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警惕一切圖謀淡化公民權的企圖——看"現代自由還意味著公民權的淡化。"危害性
盧梭認為人民主權學說的基礎是「公意」,他認為「主權……不外是公意的運用」。在深入探討公意的基礎上,盧梭歸納了主權的基本屬性:(1)主權是不可轉讓的;(2)主權是不可分割的;(3)主權是不受限制的;(4)主權不可被代表。 而貢斯當認為人民主權學說的理論是「普遍意志」而非「公意」,深信人民主權原則,亦即「普遍意志高於任何特殊意志的原則是無可爭議的」。 盧梭認為對主權作任何的限制都是不可能的。既然主權是公意的體現和運用,是國家的靈魂,是受公意指導而建立起來的支配全體公民的絕對權力,那麼在主權之上不會有更高的權力存在。在人民主權(其外化的形式即為公共權力)是否有界限的問題上,貢斯當的態度是鮮明而堅決的。他寫道:「如果你確信人民主權不受限制,你等於隨意創造並向人類社會拋出一個本身過度龐大的權力,不管它落到什麼人手裡,它必定構成一項罪惡。」貢斯當認為人民主權必須受到限制。對人民主權的限制不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
盧梭忠實地信奉直接民主,對代議制持強烈批評態度。他認為主權在本質是由公意構成的,而意志又是絕不可以代表的。「它只能同一個意志,或者是另一意志,而絕不能有什麼中間的東西。」所以主權只能由人民直接表達,而決不可能被代表。議員不能被視為是人民的代表,而只能是人民的辦事員。 貢斯當心中充滿了對英國的代議制度的景仰之情。貢斯當對直接民主的批判,是與他的自由觀念密切相關的。他區分了古代自由和現代自由,並認為兩者的重要區別之一就是現代自由意味著公民權的淡化。在現代社會,古代那種人民直接參与政治生活的歷史背景、社會條件已不復存在了,人民只能以代議制的方式行使主權。 貢斯當對直接民主的批判,是與他的自由觀念密切相關的。他區分了古代自由和現代自由,並認為兩者的重要區別之一就是現代自由意味著公民權的淡化。在現代社會,古代那種人民直接參与政治生活的歷史背景、社會條件已不復存在了,人民只能以代議制的方式行使主權。①
盧梭強調主權在民的意圖就是要建立一個「強勢」國家,希望通過擴大國家權力來整合社會,借國家權力保障公民權利與自由。雖然盧梭和貢斯當都極其珍視人類的自由。他們人民主權理論的歸宿也都在於公民自由。但是盧梭喜愛過於積極自由,貢斯當崇尚過於消極自由。中國有句古話:過猶不及。
現在看來,盧梭的直接民主理論顯然不能滿足現代民族國家政治運作的需求。就連盧梭自己也不無遺憾的說:「除非城邦非常小,否則,主權者今後不可能在我們中間繼續行使他自己的權利。」④而貢斯當基於其對古代自由和現代自由的認識而推崇的代議制民主則順應了現代的社會——國家相分離的政治權力運作模式的歷史發展潮流。
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貢斯當認為必須在多種層次上對人民主權原則加以限制,必須給人民主權劃定一個界限,對人民主權進行規制。首先,在政治理念上必須樹立這樣的觀念:「世上沒有不受限制的權力,不管是人民的權力,還是那些自稱人民的代表的人的權力,不管是擁有什麼稱號的君主的權力,還是最後根據統治方式不同而表達著人民意志或君主意志的法律的權力,都要受到權力得以產生的同一範圍的結束」。⑤人民主權第二個限制來源於「那個使公認的真理合法化的力量-輿論。」⑥最後,作為主權外化的政府權力必須受到以下限制:(1)憲法的限制。「憲法本身是一種對權力不信任的行為:它為權威設定了限制。」⑦(2)權力分立與制衡的限制;(3)外部限制;即明確劃定政府許可權的範圍以及個人在社會中不得侵犯的權利。⑧
貢斯當積極地投身於法國大革命的洪流,並與大革命中的許多風雲人物如拿破崙等保持過密切的關係。他清醒地意識到盧梭思想可能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公意」可能演化為「眾意」或「私意」;人民主權也可能蛻化為極權統治。不幸的是貢斯當對盧梭的質疑在當時的法國並沒有引起人們的普遍關注。只有到二戰以後,西方自由主義者(堅守憲法,憲政)對法西斯主義、極權主義進行反思,大致勾勒出以盧梭為起點,中經康德和黑格爾,最後發展出當代極權主義的線條時,貢斯當才在這裡覓得了知音。
但是,貢斯當的「現代自由還意味著公民權的淡化。」對於「公民」入憲到今天才31年的中國,公民意識非常淡薄,法治意識非常淡薄的現實,這句話對公民意識、法治意識的危害性!因為這句話容易被歪曲!因為中國歷史從來沒有存在「古代人自由」,而「現代人的自由」也曾經反覆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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