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在以官為軸心、為本位的封建社會,是人們謀求富貴利祿的唯一途徑。為了當官,有人求助於終南捷徑;為了保官,有人不惜同室操戈,煮豆燃萁。甚至於太行草寇,梁山英雄,也日夜思盼朝廷招安,以獲取一官半職。但是,官場如戰場,丹墀鳳闕之後,隱伏著逼人的殺機;金瓜銅鉞之下,暗藏著奪命的利刃。有些人中箭卻不知箭從何來,罷官卻不知自己法犯哪條。
《官經》助手篇:虛心求教幕僚品行
四七、虛心求教幕僚品行 |
必行其言者,弊或流於自是,則又不可。賓主之義,全以公事為重。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況幕之智,非必定賢於官也,特官為利害所拘,不免搖於當局,幕則論理,而不論勢①,可以不惑耳。然隔壁聽聲,或不如當場辨色②,亦有官勝於幕者,惟是之從。原於聲價無損,意在堅持。間亦僨事③。故士之伸於知己者,尤不可以不虛心。 【注釋】 ①勢:形勢。 ②辨色:分辨、識別臉色。即觀察人的表情。 ③僨事:敗事。 【譯文】 言出必行的人,其不足之處在於自以為是,這樣做有時是不允許的。作為一個幕僚,與主人之間的道義關係,完全應該把公事放在首要地位來考慮。 古人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正是這個道理。 況且幕僚的智慧和能力,不一定就比當官的人強多少,只不過當官的人,往往礙於利害關係,在考慮問題處理事務時,進退維谷,猶豫不定。而當幕僚的人就不同了,他們考慮問題處理事物時,只依據事理而不考慮情勢如何,也就不會在事局中迷惑糊塗。然而不管怎麼說,隔壁聽一個人說話的聲音,或許不如當場面對面地觀察一個人的表情。也有為官的人能力比幕僚強的,那就只堅持正確的。這種做法,對於自己的聲價毫無損害。幕僚一味堅持自己的觀點和做法,固執己見也會把事情搞壞。因此,作為一個入幕輔佐的讀書士人,在向知己朋友申述自己的觀點時,尤其不可以不虛心向別人學習,聽取別人的意見。 【評語】 給為官者作秘書當幕僚關鍵在於要多看多學別人的長處,傾聽別人的意見。對別人的意見應該認真分析,認真思考,「擇其善者而從之」。即就是別人的意見不高明,對自己幫助不大,那畢竟也會有所啟發。求官應從鍛煉做人刻苦修身做起。因此,做人應戒驕戒滿,虛心學習。只有這樣,人才能不斷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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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講求信義立身之本
四八、講求信義立身之本 |
信而後諫,惟友亦然。欲主人之必用吾言,必先使主人之不疑吾行,為主人忠謀,大要顧名而不計利。凡與主人相依及效用於主人者,率惟利是視。 不得遂其所欲,往往易為媒孽①。 其勢既孤,其閡易生,稍不自檢,毀謗②從之,故欲行吾志者,不可不立品。 【注釋】 ①媒孽:搬弄是非、挑撥離間,陷人於罪。 ②毀謗:誹謗,說別人的壞活。 【譯文】 樹立信義,才可以為上司出謀畫策,對待朋友也是這樣的。想讓領導採納你的意見,就得讓領導信任你的品行。忠心耿耿地為領導謀劃籌思,其要領就是只考慮名節而不要去計較那些蠅頭微利。凡是跟領導相互依緣,效忠於領導的人,萬萬不可成為見利忘義之徒。這些人一旦不能滿足他的慾望,達不到他的目的。就容易搬弄是非挑撥離間,陷人於罪。這類人勢力已經孤立,和領導也容易產生隔閡和不和,言行上稍不檢點,毀譽攻擊之辭也就會緊緊伴隨著他。因此想要實現志向的人,不可不首先樹立自己的良好品行。 【評語】 良好的品行,是成就大事的基礎,也是能得到別人信賴的前提。品行良好,人才敢和你為友,上司才敢託付於你重任。你自己也才能有美好的前途。 因此,要想成就大事,就必須加強修養,修省自身,磨鍊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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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廉潔自律幕僚操行
四九、廉潔自律幕僚操行 |
正心之學,先在潔守,守之不慎,心乃以偏。吾輩從事於幕者,類皆章句之儒,為童子師,歲修不過數十金,幕修所入,或數倍焉,或數十倍焉。 未有不給於用者。且官有應酬之費,而幕無需索之人,猶待他求,夫何為者。 昔有為余說項①者,曰:「此君操守可信。」余聞之怫然②。客曰:「是知君語也。夫何尤③?」 余應之曰:「今有為淑女執柯④,而稱其不淫,可乎?」客人笑而去。 【注釋】 ①說項:替人說好話或講情。 ②怫然:忿怒的樣子。 ③尤:罪過,過錯。 ④執柯:謂給人介紹婚姻。 【譯文】 端正心術的學問,首先就在於廉潔自守。如果不謹慎,在心中就會產生偏差。我們這些幕僚,都是些研究孔孟章句之學的讀書人。假如給小孩子當塾師,每年的薪水收入,也不超出數十兩銀子。而在幕府中工作所得的收入,有時是當塾 師所得收入的數倍,有時甚至是數十倍。歷來沒有不夠自己花銷的。並且官府有應酬往來的花費,而幕客則沒有被需求索取的對象,還有待於向別人求取。這麼好的工作我還有什麼不滿意呢?過去有人介紹我去當幕僚說: 「這個人的操守品行值得信賴。」我聽了這話以後,心裡很不高興。那位客人就說:「我非常了解你,才說這樣的話,難道有什麼不對嗎?」我回答他說:「現在有這樣的人,為一位淑女牽線作媒,卻聲稱她不淫蕩,行不行呢?」 那位客人笑了笑就離開了。 【評語】 廉潔自律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俗語說:「無私才能無畏」。有的人害怕長官,不敢犯顏直諫,其緣由是怕丟掉美差,是「私」字作怪;也有的人,辦事不公正,向人不向理,其原因或是親友情面,或得過人家好處。還是一個「私」字作怪。這樣的人能把工作搞好嗎?最終恐怕也難保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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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崇尚節儉養廉之本
五○、崇尚節儉養廉之本 |
古也有志:儉以養廉。吾輩游幕之士,家果素封①,必不忍去父母、離妻子,寄人籬下。 賣文之錢,事畜資②焉。或乃強效豪華,任情揮霍,炫裘馬,美行滕③,已失寒士本色;甚且嬖④優童,狎娼妓,一咽之費,賞亦數金,分其餘貲⑤,以供家用;嗷嗷待哺,置若罔聞。當其得意之時,業為職者所鄙。或一朝失館,典質不足,繼以稱貸,負累既重,受恩漸多;得館之後,情牽勢絆,欲潔其守,終難自主,習與性成,身敗名裂。故吾輩喪檢⑥,輩盡本懷,欲葆吾真,先宜崇儉。 【注釋】 ①素封:從沒有過封賜。 ②畜資:積儲錢財。 ③行滕:綁腿布。泛指服裝。 ④嬖:bi,寵愛、寵幸。 ⑤貲:同資,錢財。 ⑥喪檢:失於檢點。 【譯文】 古時候有這樣的記載:用節儉來培養廉潔的品德。我們這些靠入幕為生的讀書人,家境貧寒無依無靠。一定不會忍心離開年邁的父母、拋下嬌妻弱子,背井離鄉,去過寄人籬下的屈辱生活。靠賣文為生,積蓄錢財資助家庭。 而有的人則極力仿效別人的豪華奢靡,盡情地揮霍享受,向別人誇耀自己的裘衣美馬,顯示自己的打扮裝束。這就失去了清寒之士的本色;更有甚者,養蓄優童,狠狎娼妓。一次宴席的開銷,單是賞金就是數兩。揮霍過後,才把剩下的錢,拿去供家養口;對於嗷嗷待哺的家人,視而不見,置若罔聞。 這類人,當他們在春風得意的時候,就已經被熟知底細的人瞧不起了。一旦失去幕僚的工作,斷了這種奢華生活的經濟來源,就只能靠典當抵押過日子了。典當抵押都不夠,就只好向別人借貸。這樣,欠債越來越多,包袱越來越重。而同時也越來越多地接受別人的恩惠。得到了館帷之職後,身不由己地為人情所牽累,被形勢所羈絆。即使想要保持自己的操守品行,也很困難。 況且習慣和性格都已養成,身敗名裂是難免的了。所以照我看來,我們這些人失於檢點,並不是由於喪失了本來的心志。如果想永遠保持我們的真實本性,那麼一開始就應該崇尚節儉。 【評語】 錢財之事,如果籌劃得當,開支合理,花錢少也會顯得寬綽;如果盲目攀比隨意揮霍,花錢多還會日漸拮据。因此,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少生揮霍的念頭,剋制私慾,崇尚節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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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身自不儉不能范家
五一、身自不儉不能范家 |
身自不儉,斷不能范家。家之不儉,必至於累身。寒士課徒,數月之修少止數金,多亦不過數十金,家之人,目其艱,是以節嗇。相佐游幕之士,月修或至數十金,積數月寄歸,則為數較多,家之人以其得之易也,其初不甚愛惜,其後或至浪費。得館僅足以濟失館,必至於虧,諺所謂擱筆窮也。 故必使家之人皆知來處不易,而後可以相率於儉,彼不自愛者,其來更易,故其耗更速,非惟人事,蓋天道矣。 【譯文】 治理家政,如果自己沒有做到節儉,在家裡就絕對不可能起到模範治家的作用,也不能治理好家政。一個家庭不講求節儉,到頭來必定會累及自身。 貧寒的讀書人,設館授徒,幾個月下來的收入,少的只有幾兩銀子,多的也不過幾十兩。家裡的人由於親眼看到了賺錢的艱難,來之不易,所以在用錢的時候,也就特別節省珍惜。那些輔佐別人,游於幕府的讀書人,每個月的收入達到了幾十兩銀子。積蓄了幾個月,往家裡一寄,數字就比較大了。家裡人收到這筆錢後,認為還來得容易,開始不大珍惜,以後甚至浪費。幕府收入,僅夠資助失去幕府時的生活。如此花銷,一定會達到虧損的程度,這正像俗語說的「放下刀筆就窮」一樣。因此務必要讓家裡的所有人,都知道錢是來之不易的。懂得了這個道理,家中的每位成員才會曉導節儉持家的重要,因而付諸於具體行動。那種不懂得自己珍惜節儉的人,他的錢來得容易,但是耗費也會更快。這不僅僅是一般的人事,大概也是上天的自然法則吧! 【評語】 錢財花起來容易掙起來難。如果平時不積蓄,用時不節儉,就有可能舊債未還,新債又來,形成不良循環,包袱越背越重,家庭矛盾越來越大。因此,朱子論治家,開篇就說:半系半縷,恆念物力維艱。因此,平時勤儉持家,遇事才能 從容應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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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與上司言不宜直陳
五二、與上司言不宜直陳 |
是說也,有所受之也。余性率直,言無不盡。居鄉、佐幕無不皆然。將謁選人,故人贈別,謂對上官言須慎默。余雖服膺①,猝難自製。凡遇上官詢問公事,無不披款直陳,幸叨信任,免於咎戾②。然有賞識最優之上官,一日詢有家世,遂數述鳥私,備據素悃③。上官曰:「子有退志乎?」又謹對曰:「不敢冒昧,他日力不能支,惟祈恩鑒矣。甚蒙許可,並喧諭不宜戀棧之故。」越一年余傷足告病。忽以前語致疑,指為規避,再三驗實,甫獲放還。益感故人之戒,非身世不知。故對上官言不宜徑④盡,機不密,則失身。可不慎哉! 【注釋】 ①服膺:衷心信服,牢記在心。 ②咎戾:災禍,災難。 ③悃:kǔn, 誠懇、誠實。 ④徑:直截了當。 【譯文】 我這個說法,是從我自己的經驗中總結出來的。我性情直率,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我還沒有當官的時候,以及給別人當幕僚的時候,都是這個脾氣。 我要去拜見一個候補官員,我的老朋友送了我幾句話,大概意思就是說,對上司講話一定要小心謹慎,我雖然同意這種說法。但是一旦遇上具體的事情,就難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一旦遇到上司詢問我公事,我就完完全全原原本本的說出來。幸而我的上司對我還一直很信任,並沒有責怪我的直率。但是,有一天,一個最欣賞我的頂頭上司,問到我家裡的情況,我便把家裡的情況詳詳細細地說出來,並且說出我自己的志向。我的上司便問道:「莫非你有退出官場的想法?」我連忙答道:「哪裡敢呢,等過些年,屬下力不能支的時候,還望上司能照顧我,批准我回家,並告知大家我不能繼續任職的原因。」 又過了一年,我的腳受了傷,我便告病還鄉。哪知上司忽然想到我原來給他講的那席話,於是便產生了懷疑,指責我是逃避責任,對我的傷勢再三檢驗,才把我放行了。於是我更加對我老朋友的忠告深信不疑,這個事實不是親身有這樣經驗的人是感受不到的,所以對上司說話,一定不要全拋一片心。如果機密的事變成了公開的秘密,那就會招禍上身。千萬要謹慎! 【評語】 輕信別人,胸無城府,直爽過份,不可謂之聰明。特別是對上級官吏,更不能盡言相告。遇上賢良的領導,認為你坦誠,可信賴;遇上陰險狡詐的上級,玩弄權術,反而可能認為你心機過多,另有圖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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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未定之事先勿上陳
