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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涌情話:廣東拉拉第一婚

作者:任海勇 2011-1-10 13:33:11 發表於:博客中國

從今早的上廣新聞里,聽到了廣東兩位女同性戀者(拉拉)公開舉行婚禮的消息。上網又看到了一則來自於《羊城晚報》的更詳細的報道:2011年1月3日晚上9時09分,廣東省中山市的一家酒店舉行了一場不同尋常的婚禮:穿婚紗、切蛋糕、拜天地、互換鑽戒……和其他「中西合璧」式的婚禮沒有什麼不同,只不過主角是兩個「女人」——32歲的「PACO」和28歲的「水晶」,這是廣東省首對公開舉行婚禮的女同性戀人。漂亮溫婉的水晶穿著一襲白色婚紗、挽著PACO的手緩緩走進宴會廳;PACO和水晶身高相仿,但略微壯實,穿一身筆挺的灰色西裝禮服。水晶現在在金融界工作,她13歲時就獨自來廣東打天下了,10多歲時就清楚自己的性取向與眾不同,20歲時曾和一名男性有過一段短暫的婚姻,但女兒生下來不久,兩人就分開了,孩子現由父母在廣西老家撫養,今年8歲了。一年前,水晶在朋友家偶遇同樣來自廣西的PACO,PACO是中山市的一名教師,燒得一手好菜;初次見面,兩人彼此都有好感,不過展開追求攻勢的還是PACO,半年後兩人終於選擇走到一起。水晶的大哥本來要從廣西趕過來參加妹妹的婚禮的,但因臨時出差沒能到場;為姐姐做伴娘的妹妹說:在廣西農村的父母已經接受了水晶只喜歡女孩的事實,對於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的女兒,他們不能再強求什麼,只是說:「路是你自己選的,只要你幸福就好」!PACO目前還沒有向父母「出櫃」,沒有雙方長輩來觀禮成了兩個人的一個遺憾。上廣的新聞報道雖然沒有那麼詳細,但卻突出了一點,那就是同志之間如果訂有合同,則在今後可能出現的法律糾紛中,可以引用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處理兩人間的法律問題。官媒的這個報道,是不是在釋放一個信號呢?是不是國家從對同志伴侶的漠視到注視的一種轉折和表態呢?不管我這種認識是準確還是過於敏感,我想都不會影響到一個事實,那就是越來越多的同志伴侶已經開始光明正大地表明自己的婚姻願望了!之前,我注意到了2010年11月20日,在江蘇省常州市的君臨酒吧舉行的江蘇第一場男同性戀婚禮,一個叫張真,年近四十,個子不高但有個漂亮的鷹鉤鼻;另一個叫英梓,二十齣頭,清秀瘦弱。對於全國而言,同志公開舉行婚禮,早就不新鮮了;不過對於同志結婚,我有自己的看法。一、同志自卑學異性。婚禮未必要模仿異性婚禮,一對拉拉結婚,一定要把婚禮服裝穿成男版和女版的嗎?這個疑問不僅僅是對這對女同伴侶的,之前我看到多對男同伴侶舉行婚禮,也有這樣的感覺。這種刻意模仿和有意靠近,很像是一段時間裡,大陸公民做作地學說港台腔,那是一種羨慕留戀和自輕自賤的表現,說明同志從內心來說,還是自卑和不自信的。二、無牽無掛更乾脆。我看到,水晶有一個女兒。我當初選擇同性伴侶的時候,特別在意地,就是對方不能是已婚的或是有子女的。我認為兩個人都是沒有婚姻也都沒有孩子,會有更純粹的同心協力和同甘共苦,而其中一個人如果另有家庭或是孩子的話,就會有更多的三心二意或者說是身在曹營心在漢。就像是原配夫妻遠比半路夫妻在財產問題上來得更簡單的道理一樣。三、沒有孩子不遺憾。一般異性夫妻會想了:你們同志相伴能有自己的孩子嗎?無兒無女是不是會在年老時孤苦伶仃、無依無靠呢?我想,這話最好去如今星羅棋布的養老院看看再說。養老院里,有幾個是終身的孤老呢?而《紅樓夢》里,洞穿人生的曹雪芹早就給我們唱了「好了歌」:世人都曉神仙好,只有兒孫忘不了!痴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孫誰見了?再想想今日的熱點:法律要規定子女常回家看看;這說明子女的本心傾向於想回家看父母還是不想回家看父母呢?需要法律強制的是人的本心還是反人的本心呢?四、同志婚姻還太嫩。看了幾千年的異性婚姻,一下子轉過頭來看同性婚姻會很不習慣,這很正常;看多了、習慣了,也就習慣成自然了。有人擔心同性婚姻會影響後代繁衍,大可不必:喜歡同性的不願意接受異性;喜歡異性的更不可能遷就同性,不過是各有所愛而已,而且,異性戀者遠遠多於同性戀者。就目前來看,造人願望強烈的人也遠遠多於淡漠的人,正好,利國利民、各取所需。五、百花齊放大婚宴。從人類的豐富多采和性愛好的百花齊放來說,今後人類在情感和婚姻問題上的表現將是多種多樣的:願意一個人呆著過一輩子的,其中有苦行憎式的喜歡孤芳自賞的和喜歡朝三暮四、沒完沒了的;想找個伴一起生活的,這其中又分想找同性伴的和想找異性伴的,喜歡常伴廝守的和喜歡換伴嘗鮮的;想和幾個人共享安樂窩的,其中又分窩裡全是同性、全是異性和有同性有異性的等等。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為什麼要把所有的人全都塞進一夫一妻一輩子這一個模式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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