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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道德真經藏室纂微篇卷之十

道德真經藏室纂微篇卷之十  碧虛子陳景元纂  德經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  剛決為勇,鈴果為敢,夫剛毅之人,無所畏忌,見威不懼,必果無回,恃其凶頑,便施誅戮,故曰勇於敢則殺。夫懷道之士,饉於去就,檢身知退,靜順柔和,弗敢有為,不忍殺傷,故曰勇於不敢則活。  知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  兩者謂敢與不敢,殺與活也。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以慈為實,而不樂殺人也。死者人倫之荼毒,含生之類皆惡之。勇於果敢者殺之道也。勇於慈仁者活之道也。若以此義守而不變,是未明天地殺生之權也。今日或利或害者,是於殺活有所未定邪。夫人為不善於顯明之處,人得而誅之。為不善於幽閑之所,鬼得而殺之。此雖大聖之慈,天道之仁,不能憫救也。若乃宥而赦之,必有反報之禍。夫有可以殺而殺之者,有可以活而活之者,有可以殺而不可殺者,有可以活而不可活者,有活之而為禍者,有殺之而為福者,何邪。然天之所惡,而人孰知其故。若非體真造化,安知禍福之端,利害之元,雖有聖人之明,猶難於勇敢之事,況非聖人而敢私心殺活哉。故猶難之也。嚴君平曰:凡此二功,勇敵敢均,計策外馳,射身相非,與天異意,與地異心,奮情舒志,各肆所安,或以千乘變為亡虜,或以匹夫轉為君王,故物或生之而為福,或生之而為禍,或殺之而為福,或殺之而為賊,二者深微,莫能窮測也。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  大天道自然平施不逆萬物,而萬物自專之,豈與人校其敢與不敢,殺與活哉。然而人自服從者不與物爭,而能善勝者也。所謂勝物而不傷二田勇敢也。  不言而善應,  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福善禍淫之應,信不差矣。  不召而自來。  天道高遠,又無言教,何嘗呼召萬物,而萬物皆背陰向陽,春生秋實者,陰陽生殺之正令也。  默然而善謀。  開元御本、河上公本並作譚然。嚴君平今作默。王弼本作坦。夫天道寂默無情,至公不二,行吉者以吉祥報之,行兇者以凶祥報之,其於人倫生殺之威,象緯行度之軌,未嘗差忒,豈非善能謀畫者也。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張自然之羅,故曰天網。縱太虛之寬,故曰恢恢。四達皇皇是謂練,幽明難逃是謂不失也。  勇敢則殺,常不畏死,故次之以民常不畏死。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不畏死有二義,達者得其常理而不畏死。愚者失其常理而不畏死。夫人生而靜天之性,樂生惡死人之常。耕而食,識而衣,安其居,樂其業,養生葬死,此世之常禮也。夫民存常性,官守常法,而無枉濫,皆得其死。民生死得常,則何畏之有。逮德下衰,不能無為,禁網繁密,民不聊生,盜竊為非,欺給生亂,小恐惴惴而懷驚,大恐縵縵而忘死,如何刑法滋深,主司暴酷,更以大辟族誅之令恐懼良民哉。古本作如之何其以死懼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畏死亦有二義,養生謹慎之人畏天死而修德也。造惡偷安之人畏刑死而矯法也。且人之自然也,舍餔而熙乎,憺怕鼓腹而游乎。混茫而不知老之將至,此順化之民也。今乃法令滋彰,動入死地,是使民常畏死也。民畏死則偷安其生,而興奇變奸詐之心以矯其法令,奸詐生而禍亂作,則主司者得專執而殺戮,砍其奸詐絕蹤,誰敢犯之者也。  常有司殺者殺。  河上公曰:司殺者謂天居高臨下,司殺人之過。天網恢『恢,疏而不失。言天鑒孔明無所不察,何須椎相梡斷深嚴刑典也。杜光庭曰:司主也,大之養人也。厚愛人也。至南宮丹籙賞善而司生,北官黑簿紀過而主死,天地萬神司察善惡,以懲以勸,俾其革惡而遷善也。故有功者延年,有罪者奪算,毫分無失,如陽官之考較焉。天有司命四司之星,在虛危之間,主人功過年壽,所謂天之司殺也。斜察罪福,使世人知修善戒惡焉。人君以善教人,動懷慈恕,其不善者,天之司殺當自殺之。天網寬大,疏而不漏,違天反道,於何逃罪哉。  夫代司殺者,是謂代大匠斲。  夫主司荷察、專任刑法,峽代造化生殺之權者,如拙夫之代良工也。  夫代大匠斲,稀有不傷其手者矣。  夫以拙夫而代良匠斯木,豈唯殘材毀撲,抑亦傷手碎指矣。以喻主司代造化生殺之權,而輕肆其刑政,不惟俟害良民,抑亦斷喪和氣。