五三、未定之事先勿上陳 |
率陳①之故有二:一則中無把握,姑舌上官意趣;一則好為誇張,冀②博上官稍譽。不知案情未定,尚待研求,上官一主先人之言,則更正不易,至駁詰之後難以聲說。勢必護前遷就,所傷實多。 【注釋】 ①率陳:輕率、草率地陳述。 ②冀:希望。 【譯文】 把還沒幹好的事急於向上司彙報的原因有兩點:第一點是做不做這樣的事自己心中也沒有把握,說出來探探上司的口風。第二點是喜歡錶現自己,誇大自己的能耐,把還沒幹好的事說出來,想得到上司的誇獎。這種人不知道事情還沒有辦完,有可能出現變化,但上司卻以先入之言為主,以後事情變化了,就不好更正了,一旦自己否定了先前的說法,那就會造成現在的說法也難以維持的局面。這樣,為了維護先前的說法,必然會將錯就錯,而受到傷害的人就會更多。 【評語】 做事情表現自己是很正常的,但要掌握尺度。如若表現過頭,則使人感覺夸夸其談,不穩重。久而久之在輿論上口碑不好,最後失去領導的信任。 做事應根據形勢而定,官場尤講究穩重深沉,過分表現自己會波認為是輕浮,成不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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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對於上司不可矇騙
五四、對於上司不可矇騙 |
天下無受①欺者。矧②在上官,一言不實,為上官所疑。動輒得咎,無一而可③。故遇事有難為及案多牽窒④,宜積誠瀝悃陳稟上官,自獲周行之示。若誑語支吾,未有不獲譴者。 蒼⑤猾之名,宦途大忌。 【注釋】 ①受:授予,給予。 ②矧:shěn,況且,這裡是轉折意,可是。 ③可:許可,允許。這裡指贊成、滿意。 ④牽窒:被牽連、連帶、連累的人或事受到阻隔,不易解決。 ⑤蒼:即蒼頭。指仆隸。泛指下屬。 【譯文】 當今世上,沒有誰易被矇騙的。可是,對於上司,如果有一句話不符合實際情況,那就必然帶來上司的懷疑。這樣一來,動不動就會犯錯誤,遭到上司的斥責。沒有一件事得到上司的讚許。所以,碰到難辦的事情以及案件牽連人較多,而又糾纏不清,不易解決的,應誠心誠意地向上司報告,請上司批示。上司自然會給你周密可行的解決辦法,如果拿假話來搪塞、矇騙上司,沒有不受到責備的。「狡猾的蒼頭」,這是當官者最忌諱的。 【評語】 世上誰人沒說過謊話,但要區別說謊的原因及性質。如果是為他人著想,是善意,則可以理解。如果是欺上瞞下,求得漁利,就不會有好的結果。謊言就像是雪中的垃圾,遲早要暴露的。矇騙上司,可以僥倖於一時,難保不敗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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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五五、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
事有未愜①於志者,上官不妨婉諍②,寮友自可昌言③。如果理明詞達,必荷聽從。若不敢面陳而退有臧否④,交友不可,況事上乎?且傳述之人,詞氣不無增減,稍失其真,更益聞者之怒,惟興口戎⑤,可畏也。 【注釋】 ①愜:qie,心意滿足。 ②諍:直言勸告,使人改正錯誤。 ③昌言:直言不隱。 ④臧否:評論人物的好壞。 ⑤戎:戰爭。這裡指舌戰。 【譯文】 如果別人對事情的看法同自己的想法有差距,那麼,在上司面上不妨委婉地陳述自己的看法,據理力爭,在同事面前也可公開講自己的看法,如果自己講的有道理,用詞貼切,表達準確,那上司一定會同意,同事也一定會聽從你的看法。如果不敢當面陳述,但卻在背後隨便議論,這種態度即便是用在交友上都是要不得的,何況同上司相處呢。再一點就是,傳話的人,他的用詞,他的語氣,未必沒有添油加醋地地方,要是稍稍有失真的地方,就會讓聽取的人更加憤怒,記住:舌戰是同樣讓人害怕的。 【評語】 喜歡背後議論別人的人,不是磊落君子。這樣的人不能交,也不敢交。 所謂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不直抒己見,不提出自己見解的,如果是謙遜還罷了,如果是為了背後說長論短,就一定是個小人。當時不便說可以下來和當事人交換意見,當時想不出為何,事後覺得不妥應先向當事人提醒,而不是為了事後在同仁間煽風點火或急於去向上級密報顯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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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不義之事多行自斃
五六、不義之事多行自斃 |
趨吉避凶,理也。公而忘私,不當存趨避之見。惟貪酷殃民,業業①脞②礦職,及險詐險謀,因而獲罪者,咎由自取。外是則皆命為之矣。然福善過淫,天有顯道,以約失鮮至竟不罹③大戾④,恣行威福之人、幸保令名、百無二三。不敗則已,敗必不止發黜。能辨吉凶者,為吾分之所當為,而不為吾分之所不僅為。自符吉兆而遠凶機,趨避之道,如是而已。 【注釋】 ①業業:擔心害怕的樣子。 ②脞:cuǒ,煩瑣細碎。指平庸無能,沒有大的謀略。 ③罹:lí,遭遇、遭受。 ④戾:li,罪,罪過。 【譯文】 趨吉避凶,這是一條天經地義的規律。為了公事而忘掉自我,就不應當存有什麼趨吉避凶的想法。至於那種貪婪殘酷,禍害人民的官吏;那種因自己的小事而瀆職,以及那種使奸計耍陰謀而被法辦的人,都是咎由自取。除以上各種情況外,其他的都是命中注定的。但是好事情過了頭,上天自然會有所顯示,以約束人的失誤,極少有不受天道賞罰約束的。那種殘暴恣行,作威作福的人,能保全好名聲的,百人之中沒有兩三人。不敗露則已,一旦敗露,那就不僅僅是罷官的問題了,善於分辨是非吉凶的人,知道哪些是自己該乾的事,哪些是不該乾的。這樣一來,自然就符合了趨吉避凶的法則。 趨吉避凶的規律,也就是如上所說罷了。 【評語】 積德行善,廣結善緣,就是最好的趨吉避凶方法。那些橫行霸道的地痞、惡棍遲早是會遭殃的,這才是上天公道。因此,古人希望趨吉避凶,總要求人們多做好事。從另一角度來看,人的希望不能總是放在可望不可及的上天,作無可奈何而又沒有終結的企求,多行善事本身是在凈比社會的風氣,是社會大眾的需要,是帶有示範性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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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為人下屬盡心竭力
五七、為人下屬盡心竭力 |
士人不得以身出治,而佐人為治,勢非得已。然歲修所入,實分官俸,亦在官之祿也。 食而謀之不忠,天豈有以福之。且官與幕客非盡鄉里之戚、非有鄉故之歡,厚稟①而賓禮②之,什伯於鄉里親故。謂職守之所擊,倚為左右手也。 而視其主人這休戚,漠然無所與於其心,縱無天譴,其免人謫乎?故佐治以盡心為本。 【注釋】 ①稟:給與穀物。這裡指物質待遇。 ②賓禮:對賓客的禮貌,接待。 【譯文】 讀書人不能當官理政,而只輔佐別人,這是情勢不得不如此而作出的選擇。然而當幕僚所得的收入,實際上也是官俸,因而也算是作官的俸祿。吃別人的飯,又不為別人盡心辦事,上天難道會保佑他不成?何況當官者和幕僚之間,並不全都是同鄉或親戚,並不是都有親朋好友那樣的深情厚意,卻受到了很高的待遇,其程度甚至十倍、百倍於同鄉或親戚故舊。這是由於主人把維繫職守的重任託付給了他,而且把他看成是工作中的左右手而加以信賴倚重。假如受到這種禮遇的幕僚,對他主人的幸福歡樂和憂心悲愁的事卻漠不關心,無動於衷,這樣的人即使上天不譴責他。也逃不脫人們對他的譴責,正因為如此,輔佐別人治理政務,應該以盡心儘力作為根本原則。 【評語】 做事盡心,應是竭盡自己所知,自己所能,自己力所能及去完成任務。 多為領導分憂解愁,在壞事剛露出端倪的時候就加以補救,並且儘力化害為利。總之,既然受人之託,就應該盡心儘力,盡職盡責地服務,對得起別人的信任。這是做人起碼的品德,也是立足社會,受人敬重、被人信任的基礎。 古人這方面的論述真不少,所謂良禽擇枝棲,良臣擇主事,謀事以忠,交友以信。一個有為之士如果能遇上一個可以作為的好官,卻不去鋪佐,不能盡心儘力,實際上也是在銷毀自己,在失去一展宏圖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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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與其報德莫如盡言
五八、與其報德莫如盡言
盡心雲者,非徇①主人之意而左右之也。 凡居官者,其至親骨肉未必盡明事理,而從仆胥吏類皆頤指氣使②,無論利害所關,若輩③不能進言,即有效忠者,或能言之,而人微言輕,必不能勸其傾聽。甚且逢彼之怒,譴責隨之。 惟幕友居賓師之分,其事之委折既瞭然於心,復禮與相抗,可以剴切④陳詞,能辨論明確,自有導源回瀾之力。故必盡心之,欲言而後為能盡其心。 【注釋】 ①徇:順從。 ②頤指氣使:不說話而用面部表情來示意,指有權勢的人傲慢的神氣。 ③若輩:此輩、這類人。 ④剴切:切合事理,切實。 【譯文】 所謂盡心,並不是唯主人意見是從。當官者的至親骨肉,未必都是明白事理的人。至於他們身邊的聽差、僕役、小官之類,更都是傲慢無禮,目空一切地支使指揮別人的人。不論和他們有無利害關係,他們都說不上一句話。 即使他們中有忠心耿耿的人,或許能夠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張,然而由於他們自身地位低微,所說的話分量也就不夠,必定難以說動主人加以採納。而且如果剛好遇到主人發怒心情不好,那隨之而來的就是責罵。在這種情況下,惟有幕僚才能做到他們所做不到的事情。因為幕僚往往多處在客人和教師這種特殊地位上,對事情的來龍去脈、委婉曲折,已經了解得清清楚楚。又可以用有禮節的方式和主人相抗衡,陳述事理又切中要害,合情合理,也可以將是非得失辨別論述得清楚明了。這樣,他們作為幕僚,自有開源導流,力挽狂瀾的能力,所以說作為幕僚一定要說出自己想要說的話,然後才能夠做到盡心。 【評語】 作為助手忠於其職守,沒有比不斷設謀進言更好的了。比如遇到地方上有益的事情亟待興辦,有弊端的事亟待革除,刑罰不公正,催征苛刻急迫,以及消滅盜賊,解救饑荒,勸人學習,消除強暴等等事情,都必須深思熟慮地作好籌劃,全盤考慮,提出忠告,指明善道,使它們見諸於行動,造福一方,這就叫做能夠盡言。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俗話說:「公門之中好修行」,是說一項好政策好措施並且付諸施行,就會讓廣大的黎民百姓都得到福利,從中受益。然而如果制訂的政策不好,措施不力的話,也就會造成無窮無盡的惡果,後患無窮。作為一個助手,表面上看起來以乎沒有權力,而實際上卻是參與了每件事情的。假如幕僚真心誠意地想要多做好事的話,那麼他們就應該依據時間的推移,按照事情的變化,竭盡自己的心力,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一心一意的幫助主 人。這樣才會對老百姓有所幫助有所裨益,這才是最大的「修行」。
《官經》助手篇:受人之託終人之事
五九、受人之託終人之事 |
