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獲免簽待遇,還需國家大力爭取

馬英九視爭取到免簽為一大政績 讓公民護照獲得更多免簽待遇是政府責任如前所述,「簽證」的目的就在於,防止外國人來本國損害本國人的利益,在外國人入境動機不完全是旅遊消費的情況下,這種做法當然也無可厚非。然而,一國民眾想去另外的國家旅行、學習、開展商務活動,自然是麻煩越少越好。相應的,一個國家想吸引另外國家的人來本國消費、投資,當然就不該設太多障礙。所以,在做好應對措施的前提下,免簽是對雙方都有利的選擇。這就是為什麼各國或地區的政府紛紛把為本國護照爭取他國免簽作為一項重要政績,甚至是作為政治許諾。例如,馬英九在競選連任時就多次強調2008年後對台灣免簽的國家數由53個增加至一百多個,尤其是把爭取到美國的免簽視為一項重大成果。馬英九曾形容,要將台灣「護照」變成暢行百國的世界通行證。香港前任特首曾蔭權在與美國官員會面的時候,也曾多次表態希望香港居民能獲得美國的免簽待遇。由此可見,想獲得他國免簽待遇,除去提高出國者的整體素質外,政府自身的努力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國現行政策對因私護照免簽並不熱心不過,內地政府在推動民眾因私護照的免簽待遇方面,並無多少動作,幾乎找不到重要的官員在這方面有過什麼表態。相反,外交部網站上《簽證的作用》這篇文章還在強調,「在國際舞台上,簽證常被用作外交鬥爭的一種手段」;「簽證又是保衛國家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國常以拒發籤證的辦法不準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的外國人入境。」大概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其他國家的人想獲得中國政府的免簽也十分困難。目前,世界上只有四個國家的居民可以免簽進入中國15天,分別是日本、新加坡、汶萊和聖馬利諾。不僅如此,在只有為數很少的國家賦予中國護照持有者免簽或落地簽證待遇的情況下,中國邊檢部門在法律明確沒有規定的情況下還往往根據「內部規定」,對於未取得目的國簽證的人士不予放行,使得難得的落地簽證機會都形同虛設。另一個被常常詬病的問題是,中國政府在同外國談判和簽訂免簽協議,特別著力爭取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的免簽待遇,而忽視了普通因私護照持有者的利益。這種「官民有別」、以政府利益為先的做法,與中國作為一個「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屬性是不吻合的,也有損於人民的利益和中國的國際形象。然而外交部卻把「推動香港獲得他國免簽待遇」視作功勞在前不久的歡慶香港回歸祖國十五周年暨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成立十五周年酒會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宋哲致辭時指出——「我們積極推動特區政府同外國建立和發展關係……推動多個國家和地區給予特區護照免簽等便利安排……極大地促進了香港的對外交往與合作。」如此說來,在外交部的官員眼裡,「他國給予本國護照免簽待遇」的確還是屬於「便利安排」,即仍然肯定「免簽」是個好東西。既然如此,外交部官員什麼時候能表態一下「要推動內地民眾因私護照獲得他國免簽的便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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