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南宋賢臣──胡銓
談到八百多年前的南宋,精忠報國的岳飛婦孺皆知,但朝廷中有位敢於諫殺秦檜等投降派的耿臣──胡銓,卻未必能有更多人曉得。紹興七年(1137年),胡銓請纓北上抗金,竭力反對秦檜、王倫、孫近三奸臣的一貫「議和」主張,並義憤直言:「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載天,區區之心,願斷三人頭,竿之藁街,……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可見忠義肝膽,鐵骨錚錚!
大宋也曾是一代盛朝,由於後來皇帝庸弱無能,朝廷官吏腐敗透頂,放縱了金人的大肆入侵,最終遭致「靖康之難」,以徽、欽二帝被俘而國亡。宋徽宗第九子康王趙構,因派任河北駐防而僥倖躲過劫難,成為皇室唯一倖存之人。在大臣們擁戴之下,趙構於南京(應天府,今河南省商丘市)登基,後遷都臨安,恢復宋國號,史稱南宋。南宋初期,抗戰鬥志尚可,且有岳飛、韓世忠、宗澤、劉光世等眾多忠貞智勇的將領指揮抗金北伐,黃河兩岸的戰績頗為振奮人心。
可是,秦檜賣國求榮的蠱惑正與宋高宗「偏安一隅」的思想一拍即合。這位被趙構認為「忠朴過人」的秦檜當上宰相後,不遺餘力地推行「議和」政策,後來竟漸漸大權獨攬,甚至「挾虜勢以要君」,凌駕於朝廷之上。於是,一些血戰沙場的將領及朝廷主戰官員們紛紛遭受罷免,致使滿朝上下愈加敢怒而不敢言,本來大有希望的抗金戰局也因此受到重挫。也正是此時,時任樞密院編修官的胡銓挺身而出,重重彈劾秦檜等人誤國之論,並請斬主和派秦檜、王倫、孫近三奸臣之頭,以止「和議」,繼續北上抗金。胡銓於上書中道:「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金虜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金虜藩臣之位!」認為屈膝議和之端,將有毀於收復江山大業:「此膝一屈不可復伸,國勢陵夷不可復振。」但秦檜見書,卻暴跳如雷,即以「狂妄上書,語多凶悖,意在鼓眾,劫持朝廷」之罪,將胡銓貶往「昭州(今廣西平樂縣)」。
紹興十年(1140),由於岳飛智勇過人,治軍嚴明,岳家軍已是天下無敵。此時,宋軍捷報頻傳,金兵節節敗退。眼見收復失地、「直搗黃龍」大勢已成,可是,在秦檜的蠱惑下,以妥協苟安為國策的宋高宗卻命令各路軍隊班師,並在一天內連下十二道金牌逼令岳飛退兵。岳飛仰天嘆道:「臣十年之力,廢於一旦!非臣不稱職,權臣秦檜實誤陛下也。」紹興十一年,宋高宗為向金國表示議和「誠意」,解除了岳飛、韓世忠、張俊三大帥兵權,隨後派使者到金國求和。南宋使者叩頭哀求,金國以「必殺岳飛」為條件答應和議。這一年裡,岳飛父子慘遭殺害,金國上下彈冠相慶。
宋向金稱臣,「世世子孫,謹守臣節」的「紹興和議」達成後,紹興十二年(1142年)三月,趙構竟無恥地接受了金國冊封的宋國帝位,甘於享受這臣奴般的的半壁江山。也就在這一年,胡銓在廣州再次上書對秦檜加以聲討譴責,便又被以「飾非橫議」罪名羈管新州(今廣東新興縣),紹興十八年再遭謫罰到吉陽軍(今海南崖縣)。
宋高宗自是昏庸之君,而秦檜等人亦難逃奸佞之罪。大思想家朱熹曾一針見血地說:「秦檜之罪所以上通於天,萬死而不足以贖買,正以其始則唱邪謀以誤國,中則挾虜勢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遺君後親,至於如此之極也。」(《戊午讜議序》)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死後,胡銓恢復官職。宋孝宗時,復加重用,歷任國史院編修、工部員外郎、權兵部侍郎、端明殿學士等職,仍然積極反對與金朝議和,亦曾一度親自領兵抗金並建有奇功。孝宗乾道七年(1171年),胡銓辭官回鄉,淳熙七年(1180年)卒於故里,謚號忠簡。
胡銓曾在拜謁岳飛廟的時候,憤然寫下一首七律詩《題岳忠武王廟》:
匹馬吳江誰著鞭,惟公攘臂獨爭先。張皇貔虎三千士,支持乾坤十六年。
堪恨臨淄功未就,不知鍾室事何緣。石頭城下聽輿議,萬姓顰眉亦可憐。
前四句,高度概括地對岳飛的抗金功績進行了褒讚;後四句,則是借典喻事,感嘆功臣的不幸遭遇,表達了自己對高層權謀的質疑及一懷憤懣。這首詩,無論詩品還是人品,俱得到後人讚許,且廣為傳詠。這首詩,可謂既是對胡銓本人的印證,也是當時歷史的一個見證,同時又是對岳飛之死的一種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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