衙門必有六房書吏,刑名掌在刑書,錢穀掌在戶書,非無諳①習之人,而惟幕友是倚者。幕友之為道,所以佐官而檢吏也。諺云:清官難逃猾吏手。 蓋官統群吏,而群吏各以其精力,相與②乘官之隙,官之為事甚繁,勢不能一一而察之,唯幕友則各有專司,可以察吏之弊,吏無祿入其有,相循陋習,資以為生者,原不必其為搜剔,若無弊累人之事,斷不可不杜其源。總之幕之與吏,擇術③懸殊,吏樂百姓之憂,而後得藉以為利,幕樂百姓之和,而後能安於無事。無端而吏獻一策,事若有益於民,其說往往甚正,不為徹底熟籌,輕聽率行,百姓必受累無已。故約束書吏,是幕友第一要事。 【注釋】 ①諳:熟悉。 ②相與:相互, ③術:方法。 【譯文】 衙門之中必定配備有六房專門承辦各種文書的官吏,有關刑法的事,由刑書管理;錢財糧米之事,則由戶書掌握。並不是官員不熟悉這類事務,而是存幕客可為依靠。因為設置幕客這一職位的根本目的就在於,輔佐每位在職的官員,並且約束其下屬的行為。諺語說:「清官難逃猾吏手」。意思是,無論你是多麼清正廉潔的官吏,也難於逃出姦猾似鬼的小吏的卑劣手段。這個道理很簡單,一個官員統率著很多下屬,而這些下屬,又各自憑藉自己的經驗和手腕,挖空心思,相互鑽空子。在任的官員,政事本來就繁忙,必然難以事必躬親,一一檢查。唯有幕客諸人,每人都專門負責著不同的事務,因此可以監察出下屬官吏的舞弊行為。這些下屬的小官吏,沒有官俸收入,但他們卻有相沿已久的陳陋習俗,作為自己的生活來源。這本不必過分地搜索挑剔。但是如果他們因舞弊而連累他人,斷斷不可不杜絕其源頭。總而言之,幕客和小官吏,選擇的方法懸殊有別。小官吏喜歡的是騷擾百姓,他們可以趁機漁利;幕客喜歡百姓安寧,他們也可以無事。 假如小吏獻上一條建議,事情好象有益於平民百姓,他們申述之詞冠冕堂皇。如果沒有透徹考慮盤算,輕信他們的話,率意而行、老百姓必定會受累無窮。所以約束好這些承辦文書的小官吏,是幕客們第一重要的事情。 【評語】 這裡講得是公和私的區別,禍與福的本源。所以應當嚴格地要求自己,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嚴格地管理和約束屬下是成事的一個重要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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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簽差拿人不要輕派
六○、簽差拿人不要輕派 |
訟一簽差,兩造不能無費,即彼此相安息銷,亦且不易。余向佐主人為治,惟必訊之案,方簽差傳喚。其餘細事多批族親查理,或久而不覆,經承稟請,差催從不允行,亦不轉標。 蓋事可寢擱,必其氣已平,因而置之,有益無損。加以差催轉多挑撥矣。 且族親縱有袒護,終有敢盡沒其真。役則惟利是視,更不可信也。 【譯文】 辦理一件案子,一旦派差役去抓人,原告和被告雙方都會勞苦疲憊一番。 即使雙方已經和好,要想撤訴,也很不容易。從前我作助手時,只有那些必須審訊的案子,才派人叫犯人來。其餘細小事情,大多指示給有關家族親人辦理。有時很久都沒有迴音,經承、差役都請求催促,我還是不允許他們前去。也不傳票。大凡訴訟之事能夠被擱置起來,一定是雙方怒氣已消,所以乾脆這案子放在一邊。這樣做有益無害,如果沒事找事,叫差役去催促,只能把事情搞得更糟。況且,同族親屬即使有偏袒之處,最終也不敢完全掩蓋事實真相,差役唯利是圖,更不值得信任。 【評語】 冤家宜解不宜結。當官者應多為百姓著想,多行善事。多化解矛盾,使人民百姓安居樂業。只有這樣,社會才能穩定,才會有政績,官運也才能亨通。不多簽差並不是不簽差,但在法制不完備的社會,簽差便可以讓一些專門魚肉百姓之徒有可乘之機,與其這樣,多簽差又能何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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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草供之辭未可全信
六一、草供之辭未可全信 |
罪從供定,犯供最關緊要。然五聽之法,辭止一端。且錄供之吏,難保一無上下其手之弊。據供定罪,尚恐未真。 余在幕中,凡犯應徙罪以上者,主人庭訊時,必於堂後凝神細聽。供稍勉強,即屬主人覆訊,常戒主人不得性急用刑,往往有訊至四五次及七八次者。疑必屬訊,不顧主人畏難,每訊必聽。余亦不敢憚煩也。 往歲壬午八月,館平湖令劉君冰齊署。會孝豐事主,行舟被劫,通詳緝捕,封篆後余還里度歲,而邑有回籍逃軍曰盛大者,以糾匪搶奪被獲。訊為劫案正盜。冰齊迓余至館,檢閱草供。凡起意糾伙上盜,傷主劫贓,表分各條,無不畢具,居然盜也。且已起有藍布棉被經事主認確矣。當晚屬冰齊覆勘,余從堂後聽之,一一輸供,無懼色。顧供出犯口,熟滑如背書。然且首伙八人,無一語參差者,心竊疑之。次晚復屬冰齊故為增減案情,隔別再訊,則或認,或不認,八人者各各歧異。至有號呼訴枉者。遂止不訊而令庫書典稅書依事主所認布被顏色新舊借購二十餘條。余私為記別,親以事主原認之被屬冰齊當堂給認,竟懵無辨識。於是提犯研鞫,金不承認。細詰其故,蓋盛大到官之初,自意逃軍犯搶,更無生理,故訊及劫案,信口妄承。而其徒皆附和之。實則被為己物,裁製有人即其本罪亦不至於死也,遂脫之。 越二年,冰齊保舉知府引見,而此案正盜由元和發覺,起贓主認。冰齊回任,赴蘇會審定案。初,余欲脫盛大時,闔署嘩然,謂余枉法曲縱,不顧主人考成。余聞之,辭冰齊,冰齊勿聽。余曰:「必欲余留止者,非脫盛大不可。全失贓甚多,而以一疑似之被駢戮數人,非惟吾不忍以子孫易一館、為君計,亦恐有他日累也」。然短余者猶竊竊然私議不止,幸冰齊不為動,至是冰齊語余曰:「曩力脫盛大,君何神耶?」余曰:「君不當抵罪,吾不當絕嗣耳。」蓋余自此,益不敢以草供為據矣。 【譯文】 給犯人定罪,是要根據供詞的。所以犯人的供詞最為重要。但五種辦案方法里,言詞只是一種,況且記錄供詞的吏役,難免有做手腳的弊端。根據供詞定罪,惟恐不合事實原委。 我在當助手時,凡遇到應定為服勞役罪以上的犯人,每當主官在庭堂審訊時,我一定在庭堂後面聚精會神地細聽。供詞稍有牽強不暢之處,就囑託主判官反覆審訊,並告誡主判官不能性急用刑。因此往往反覆審訊,多達四五次及七八次的。有疑問,一定囑託主判官注意審訊,不顧主判官擔心有困難,每次審訊我都認真細聽,從不敢厭煩。 前些年,即壬午八月,我住在平湖縣令劉冰齊先生府,恰遇孝豐一帶航船被動,乘客被殺,官府到處通緝捉拿。年終官府封印休息後,我回到故鄉過年。同鄉中有個名叫盛大的逃兵跑回家來,因糾集土匪搶劫被抓獲,審訊為搶劫案的強盜。冰齊把我迎接到官府里,考察初次口供,包括起心糾集夥伴、無端傷害別人、搶劫財物、按份分贓,每一條都具備,儼如大盜。並且已經有一件藍布棉被,經受害人辨認,亦確鑿無疑。當天晚上,我囑託冰齊再考查審訊,我在後堂聽,他們都一一招供,沒有恐懼的表情。考慮到犯人口裡的供詞那麼熟練順暢,如同背書;而頭兒和嘍羅八人沒有一句話不相吻合,我心裡遂暗暗懷疑起來。第二天晚上,又囑託冰齊故意將案情進行增減,隔離犯人再行審訊,便有人認罪,有人否認,八個人中,言語分歧很大,甚至有大呼冤枉者。於是便停止審訊,叫庫房裡掌管財務的人依照受害人所認領的棉布被的顏色,或新或舊共購得二十餘床,我暗地作了記號,把受害人的被子也放在裡面,當場叫他們辨認,竟然都認不出來。我便提審犯人,全不承認。詳問其中的緣故,原來是盛大被抓到官府之初,自己思量逃出軍隊,又犯搶劫,沒有活命的理由了,所以審訊到搶劫案時,信口開河予以承認,他的婁羅們也附和。其實被子是自己的,有的人即便犯上這種搶劫,也不至於定死罪呀,便放了他們。 兩年之後,冰齊被推舉受到知府接見,而這件案子的真正犯人是由元和發覺的,贓物拿出,受害人也前來認領了。冰齊回到官府,又奔赴江蘇會審案子。開初我想為盛大開脫時,全衙門的人都嘩然,說我不顧國法,委曲縱容,不顧主官的考核結果。我聽了後,問冰齊,冰齊也不同意。我說:「一定要我留下來,就必須解脫減輕盛大的罪過。況且丟失的東西很多,只因五條可疑和相似的棉被,就要殺好幾個人,不只是我要為我的後代考慮不願丟掉現在的位置,為您考慮一下,也擔心你會受到拖累。」但批評我的人還在竊竊私語,幸好冰齊不改初衷。真相大白後,冰齊向我說:「先前竭盡全力為盛大開脫,你怎麼料事如神啊?」我說:「您不當抵罪,我不應絕後啊。」 從這以後,我更不敢把初次供詞作為給犯人定罪的憑據了。 【評語】 有的人認為這本書專門講當助手的方法,跟當官做主沒有關係,不知道為官者和助手像是在同一條航船上。命運相連。「助手善於考核省察事理,糊口養家,為官者自然共同享受福祚。」從這兩句話可以悟出一點,為官者不要猜疑助手的細心謹慎為自私為己的舉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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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相合則留不合則去
六二、相合則留不合則去 |
嗟乎!盡言二字,益難言之。公事公言,其可以理爭者,言猶易盡,彼方欲濟其私,而吾持之以公,鮮有不齟齬①者,故委蛇②從事之人勸曰:「匠作主人模或且從而利導之;」曰: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也。」嗟乎!是何言哉! 顛而不持③,焉用彼相④,利雖足以惑人,非甚愚暗,豈盡迷於局中。 果能據理斟情,反覆於事之當然及所以之故,抉利害而強諍之,未有不悚然悟者。且賓之與主,非有勢分之臨也。 合則留,吾固無負於人,不合則去,吾自無疚於已。如爭之以去就,而彼終不悟,是誠不可與為善者也,吾又何所愛⑤焉。故欲盡言。非易退不可。 【注釋】 ①齟齬:不合,相抵觸。 ②委蛇:(wēi yí)形容隨順,這裡有敷衍了事的意思。 ③持:扶持、扶助。 ④相:輔助、幫助。特指扶助盲人或扶助盲人的人。 ⑤愛:吝惜、捨不得。 【譯文】 唉!「盡言」這兩個字很難言講。公事公言,可以據理力爭,也容易把事情說清楚;然而當對方假公濟私,我自己卻站在正義和公理立場上的時侯,彼此不可能不發生衝突。那些辦事敷衍了事、工作馬虎的人就會這樣來勸解安慰:「匠人最好按照主人的意思幹活。姑且先遵照他的想法行事,在適當的時候再因勢利導地啟發他吧。」也有的人會這樣說:「照他的意思行事,我這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啊!」唉!這是什麼話呀!一個盲人跌倒的時侯卻不去攙扶他,那麼在旁邊專門攙扶他的人還有什麼作用呢?利雖然足以蠱惑人心,但若不是十分愚笨遲鈍的人,誰又會沉迷於當局之中呢?果真能夠據情理來斟酌,對於事情應該是這個樣子以及之所以是這個樣子,反反覆覆仔仔細細地研討,找出其中的利弊,直言強諫,幡然醒悟。況且,在幕賓和主人之間,並非有勢力之不同。如果與主人志同道合,就留下來輔佐他,這樣對我自身來說本來就沒有對不起別人的地方;如果志不同、道不合就乾脆離開,對自己的良心來說,我本來也就沒有值得內疚之處。如果以去留來作抗爭,而對方卻始終執迷不悟,那麼這種人就確實不值得在一起共事。既然如此,我還有什麼捨不得的呢?所以說要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話,一定得給自己留一條易於退守的路子,那就是「不合則去」。 【評語】 幕僚和長官本來應該志同道合互相信任,互相幫助。只有這樣,才能彼此盡心、盡言,才能有所成就。如果幕僚只對長官盡心、盡言,而長官不對幕僚盡心、盡言,那麼長官勢必會表現出輕慢、懈怠,幕僚因此而感受侮辱,必然會妨礙他盡心、盡言。甚至還可能意見不能溝通、產生分歧而分手,這應該是為官者應當注意體會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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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守正不阿得失有數
六三、守正不阿得失有數 |