夫天道高明,人識近蔽,用近蔽之人代高明之天,以政物理繆誤,而失自然之治矣。  民不畏死,惟懼於飢,故.次之以民之飢。  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  夫民者,國之本也。政令煩則賦斂重,民貧乏則國本弊。是以君待民而食,上資下而立,君稅取多則上下同飢。剝下盈上則君人俱弊。杜光庭曰:立法垂憲,古有明文。食也,充君之庖。稅也,輸國之賦。什一之稅,務在其輕,賦重則民貧,賦輕則民足,民足則國泰,民貧則國危,理在酌中,法無太酷,所以鑄刑書而物怨,作丘賦而邦貧,齊侯以重欽致亡,田氏以厚施成霸,皎然目君宜鑒焉。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有為則政煩,無為則簡易。易則易從,煩則難治。夫上有擊鮮玉食之厭,則下有腐埃糟糠之美,網密令苛,故難治也。  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夫政令煩苛,賦斂重大,而民亡本業,亡業則觸法犯禁,輕就死地,以其各求養生之具太厚,致有蹈水火而不懼,逆白刃而不驚者,故曰是以輕死。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也。  夫貪生趨利,如羊就屠,自速其死耳。獨有外形忘生者,處阜隸而不辱,食草蕾而常甘,雖世事嶮巇,亦陸沈而安隱,是有以異乎貴生者也。貴生,益生也,又自貴也。目貴其生者,謂身欲安逸,口欲厚味,形欲美服,目欲好色,耳欲音聲,若不得,則大憂以懼,以至乎過責分外而輕入死地也。  民飢則精神散而輕死,足則柔和全而重生,故次之以民之生也柔弱。  民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夫民之生也,含元和之氣,抱真一之精,形全神王,故其百骸柔弱。及乎死也,元和之氣散,真一之精竭,形虧神亡,故百骸堅強也。  萬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夫萬物草木生也,則天地之氣流行乎內,陰陽之液潤澤乎外,故春條青青而可結,夏葉敷榮而可巷者,柔脆也。逮乎死也,則天地之氣消散乎內,陰陽之液乾燥乎外,故秋實丹黃而凋落,冬枝焦朽而可折者,枯槁也。前明有識,此舉無情。無情者,以氣聚散為榮枯。有識者,以道存亡為生死。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開元御疏曰:草木生則柔脆,死則堅強,則知人為堅強之行,是入死之徒,為柔弱之行,是出生之類也。嚴君平曰:陽氣之所居,木可巷而草可結也。陽氣之所去,水可凝而冰可折也。故神明陽氣生之根也。柔弱物之葯也。柔弱和順生長之具,而神明陽氣之所託也。萬物隨陽氣以柔弱也,故堅強實死之形象,柔弱潤滑生之徒類也。  是以兵強則不勝,  玉真曰:夫兵者,兇險之器,鬥爭之具,所觸之境與敵對者也。兵強則君逸而將橋,將僑則卒暴,以逸君御憍將,僑將臨暴卒,且敗覆之不暇,何勝敵之有哉。故桀、紂以百萬之師而傾四海,始皇以一統之業而喪九州,項羽忽霸而遽亡,王莽既篡而旋滅,符堅狼狽於淮水,隋煬分崩於楚宮,此數家之兵皆多至數兆,少猶數億,無不恃其成以取敗,此皆兵強不勝之明驗也。又兵者求勝非難,持勝其難,唯有道之君乃能持勝。向數君之敗,皆由不能持勝之過也。  木強則共。  開元御疏曰:木本強大,故處於下,枝條柔弱,共生於上,蓋取其柔弱者在上,強梁者在下故也。  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夫木之強幹大本常處於下,柔條弱枝常處於上,木猶如此,況於人乎,況於國乎。  生氣存則柔弱,柔弱者謙之道,天道好謙,故次之以天之道。  天之道,其猶張弓乎。  開元御疏曰:天道高遠,非喻莫明,故舉張弓之法,以昭天德之用。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與之。  開元御疏曰:夫弓之為用,當合材定體,令弛張調利抑高舉下者,為架箭之時準的也。損有餘與不足者,為發矢之時遠近也。如此則命中矣,次結歸天道。《易》曰:立天之道日陰與陽,陽主升,陰主降,陽升極天則降,陰降極地則升,此抑高舉下張弓之象也。天道盈虛一章七閏,損日之有餘,補月之不足,日月寒暑,一往一來,則歲功成矣。人君當法天道,抑強扶弱,損有利無,故舉虧盈益謙,欲令稱物平施爾。嚴君平曰:夫工人之為弓也,無殺無生,無翕無張,制以規矩,督以準繩,弦高急者寬而緩之,弦弛下者攝而上之,其有餘者削而損之,其不足者補而益之,弦質相任,上下相權,平正為主,調和為常,故弓可秤而矢可行。夫按高舉下,損大益小,天地之道也。  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開元御疏曰:此明人道不能同天道之損益,而裒多益寡也。