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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論「德育」

陶行知論「德育」

偉大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對學校「德育」工作有許多精闢的論述。

陶行知先生認為,要當好一名教師,對學生進行好的教育,必須認識自己對國家、民族所擔負的責任,並為此「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他反覆教導我們:「教師的天職是變化,自化化人。無論什麼人,一說到當教員,必須有個理想的社會懸在心中。教育是實現理想社會的歷程,假使理想社會裡有不好的東西,我們就要運用教育力量去變化它。至於優良的雖在這社會之外,也要把它吸收進來。」(《在汀湖師範答問》)「做教師的人必須和學生大眾站在一條戰線上為真理作戰,才算是前進的教育。……你若把的生命放在學生的生命里,把你和你的學生的生命放在大眾的生命里,這才算是盡了教師的天職。」(《兒童節對全國教師談話》)「我們深信如果全國教師對兒童都有『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決心,必能為我們創造一個偉大的新生命。」(《我們的信條》)

陶行知先生認為,對學生的教育應以「德育為本」,學校應把「德育」放在首要地位。他說:「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教育就是教人做人,教人做好人,做好國民的意思。」(《空前之全國教育大會》)「我們每天要問的是:『自己的道德有沒有進步?有,進步了多少?』為什麼要這樣問?因為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壞,縱使你有一些學問和本領,也無甚用處。否則,沒有道德的人,學問和本領愈大,就能為非作惡愈大。所以我在不久以前,就提出『人格防』來,要我們大家『建築人格長城』。建築人格長城的基礎,就是道德(分『公德』與『私德』)」(《育才學校》)「聞之『道德為本,智勇為用』。欲載嶽嶽千仞之氣慨,必先具謖謖松風之德操,欲運落落雪鶴之精神,必先養皚皚冰雪之心志。德也者,所以使吾人身體揆於中道,智識不致偏倚者也。身體揆於正道,而後乃能行其學識,以造人我之幸福。」(《為考試事敬告全國學子》)

陶行知先生教導我們:「在德育上,公德和私德,都不可欠缺的。」「一個集體能不能穩固,是否可以興旺起來?就要看每一個集體的組成分子能不能顧到公德、衛護公德,來衡量它。……我們在每一個行動上,都要問一問是否妨礙了公德?是否有助於公德?妨礙公德的,沒有做的即打定決心不做,已經開始做的,立刻停止不做。若是有助於公德的,大家齊心全力來助它成功。」陶先生認為:最大的公德是熱愛祖國、熱愛人民。他說:「國家是大家的。愛國是個個人的本分。顧亭林先生說得好:『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我覺得凡是腳站中國土地,嘴吃中國五穀,身穿中國衣服的,無論男女老少,都應當愛中國。不過各人年處的地位不同,愛國的方法也不能盡同。小孩們用心讀書,用體力操,學做好人,就是愛國。今天多做一分學問,多養一分元氣,將來就能為國家多做一分事業,多盡一分責任。」(《預備鋼頭碰鐵釘——至吳立邦》)「大德不能小於『天下為公』。人民是我們的親人,我們是人民的親人,是必須近親,打成一片,並肩作戰。『止』是表示瞄準的意思,一切所教所做所探討,為的都是人民的幸福」(《從五周年看五十周年》)陶先生教導我們,愛國必須尊重公共財產。他說:「個人愛國不愛國,只須看他對於公有財產之態度,只須看他對於公有財產有沒有不願取之精神。」「損壞公物,不是公民應有的習慣,這種壞習慣如不斬草除根,讓它蔓延出來,漸漸的可以盜賣國權。做公民的一方面要自己愛惜公物,一方面對於損壞公物的人還要一致反對。我們應當愛護公物如己物。」(以上均摘自《尊重公共財產》)

陶先生十分重視對學生進行集體主義教育。他說:「我們不但是一個人,並且是一個中年人。人與人的關係是建築在互助的友誼上,凡是同志,都是朋友,便當互助,倘不互助,就不是朋友,便不是同志。」(《曉庄三歲敬告同志書》)「在學校中不能共同做事,一到社會也是不能的。所以要國民有共和的精神,先要學生有共和的精神,先要使他有共同的生活,有互助的力量。」(《新教育》)

陶先生告訴我們,「公德」既重要,但不能忽視「私德」的修養。他說:「私德不講究的人,每每就是成為妨礙公德的人,所以一個人私德更是要緊,私德更是公德的根本。私德最重要的是『廉潔』,一切壞心術、壞行為,都由不廉潔而起。」(《每天四問》)又說:「我們不但是物質環境當中的人,並且是人中人。做人中人的道理很多,最要緊的是『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種精神,必須有獨立的意志,獨立的思想,獨立的生計和耐勞的筋骨,耐餓的休膚,耐睏乏的身體,去做他搖不搖的基礎。……倘不趕早在本身、後輩身上培植一種不可屈撓的精神,將何以為國呢?」(《南京安徽公學辦學旨趣》)陶先生語重心長地勸導我們:「高尚的精神,不用錢買,不依錢振作,也不能以沒有錢推諉。用錢可以買來的樂西,沒有錢自然買不來。用錢買不來的東西,沒有錢可以得到的。高尚的精神,如同山音的明月,江上的清風一樣,是取之無盡之無窮的。」(《我之學校觀》)

