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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幾個穆斯林同胞,在清真寺里,關於宰牲節宰牲的律例的問題;關於把錢拿到外地宰牲是否可以的問題;宰牲是否是主命?如果宰牲是主命,家庭成員是否全部都要宰牲?按照教法規定,宰牲的肉三分之一自己用,三分之一送親朋好友,三分之一散窮人,是否可以把自己三分之一的錢留下而只把其它的錢送出?宰牲,有說是主命;有說是瓦哲布;有說是筍奈提。宰牲的定性到底是什麼?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幾個人互不相讓,聲音此起彼伏,好不熱鬧。。。。。。。我喜歡清真寺裡邊這樣的學術氣氛, 清真寺本來就是穆斯林學習、研究、探討伊斯蘭知識的地方。長期以來,人們進入清真寺,就像進入「死胡同」一樣,大氣不敢出,只能默默無聞的禮拜,小心翼翼的進出。把原本「活著」的清真寺,變成「死寂」一般的「無人之地」。還是回到主題上來吧。關於宰牲節宰牲的問題,實際上我們每年都會遇到,各地的阿訇們每年也都不厭其煩的講述這個問題,只不過沒有在意罷了。關於宰牲的律例,教法學家有兩種意見:1,哈乃非學派主張是「瓦哲布」。其依據是:艾布·胡勒勒的傳述:穆聖說;「凡是有能力宰牲而不宰牲的人,他不要接近我們的『穆算倆』(禮拜的地方)」。(艾哈邁德、伊本·馬哲聖訓集)這是一個嚴厲警告的聖訓,據此,規定宰牲是「瓦哲布」。當然,這是特指宰牲節的宰牲。2,其它教法學家 主張是「筍奈」。其依據是如下聖訓:溫姆·賽來買的的傳述:穆聖說:「當你們看到『祖爾·罕吉』月(伊歷十二月)的新月時,你們中意欲宰牲的人,讓他留住他的指甲和頭髮(意即不要剪指甲和理髮)」 (除布哈里聖訓集外,其它聖訓集中均有記述)。本段聖訓把「宰牲」與「意欲」聯繫在一起,說明不是必須的。伊本·阿巴斯的傳述:穆聖說:「三件事情,對於我來說是主命;對於你們來說是副功:單數拜(即威特爾拜);宰牲;度哈拜(日出拜)」(艾哈邁德、打爾·古團尼聖訓集);提爾米基聖訓集中:穆聖說:我奉命宰牲,對你們的聖行。3,伊瑪目莎菲爾主張:宰牲對於每一個家庭來說,是「筍奈·尅發也」(家庭里的眾責),即家庭成員中,有一個完成了宰牲,其它成員就沒有了責任。如果一個家庭中,有條件而沒有宰牲,就是沒有盡到家庭的責任。他們這樣規定,是依據以下聖訓:米呵乃夫·本·蘇賴目的傳述:他說:我們與穆聖在一起,我聽到穆聖說:「人們啊!在每一個家庭、每一年都要有『唔杜洪也』(宰牲)。」(艾哈邁德、伊本·馬哲、特爾眯吉聖訓集)聖門弟子們在穆聖時期都宰「唔杜洪也」,這一點沒有人懷疑。穆聖也曾經宰過兩個花臉的、帶角的、肥美的綿羊。一個是他替他的教民宰的,一個是為他自己和他的家屬宰的。4,我們看到這些有爭議的聖訓是不是感到有點摸不著頭緒?是不是感覺伊斯蘭教法怎麼如此的不一? 不惑我([url=http://user.qzone.qq.com/519408381/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add]http://user.qzone.qq.com/519408381/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add[/url])原來也是這樣的,對有些問題感到困惑。為什麼真主不給我們規定一個可以常守的定律呢?為什麼穆聖不給我們說一致是話而不使我們日後產生矛盾和分歧呢?其實,如果我們仔細思考,我們就會感覺到,只要我們拋開教派觀念,一切都不是問題了,就能夠感覺到這是偉大真主對我們的賜福! 因為穆聖曾經說過:「我的教民的分歧,是真主對他們的慈恩」。我們怎樣從分歧中找到真主的慈恩呢?這就是我們應該好好學習的地方了。實際上,我們看到的只是教法中的條條框框,總是人們為了方便教門上的實施所定下的「規矩」。穆聖時期的人們,不去這樣遵行教門。他們只看【古蘭經】上真主怎麼說的;穆聖是怎樣教誨的。沒有像我們這樣非要定個什麼「性質」才去履行。像是不是主命?是不是聖行?如此等等。。。。。由於現在我們太過於關注其「性質」,所以,就會出現更多更大的教法異議和爭論。好像是定為主命了,就必須服服帖帖的遵行之;如果是聖行,就可以考慮尊或者不尊,即便是不尊也沒關係的。 聖門弟子們可不是這樣的。我們所看重的,有時只是表象上的東西。一個宰牲節的宰牲,是順理成章的事情,由於人們思想 上的問題,現在,新的問題又來了,就像一開始說到的那樣。外地宰牲的問題;家庭成員人人宰牲的問題;出散的問題。。。。。。我們忽略了宰牲的本來,或者說實際意義。宰牲的三重意義 :一,順從獨一的真主。宰牲,是真主在一年一度中 為穆斯林制定的一項「獻牲」義務。作為有能力的穆斯林,履行真主的命令則是義不容辭的,這是信仰的體現。【古蘭經】中真主說:「我為每個民族制定一種供獻(宰牲)的儀式, 以便他們記念真主之名而屠宰他所賜他們的牲畜。你們的主是獨一的主,故你們應當只歸順他。 你應當以喜訊傳示謙恭者。」(22:34)真主在本節經文中用如下詞語表述:1,每一個民族都有宰牲,而且都是真主所制定的。所以,都必須按照真主的要求去做。中國文化中也有記述,詩經中說:祭祀上帝唯牛唯羊。符合了真主的要求,但現在的中國人已經忘記了真主的這一教誨。