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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基督徒的婚姻觀

深思基督徒的婚姻觀

鍾馬田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凈,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弗5:25

  保羅指出,在與婚姻這主題有關的事上,思想是非常重要的。這個世界是用以下的觀點來看婚姻的:它或多或少把許多美好、重要的事物看作理所當然的。它倚賴所謂的「愛」,倚靠感覺。兩個人說,他們「墮入情網」了,兩情相悅,就憑著這股力量,他們結婚了。他們根本不停下來好好思想,提出問題這樣作的人非常少。他們被「感覺」所驅使、感動、激發,以為從此會一帆風順,兩個人的幸福會持續到永遠。這種想法或多或少是受目前流行的電影和電視節目所影響,但是你若讀讀報紙和統計數字的報告,婚姻破裂的比率正扶搖直上。為什麼婚姻會失敗?因為他們從未徹底思想過這件事,所以他們的婚姻經不起考驗,而這種壓力和緊張的考驗是無可避免的,因為日常生活中免不了會有疲倦、艱難、身體睏乏的事,而這些壓力自然會產生難處。由於這些人從未徹底考慮過這件事,他們一旦遭遇難處,就沒有支柱可依靠。他們憑著感覺,衝動、行事,一切都是以感情為主。他們很少用心思去想,結果困難來臨時,他們沒有任何可依據的論證。他們束手無策,似乎每一件事都失去控制了,他們驚惶失措,就只有訴諸離婚,以分手收場。許多人甚至一再重複同樣的過程。整個問題的起源在於缺乏了解,沒有深思熟慮。

  你若觀察基督徒的立場,會發現完全不同的情況——神鼓勵基督徒去想,去了解,並且給他們一個這樣做的憑藉。這正是他將這教訓提供給我們的目的,我們若忽略它,不予理會它,就無咎可辭了。世界並沒有這一類教訓,但我們如今已不在世界中。所以這段經文給我們的第一個提醒是,我們必須思想,它甚至教導我們如何去思想,它把細節都擺在我們面前。這是第一個原則。

  第二個原則是,作為基督徒,我們對於婚姻的觀念應該是積極的。有一種很危險的想法,就是認為基督徒的婚姻和一般人的婚姻沒有什麼不同,唯一的差異不過是這些人剛好是基督徒,而另一些人不是。如果我們對婚姻還存著這種觀念的話,我們對這段經文的一切研討都歸於徒然了。基督徒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觀,基本上是與其他人的婚姻觀不同的。我們在研讀這段經文時,自然會產生這樣的認識。

  此處我們所得到的婚姻觀,若沒有基督徒的信仰,就根本不可能成立;它被提升到一個地位,與主耶穌基督和教會的關係相提並論。基督徒對婚姻的態度總是積極的,他應該竭力追求這理想。基督徒不應該持消極的婚姻觀,認為由於一些新的因素加進來了,這個婚姻要持續下去,就必須不顧別的人是否這樣作。這是純粹消極的看法。我們不僅要避免別人犯的錯誤,並且要對婚姻持著理想、積極的觀念。我們總是得從主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來思想婚姻。我們必須學會用不斷問問題來考驗自己:我的婚姻生活真正能回應那種關係嗎?它是否彰顯出主耶穌與教會的關係?是否受這種關係所管理?我們基督徒即使結婚了一陣子之後,仍然不可停止問自己這些問題。我們繼續思想,越想越多。我們作基督徒越久,就越來越在恩典中長進,越來越多想到自己的婚姻,越來越關心這關係是否符合天上的樣式,以及是否符合主耶穌與教會的關係那樣榮耀的理想。這一類的事很難用話語形容。我想要傳達的是,基督徒的婚姻與非基督徒的婚姻最大的差異在於:基督徒婚姻是越來越積極,奇妙,榮耀的越來越接近、符合理想。當然,我們將這理想運用在婚姻上時,就能明白它的意義。基督徒的婚姻觀是一直在繼續增長,發展,添加的。

  我要提出的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原則是,婚姻失敗最終的原因,在於「己,以及「己」」的各種不同表現。當然,這是各處禍患的起源。「己」和「自私」是世上最強大的破壞力量。世界遭遇的所有重大問題,不論你是從國家和政治的立場,或從工業與社會光景的立場看,這一切的麻煩歸根究底說來,是肇始於己,「我的權利!」「我想這個!」「他算老幾?」己,和己的可怕表現,總是會導致麻煩,因為如果兩個對立的「己」迎面而來,必須會有一番撞擊。己總是事事為自己打算。這是我的光景,也是你的光景。你總是可以看到兩個自主的勢力,各自從己出發,衝突自然是免不了的。這種衝突發生在每一種層面上,小自個人,大至社團,國家,處處可見。