如何對學生進行道德教育?陶行知先生特彆強調教師「以身作則」的表率作用。他反覆教導我們「教育是教人化人,化人者也為人所化。教育總是相互感化的,互相感化,便是互相改造。」(《地方教育》1929年第l期)「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動。唯獨從心裡發出來,才能打到心靈的深處。」(《鄉教叢訊》1929年3月15日)「我們最注重師生接近,最注重以人教人。教職員和學生願意共生活、共甘苦。要學生做的事,教職員躬親共做,要學生學的知識,教職員躬親共學;要學生守的規矩,教職員躬親共守。我們深信這種共學、共事、共修養的方法,是真正的教育。師生有了共甘苦的生活,就能漸漸的發生相親相愛的關係。教師對學生,學生對教師,教師對教師,學生對學生,精神都要融洽,都要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校之中,人與人的隔閡完全打通,才算是真正的精神交通,才算是真正的人格教育。」(《南京安徽公學辦學旨趣》)「最重要的是:教職員和學生共甘苦、共生活,共造校風,共守校規。我認為,這是改進中學教育和一切學校教育的大關縫。所以從學生進校之日起,全校教職員要偕同舊生以身作則,拿全副精神來同化學生。」(《師生共同生活——致姚文采》)「(教師)平時要以『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達者不戀』的精神培養學生和我們自己,有時則以『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美人不能動』相勉勵。」(《給育才學校師生最後的一封信》)

陶行知先生十分重視「集體生活」的教育作用,而且認定「集體生活」是全盤教育的基礎。他說:「集體生活在其總的意義上說來,一方面是政治教育,另一方面又是文化教育。此二者與集體生活是互為影響的。集體生活愈豐富,則文化教育愈充實;文化教育愈充實,則集體生活之文化水平愈提高。」(《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集體生活雖然在性質上分為勞動生活,健康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但在生活之集體性這一點上,決定了我們的勞動生活,文化生活往往同時就是政治生活。質言之,勞動生活,健康生活,文化生活之解析、動員、組織的過程都是政治生活,在其總的意義上來說,便是一種政治生活,也就是說育才學校的政治教育籠罩著整個集體生活。」(《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所謂集體生活是全盤教育的基礎有三個意義:第一,集體生活是兒童之自我向社會化道路發展的重要推動力,為兒童心理正常發展所必要。一個不能獲得這種正常發展的兒童,可能終其身只是一個悲劇。第二,集體生活可以逐漸培養一個人的集體精神。這種克服人人主義、英雄主義及悲觀懦性思想的有效藥劑。中華民族正處於歷史上空前未有的抗戰建國關頭,這種集體精神應溶化在每個人的血液里。第三,集體生活是用眾人的力量集體地創造合理的生活、進步的生活和豐富的生活;以這種豐富、進步而又合理的生活之血液來滋養兒童,以集體生活之不斷的自新創造的過程,來教育兒童。具體而言,集體生活之作用是用在使兒童團結起來做追求真理的小學生,團結起來做即知即傳的小先生,團結起來做手腦並用的小工人,團結起來做反抗侵略的小戰士。」(《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

陶行知先生主張學習知識和修養品行結合起來,寓思想政迨教育於文化教育和日常生活訓練之中。他說:「訓育上還有個最不幸的事體,這事就是教育與訓育分家,把教育看知識範圍以內的事,訓育看作品行範圍以內的事,……殊不知學習知識與修養品行是同一學習心理定律之支配的。我們如果強為分家,必自相矛盾,以至教知識的不管品行,管品行的不學無術。所以我們希望擔任訓育的人,要打破呼知識、品德分家的二元論,而在知識品德合一上研究些辦法出來。」(《南京中等學校訓育研究會》)又說:「過什麼生活便是受什麼教育;過健康的生活便是受健康的教育;過藝術的生活便是受藝術的教育。……高尚的生活是高尚的教育:下流的生活是下流的教育……過的是少爺小姐的生活,便是念盡了汗牛充棟的勞動書,也不算是勞動教育。」

陶行知先生主張正面教育,諄諄善誘。他說:「訓育上的第二個不幸的事體就是擔任訓育人員的消極作用。他們慣用種種方法去找學生錯處。……我們希望今後辦訓育的人要破偵探的技術,幫助學生在積極活動上行走。他們也不應當忘記同學互相感化的影響;最好還要運用同學去感化同學——運用朋友去感化朋友。」(《南京中等學校訓育研究會》)