或曰:寒士以硯為田,朝得一主人焉,以言而去;暮得一主人焉,又以言而去,將安所得為之主人者。嗚呼!是又見小者之論也。幕客因人為事無功業可見,言行則道行,惟以主人之賢否為賢否,主人不賢則受治者無不受累,夫官之祿,民之脂膏,而幕之修出於官祿,吾戀一館而坐視官之虐民,忍乎,不忍!且當世固不乏賢吏矣,誠①能卓然自立,聲望日著,不善者之所惡,正善者之所好出。故戀棧者或且窮途偃蹇②,而守正者非不到處逢迎。 【注釋】 ①誠:確實、的確。 ②偃蹇:困頓、不順利。 【譯文】 有人告訴我說:「貧寒的讀書人以筆硯為謀生的工具,早上結識了一位主人,只因言語不合志趣不投而另謀他就。晚上又結識了一位主人,又因言語不合而離職他去。那麼寒苦的讀書人究竟要找什麼樣主人呢?」唉!可惜可嘆呀,這是眼光短小者的看法。作幕僚的人不得不依據不同的人來做不同的事,沒有什麼功名事業可以搏。他的話如果行得通,那麼他的理想也就能行得通,只把所輔佐的人賢明不賢明來作為自己賢明不賢明的標準。主人如不賢明,那麼在他治理下的人民,也就沒有不受牽累的。當官者領取的俸祿,是老百姓的脂膏;然而作幕僚的收入,也是官俸中的一部分。可是我自己卻因留戀於這幕僚的位子,而坐視為官者虐待殘害黎民百姓,良心上能忍嗎? 不能。何況當今之世,並不缺乏賢明公正的官吏,他們也確實不同凡俗,卓然獨立,名聲和威望也一天比一天突出。雖然這樣,那些不善良的奸狡之輩所不喜歡的事,正是我輩善良正直之士所喜愛的。所以留戀自己當前所得的人,或許在未來人生道路上尚有窮途末路坎坷遭遇;而剛正不阿的人,也並不到處逢迎。 【評語】 寒士之所以寒,就因為他並不隨意委身。找口飯吃並不困難,但要找到志同道合的領導,發揮自己的才幹,那就不是容易的事了。所以,有眼光的領導善於發現和使用人才,從而使自己的事業取得成就。有事業心的人才,也在尋找正派的有能力的領導,尋找發揮自己才幹的優良環境,正所謂「良禽擇木而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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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正視自己不亢不卑
六四、正視自己不亢不卑 |
幕客以力自食。名為傭書,日夕區書①,皆吏胥之事,而官聲之美惡系焉,民行之利害資焉,非與官民俱有宿緣,必不可久居此席者。 自視不可過高,高則氣質用事,亦不可過卑,卑則休戚無關。 【注釋】 ①區書:處理文書。 【譯文】 幕客憑藉自己的才能養活自己。名義上雖然說是受雇於主人,為他抄寫文書,從早到晚忙忙碌碌,做的完全是下級官吏們才做的事情。然而這些事卻關係到一個官員的政治聲譽,也與百姓生計利害攸關。一個當幕客的人,若非是跟在職官員以及當地百姓有著割捨不斷的深厚緣分的話,他在那兒肯定是呆不長的。因此處在這個位置上的幕客千萬不要把自己的才能看得太高,自視太高了往往就會意氣用事;當然也千萬不要把自己看得過於卑微,自視太低了,在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時,就往往對他不相關的幸福與疾苦都漠不關心。 【評語】 工作簡單單調,但能正視自己的工作,擺正自己的位子,調整自己的心態,甘心做一台機器的一個部件,就會做好工作,進而對整個機器的正常運轉產生影響。這樣,他的工作就不再是簡單的了。因此,不論幹什麼工作,都應努力干好。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干好,自己的才能也就得到了體現。而好高騖遠,總生出不切實際的夢想,只盯著理想的工作、崗位,就很可能一無所獲,須知自己的路在自己腳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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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立心要正行事才公
六五、立心要正行事才公 |
諺云:「官斷十條路。」幕之制事亦如之。 操三寸管,臆揣①官事,得失半焉。所爭者公私之別而已。公則無心之過,終為輿論所寬;私則循理②之獲,亦為天譴所及,故立心不可不正。 【注釋】 ①臆揣:主觀想像和揣測。 ②循理:依照常理、常規。 【譯文】 俗語說:「官斷十條路」。作幕僚的人,在處理公事時也是這樣。握著三寸之筆,心中思慮著官事,其結果是得失各佔一半。他能夠辨別得清楚的事只不過在於公私而已。心術正,即使出了差錯,也是無心之過,到最後還是會被百姓子民的輿論所寬容;心術不正,包藏禍心,按照常規辦事也會產生訴訟和糾紛,還要受到天地良心的譴責。所以作為一個幕僚,心術要端正。 【評語】 心地正直,是做人的根本原則。心地正直無私,所行就會端正不邪惡,才能正常發揮自己的特長。這就是說,平時要有操守,臨到行事時就能區別公與私的不同,不要想著到有事情的時候才去端正自己的心術。立心正是做好參謀助手的前提,如果是帶著滿心的私慾進言設計,何談公正?立心正,又有能力,注意掌握實際情況,辦事才可能抓住本質,把事辦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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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選擇賢明獲益必多
六六、選擇賢明獲益必多 |
前言就館宜慎,猶為處館言之。實則人品成敗,所關尤鉅①。蓋尋常友朋,鮮能經年聚處,惟幕友之與主人,朝夕相習,性情氣質最易染移,所主非人,往往遠離其本。曩②余初入幕時懵無知識,在外舅署二年,未甚預官事也,迨至常州主海陽胡公,舉目生疏始凜凜③自勵。公官太守而自奉儉約,過於寒士。無聲色嗜好,無游談狂語。日未出,先僕從起坐書室,治官文書,夜必二更余方入內室。風雨寒署無間。每辦一事,必撤始終反覆辯難,以求其是。嘗言心之職思,愈用愈出。思字之義,以心為田。田中橫豎二畫,四面俱到,缺一面便不成字。僚屬號公三世佛,謂過去現在未來無不周計也。 余司書記,而公善余持論,遇刑名錢穀大事,必招其議頗多芻蕘④之彩。余是以樂為知己用。既敬公正直廉勤,又以公之生年月同先君子。僅後先君子一日,益嚴事之。 公亦雅器重余,有國士之目,禮貌視他友加等。 幫他友皆苦公瑣細,不樂久居。余獨相依六載。 覺立身制事之道,師資不少,其後擇主與公異輒不就。孔子曰:「居是邦也,「其大夫之賢者。豈可荀焉已哉。」 【注釋】 ①:通「巨」,大。 ②曩:nǎng,以往,過去,從前。 ③凜凜:嚴肅,這裡引為驚醒。 ④芻蕘:謙辭,在向別人提供意見時把自己比作草野鄙陋之人,沒有見識。 【譯文】 前面說到選擇幕府應該謹慎,還是針對如何在幕府工作來說的,實際上也是和人品好壞有著極大關係。因為平常的朋友,少有能夠整年都相聚在一起的。而唯有幕友和主人就不相同了,他們朝夕都在一起學習商討,性格感情和氣質最容易相互影響薰陶。如果所輔佐的人不怎麼樣,往往會使自己背離原來的本色。從前我在剛進入幕府的時候,稀里糊塗,沒有知識。在岳父的官署中,二年多一直沒有參與太多的公事。等到後來在常州胡公幕府中工作時,舉目生疏,才開始驚醒自勵。胡公官到太守卻極為節儉,甚至超過了貧寒的讀書人。既無聲色嗜好,也沒有到處遊玩,閑談吹牛說大話的毛病。 太陽還未升起,就先於僕役們起床,坐在書房中辦理文書公事了。每天晚上,都是在二更過後,才到卧室里歇息。這個生活習慣,無論是起風下雨,寒冷炎熱,都從不間斷。每辦理一件公事,就一定貫徹始終,反反覆復地辯論詰難,以尋找正確的處理方法。他曾經說:「心的職能功用,愈用就愈靈活」。 思這個字的含義,是把心作為田,田中橫豎有兩畫,四面都到了,缺一面就不成一個思字了。胡公手下的人,稱讚他是三世佛,因為他在考慮問題和處理公事時,對於過去、現在和將來,每一個方面都考慮到了。我當時所掌理的文書工作,胡公很擅長,我只是在刑名錢穀方面的大事發表看法。因此我很樂於為他所用。一方面是敬佩他公正廉潔勤奮的品德,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和我那過世了的父親的出生年月相同。只比我父親小一天,因此我更為嚴謹地奉侍他。而胡公也很器重我,用比對其他幕友更好一等的禮節來待我。 其他幕友都對他的瑣細而感到苦惱,不願意長久地在他幕府中任職;唯獨我和他相互依侍了六年,從中懂得了立身治理事物的道理和原則,獲導的教益也不少。從那以後,我選擇自己的幕府主人時,凡是覺得他的為人和品行和胡公不同的,我就不接受他的聘請。孔子說:「居住在這個國家,就要選擇到一個賢明的大夫那裡工作,這種事難道可以苟且從事嗎?」 【評語】 選擇主人要看大節。先看其德,人品端正,勤於公事;其次才看才能。 對人不可求全責備,否則可能一個朋友都沒有。 作幕賓,要處處檢點。如果自己輔佐的是一個賢明勤勉的領導,自己的才能就可能得到發揮,正所謂強將手下不選弱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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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入幕工作務必慎重
六七、入幕工作務必慎重 |
吾輩以圖名未就,轉而治生。惟習幕一途與讀書為近。故從事者多。然幕中數席,惟刑名、錢穀歲修①較厚。余則不過百金內外,或止四五十金者,一經入幕,便無他途可謀,而幕修之外,又分毫無可取益。公事之稱手②與否,主賓之同道與否,皆不可知,不合則去,失館亦常有之事。刑名、錢穀譜練而端方者,當道每交相羅致,得館尚易。其他書記、挂號、征比各席非勢要吹噓,即刑錢引薦。雖裕有用之才,潔的無瑕之品,足以致當道延訪者什無一二,其得館較難。以修脯而計刑錢,一歲所入足抵書號往比數年。即失館缺用,得館之後可以彌補。若書號、征比得館已屬拮据,失館更費技梧。 且如鄉里課徒及經營貿易、蘊袍疏食、勤儉有素,處幕館者章身不能無具,隨從不能無人加以慶弔往還,親明假乞,無一可省。 歲修百金,到家亦不過六七十金。八口之家,僅足敷衍。萬一久無就緒,勢且典貸無門,居處既習於安閑,行業轉難於更改,終身坐困,始基誤之。 故親友之從余習幕者,余必先察其才識,如不足以造就刑錢,則四五月之內即令歸習他務。蓋課徒可以進業,貿易可以生財。 作幕二字,不知誤盡幾許才人。量而後入擇術者,不可不自審也。 【注釋】 ①歲修:一年的收入。修,干肉,舊時指教學的酬金。②稱手:適合自己實際,意便於發揮自己的特長。 【譯文】 我們這些人由於功不成名不就,轉而尋求其它謀生途徑,而唯有學習幕府工作這條道路,跟讀書應試踏上仕途還比較接近,因而往這條道上擠的人還比較多,但是幕帷中這麼多席位,只有刑名和錢穀每年所得的報酬,比較起來還稍稍豐厚一點,其餘幾個職位,每年收入不出百十兩銀子,有時候還只有四五十兩。一個讀書人,一旦入幕,就沒有其它經濟收入可供謀取,而且除了作幕賓的正常收入外,又連一分一毫都無法得到。公事是否得心應手,主賓之間是否志同道合,全都是一個未知數,心裡沒有底。和主人合不來就離他而去,因而辭去幕府中的工作,也是常有的事情。對於刑名、錢穀方面的工作諳熟幹練而又端正方直的人,當官的人往往交相羅致,因而得到這兩個工作還容易,其它如書記、挂號、征比各個職位,不是由權貴勢要的人給說好話,就是由刑名和錢穀推薦任命。雖然具備了工作才能,具有潔白無暇的品行操守,但能讓當政官員邀請訪談,委以重任的不過十分之一、二。所以要獲得這幾個職位很困難。如果我們從每年的收入來看,刑名、錢穀的職位,一年的收入完全比得上書記、挂號和征比好幾年的收入。因而現居刑名、錢穀職位的人,即使丟了工作,缺少錢花,但再次得到這種工作後,所得的收入還可以彌補起失業那段時間的損失。然而像書記、挂號和征比這幾個職位,他們得到這份工作時掙錢就很有限了,而辭去這個職位時,口袋裡的錢更是少得可憐了,他們如果是在鄉里招幾個學生來教教,或者經營商業,還可以有粗茶淡飯,保證溫飽;勤儉節約,日子還算過得去,在而幕府中工作,衣服不能不制,跟班隨從不能沒有。再加上慶賀喜事,弔唁喪事,來來往往,也得費錢:親朋好友借貸等等也要開支,每一項都是不能減省的。一年下來的收入才百十兩銀子,拿到家裡後也只不過是六七十兩而已。對於一個八口之家來說,僅僅是敷衍生活,勉強過得下去。萬一好久都沒有找到新的職位,就不得不典當家財,向人借貸過日子。在家已經習慣了過安閑無聊的日子,改行又難於適應變化的社會。於是終身都受窮困的折磨。究其原因,完全是由於一開始就選擇了錯誤的就業方向。我的親朋好友中有跟隨我學習幕府工作的人,我一定先要觀察他的才能和見識,如果不值得在刑名、錢穀方面加以培養,那麼四五個月之內,就一定叫他回家去,學習其它謀生之道。因為設私塾教學生還可以使學業得以提高,從事商品貿易可以從中獲得利潤。作幕賓這兩個字,不知道耽誤消磨了多少有才能的人!所以先衡量自己的才能所長,然後再選擇是否進入幕府工作。選擇人生就業道路的諸君,在面對這個舉足輕重的問題時,不能不作一番深刻的自我估價啊! 【評語】 古代從事幕賓工作的人,似乎是一種無奈的選擇。但具有這方面才能的人,未嘗不可以試一試身手。也未嘗不能有所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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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交友宜慎切忌太濫
六八、交友宜慎切忌太濫 |
