簡化成了「辶」。筆畫本身變得容易寫了,筆畫數量也減少了。    楷書形成之後,在筆畫風格方面,已經沒有多少簡化的餘地了,而筆畫數量方面尚有簡化的餘地,這是完全符合邏輯的,如取「集」舍「雧」,取「雷」舍「靁」、取「累」舍「纍」、取「壘」舍「壨」、取「塵」舍「{麤土}」、取「鬥」舍「鬦」、「鬬」、取「粗」舍「麤」、取「鮮」舍「鱻」、取「才」舍「纔」(副詞)、取「台」舍「臺」(用於「台灣」)等等。前面的是現在所謂的「正體字」,後面的是在不同時期被淘汰的「繁體字」或異體字、通用字。  有一種說法是:「古人留下的這些字,已經很『平衡』了,不能再『調整』了」。這話怎麼聽著象「祖宗之法不可變」呢?某些「復繁派」對台灣地區以「才」代「纔」、以「台」代「臺」都頗有微辭,認為是民國時期漢字簡化的遺毒,只能說是走火入魔了。  不知這些人意識到沒有,如果古人都跟他們一個思路,我們現在恐怕還在使用圖形文字甚至是圖畫。正因為古人不象他們這般固步自封,而是在完善文字體系(通過繁化而達到「精確」)的同時,不斷地追求應用上的「便捷」(簡化),甚至不惜為了「便捷」而犧牲「精確」,才會有他們現在奉為圭臬的所謂「正體字」。  而且,這個過程也絕非是純自然演變,小篆和隸書地位的確立,都與官方的標準化工作密不可分,它對於先秦古文字體系的顛覆性,是現代漢字簡化所不能比擬的——漢代的人們,哪怕是大學者,也大都不認識先秦古文字了,少數認識的,就算「古文字學家」了,而現在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大陸中青年人,閱讀繁體文本卻並無太大的障礙。按「復繁派」的邏輯,站在漢字發展史上任何一個變革的當口,都可以說原有的文字是老祖宗智慧的結晶,很完美,不能也不必進行任何改動,否則就是「破壞傳統文化」,然而事實又如何呢?  這是「復繁派」在邏輯上的最大悖論,是他們的「死穴」。    六、對未來作出假設並進行價值判斷是毫無意義的。  「復繁派」在反駁對手時,大都會採用一種歸謬邏輯:「照此簡化下去,漢字就會變成日文片假名那樣的東西,那也太不象話了!」  這種歸謬並不能成立,因為它先是對未來作出了一種假設,又對其進行了價值否定,這是一個邏輯錯誤。先不說對未來作出假設本身就有問題——未來不一定按照邏輯推理去發展——更重要的是,就算未來會按照邏輯推理去發展,以現在的價值觀對未來的事物進行價值判斷,這也毫無意義。  人類的價值觀是不斷變化的,未來的事物的價值,只能在它成為客觀事實之後,由當時的人們去評價。  現在的人說「將來漢字要是變成片假名那樣就太不象話了」,就如同秦朝的李斯說「將來要是廢除了小篆那就太不象話了」。又如女人的衣服,剛露出胳膊的時候,可能有人會說:「照此下去,怕是連大腿都要露出來了,那也太不象話了!」可是現在呢?又豈止是露了大腿?  最後,筆者想請「復繁派」認真體會一下國民政府1935年8月頒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時,教育部長王世傑的部令中的一段話:  「我國文字,向苦繁難。數千年來,由圖形文字,遞改篆隸草書,以迄今之正體字,率皆由繁複而簡單,由詰詘而徑直,由奇詭而平易,演變之跡,歷歷可稽。惟所謂正體字者,雖較簡於原來之古文篆隸,而認識書寫,仍甚艱難。前人有見及此,於公私文書文字,往往改用簡體,在章表經典,及通問書札中,簡體字亦數見不鮮。明儒黃氏宗羲,對於應用簡體字,主張尤力,有『可省工夫一半』之語。而社會一般民眾,於正體字書籍,雖多不能閱讀,但於用簡筆字刊行之小說,謄寫之賬單,輒能一目了然。可知簡體文字,無論在文人學士,在一般民眾間,均有深固之基礎,廣大之用途,已為顯明之事實。近年以來,政府與社會,雖渴望普及義務教育及民眾教育,而效果仍未大著,其中原因固多,而字體繁複,亦為重大原因之一。於是談教育普及者,多主擇是通行之簡體字,應用於教育,以資補救和進行。」  【子喬按:這一批簡體字很多都與現行簡體字一致,但沒有正式向全社會推行。其原因有人說是保守派大佬如戴季陶等的反對,有人說是稍後抗戰的爆發。筆者覺得應該把兩者結合在一起看,當然抗戰是主要的。所謂的「正體字」一向被保守派視作「傳統文化精髓」,把推行簡體字說成是「破壞傳統文化」——日本人要滅亡中國,當然也要消滅中國文化,日本人在那邊不許中國青少年學習漢語、漢字,而讓他們學日語、日文;你們在這邊要推行簡體字,廢除正體字。這不是一唱一和嗎?國難當頭,顯然無暇推行簡體字,也沒有人敢承擔上面的罪名。當時批判顧頡剛等「疑古派」時,就曾有人使用這種邏輯——滅國先滅史,疑古派是幫日本人滅我們的史。抗戰之後又是內戰。國民黨到台灣後,曾想繼續推行簡體字,但共產黨下手更快,它自然不能跟在共產黨後面起鬨。漸漸地,國民黨把自己當年說過的話都忘了,反而指責起共產黨來了。也難怪它忘了,因為它把幾億文盲半文盲都甩給了共產黨。】  2009年3月18日 北京  2009年3月21日 補充  2010年7月18日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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