陶行知先生反對專制體罰,提倡民主和自覺紀律。他說:「育才學校堅決反對體罰。體罰是權威制度的殘餘,在時代的意義上說,它已經成為死去的東西;它非但不足以使兒童改善行為,相反地,它是將兒童擠下黑暗的深淵。育才教師最大的責任便是引起兒童對於紀律自覺地需要,自覺地遵守;引起兒童對於學習自覺地需要,自覺地追求。」(《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育才學校著重自我批評。自我批評發展民主的有效手段,自我批評是促進自覺性啟發的利器。」(《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育才學校集體生活之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運用,一方面可以健全當前的集體生活,另一方面是要培養兒童參與未來的民主政治之基礎。」(《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陶行知先生還在育才學校親自組織師生制訂了(《育才學校十二要》、《育才學校之禮節與公約》,要求師生互勉互勵,共同遵守。

陶行知先生特彆強調要對學生進行「自治」教育,努力培養學生自治精神和自治能力。他認為「自治」是德育的核心。他說:「近世所倡的自動主義有三部分:一、智育,注重自覺;二、體育,注重自強;三、德育,注重自治。所以學生自治這個問題,是自動主義貫徹德育的結果,是我們數千年來保育主義、干涉主義、嚴格主義的反應,是現在教育界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陶先生還認為「自治」是共和國國民必備的品格,應亟早加以培養。他說:「共和國民最需要的操練,就是自治。在自治上,他們可以養成幾種主要習慣;一是對於公共幸福,可以養成主動的興味;對於公共事業,可以養成負擔的能力;對於公共是非,可以養成明了的判斷。……學生自治,如果辦得妥當,可算是實驗的修身,實驗的倫理。」(《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又說:「一國當中,人民情願被治,尚可以苟安;人民能夠自治,就可以太平;那最危險的國家,就是人民既不願被治,又不能自治。所以當這渴望自由的時候,最需要的是給他們種種機會得些自治能力。使他們自由的慾望可以自己約束。所以時勢所趨,非學校中提倡自治,不足以除自亂的病源。」(《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今日的學生,就是將來的公民;將來所需要的公民,即今日所應當養成的學生。專制國所需的公民,是要他們有被治的習慣;共和國所需的公民,是要他們有共同自治的能力。中國既號稱共和國,當然要有能夠共同自治的公民。想有能夠共同自治的公民,必先有能夠共同自治的學生。所以從我國體上看起來,我們學校一定要養成學生共同自治的能力,有同學的切磋,有教師的輔助,縱因一時不慎,小有失敗,究竟容易改良糾正。若在學校里不注意練習,將來到了社會當中,切磋無人,輔導無人,有了錯處,只管向那錯路上走,小而害己,大而害國。這都是因為做學生的時候,沒有練習自治所致的。所以學生自治如果舉行,可以收現在之益,縱小有失敗,正所以免將來更大的失敗。」(《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陶先生認為「學生自治,有三個要點:第一,學生指全校的同學,有團體的意思;第二、自治指自己管理自己,有自己的立法、執法、司法的意思;第三、學生自治與別的自治稍有不同,因為學生還在求學的時代,就有一種練習自治的意思。把這三點結台起來,我們可以下一個定義:『學生自治是學生結起團體,大家學習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續』。……

學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動,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規則,乃是大家立法、守法;不是放任,不是和學校宣布獨立,乃是練習自治的道理。」(《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陶先生認為「學生自治可為修身倫理的實驗。現今學行並重,不獨講究知識,而且要求所以實驗知識的方法……修身倫理一類的學問,最應該注意的,在乎實行,但是,現今學校中所通行的修身倫理,很少實行的機會。既或有之,亦不過練習儀式而已。所以嘴裡講道德,耳朵呼道德,而所行所為卻不能合乎道德標準,無形無影當中,把道德和行為分而為二。若想除去這種弊端,非給學生種種機會練習道德的行為不可。」(《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陶先生還具體規定了學生自治範圍的標準:

「一、學生自治應以學生應該具體負責的事體為限。……因自治與責任有聯帶關係,別人號令而要我負責,就叫做被治;別人負責而由我號令,那就叫治人,都失去了自治的本意。所以學生自治,應以學生的事為限。

二、事體之愈要觀察周到的,愈宜學生共同負責,愈宜學生共同自治。

三、事體參與的人愈普及的,愈宜學生共同負責,愈宜學生共同自治。

四、依據上列三種標準而訂學生自治的範圍時,還須參考學生的年齡、程度、經驗。」(《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陶先生還提醒我們:「專制國要有服從的順民,必須使做百姓的時常練習服從的道理,久而久之,習慣成自然,大家就不知不覺的只會服從了。共和國要有能自治的國民,也須使做國民的時常練習自治的道理,久而久之,習慣成自然,他們也就能夠自治了。所以,養成服從的人民,必須用專制的方法。養成共和的人民,必須用自治的方法。」(《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陶行知先生關於「德育」的精闢論述,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指導意義,我們應當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自覺地貫徹到學校德育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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