在易之損下益上日損,損上益下日益,以下為本也。 損下益上,其道上行,夫在泰卦,而損下益上遂變而為損。 損上益下,民說無疆,夫在否卦,而損上益下遂變而為益。此聖人設卦觀象之法也。  孰能以有餘奉天下,雖有道者。  此設問答,詳解其義。問曰:誰能同天道下濟以恤於人,喊損有餘之爵祿,以奉天下孤寒不足之人乎。答曰:唯有道之士、聖君、哲人,乃能然也。而言奉者,明聖君居物之上,心不忘下,一如卑者之奉尊,不以高貴加人也。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不處,其不欲見賢。  夫聖人者,圓通為智,因物為心,整萬物而不為義,澤及萬世而不為仁,長於上古而不為壽,覆載天地刻雕眾形而不為巧,豈以已所施為,矜恃其美,功成事遂,固處其位哉。夫惟不恃不處,故能為韋材之帥也。  天道益寡損余,抑高舉下,唯有道者法之柔弱,故次之以天下柔弱莫過於水。  天下柔弱莫過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其無以易之。  夫天下之物,柔弱之極者,無過於水,而貫金石攻堅強,無有能勝之者。又為人。壅止次流,處方置圓,坎險高下,污瀆百數,以其柔弱之性,終無以移易之。  故柔勝剛,弱勝強,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夫水之滅火,陰之制陽,舌柔而存,齒剛則折,此天下莫不知,世俗之所共聞也。而乃各師其心,莫能行其柔弱之道,老氏所以重嘆息,故引聖人之言,以明柔弱之行也。  是以聖人言,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  聖人言者,三墳之遺文也,或老氏謙辭。言人君能含受垢穢,引萬方之罪在餘一人。餘一人有罪,無以汝萬方,則民仰德美而不離散,可以常奉社稷而為主矣。《鴻烈解》曰:晉伐楚,三舍不止,大夫請擊之。庄王曰:先君之時,晉不伐楚,及孤之身,而晉伐楚,是孤之過也。若何其辱。韋大夫曰:先臣之時,晉不伐楚,今臣之身,而晉伐楚,此臣之罪也。請王擊之。王倪而泣涕汨沾拎,超而拜韋大夫。晉人聞之曰:君臣爭以過為在己,且輕下其臣,不可伐也。夜還師而歸。此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一也。帝王立國,左宗廟而右社稷,宗廟以尊祖配天。社稷以尊稼穡。備棄盛為生民粒,食之本也。人以食為天,故有國必先社稷,而王者為之主也。  受國不祥,是謂天下王。  人君能謙虛用柔,受國不祥,則四海歸仁,六合宅心,是謂天下王矣。傳曰:山澤納污,國君含垢是也。《鴻烈解》曰:宋景公之時,熒惑在心,公懼,召子韋而問曰:熒惑在心何也。子韋曰:熒惑,天罰也。心,宋分野。禍且當君,雖然可移於宰相。公曰:宰相使治國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韋曰:可移於民。公曰:民死,寡人誰為君乎。子韋曰:可移於歲。公曰:歲,民之命。歲飢,民必死。為人君而欲殺民以自活,其誰以我為君乎。寡人之命固已盡矣,子無復言。子韋再拜曰:敢賀君。天處高而聽卑,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星必徙三舍,舍行七里,故君延年二十一歲。臣請伏於陛下以伺之是夕也。星果徙三舍。此受國不祥,為天下王也。  正言若反。  夫能行柔弱,則為君主。尚剛強,則招禍咎。聖人受垢惡,永保元吉。世俗樂美榮,終致災凶。正言俗意不反如此  水之受垢,眾惡皆和,故次之以和大怨。  和大怨,必有餘怨。  國君不能無為謙弱,民乃多欲好爭,遂使輕生殉死之徒,攘臂於道衛,而國君設教立法以繩之,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以和報其怨而翻濟其怨,有怨而和之未若無怨而不和也。徒知和其大怨,而不省其大怨之所由興,雖和之以至公,而不免有餘怨。是猶代大匠斷木,稀有不傷手矣。若乃以無心至德報之者,幾乎造物哉。  安可以為善。  夫聖賢本以刑政和報其怨惡,奈何奸詐愈甚而怨望益多,如是則安,可以為善哉。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陸希聲曰:古者結繩為約,而民不欺,破木為契,而民不違者,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也。聖人之心與百姓心猶左右契耳。契來則合,而不責於人,故上下相親,怨用不作。李榮曰:古者聖人刻木為契君執其左,臣執其右,合之以為信。不複製以法律,故不責於人。不責何怨和之有。  故有德司契徹,無德司徹。  徹,通也,道也。司,主也。有德者謂中古之君,無文書法律,但刻契合符以為信約,而民自從化,故稱有德也。