廣交遊,通聲氣,亦覓館一法。然大不可恃。得一知己,可以不憾。同心之友,何能易得。往往交太濫,致有不能自立之勢,又不若硜硜自守①者轉得自全,且善善惡惡直道在人,苟律已無愧,即素不相識之人,亦未嘗不為引薦,況交多則費多,力亦恐有不暇給乎。 【注釋】 ①硜硜自守:淺見固執地生活在狹小的圈子裡以保全自己。 【譯文】 廣交朋友,互通聲氣,也是讀書人尋找工作的一種方法,但不一定完全靠得住。人生,能夠擁有一個知心朋友,就死而無憾了。可真正志趣相投的知心朋友,怎麼可能輕易就找到呢!往往是交遊太廣太濫,致使自己反而無法自立。有時倒不如那種固執己見,固步自封的人,反而得以保全自己。況且善善惡惡,擇善擇惡全在於人。如果要求自己嚴格,無愧於心,即使是素不相識的人見了你,又何嘗不替你引薦呢?一個人交遊多了,就會多花錢財,對自己的金錢和精力來說都恐怕有力不從心之感吧! 【評語】 交朋友要謹慎,要選擇那種有助於你身心健康發展的朋友。如若不加選擇地結交朋友,不僅對自己的健康發展無益,可能還會有不良的影響。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友貴心知,酒肉朋友、利益組合不可交,也不可能深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友不可濫,大可不必充那種高朋滿座,食客三千的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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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攀龍附鳳仕途不為
六九、攀龍附鳳仕途不為 |
登高之呼,其響四應。吾輩聲名所系,原不能不藉當道諸公齒牙獎借①。 有相賞之實,自能說項。如攀援依附,事終無補,非必其人自挾貴自大也,即甚虛懷下士而公務殷繁,勢不能懸榻倒屣②,司閽者又多不能仰體主人之意,懷刺③投謁,徒為若輩輕薄,甚無謂也。總之彼須用我,自能求我,我若求彼,轉歸無用,故吾道以自立為主。 【注釋】 ①獎借:稱許提拔,推獎。 ②懸榻倒屣:比喻禮賢下士,對來客的熱情歡迎。 ③懷刺:懷藏名刺,名刺即名貼,相當於現代的名片。謂準備有所謁見。 【譯文】 登高一呼,四面八方就都會有響應。在關係到我們這些人聲名的大事上,原本就不能不藉助於那些有權有勢的權貴誇獎讚賞。在他們賞識你的時候,自然會替你在各種場合說好話。如果我們去攀龍附鳳,依附投靠他們,對事情終究是沒有多大幫助的,並不是這些權貴們憑藉自己權勢自高自大、不願幫助我們,而是他們公務十分繁忙,縱然是胸襟開闊、禮賢下士的權貴,也不可能在百忙中抽出太多的時間來接待我們,做到面面俱到,再加上看門人之類的僕役又不能夠體察主人禮賢下士的深意;而我們這些人卻偏要揣著名片去請求拜見主人,白白地被這些人羞辱輕視,實在是沒有必要的。總而言之,那些權貴若需要使用我,自然會來求我,我們如果去求他們,反而是徒勞無益的。因此我提倡自立為主,不要去巴結逢迎權貴。 【評語】 自主就是使自己品行敦厚誠樸,勉勵自己學習知識。求不求人,那完全取決於我。有知識,有才學,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才能得到官府的重用。 關鍵是要努力學習,掌握本領。這裡涉及一個對自己的才幹的把握,自己平時不積蘊些知識,只憑巴結逢迎求仕求官,一旦有機會掌得一官半職,卻無點滴墨水去施展抱負,豈不可笑!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人宜自主,不卑不亢於世,自主勤學於己,方可立於不敗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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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美缺好事尤不易為
七○、美缺好事尤不易為 |
俗所指美缺,大率陋規較多之地,歲例所入人人預籌分潤。善入而善出,惟才者能之。 或不善於入而不能不出,則轉自絀矣。慮其絀而入之,不謹,過不旋踵。 懼有禍而入之,稍慎又不足以應人之求。故美缺尤不易為。自好者,萬不宜誤聽慫恿垂涎營調。白香山詩云: 「勸娛僮僕飽,始知官職為他人。」今之為美缺者,飽僮僕而已,妻妾欺娛其名也,實且貽子孫之累為。余向客歸安,夜中聞雁,有「稻粱群騖共,霜露一身寒」之句。非有所感也。主人王晴川諷詠數過,潸然泣下。明年以終養去官。居美缺者可不常自敬乎? 【譯文】 一般人所說的好差事,大多數是在各種陳規陋習較多的地方。每年的照例收入,每個人都預先計劃好了分配的數量。能夠搞好收入和支出的,只有有才能的人才能辦得到。有的人不善於收入,卻又不能不支出,如此一來,各種費用就入不敷出。能夠考慮到費用不夠卻又偏偏不謹慎地處理收入,那麼禍患馬上就要來臨了。害怕禍患的後果,在收入上稍微謹慎一些,卻又無法應付別人的要求,所以說人們眼中的好差事,卻不容易干好。潔身自好的人,千萬不要聽別人慫恿,垂涎於眼前的各種有利的營生。白居易有首詩這樣寫道:「妻妾歡悅童僕飽,始知官職為他人」,現在那些干美差、撈肥缺的人,把自己的童僕養得白白胖胖的,而自己所擁有的所謂妻妾歡悅,卻是徒有虛名而已,其實質卻是,給自己的子孫後代留下了一個沉重的包袱罷了。 我先前曾經客居監安,半夜時聽見雁的鳴叫之聲,有所感觸,寫下了「忙於填飽肚子的群雁啊,卻在風霜雨露中落得一身凄寒」的句子。這並不是有感而發。主人王晴川先生把這兩句詩暗暗誦吟了幾遍,悄悄地流下了飽經風霜的淚水。第二年,他就以供養父母為藉口辭官歸家了。那些正在干好差事的人,難道不應該常常以此提醒自己嗎? 【評語】 謀求美缺以滿足私慾者,必不擇手段。其實所謂美缺,主要是指有權,可以藉此撈錢的美事,經辦人如果是貪得無厭之輩,必然會去貪贓枉法,所以,伴隨的危險也大。而別人也希望能通過你撈點好處,如不答應,就會惹人;若答應,又會損害自己利益而怨恨於人,何況違反原則,要自己承擔責任。自己意志力不強,早有謀私之念,就會步入歧途,很可能會因此毀掉自己的一生,而一個清正廉明的人自己不會去計算差事美否,以公為重,故可以去掉利害之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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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在外掙錢不要忘家
七一、在外掙錢不要忘家 |
鬻文為活,非快意事,固不可有寒乞相,使主人菲簿。而本來面目欲須時時自念,食饒粱肉,念家有應贍之妻孥,自不忍從粱肉外更計肥甘。賣及優伶。念家有待濟之戚,自不暇向優伶中妄博歡笑。且客中節一錢之費,則家中贏一錢之資。家食無虧,行裝可卸,又何必以衰年心力長為他人肩①憂患哉。 【注釋】 ①肩:承擔。 【譯文】 賣文為生,不是快意的事情,所以不能有寒酸乞討的外相,使主人看不起。你的本來面目是要常常記掛的。吃飯有美食,有精肉,就應該念及家裡的妻子兒女,這樣自然就不會在粱肉之外拿出美食饋贈戲子。念及家中有等待資助的親人,有了錢自然就不會到戲子中博取歡笑。做幕客時節約一文錢,家中就多一文錢。家中不缺食用,就可脫掉在外做事的行裝,何必年高體衰還長期為他人承擔憂患呢! 【評語】 在外工作的人,由於有俸祿收入,而無家庭羈絆拖累,所以顯得經濟寬裕。處理好生活、工作、家庭的關係是很重要的,雖然這和現代的家庭組合不盡一致,可現代家庭同樣存在著生活與工作的關係協調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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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不受防範猶宜謹慎
七二、不受防範猶宜謹慎 |
關防①之名必不可受。而可以不受關防之故,全在謹慎。朋友為五倫之一,主賓特朋友之一。重一主人而盡疏朋友,固非端人之所以自處。然因主人不我關防而律己不嚴,將聲名有玷為主人輕簿,終有不得不受關防之勢。 故親友往來,必須令主人知名,有事出宅門,亦須令主人確知。所往事事磊落光明,主人察其可信,自不敢露關防之跡。否則主人舉身家以聽,安能禁其不加體訪也。 【注釋】 ①關防:防止泄漏機密的措施。 【譯文】 「防範」、「禁錮」一類的名稱,一定使人無法接受。然而不被防範猜忌,則更應謹慎小心。朋友是「五倫之一。」主官和助手也是朋友。看重一個主官卻把其他朋友都疏遠了,固然不是正派人立身行事之法;若因主官不防自己,自己就胡做非為,使名聲受到影響,也會被主官看不起,最後一定落到被防範猜忌的地步。所以親朋好友來,一定要讓主官知道朋友的名字,有事情要離開官府,也需讓主人知道要去什麼地方,每一件事都應辦得光明磊落。主官信賴,自然不會被防範。不然的話,主官全家防範你,你又怎麼相處呢? 【評語】 人之所以被別人防範,關鍵是不被理解。當然也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因此應多和別人溝通,多顯示自己的善良本質,讓別人了解你,理解你,防範也就自然解除了。而不被人防範,則需自己慎重處事。別人相信你,重視你,可你不能通過自己的工作、品德、業績來回報,無異於自掘墳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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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潔己自守為官不貪
七三、潔己自守為官不貪 |
吏不可墨①,固已。余則以為匪。惟不可亦且不必。數十年前,吏皆潔,謹折獄以理。 間以賄勝,深自諱匿。自一二虧帑之吏,藉口彌補,稍稍納賄。訟者以賄為能,官惟賄徑不開,莫得而污之。偶一失檢,墨聲四播。蓋家人吏役皆甚樂官之不潔,可緣以為奸。雖官非事事求賄,而若輩必曰:非賄不可假官之聲勢,實役之橐囊②。官已受其挾持,不能治其撞騙,且官以墨著,訟者以多財為雄,未嘗行賄亦昌賄名。其行賄者,又好虛張其數自詡。富豪假如費藏鏹③三百兩,必號於人曰五百兩。而此三百兩者說合過付吏役,家人在在④分肥。官之所入不能及半,而物議訛傳多以虛數。布聞上官之賢者,必摭他事彈劾,即意甚憐才,亦必予以愧厲之方,其不賢者,則取其半以辦公,而所出之數已浮於所入之數,不得不更求他賄,自補其匱,而上官之風聞覆至。故貧必愈墨,且愈貧陽譴在身陰禍及後。則何如潔己自守者。臨民不怍,事上無尤乎。 【注釋】 ①墨:通「冒」,指貪污。 ②橐囊:口袋。橐,tuó。 ③藏鏹:貪污受賄的錢。藏通「贓」。鏹,古代稱成串的錢。 ④在在:處處。 【譯文】 當官不能夠貪污,這是毫無疑問的。我則認為這樣做不僅是不能夠,而且也沒有這個必要。幾十年前,當官的人都潔身自好,小心謹慎地按規定處理各類訴訟案件。訴訟人中雖偶爾也有通過行賄取勝的,但他們都極為保密,不敢聲張。 自從一兩個短缺銀兩的官兒借口彌補開支,稍微接收了一點賄賂後,訴訟的人就都以行賄取勝作為自己的本事誇耀。當官者只有不開納賄的方便之門,才不會有什麼事能玷污他為官的聲譽。偶然一次受了賄被發覺,那麼受賄人的名聲就四下傳播開來。大概家裡的人和身邊的隨從們都喜歡那種不廉潔的官兒,因為他們能夠趁機撈取好處。雖然做官的也並不是每件事都收求賄賂,但手下一定會說:「不接受賄賂就不能夠顯示出官府的聲威和力量,也不能充實手下人的荷包。」當官的人一旦受到了行賄者的挾持,就不能夠懲治姦邪之輩的醜惡行為。再說,如果一個當官的人以受賄出名,那打官司的人必定會以財力雄厚而稱霸,即使他沒有行賄也打著行了賄的招牌。那些行賄送禮的人,都喜歡誇大行賄的數目,並且以此為能。富豪之家如果花了三百兩銀子的賄禮,必定在別人面前吹牛說成五百兩。可是這到手的三百兩銀子,從雙方說妥到付錢,隨從和家人們層層分肥,當官所得到的還沒有一半,可別人在議論中卻是按虛數五百兩算的。如果上司賢明廉潔,一定會尋找借口彈劾他。即使上司很愛才,也一定會嚴厲批評他。如果上司是不賢之人,則會將貪官所受賄賂的一半以補充公務支出的名義,攫為己有。而上司所拿走的數目又早已計入受賄的總量。因此,貪官不得不追求新的賄賂,以彌補自己的「虧空」。而上司聽說他受賄,又會聞風而至,以圖索取。所以說窮官一定更肆意貪污,並且越窮的官在活著及死了以後越受人指責和議論。看來還不如潔身自守好。好官吏應該是面對人民百姓不感到臉紅,慚愧;面對上司沒有過失,錯誤的把柄可抓。 【評語】 做一個廉潔奉公的官很不容易,他要有堅強的意志自控。稍不檢點,偶一失足,自己的名聲就可能毀於一旦,即使百般解釋也無濟於事:甚至地痞惡棍抓住你的把柄,任意擺布,操縱。這時候投鼠忌器,無從下手。因此,清官不好作,貪官也不可為。只有潔身自好,因公忘私,無私才能無畏。世界上能打倒自己的首先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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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勿恃己能橫生枝節