2,真主是獨一的,這是信仰上的表述和肯定;3,所以,信仰者,不能只是口頭上的信仰,而必須付諸行動==即:順從;4,現時中,有兩種人存在,傲慢之人和謙恭之人。所謂的傲慢,就是拒絕真理,感到自己能夠主導一切,駕馭一切,自己就是世界的主人;謙恭,就是接受真理,面對著茫茫無際的宇宙,面對著真主創造的完美世界,感到自己越來越渺小,時時刻刻不忘自己的本分,服從真主的意志,用行動證明自己的信仰。所以,宰牲節的宰牲,就是信仰的一個體現。如果我們只從教法的條條框框來看待宰牲的話,宰牲只是一個形式了。二,加深個人信仰。信仰的深淺和信仰的增減,是隨著內心順從真主深淺的不同而不同的。所以,宰牲節的宰牲,也是個人信仰深淺的提高和表現。我們每年都宰牲,好像成了傳統習慣了,看重的不是怎樣去提高信仰質量,而是肉的多少、好寡。有人說,宰牲就是要宰掉自己的私慾,不惑([url=http://user.qzone.qq.com/519408381/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add]http://user.qzone.qq.com/519408381/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add[/url])看來,我們現在的宰牲,不但沒有宰掉自己的私慾,而是私慾越來越嚴重了。這與真主的要求相去甚遠啊~!【古蘭經】中真主說:「它們的肉和血,都不能達到真主,但你們的虔誠,能達到他。 他為你們這樣制服它們,以便你們為真主對你們的引導而尊崇他。你應當向行善者報喜。」(22:37)我們從【古蘭經】的經文中可以看出,宰牲,真主要的究竟是什麼?這與我們只看重肉的吃與不吃,截然分明。本節【古蘭經】經文中,突出了一個詞「敬畏」。這就是真主所要的,也是宰牲的核心所在。所以,通過宰牲,可以提高自己的信仰,加深個人的信仰。三,建立穆斯林社會關係。先看一節經文:「我為你們以駱駝為真主的標誌,它們對於你們有許多用處; 它們排列成行的時候,你們應當為屠宰它們而記念真主之名;當它們側卧在地上的時候, 你們可以吃它們的肉,並應當用來款待知足的貧民和乞討的貧民。我為你們制服它們, 以便你們感謝。」【古蘭經】(22:36)這節經文,就解決了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關於宰牲之肉怎樣分配的問題了。請注意經文的用詞!其中「可以吃,,,」、「應當,,,」,這兩個詞,在阿拉伯語中都是命令式動詞。阿拉伯語的命令式動詞有兩種講法,如前的「可以」,「應當」,都可以講成「你們必須,,,」。這樣,就有兩個不同的結果。宰牲節宰牲,是服從真主命令的體現,作為穆斯林,則應義不容辭,內心也應當的喜悅的。讓別人分享宰牲節的快樂,特別是讓不能宰牲的人或者窮人分享宰牲節的快樂,即是應當的,也是幸福的,快樂的。真主賜予財富,是對我們的考驗,也是用來讓我們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這裡遇到了大家廣泛討論和有爭議的問題,就是非穆斯林是否可以吃宰牲節的肉。不惑([url=http://user.qzone.qq.com/519408381/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add]http://user.qzone.qq.com/519408381/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add[/url])認為是可以的。因為【古蘭經】中並沒有提到這一問題的限制。穆聖時期是怎樣處理這個問題的,我們還可以看到。根據施捨的原則是可以的。特別是現代社會,穆斯林完全可以利用社會和諧的大好機會,廣施博濟,但是益濟了社會,同時也弘揚了正信。四,放棄爭執。【古蘭經】:「我為每個民族制定一種供獻儀式,讓他們有的遵循,絕不是讓他們為這事與你爭論。你應當召喚眾人來崇拜你的主,你確是在正路上的。」(22:67)在當今複雜多變的世界格局中,穆斯林群體是飽受爭議的,人們只從表象上看問題認識問題,況且西方社會乃至世界範圍內的宣傳機器都在一邊倒的詆毀穆斯林,當然,也是一些穆斯林不爭氣,做出一些駭人聽聞的事端,使得伊斯蘭發展舉步維艱,在此情況下,我們應當放棄爭端,以飽滿的熱情,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積極投身社會公益活動中,讓伊斯蘭光輝在人群中冉冉升起。就像穆聖說的那樣:「你們要像麝香那樣,讓人喜愛。。。。」。一切讚頌全歸安拉乎~!不惑([url=http://user.qzone.qq.com/519408381/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add]http://user.qzone.qq.com/519408381/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add[/url])與宰牲節之前有感而發。不妥之處,多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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