無德謂遠古之君,德大無名,物皆自然,穴處巢居,各安其分,其君無思無慮,朝徹見獨,不為不恃,道冥德淵,無契可司,但司其通徹而已,故稱無德焉。此杜光庭說也。舊說以徹為跡,或謂作軌,法以通人則凋弊生,故曰無德也。今法取杜說為長。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天道無私,惟善是與,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失。是以上善之人自然符會,何用司契而責於人哉。此復太古之風也。  和怨則怨未盡,息怨則無為,無為則在小而不貪,故次之以小國寡民。  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什,伍也。伯,長也。器,材器也。夫國小能自守,民寡能自足,可以反乎太古矣。使民各有部曲什伯,令其貴賤不相犯,由君之無為,故民資業豐盛,材器偉奇,而無所施用。此至治之極也。  使民重死,而不遠徙。  君無為則德化淳,民質樸則不輕死崇本棄末,耕食織衣,各戀舊鄉而不遷徙,雖軒皇幾蘧之治,不足過也。  雖有舟輿,無所乘之。  刳木為舟以濟水蓋適遠之用也。蓋適遠之用也。今論守道之君,大國不過欲兼畜人,小國不過欲入事人,不相侵奪,不相貿易,有舟有直,棄而弗用。莊子曰:至德之世,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韋生,其鄉此之謂也。  雖有甲兵無所陳之。  甲兵所設,本以討逆臣、御亂寇而已。君既無為,下乃守職,百姓不撓,四境帖然,則甲兵無所陳設也。使民復結繩而用之。開元御疏日:古者書契未興,結繩紀事。《繫辭》曰:上古結繩而治,後代聖人易之以書契。結繩之代,人人淳樸。文字既興,詐偽日漸,今將使人忘情去欲,歸於淳古,故使民復結繩而用之。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  夫君上無欲而民自朴,嗜好不生,民乃知足。雖蔬食草藜羹而飽滿淡味為甘。葛衣鹿裘而溫涼無文為美。茅茨蓬蓽而風雨不侵為安。南炎北冱而水土任適為樂。自然俗無夭傷,土無札癘也。  鄰國相望,雞犬之音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鄰國相望,言郡縣相接也。雞犬相聞,謂民豐境近也。民至老死,言無戰敵而壽終。不相往來,猶魚相忘於江湖,人相忘於道術,此可以同赫胥尊盧氏之風也。  民各知足則信實而不華,故次之以信言不美。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信實之言,淡乎無味,其猶水也。淡則能久,不美者以其質也。美好之言,甘而滋溢,其猶醴也。甘則易絕,不信者以其華也。  善者不辯,辯者不善。  善於心者貴能行,不辮者本其素樸。辯於口者貴能說,不善者滯於是非。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夫知者謂知道也。明理知本,得其要而已,何必博乎。所謂少則得也。《西升經》曰子得一而萬事畢,無心得而鬼神伏也。博謂博通物務,攻異端求彼是而已。不知者謂多則惑也。莊子曰:文滅質博,溺心是矣。  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  積者,蘊聚也。聖人道濟天下,不蘊德以自高,積而能散,不蓄財以自潤。既不滯功於外,亦不聚智於內,二者俱通,故曰不積。莊子曰:天道運而無所積,故萬物成。帝道運而無所積,故天下歸。聖道運而無所積,故海內服。夫聖人所以不積者,演道德以為人,人受其益而聖德愈明,如鎰照人不藏好惡,而鑒之明未嘗少喊,此喻內智也。分財利以與貧,貧受其賜而財愈多,如井任汲普蒙利潤,而井泉清徹不竭,此況外功也。開元御本二句並作既以與人。  天之道,利而不害。  天道陽也,故好生而惡殺,春夏生育之,秋冬成熟之,是利而不害也。聖人之道,為而不爭。夫聖人之道,在所施為也。所為順理,不與物爭者,是以法天道而然也。  信言不美,絕辯忘言,強名復泯,還歸妙本也。  右老氏經二篇,統論空洞虛無、自然道德、神明太和、天地陰陽、聖人侯王、士庶動植之類,所謂廣大而無不蘊,細微而無不襲也。約而語之,上之首章,明可道常道為教之宗,叔體而合乎妙。上之末章,以無為無不為陳教之旨,叔用而適乎道。故體用兼忘,始末相貫也。下之首章,明有德無德為教之應,因時之澆淳而次乎妙也。下之末章,以信言不信言為教之用,任物之華實而施乎道也。是以因時任物而不逆不爭,是有其元德而大順於造化,復其常道而入於妙門者矣。  道德真經藏室慕微篇卷之十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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