七四、勿恃己能橫生枝節 |
余尚在胡公幕中,初讀律書時,惴惴焉,恐不能習幕是慮。友人駱君炳文,端方諳練,獨嚴事之。嘗語余曰:「以子之才之識,為人佐治,所謂儒學醫菜作齊者,非不能之患,正恐太能耳。」余請其故,曰:「衙門中事,可結便結。情節之無大關係者,不必深求。往往恃其明察,一絲不肯放過,則枝節橫生,累人無已。是謂已甚,聖賢之所戒也。」余心識之,不敢忘。 數十年來,覺受此語之益甚多。 【譯文】 我以前在胡公幕府中,剛剛開始學習法律,經常誠惶誠恐,惴惴不安,擔心自己不能學好幕府中的知識,無法從事幕府工作。我的朋友駱炳文,他為人端正方直,精明幹練,深諳幕府中各種知識。我當時向他學習請教各種問題,態度也很謹嚴。他曾經對我說:「憑你的才幹和膽識,無論是為人處事,還是輔佐政務,都綽綽有餘。不管是當儒學教授,還是學習種菜之類,都難不倒你。並不是擔心做不來,而是擔心你太能幹了。」我一聽這話,就懇求他說說原因,他說:「衙門中的各種事情,可以了結的就讓它了結。和事情本身沒有多大關係的,就不要去深究。一個人往往仗恃自己的聰明,對問題的細枝末節,一絲一毫都不肯漏掉,那就會枝節橫生,給別人帶來無窮的牽累。這就是做得太過分了。這種事情,連大聖大賢的人,也是很謹慎的。」 我隨時把這番話牢記在心裡,不敢忘記。數十年來,在具體工作中,我覺得這些話對我的啟發和教益很多,受益匪淺。 【評語】 注意分寸不要太過分,不僅是輔佐政務應如此,待人處事,也都應這樣才行。如果對人過分苛刻,別人對你也會苛刻。因此對人寬厚仁和,才能得到別人的尊敬,才能使別人樂於和你相處。這一條對於仕途的人際複雜關係揭示很深,也很清楚,在官場,最忌緯顯己之能來橫主枝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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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離任卸職不留罵名
七五、離任卸職不留罵名 |
官之得民與否,去官日見,真幕之自愛①與否,去館日畢露。佐主人為治,須算到去官日不可有遺議敗名。總之官之得民,要在清勤慈惠。故苛佃者與板冗,交識②幕之自受,要在謙慎公勤。故依回者與剛愎同病。 【注釋】 ①自愛:愛自己。愛,愛惜、愛護自己的名聲。 ②交識:交流看法。 【譯文】 當官的是否得民心,離任那天就會真相大白;作幕賓的是否愛惜自己的名聲,離職那天也就看得清清楚楚了。輔佐自己的主人治理政務,應該考慮到他離官去任時,不留下惡名讓人議論。總之,為官者是否得民心,關鍵在於清廉、勤勉、慈善、多施恩惠。所以苛刻而重小節的人跟卑劣的人一樣受到人們譏諷。和別人交流看法,認為幕賓是否珍惜自己,關鍵在於要廉潔、謹慎、奉公、勤奮,所以辦事迂迴拖沓的人跟乖戾固執的人一樣,不受人喜歡。 【評語】 人要知道尊重自己,愛惜自己的名聲,尤其是權勢正盛之時,更應小心謹慎,須知權勢不可能永遠擁有。如果有一天一旦失勢了,會很自然地被別人隨意品評。可能有讚揚,可能有同情,也可能有怨恨。作為自己,應該多吸取別人的經驗教訓。彌補自己的不足。今天我對他人的態度,就是明天他人對我的態度。因此,人要自尊、自愛。更要尊重別人,愛護別人。萬不能藉手中權力,不擇手段,以權謀私,放棄自 尊,不講自愛。也不能恃才傲物,恃權傲人,抵毀他人,侮辱他人,踐踏他人。有朝一日,離任卸職,留給別人的應該是永久的懷念,而不應該是怨恨、唾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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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辦理幕務要在勤政
七六、辦理幕務要在勤政 |
辦理幕務最要在勤一事。入公門伺候者,不啻①數輩,多延一刻,即多累一刻,如鄉人入城控事②,午前得了,便可回家。遲之午後,必須在城覓寓。不惟費錢,且枉廢一日之事。 小民以力為養,廢其一日之事,即缺其一日之養。其羈管監禁者,更不堪矣,如之何勿念? 況事到即辦,則頭緒清楚,稽查較易。一日積一事,兩日便積兩事。積之愈多,理之愈難,勢不能不草率塞責。訟師猾吏,百弊從生,其流毒有不可勝言者。譬舟行市河之中,來者自來,往者自往,本無雍塞之患。一般留滯,則十百舟相繼而阻,而河路有擠至終日者矣。故能勤則佐劇亦暇,暇自心清。不勤則佐簡亦慪。 慪先神亂。 【注釋】 ①啻:chì,但、只、僅。 ②控事:即辦事。控,控制,掌握。 【譯文】 處理幕府政務,最關鍵的在於勤勤懇懇地做事。只要你身在衙門,就得和好幾輩人打交道。在處理日常公務時,多拖延一刻時間,就會多拖累別人二刻。這就像鄉下人進城辦事情一樣,如能在中午之前辦好,馬上就可以回家。如果過了中午都還沒有辦成,那就只好在城裡找個地方住下來。如此一來,不僅要多花錢還浪費了一天時間,耽誤了一天工作,那些被看管監禁的人,更不能忍受這種事情。因此衙門中人辦事切忌拖延,況且一有事情立即辦理,就會頭緒清楚,調查起來也比較容易。如果一天堆積一件事,兩天就堆積兩件事。事情堆得越多,處理起來就越難。勢必草率搪塞,敷衍了事。 而那些滿懷私慾的訟師以及奸詐的役吏,也就會趁機混水摸魚,從中漁利,以飽私囊,各種弊病層出不窮,產生的嚴重後果,用語言也難於表達清楚。 就好像小船幾在市區河道中行駛,來的自來,去的自去,本來不必擔心河道會阻塞不通。可有一隻小船停留不前,隨著就會有十隻、一百隻小船被堵在河裡,這樣一堵有時能堵上一整天。由此可知,能夠勤勉工作,即使做複雜的事情也會覺得閑暇有餘,而閑暇會使人內心清靜平淡。如果工作不勤勉,即使干很簡單的事情也會忙忙碌碌,而忙碌又會使人神昏意亂,當然也就干不好任何事情。 【評語】 古語云:勤能補拙,又云:業精於勤而荒於嬉。所以說才識愚鈍的人,只要勤奮學習,認真工作,很快就能有所成就。而才思敏捷的人,如果自侍聰明,不肯努力,就可能一事無成。正所謂有一分耕耘,才有一分收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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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精讀律例學以致用
七七、精讀律例學以致用 |
幕客佐吏,全在明習律例。律之為書,各條具有精蘊。仁至義盡,解悟不易,非就其同異之處,融會貫通,鮮不失之毫釐,去之千里。夫幕客之用律,猶秀才之用四子書也。四子書解誤,其害止於考列下等,律文解誤其害乃致延及生靈。昔有友人,辦因奸拐逃之案,意在開脫姦夫,謂是姦婦在逃改嫁,並非因奸而拐。後以婦人背夫自嫁,罪干繯首①,駁詰平反,大費周折。是欲寬姦夫乏遣②,而幾入姦婦於死,所謂知其一不知其二也。故神明③律意者,在能避律,而不僅在引律。如能引律而已,則懸律一條以比附人罪一刑,胥足矣,何藉幕為。 【注釋】 ①繯首:即絞首.繯,絞殺。 ②遣:通譴.譴責 ③神明:通明,真正理解。 【譯文】 作幕賓、當佐吏的人,完全要明習法律條理。法律作為法定文件,各個條款都具有精確的含義。仁至義盡,要徹底理解很不容易。不對法律條例中相同相異之處,加以融匯貫通,就很少有不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的。幕賓使用法律條文,就像秀才使用「四書」一樣,對「四書」理解或解釋錯誤,其害處只不過是在應考時列入下等成績。解釋理解錯了法律條文,就會禍及生靈百姓。以前我有個朋友,辦理一個由於通姦而拐逃的案件。他的意思是要為姦夫開脫罪名,認為是姦婦自己逃離家庭後再改嫁,並非是由於有了姦情才拐逃。後來這個婦女就以背夫自嫁罪而判為絞首,後上報被駁詰,予以平反重審,頗費周折。這是想要寬容姦夫使其兔受譴責,但卻差點置姦婦於死地。這就叫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真正理解法律本義的人,在於能夠靈活運用法律律例,而不是只會生搬硬套法律條文。如果只能做到引用法律條文,那麼摘引法律條文來比附所犯罪行,一個小小的刑吏就足夠了,還需要幕賓來幹什麼呢? 【評語】 處理政務,首先應通曉法律。知法才能用法,才能保護良善,懲處犯罪。 當官為吏者,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機動靈活,根據具體事宜分別處理。 如若不認真學習法律、不熟悉法律,就不能充分運用這一武器,或者憑個人感情,按主觀願望辦事,也就無法完成自己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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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讀書明理治事之法
七八、讀書明理治事之法 |
學古入官,非可貴之幕友也。然幕友佐官為治,實與主人有議論參互之任,遇疑難大事,有必須引經以斷者,非讀書不可。昔在秀水時,有陶氏。 某以長房獨子,出繼叔父。生五子,而長子故絕,例得以次子之子為後,其三子謀以己子,後其伯兄因乘父故,偽托遺命,今仲子歸嗣本生。袒次房者,謂以孫稱①祖,禮難歸繼,袒三房者謂本生有子而無後,於情不順,歸繼之說未為不可,薦紳先生紛如聚訟,上台檄下,縣議,余亦無能執中。長夜求索,忽記「禮經」殘與無後者食於祖之文,爰②佐令君持議,謂稱祖之論必不可行。陶某既出繼叔後,斷難以子歸繼本宗,本宗有子而絕,情有莫安,請以其主附食,伊父聽陶某子孫奉祀,大為上台所賞。後在烏程有馮氏子,因本宗無可序繼,自撫姑孫為後,及其卒也,同姓不宗之,馮氏出而爭繼,太守允焉。余佐令君持議,據儒陳民,北溪字義系重同宗同姓,不宗即與異姓無殊之說,絕其爭端。向非旁通典籍,幾何不坐困耶?每見幕中公暇,往往飲酒圍棋,閑談送日,或以稗史小說消遺自娛。究之無益身心,無關世務,何若屏除一切,讀有用之書、以之制事,所裨豈淺鮮哉。 【注釋】 ①禰:nǐ,古代父死在宗廟中立牌位以後的稱胃。 ②愛:於是。 【譯文】 先學習前代知識,再步入仕途當官,並不能拿這樣的標準來責備幕賓。 但幕賓輔佐官吏治理政務,實際上和主人也同樣具有相互議政的責任。如遇到了疑難大事,難於定奪,而必須引用經書來幫助判斷的,就非讀書不可了。 我以前在秀水的時候,有陶姓人把長房的獨生兒子過繼給叔父,後來生了五個兒子。可是長子死去了,按例應該以次子的兒子作為後嗣。他的另外三個兒子都打算把自己的兒子作為後嗣。後來他的伯兄乘著父親過世,偽造遺囑,命令二兒子歸嗣原來的親生父母。偏袒次房的人,則認為把孫子立在宗廟中來稱祖先,按照禮法來說是很難歸回本宗繼嗣的。偏袒三房的人則認為,其親生父母有兒子卻沒有後嗣。按情理是講不通的,讓他歸宗繼嗣未必就不行。 縉紳先生,紛紛聚集到衙門打官司。上台就發下公文,讓縣衙處理這樁公案。 我也沒有能力居中調停。於漫漫長夜中苦苦思索,尋求解決的辦法。突然,我腦海里浮現出了《禮經》中的句子,「未成年而夭折,和沒有後代的人,可以和祖先在詛苗中享社會祭。」這句話啟發了我辦案的靈感,於是幫助主人議論。我認為以孫子禰祖的說法,一定不行。陶某既已出繼叔父為後,絕對難以他的兒子歸嗣本宗。他的本宗雖然有兒子,但卻無人繼嗣,於情理上來說都難以讓人感到安寧,因此請求准許把他的兒子作為主人來享受會祭,他的父親聽任陶某人的子孫牽敬祭祀。我這樣處理,大受上台的賞識。後來我在烏程時有一馮姓人家的兒子,由於自己本宗沒有人可以繼嗣,就自己扶養他姑母的孫子作為後嗣。等到他死了以後,同姓的人卻不把姑孫當作本宗看待。於是馮氏站出來爭嗣繼之人,太守批准了這個請求。我當時在輔助府主處理政務,依據宋代儒者陳氏的《北溪字義》對這種情況的理解,是重視同一宗族,同一姓氏,不同宗就和異姓沒有任何區別。故而根據這個道理,處理了馮氏爭繼的問題。假如不是旁通典籍,不就一直身處困境,無法解決困難嗎?我經常看見幕帷中公暇的時候,幕友們總是飲酒下圍棋,閑談胡侃地打發日子。或以野史、小說之類自娛,消遣時光。仔細探求這些做法,我以為對身心並沒有多大益處,也與世務沒有關係。 哪裡比得上摒除一切干擾,清靜寡慾,讀點有用的書籍,把學到的知識應用到處理政務中去,其所獲得的稗益,難道會少了嗎? 【評語】 讀書不一定儘是經傳典籍,凡有益於身心發展的都可閱讀。古人云:「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讀書能凈化人的心靈,端正品行;能開闊人的視野,增長見識;能拓展人的思維,開啟智力;也能激發人的創造衝動,建功慾望。 讀書最重要的是理解內涵,是借古鑒今,做到學以致用。如果平時讀書太單一太少,毫無知識蓄積,遇事就會不知所措。即使讀書僅僅是為了消磨時光,也一定會從書中得到生活的啟示;比不讀好,所謂「開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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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相合則留不合則