  使徒在這段經文中的教訓,是為了指示我們如何避免由己產生的禍患。這也是為什麼我在開始討論婚姻問題之前,不遺餘力強調第二十一節的原因。這節經文是整段經文的關鍵,「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這是基本的原則,也是基督教會所有肢體當遵守的原則。不論已婚的,未婚的,我們都要存著敬畏神的心彼此順服。接下去使徒保羅又把這原則運用在丈夫與妻子身上;他解釋得如此清楚明白,以致於沒有人會搞不清楚。婚姻最基本的要素是什麼?他說,最重要的是合一——兩個人成為一體。你不能再把他們當作兩個人看待,他們已經成為一個人了。任何維護私己利益的企圖都是與這種基本的婚姻觀相抵觸的。使徒說,在婚姻裡面,這一類的衝突是不可思議的,因為若把兩個人當成兩個人看,就等於否定婚姻的基本原則。「二人成為一體,」這是基本原則。妻子是丈夫的「身子」,正如教會是基督的身子。此處我們看見聖經指責己和己的各種可怕表現,並且指出我們最終脫離己的惟一之計。

  將主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運用在婚姻上時,有三個一般性的原則可供我們使用。作丈夫的必須受這些原則所管理。我們如何運用在婚姻上呢?第一,丈夫必須明白,妻子是他的一部份。他憑直覺不會感覺到的,必須有人教導他;而聖經許多地方有這一類的教導。換句話說,丈夫必須明白,他和妻子不是兩個人,他們乃是一個人。使徒保羅一再重複這一點:「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二人成為一體。」我們與主的關係如此,與配偶的關係也如此。

  所以我們可以說,我們單單視自己的妻子為「夥伴」還不夠。他們是伴侶,但意義比伴侶還多。兩個男人也可以成為生意上的夥伴,但這不能比喻婚姻關係。丈夫與妻子的關係比這一層關係更高,這不是合夥的問題,雖然它包括了這層含義,有一個常用的辭彙——至少過去常常被人使用——形容得比較妥當,我個人認為這辭彙潛意識裡含有基督徒的教訓,那就是有些男人提到自己的妻子時,稱她為「我較好的另一半」。說得一點不錯,她不只是一個夥伴,並且是這個人的「另一半」。「二人成為一體。」「我們較好的另一半」。「一半」這個詞把保羅這裡的意思點明了。我們面對的不是兩個單元,兩個實體,乃是「一體」的兩半。「二人成為一體。」所以在這樣的亮光下,丈夫不能再單獨思考,為自己打算。使徒說,這在婚姻中是不能存在的,「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某種意義上說,他不是在愛別人,乃是在愛自己。這是婚姻所造成的不同。

  從實際的層面上看,丈夫在他的整個思想里必須把妻子包括進去。他不能把自己分隔出來,單獨考慮。他如果那樣作,就立時破壞了婚姻最基本的原則。當這件事發生在身體的層面上時,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出來,但在這以前,真正的傷害已經在知識和屬靈的層面上形成了。從某方面說,一個人單獨打算、思考的那一刻,就已經破壞了他的婚姻。他無權這樣作!因為他的妻子是他的一部份。他若把妻子排除在外,自作主張,就傷害了他的妻子,而他也免不了受傷害,因為她是他的一部份;他等於是在與自己作對,雖然他並未意識到這一點,所以他的考慮不能是「個人化」的。他只是一半,不管他作什麼,都必然會牽涉到另一半。他的慾望也是如此。他不能只為自己著想。他不再是一個人了;從這方面看,他已經不再是自由人;他想要什麼,他的妻子也必然與其有關。他有責任常常顧慮到妻子的願望。換句話說,他絕對不可以把他的妻子當作外人,或多餘的。原諒我不得不說,今天卻有許多人是這樣看待他們的妻子。

  總而言之,這是對已婚男人一個重要的命令——不可自私。當然,作妻子的也不可自私。每一個教訓都可以運用在另一方,但此刻我們特別在討論丈夫的責任。我們已經看過,妻子當順服丈夫。這樣作的時候,她也要遵行與丈夫同樣的原則;現在我們則要轉過來探討丈夫這一方的職責。他必須不斷提醒自己他在婚姻中真正的地位,這種地位必須管理著他的思想,願望,喜好,甚至他一切的生活和行動。

  (本文選自《婚姻·家庭·工作》,鍾越娜譯,美國活泉出版社,標題系編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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