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出新政,藥師無路可退!
2017年6月12日,國家衛計委下發了最新的《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
該《標準》中涉及了衛生室、診所、中醫診所、中西醫結合診所等基層醫療機構創辦的基本標準。在人員配置中,根本就沒有藥師!
一、醫院藥房,將大面積剝離
2017年9月底前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將全部取消藥品加成,除中藥飲片外的藥品全部實行零差率銷售,這也意味醫院藥房盈利的時代將徹底終結了。
雖然醫院藥房不盈利,但醫院房藥品的調配、存儲、人力等都在「燒錢」,對於醫院來說如何儘快的把這燙手的山芋遞出去顯得尤為重要。
2016年,廣州婦兒中心關閉院內門診藥房,由廣葯公司在醫院附近設立大眾醫藥婦兒中心店,承接廣州婦兒中心門診患者的藥品調配工作。
2017年4月,北京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又在全面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後,開始在石景山區的幾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試點取消藥房,全面由葯企配送和發葯。並且明確要在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市推廣。
醫院藥房大面積剝離,已指日可待。
二、衛計委出新政,藥師已無路可退
2017年6月12日,國家衛計委下發了最新的《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
該《標準》中涉及了衛生室、診所、中醫診所、中西醫結合診所等基層醫療機構創辦的基本標準。在人員配置中,根本就沒有藥師!
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有關人員配置基本標準如下:
至少有1名取得醫師資格後從事5年以上臨床工作的醫師;
至少有1名護士。
三、《藥品管理法》《處方管理辦法》成擺設
1醫療機構必須配備「藥學技術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條:醫療機構必須配備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非藥學技術人員不得直接從事藥劑技術工作。
《處方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條: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方可從事處方調劑工作。
2《處方管理辦法》適用於衛生室和診所
《處方管理辦法》第八章第六十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 是指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批准登記的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婦幼保健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室((所)、急救中心((站) 、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以及護理院(站)等醫療機構。
藥師已無路可退,請關閉等死模式!
來源:葯評中心 作者:張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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