七九、相合則留不合則去 |
合則留,不合則去,是處館要義。然有不能即去者,不僅戀館之謂也。 平日過受主人之情,往往一時卻情不得。歲修無論多寡,餼廩①稱事總是分所應得。此外多取主人分毫,便是情分受非分之情,或不得不辦非分之事。 故主賓雖甚相得,與受必須分明,即探支②歲修亦宜有節。探支過度,則遇有不合,勢不得潔身而去矣! 【注釋】 ①餼廩:贈送糧、穀物等。餼,xì,贈送(食物);廩,lǐn,糧倉。 ②探支:預先支取。探,預先。 【譯文】 合則留,不合則去,是我們入幕作事的準則。然而也有由於不合而不能馬上離開的情況,這不僅僅是留戀幕職。平日過多地接受了主人的恩惠,往往一時礙於情面,不好意思提出辭職。年收入無論多少,接受糧食穀物等饋贈和自己所 付出的辛勞相當。除此以外多收入分毫饋贈,就算是多接受了主人的恩惠。受了非分的恩情,有時就不得不做非分的事。 因而和主人雖然相處得融洽,但是該接受的才接受,不該接受的分毫不取。縱然是預支每年的收入,也應該有所限制。預支的數量和次數太多了,萬一遇到意見不合時,情勢逼迫之下一定不能潔身而退。 【評語】 不應該做的事,堅決不做。公事私事都是一樣。勉強自己遷就去做,就可能犯錯誤。但在官場上拒做某事應注意不要讓人難堪。與人合作,特別是作別人的助手,應多尊重別人的意見。儘力和別人保持一致,保持融洽。但這不意味著應以犧牲原則作代價。還應當潔身自好。俗語說:「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軟。」接受別人的恩惠,怎能秉公辦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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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擇業要慎受業要誠
八○、擇業要慎受業要誠 |
幕賓之作善作不善,各視乎其所主。賓利主之修,主利賓之才,其初本以利交。第主賓相得,未有不道義親者。薰蕕①強合必不可久。 與其急不暇擇,所主非人,席不暖而遮去之,不若干未就之前先為慎重。 則彼我同心,自無掣肘之患。愈久而愈固,異已者亦不得而閑之。 余自維朴憨,故就館最慎。然從無半途割席之事。職是故也,昨留別同事諸君,有一事留將同輩述,「卅年到處主人賢」之句,不可謂非天幸矣。 通計幕游自王申春迄乙已秋,幾三十四年。惟始二年,主者為外舅王坦人先生,不在賓主之數。余所主幾十六人,其中無錫慈溪二處皆偶托也,實則十四人而已。具詳於左。 乾隆十九年甲戌二月,館常州知府胡公幕。公諱文伯,字偶韓,山東海陽人,其年冬遷蘇松常鎮太糧儲道,余偕行。明年胡公督運臨清,余病不能與俱,假館無錫縣魏君幕。魏君諱延慶直祿柏鄉人。至六月仍回胡公幕,幾主胡公者六年。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余欲專治刑名,受長洲縣聘,辭之歸。 乾隆二十五年正月,館長洲縣鄭君幕,君諱毓賢,山東濟寧人。是年十二月以秀水縣孫景溪師台,辭之歸。乾隆二十六年三月,館秀水縣幕。景溪師諱爾周,山東昌邑人,余受業師也。至次年八月,升河南開封府同知去官,余即受平湖縣劉君聘。是月至平湖。劉君諱國烜號冰章,奉天人。乾隆三十二年正月升江西九江府吳城同知。去官,余即受仁和縣李君聘。二月至仁和。 李君諱學李,陝西三原人。是年十月緣事去官,余即受烏程縣蔣君聘,是月至烏程。蔣君名志鐸號振庵,奉天人。至次年五月緣事去官,接任者為戰君名效曾號魯村,直祿寧津人,延余接辦,九月叨鄉歷十二月,以會試辭歸。 朝隆三十四年五月下第四,館錢塘黃公幕。公名泰元,號亨章雲南泰和人。 至三十五年十二月以會試辭歸。朝隆三十六年五月下第回,受海寧劉君聘,以故人戰君官嘉善辭不獲,因卻海寧聘,至嘉善。七月戰君調富陽,余偕行。 九月孫公諱含中號西林來官寧紹台兵備道,公景溪師子也,義不可辭,乃去富陽,館寧波道幕者四月。十二月以會試辭歸。乾隆三十七年五月下第回。 海寧劉君復以聘來,七月至海寧。劉君名雁題,號仙圃,河南光山人,居海寧者二年余。至三十九年八月,海寧縣升為州,劉君解官,余歸里,乾隆四十年會試成進士,後丁母憂歸。九月館慈溪黃君幕。君名元煒,不一月,辭歸。時戰君已由歸安升海寧州,以聘來,復就海寧。十二月以平湖劉君尋舊約,辭之歸。齊君前海寧令也。乾隆四十一年正月至平湖,幾四年余。乾隆四十五年劉君升杭州東海防同知。余受署烏程縣興君聘。是年五月至烏程。 興君名德;號勉庵,滿洲人。至四十六年四月前令徐君回任,延余接辦。徐君名朝亮,山東萊陽人。六月徐君丁憂去官,余歸里。是年九月受龍游王君聘,十月至龍游。王君名士聽,號晴川,奉天義州人。居龍游一年余。乾隆四十年七月,王君調任歸安,余偕行,居歸安三年余。乾隆五十年八月,王君以老告養,解官歸里。 【注釋】 ①薰蕕:香草和臭草,比喻好人和壞人。 【譯文】 幕賓行不行善道,做不做好事,完全要根據各自所輔佐的主人來看。幕賓盯的是主人所給的報酬,主人看重的是幕賓的才能。在開始時,賓主雙方都是以利相交,各取所需。等到主賓之間變得融洽起來,雙方都覺得志同道合的時候,沒有不是由於道義而親近起來的。好人和壞人勉強湊合在一起,肯定是不會長久的。因此,與其在匆忙不加選擇地挑選主人,而主人又不是一個好主人,就可能出現連席子都還沒有焐暖,就馬上得離去,那就不如在沒有入幕之前,慎重考慮。那樣彼此熟習,也就不會有辦起事來絆腳的擔擾,而且主賓關係反而會越久越牢固。即使是異己小人,也難於挑撥離間這種情誼。我認為自己質樸憨厚,愚鈍老實,所以選擇幕府時最為謹慎。然而一經選擇後,卻從來沒有在中途辭職離去的事情,這是由於職守的原因。昨日留別同在幕中供職的諸君,有一件事要告訴同輩諸人,即「卅年到處主人賢」 的句子,不能說不是上天對我的偏愛啊!通計在幕中任職的時間,從王申年春到乙年秋,共三十四年。只有開頭兩年輔助的人是我的岳父大人王坦人先生,不在賓主之數。我所輔佐的十六位主人,其中在無錫和慈溪兩處,都只是很偶然的在那兒依託了一段時間。實際上只有十四個人,都詳細地列在了下面。 乾隆皇帝十九年甲戌二月,供職於常州府知府胡公的幕中。胡公名文伯,字偶韓,山東海陽人。那一年冬天,胡文伯任蘇州府松常鎮太糧儲道,我也隨他赴任。第二年,胡文伯又到臨清監督運糧。我有病沒能同去,暫時在無錫縣魏君幕府中供職。魏君名延慶,直祿鄉人。到了六月份,仍然回到胡文伯幕府。算起來,總共在胡文伯幕中呆了六年。 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我想專門從事法律工作,接受了長洲縣的聘請,辭別了胡文伯幕府。乾隆二十五年正月,到了長洲縣。鄭君叫毓賢,山東濟寧人。 這一年十二月,由於我的教師秀水縣的孫景溪先生召請,我辭退了長洲縣的職務,到他所在的秀水縣幕府工作。乾隆二十六年三月間,到了秀水。 我的教師字爾周,山東昌邑人,是我授業的恩師。 到了第二年八月,我的教師升任河南開封府同知而離職赴任,我就接受了平湖縣劉君的聘請,當月就到平湖。劉君字國煜,號冰章,奉天人。 乾隆三十二年正月,劉君又離平湖縣而升職為江西九江府吳城同知。我就接受仁和縣李君的延聘,二月里到了仁和。李君字學李,陝西三原人。 同年十月,仁和李君因事離職。我又被烏程縣蔣君延聘入幕,當月到了烏程。蔣君字志鐸,號振庵,奉天人。到第二年五月,蔣君因事離任。接替他的是戰君,名效曾,號魯村,直祿寧津人,延請我繼續工作。九月間承蒙鄉里的舉薦,因此十二月時就因要參加嘗試而辭職。 乾隆三十四年五月,會試落第,就職於錢塘黃公幕府。黃公名叫泰元,號亨章,雲南泰和人。 到了乾隆三十五年十二月,由於參加會試而辭別錢塘黃公幕府。第二年五月,再次落第歸來。受海寧劉君聘請,但因為以前的朋友戰君在嘉善任職,請求辭職未被批准,於是我回絕了海寧的聘任。到了嘉善,呆了七個月,戰君調任富陽,我也隨同前往。 同年九月,孫含中先生,號西林,赴任寧紹台兵備道。仇是我恩師孫景溪的兒子,於道義上講是不能推辭的。於是離開富陽,在寧波道幕府中任了四個月幕賓。 在十月份由於去參加會試而辭職歸家,乾隆三十七年五月又考試落第。 海寧劉君再次聘請,七月到海寧。劉君名雁題,號仙圃,河南光山人。 在海寧呆了兩年多,到了乾隆三十九年八月,海寧縣升為州,劉君解職,我也只好回家鄉。乾隆四十年,我通過了會試成為進士。後來因為母親去世而歸家守喪。九月又到慈溪黃君幕中任職,黃君名元煒。不到一個月又辭職回家。 當時戰君已由歸安提升到海寧州,來聘請我,於是又一次到海寧,十二月由於平湖劉君要我踐以前的約定,辭別海寧,劉君是先前海寧縣令。乾隆四十一年正月,到了平湖,一共呆了四年多。 乾隆四十五年,劉君升職杭州東海防同知。我於是接受了烏程縣代理縣令興君的聘請,當年五月到烏程幕府,興君名德號勉庵,滿州人。 到了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前任縣令徐君回任烏程,繼續聘用了我。徐君名朝亮,是山東萊陽人,同年六月徐君由於遭父母的喪辭官守喪,我也回到故里。 就在這年九月,我又接受了龍游王君的聘請,十月間到了龍游。王君名士聽,晴川,奉天義州人。我在龍游工作了一年多,乾隆四十七年七月,王君調到歸安任職,我和他同去赴任。在歸安我又在幕府中呆了三年多,在乾隆五十年八月,王君以母親年老需要侍奉為由辭官,我也就回到了家鄉。 【評語】 幾十年連受聘任,總是有真才實學。所以,真本領在什麼時候都是需要的。濫竽充數只能矇混於一時,而一旦大鍋飯吃不成了,這些人的未日也就到了。要想繼續有飯吃,就得下功夫,學真本領。就像作者那樣,雖屢試屢敗,但屢敗屢試。楔而不舍,勤勉自勵,終於考中進士。如果還是好吃懶做,不學無求,蒙人混飯,西洋景遲早會被揭穿,自己必定落得身敗名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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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成人之美君子所為
八一、成人之美君子所為 |
吾言不合則去,非悻悻①也。人之才質各有所偏,賓之子主,貴相其偏,而被之於審韋弦水火之用始盡,佐治之任不合雲者,必公事實有不便,不可全以意氣矜張。主人事有未善,公當范之於善。不能就範則引身而退,是謂不合則去。若吾說雖正,而主人別有善念,此則必須輾轉籌畫,以成其美,方於百姓有益,斷不宜堅持不合之義,忽然②捨去。即諺所云公門中好修行矣。 【注釋】 ①悻悻:惱怒,怨恨。 ②恝然:無動於衷,毫無顧忌的樣子。 【譯文】 我說過與主判官不合,就乾脆離開,並不是因為怨恨。人的天賦稟性,各有所偏。助手對於主判官,重要在於根據各自的偏好形成互補。能夠在水火一般相互矛盾的事物間進行調和運用,才算盡到了協助主判官工作的責任。和主判官不合之說,一定是公事有不順利的地方,不能憑著意氣放任為之。主判官辦事有不好的地方,不能憑著意氣放任為之。主判官辦事有不好的地方,就當向好的方面引導示範,如果不能如願,助手就應該引身而退,這就叫做「不合則去」。如果我的說法正確,而主判官另有別的好想法,助手應該為他認真謀劃,以成全他的美意。這樣做,對百姓才有益處。千萬不要堅持與主判官不合的想法,毫無顧忌地撒手而去,這就是諺語說的:「官府里好修行。」 【評語】 與人合作,難免發生矛盾。應分清矛盾的大小善惡,多諒解對方。人們習慣於站在自己的立場去考慮問題,越想越覺得自己有理,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就會越想越生氣。這樣就難免偏頗,看不到問題實質。如果能換個角度,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設身處地地為對方想想,就可能比較全面地看待事物,思想上也容易想通。不要總擔心別人好事多了與己不利。其實,成人之美,是君子的行為。你真心實意地幫助別人,成全別人,遲早會得到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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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藉助民力宜惜民力
