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解釋清襯托、烘托、對比有什麼區別?

對 比 對比,是把具有明顯差異、矛盾和對立的雙方安排在一起,進行對照比較的表現手法。寫作中的對比手法,就是把事物、現象和過程中矛盾的雙方,安置在一定條件下,使之集中在一個完整的藝術統一體中,形成相輔相成的比照和呼應關係。運用這種手法,有利於充分顯示事物的矛盾,突出被表現事物的本質特徵,加強文章的藝術效果和感染力。 這種手法可以突出好與壞、善與惡、美與丑的對立,給人極鮮明的形象和極強烈的感受。 例子(1):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管子.牧民篇》 例子(2):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 烘托 就是不說本意,只說與此有關的事物,達到烘托本意的目的。 例如: ①新來瘦,非關病酒,不是悲秋。(李清照《鳳凰台上憶吹簫》) ②秋天的後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陽還沒有出,只剩下一片烏藍的天;除了夜遊的東西,什麼都睡著。華老栓忽然坐起身,擦著火柴,點上遍身油膩的燈盞,茶館的兩間屋子裡,便彌滿了青白的光。 (魯迅《葯》) 襯托 為了突出主要事物,用類似的事物或反面的、有差別的事物作陪襯,這種"烘雲托月"的修辭手法叫襯托。運用襯托手法,能突出主體,或渲染主體,使之形象鮮明,給人以深刻的感受。 襯托又分為兩種形式: 1.正襯:桃花潭水深千石,不及汪倫送我情。 《贈汪倫》李白; 2.反襯:他的年紀小,器量可大。(以年紀小襯托志向大。) 我的理解是對比是正反雙方都是主體,烘托的主體沒有出現,襯托只有一個主體,作襯的不是主體。主體可理解為修辭所要突出的事物。

通俗的理解:「襯托」是用一個或多個相似或相反的事物去突出某一主要事物的一種修辭手法,起襯托作用的事物居於次要地位。其主要作用呢,就是突出主要事物或某個方面。「烘托」是為了達到某種藝術效果在描寫某一場境時所用的一些藝術手法,比如用一些陰森的句子去烘托某一恐怖場面。它起到強調、渲染氣氛的效果。 而對比,是把具有明顯差異、矛盾或者對立的雙方安放在一起,進行對照比較的表現手法。它是把對立的事物、或事物的兩個方面放在一起作比較,讓人們在比較中分清好壞、辨別是非。比方說:1、女同學和男同學的比例是二比三;2、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 對比不同於襯托:1、襯托有正襯和反襯;不管是正襯或反襯,它都有主賓(次)之分,而對比的雙方是並列平等的。 2、襯托是用一個事物去襯托另一個個事物;對比可以是兩個事物,也可以是一個事物的兩個不同方面。 可能你還不太明白,再舉個例子,「紅花還須綠葉扶」講的就是襯托的作用;而如果你非說紅花讓人心情愉悅,綠葉卻讓人嘔吐噁心,這就是對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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