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合成艷照敲詐48位領導 收到33萬「封口費」
詐騙團伙「炮製」艷照敲詐5省市數十位領導
合肥某局副局長竟給指定賬號轉出10萬元
一個來自湖南的四人詐騙團伙,先從網上搜索縣級黨政幹部的資料、照片,之後再利用電腦合成「艷照」,2010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四人分別來到安徽、江西、山西、河北、重慶五省市,將這些「領導艷照」與敲詐信件一同寄給敲詐對象。
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四人「收穫頗豐」,有五人共給他們匯去了33萬元。但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另外43封敲詐信寄出後,當事人很快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去年8月9日,犯罪嫌疑人胡某被黃山市屯溪區警方在杭州抓獲。日前,此案經過兩級法院審理,胡某、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有期徒刑六年零五個月。另兩人另案處理。
四人團伙炮製「領導艷照」詐騙
詐騙團伙共有四人,被黃山警方抓獲的胡某今年31歲,湖南人,自稱是一小學的教師,有5年多教齡。
同案犯張某今年36歲,無業,同樣是湖南人。在作案過程中,胡、張兩人專門負責到各省市郵寄敲詐信件。另案處理的徐某、王某則承擔「領導艷照」的「製作加工」任務,徐某負責在網路上尋找受害人資料和到銀行營業點取錢,王某主要負責在電腦上製作照片和敲詐信內容。
四人於去年7月份在湖南長沙市聚集,商議採取利用電腦合成領導與裸女照片的方式勒索錢財,同時附上含有威脅語言的信件,聲稱掌握其生活作風問題,如不按賬號付款就向紀檢部門舉報,或在網上曝光等。
歸案後,犯罪嫌疑人交代,所搜集的領導照片是從網上搜來的,再通過電腦將之與裸女合成在一起。
寄出48封「領導艷照」後收到33萬
2010年7月23日至7月26日,四人實施了詐騙行動。胡、張兩人先後到達南昌、合肥、太原、石家莊郵寄了數十封敲詐勒索信件,胡某還單獨到重慶等地郵寄多封敲詐勒索信件。至案發,寄出的「領導艷照」敲詐信共有48封。
幾人的詐騙很快就有了「戰果」,去年7月28日,合肥市某局副局長轉出人民幣10萬元至勒索信指定的羅飛賬號。同日,被敲詐的領導之一許某也從黃山轉出人民幣5萬元至指定賬號。羅飛就是胡某的化名。
之後,8月5日四川瀘州的劉某匯來3萬元,8月17日四川攀枝花的譚某匯來5萬元,四川樂山的尹某也匯來10萬元。至案發,短短一個月,胡某的賬號就收到了33萬元。
被抓時還有101封準備寄出
據了解,四人敲詐的對象均為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基本目前都在職,其中,我省多個縣市主要領導都在他們的敲詐名單之列。
與上述五名領導收到敲詐信連忙就範不同的是,大部分領導收到敲詐信之後都選擇了第一時間報警。公安機關收到大量報案後,隨即展開偵查,並迅速鎖定幾名犯罪嫌疑人進行網上追逃,黃山市屯溪區公安分局於2010年8月9日、9月3日分別將犯罪嫌疑人胡某、張某抓獲歸案。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抓獲胡某的時候,同時還發現101封未寄出的「領導艷照」敲詐信。信件內除了附有電腦合成的「領導艷照」外,還有一封內容相似的敲詐信,內容大致為「已掌握你的一些私生活的證據和材料,如不在三天內匯款20萬或30萬到指定的羅飛等賬號,就向紀檢部門舉報」等勒索內容。
在這101封敲詐信中,除了上述五個省市領導外,還有福建連江、福建霞浦等地的黨政領導。
兩人分別獲刑七年和六年五個月
屯溪區法院認為,胡、張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另寄出勒索信件43封因被害人報案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已準備寄出勒索信件101封被查獲追繳,是犯罪預備。案發後,兩被告人自願認罪,均依法從輕處罰。
胡某、張某被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有期徒刑六年零五個月。一審判決後,兩人不服,向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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