八二、藉助民力宜惜民力 |
先儒有言,一命之士苟留心於愛物,於物必有所濟。身為牧令,尤當時存此念。遇地方公事不得不資於民力,若不嚴察吏役,或又從而假公濟私,擾累何堪,故欲資民力,必先為民惜力,不惟弭怨,亦可問心。 【譯文】 先儒曾經這樣說過:「一個人,如果在珍惜物力上用點心,那麼對物力必定會有所幫助的。」作為老百姓的父母官,尤其應該時時存有這樣的想法。 碰上地方上有公事不得不藉助於民辦,如果不嚴格督察官吏,有的人就會趁機假公濟私,老百姓對這些擾亂和攤派又怎能忍受呢?因此,要想藉助於民力,就一定要先珍惜民力。這不僅僅是消除怨恨不滿的問題,同時也是為了自己問心無愧。 【評語】 有功名慾望的官員,都想在任期內有所成就。這裡涉及到一個成就的標準問題,是造福一方,為民謀利,還是為一己之私,只想著升官發財。不管怎樣,成就的取得需要人們的理解和支持,或者借肋民力。這就需要珍惜民力,減輕人民負擔。一個有作為的官員,一定懂得「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的道理,懂得「民為貴,君為輕」的道理。為民作主,為民謀福,為民謀利,解民疾苦。沒有珍愛之念,絕無體察之情。民心向背,是統治政權能否存繼的關鍵,也是為官業績大小的關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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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安貧自守始終如一
八三、安貧自守始終如一 |
余安貧自守,固稟二母訓,不敢隕越,然玉我於成,臨桂中堂陳公實有力焉,而人未之知也。往歲庚辰二月,余館長洲。有某髯者,蠱余以利,謂非此不足濟貧。且詭玷前輩知名諸君,以相歆動。並道余納賂之術。余笑而不答。髯意余諾也。如其述來。嚴斥之。增賂以復。余甚恐,擬批提主訟人。 髯來褐,大詫。 余謝曰:主人意也,遂絕之。至七月。余歸應鄉試。代庖者,誤為所惑。 比餘九月至館,甫三日而事敗,奉中丞訪究,二人蒼黃竄逸。中丞臨桂公也。 於是余私自幸,益悚然於法之不可試,利之不可近貞,初志以迄今未嘗見葉於大人先生。蓋數十年來,得力全在慎刑二字也。 【譯文】 我安於清貧,保持自己清白的品行,固然是由於遵承母親的教育,絲毫不敢加以逾越,然磨礪我,使我獲得成功的則是,臨桂的內閣大學士陳公實。 而這一點別人並不知道。去年庚辰二月,我在長洲幕府。有一個長著大鬍子的老者,用利益蠱惑拉攏我,並且告訴我除了這個辦法,想要致富是不可能的。他還詭秘地在我面前玷污敗壞那些知名人士和老前輩的聲譽,想以假的事情來讓我動心,並且還講述了不少接受賄賂的方法技巧。我只是微微而笑,不回答他的話,這個老者因此認為我已經同意了。於是就按他說的行賄方式來向我行賄,我嚴厲地批評了他。沒想到他反而加重了賄賂的分量,我心裡很害怕,打算批示提審原告。老者來拜訪時,我大吃了一驚,解釋說:「這是主人的意思。」於是才絕了他的念頭。到了七月間,我回家參加鄉試,代理我工作的人被他拉下了水。等我九月份回到長洲幕府時剛過三天,事情就敗露了,我於是奉巡撫大人的命令察訪追究當事者。二人聞訊後,倉隍出逃。 那個巡撫,就是臨桂陳公。我因此在私下覺得很幸運,更加警戒自己不要以身試法,不要貪圖丕義之財;堅定自己廉潔奉公的志向,迄今為止,始終如一,也沒有被大人先生拋棄。數十年來,完全得力於「慎刑」兩個字。 【評語】 不義之財不可取,這個道理人盡皆知。但能做到卻很不容易;一輩子做到更不容易。要經得住威脅利誘,始終保持自己清白的品行,就必須修身養性,如果平時不能加強品德修養,不能控制私心雜念,那麼,稍有不慎,一念之差就可能斷送自己的美名。因此要加強自身的修養,不因清貧而心生邪念,不為掌權而貪污謀私。遵紀守法,謙讓奉公,官運才能夠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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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經》助手篇:辦事整暇尤要勤敏
八四、辦事整暇尤要勤敏 |
辦事要整暇,尤要勤敏。盡前事未去,後事又來,百事從集,忙中有錯。 且一人在官,一家失業。早為結案,免窮民守候螺拽之苦,即是造福。 萬事胚胎,皆在州縣。至於府司院,皆已定局面,只須核其情節,斟酌律例,補苴滲漏而已。然其事稍易,而其責更重。且匯各屬之案牘,則事緒愈多,檢點偶疏,每致舛錯①,可不慎哉。 院司為法紀之宗,要在持平。不可苛細,以察為明,以刻為能。上司之意旨一開,則通省之風氣靡然縱之,不可問矣。大吏體統,不患不尊,若再尚客氣,震作威權,則下情不能上達,耳目之壅蔽多矣。故接見屬吏,如你父 兄之於子弟。恤其不知而匡其不逮,則和衷共濟,吏治必有觀者。 法律要寬一分,所謂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然非縱之謂也,情真罪當,自當置之重典。 處事貴得中,不是調劑乎寬嚴之間而執其中,宜寬宜嚴,賞之而非私,殺之而不怨,便是得中。 大臣以察吏為先。吏得其人,則民受其福,察吏所以安民也。人熟無過? 私罪不可宥,而公錯所宜寬。或冒昧之過,或疏懶之過,皆可情恕,棄瑕錄用,庶使群工觀感自奮。若恣情貪酷,任性乖張,難以姑容。一路②哭何如一家哭乎? 院司辦事,要高一著,亦要先一著,方可駕馭群吏,統理萬端。若漫無主裁,但憑胥吏定稿擬批,一味照行,則太阿倒持,百弊從出矣。 上司兼聽並觀,方能妍媸畢照。然須虛心詳慎,不輕信人言。每有資消息於武弁,寄耳目於佐親,不加詳察,偏聽生奸,且以長若輩挾持短長、狐假虎威之弊。大吏不在自用,而在用人。不在用便給智巧之人,而在用老成練達之人。才略易見,心地操守必歷試而後定。有等悃,無華而能任大事,不可以言貌少之。欲得真才,必歷試艱巨,不可以一事之能,片言之合,輕為賞識也。 未審事件,無期挨次縣牌示審,則人皆依期赴案,不致臨審不到。而未掛審者,又得暫息歸農,以免守侯。其零星事件,原被已齊,隨堂帶審,不必拘定持牌送卷也。有兩造已齊,而原差不稟到,或經承未得規禮,不送牌卷稟審者,察出當子重徵。 批發詞訟,雖屬自理,其實是第一件得民心事。訟師奸民,皆以此為嘗試,若不能洞見肺腑,無以折服其心。或持論偏枯,立腳不穩,每致上控,小事化為大事,自理皆成憲件矣。即或不至上控,造入詞訟冊內,亦難免駁查。故必能辦理刑錢之案者,方可以批詞。 書啟一項,凡略通文義者,皆謂勝任愉快。然其要總在知彼知己,方能心人之心,口人之口,言皆巧合,非但以華贍見長,更有鈔撮膚詞,妄填故事,觸犯忌諱者,尤見哂於大方家也。 登記號件,似易而實難,似輕而實重。敘由簡明,人人所能,惟以摘催而不使弊擱,查限而不致逾達,或一事而分手兩辦,或一手而原被異批,逐一厘剔較正,斯足以助刑錢之不及,非但識詞記注而已。必厚其修脯,擇力余於事者,始克展布裕如。嘗以為無關輕重之任,不能擇人,則發事多矣。 【注釋】 ①舛錯:差錯、錯亂。舛,chuǎn。 ②路:宋、元時行政區劃名。宋代的「路」相當於現代的「省」,元代的「路」相當於現代的「地區」。 【譯文】 辦理事情嚴整從容有度,尤其要勤懇敏捷。因為前面的事還沒有辦理完畢,後面的事情又來了。許多的事情糾集堆積,忙中就會出錯。況且一人吃官司,全家人就不能夠正常的工作,儘早結案,以免除窮困百姓守侯、拘禁的痛苦,這就是造福於百姓。 萬事的萌芽,都在州、縣。至於府、監司、都察院,諸事都已成定局,只需要核實它的情節,斟酌法律條文,補充它的遺漏罷了。雖然府、司、院的事情稍為容易一些。但它責任更為重大。況且彙集各們部屬的案件文書,事情的頭緒更多,檢查批示偶有疏忽,就會造成錯亂,不謹慎行嗎? 都察院、監司,是主要執法機關,最重要的是要執法公正。不應該苛刻繁瑣,使人難以忍受;不能把挑剔看作明察,把尖刻當作才能。上司的意見一公開整個機關的風氣都順勢發展,其後果不敢想像。高級官吏的體制規矩,不害怕不尊顯,如果再看重虛驕之氣,利用職權耍弄威風,則下情不能上達,耳目閉塞就很嚴重了。因此,接見下屬官吏,必須和藹親切,就像是父兄對待子弟一樣,照顧他們的無知,糾正他們的不足,那就會齊心協力、同舟共濟,為官的政績就必然可觀。 執法要寬大一些,所說的與其濫殺無辜,還不如不照章辦事。但這並不意味著放縱,如果犯罪事實確鑿、審判得當,自然應當處以重刑。 處理案件,最寶貴的是公正不偏。不是指在寬與嚴之間尋求平衡而取其中,而是該嚴則嚴,該寬則寬,獎賞人不是出自私情,殺戮人使人沒有怨恨,這就是做到了公正不偏。 大臣以明察下屬官吏為首要任務。官吏選擇得當,則老百姓受到福澤,明察官吏正是為了安頓老百姓啊。人誰無過?為了私利而犯罪,不可原諒,而為了國家、集體所犯的過失,則應當寬有。有的犯了輕率莽撞的過失,有的犯了疏忽懶惰的過失,都可以根據情況諒解寬恕。只要改正錯誤,仍可加以重用。盡量使下屬官吏們受到感動,自我激勵。如果是縱情貪污,濫施酷刑,任性執拗,就難以姑息寬容。與其使一個地區百姓遭受不幸,還不如讓一家人承受痛苦。 都察院、監司辦事,要比別人高一著,也要比別人先一著,才能駕馭下屬官吏,集中治理紛繁的事端。如果散漫沒有決斷,只是聽任師爺、文書一類的人擬定批示,自己一味照著辦理,那就是倒著拿太阿劍(指權柄),各種弊端就會象雜草一樣蔓生了。 上司善於聽取不同意見和全面觀察問題,才能清楚地分辨出美醜善惡。 然而必須虛心、細緻、謹慎,不輕信別人的話。常常有這種情況:從隨行侍衛那裡收集消息,在部屬親信中廣設耳目,自己不加以周詳的考察,偏聽偏信,則生姦邪;況且,這樣做只會增長這些人以詭計相要挾、狐假虎威的弊病。 朝廷要員不在於自用其才,而在於用人。不在於任用隨機巧變、善於逢迎的人,而在於任用踏實成熟、幹練通達的人。一個人的才能謀略,容易看得清楚,而他的內心本性、道德節操必然在經過多次考驗後才能確定,分出優劣差別。那些心懷至誠、質樸無華的人才能承擔重任,不應該以言談相貌輕視他。要想得到真正的人才,必須經過多次艱巨的考驗,不可因為一件事表現出才能、一句話相吻合,輕率地賞識他。 沒有審訊案件之前,先要依照次序懸牌通知審訊的事宜,那麼有關人員都會按期趕來參加,不至於到審訊的時候缺席。而沒有被掛牌通知的人,又能夠得到暫時的休息,回家務農,以免守候。那些零星細小的案件,原告、被告已經到齊的,就隨堂一併加以審理,不必拘泥於送牌,送卷的規矩。如有原告、被告已經到齊,而當事差役不稟告,或者經辦人(多為官署中的書吏,又稱「承差」)沒有得到「紅包」、「茶儀」一類的好處費而不送牌,鄭重稟告審訊後,一經察出就應當給予重重的處罰。 批示簽發訴訟案件,雖然屬於自己料理的事情,而實際上是一件得民心的事。那些專寫狀紙的師爺、刁猾百姓,都把這件事當作試金石。如果不能洞察肺腑,就不能使他們的心折服。或者立論偏頗錯誤,站不穩腳,常常造成向上控告的情況,小事變為大事,自己處理的事全變成上司的案件了。即使不至於向上控告,把這些錯誤的偏頗的觀點寫入訴訟卷宗內,也難免遭到駁斥、查處。因此,必須是能夠辦理殺人、盜竊等案件的人,才可批閱訴訟的狀子。 擬寫給上級的文件,凡是粗通筆墨文義的人,都可以說能夠勝任。但它的關鍵,總要知彼知己,才能體察別人的心跡,模仿別人的口氣,說的活都能吻合,不能只追求文辭的華美,而忽略文件的主旨,使人不知所云。更有這樣一類人,抄尋撮取空泛的詞藻,隨意亂引典故,觸犯忌諱,尤其見笑於精深此道的人。 登記案件,看起來容易,實際上很難;看起來輕鬆,實際上責任重大。 敘述事由簡明,人人都會;只有那種把文件的事由摘要登記而不產生弊端,限期查究而不致逾期,或者是一手將原告被告不同的批文,逐一整理訂正的,這才足以彌補主辦的不足,不只是專管登記註冊就算了事。必須增加薪俸,選擇有較強辦事能力的人擔任這個職務,才能做到施展自如。如果認為此職無關輕重,不能選擇合適的人才,那就會把事情搞糟了。 【評語】 案件從初報到逐級向上,由於站的角度不一樣,辦事的重點不一樣,方法也不相同,處在哪個層次,就必須考慮這些特點,把事情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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