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分派涉及的個稅問題,你都搞清楚了嗎?
導言
很多小夥伴因為第一次辦理權益分派,不知道權益分派中涉及的稅收流程是怎麼樣的,也不知道「上月成功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明細數據」和「上月代扣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款失敗明細」是用來幹嘛的,甚至還有的小夥伴表示某天突然收到中登公司發來一條簡訊,顯示公司賬戶有一筆收入,所以很驚恐地跑來問庫哥這筆收入是怎麼來的呀?難道是天上掉餡餅了?針對以上種種疑問,庫哥特意針對權益分派涉及到的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相關資料進行了整理,為大家揭開權益分派中稅收的層層面紗。
定義
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是指: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根據上述政策,個人的實際稅負分別相當於20%、10%、和0%。
推行該政策的主要目的當然是很明顯了,主要用減免稅收來鼓勵股民們長期投資。
1、稅收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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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
文號 |
頒布時間 |
《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
財稅[2012]85號 |
2012年11月16日 |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落實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
2012年11月30日 |
|
《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
財稅[2015]101號 |
2015年9月7日 |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權益分派業務指南(2017年修訂)》 |
2017年4月21日 |
2、差別化徵稅對象及稅率
股息紅利差別化徵稅對象主要為個人或境內基金因持有A/B流通股或非IPO前限售股而獲得的紅股和現金紅利,QFII、RQFII及IPO前限售股仍按10%的稅率進行徵收,轉增股份不徵收稅費。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按照持股期限來對股息紅利進行徵稅,具體情形如下:
持股期限 |
稅率 |
超過1年 |
免徵 |
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 |
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率20% |
1個月以內(含1個月) |
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率20% |
對個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後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繼續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相當於10%。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現金紅利 紅股面值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面值(需扣稅的部分)
其中,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來源為股票溢價,投資者無需繳納所得稅;若轉增股本來源為其它公積時,則需要繳納所得稅。
題目:庫哥於2016年3月28日買入某公司A股
問題:如果庫哥分別於2016年4月28日、2016年4月29日、2017年3月28日、2017年3月29日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分別為多久?繳稅稅率分別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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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哥於2016年3月28日開始持有股票,如果於2016年4月28日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個月,稅率為20%;如果於2016年4月29日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稅率為10%;如果於2017年3月28日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年,稅率為10%;如果於2017年3月29日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年以上,稅率為0。
3、持股期限計算
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
個人轉讓股票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計算持股期限,即證券賬戶中先取得的股票視為先轉讓。
IPO前限售股解禁後的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
舉例說明
問題:庫哥於2016年5月15日買入某上市公司股票9000股,2017年4月1日又買入3000股,2017年6月5日又買入3000股,共持有該公司股票15000股,2017年6月15日賣出其中的13000股。庫哥賣出的13000股的持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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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視為依次賣出2016年5月15日買入的9000股,2017年4月1日買入的3000股,2017年6月5日買入1000股;其中9000股的持股期限超過1年,3000股的持股期限超過1月不足1年,1000股的持股期限不足1個月。
4、扣繳執行人
上市公司 |
法定代扣代繳義務人 |
中國結算 |
計算稅款;從證券公司扣收稅款;將稅款交上市公司 |
證券公司 |
從投資者資金賬戶扣收稅款 |
5、徵稅流程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進行徵收,徵收流程如下: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受上市公司委託,為其計算投資者股權登記日應繳稅款。對截止轉讓交割股票日投資者持股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扣收投資者稅款額,並在投資者轉讓交割股票日的次一交易日開市前將明細數據發送證券公司和託管銀行。證券公司和託管銀行於當日對扣收稅款結果進行確認後,將已全額扣收的稅款明細數據報送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在當日日終通過其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全額稅款的扣收;並於每月前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收到的由證券公司和託管銀行扣劃的稅款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劃付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6、發行人E通道操作指南
(一)發行人E通道數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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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名稱 |
內容 |
下發時間 |
派息登記日扣稅明細 |
首發前限售股股東、QFII、境外機構、香港結算所應繳納的股息紅利所得稅。 |
一般在R 2日生成 |
代扣股息紅利稅款明細 |
持有非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在上個月減持股份而需要補繳、且扣款成功的股息紅利所得稅。 |
一般在每個月第4個工作日生成,上市公司可以之為參考,向稅務部門代繳稅。 |
代扣股息紅利稅款失敗明細 |
持有非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在上個月減持股份而需要補繳、但扣款不成功的股息紅利稅。 |
一般在每個月第4個工作日生成 |
《代扣股息紅利稅款明細》記錄了股東減持股票時根據股息紅利差別化徵稅政策補繳的個人所得稅,和香港投資者持有的陸港互認基金份額在A股權益分派時扣繳的股息紅利所得稅,這部分稅款在每月第四個交易日劃付給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代扣股息紅利稅款失敗明細》記錄了未成功代扣的股息紅利稅款明細,供上市公司追繳稅款使用。
但一般實操中向部分股東追繳稅款比較繁瑣,部分公司直接忽視。
(二)發行人E通道權益分派參數填寫(A股)
(三)發行人E通道權益分派參數填寫(B股)
註:
中國結算公司會自動發送截止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全體持有人名冊和QFII持有人名冊,發行人只需在「不定期持有人名冊查詢」業務下自行接收即可。
題目:某A股上市公司實施權益分派,擬每10股送2股,轉增3股,派4元。
問題1:在權益分派時:1)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個人、證券投資基金扣稅後每10股派現金多少元?2)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證券投資基金扣稅後按每10股派現金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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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益分派時:
1)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個人、證券投資基金扣稅後每10股派現金3.4元:4-(2 4)×10%=3.4元。
2)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證券投資基金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故每10股派4元。
問題2:股權登記日後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其中:1)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多少元?2)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多少元?3)持股超過1年的,需補繳稅款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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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補繳稅款:
1)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2 4)×20%=1.2元。
2)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2 4)×10%=0.6元。
3)持股超過1年:0元。
7、股份取得和轉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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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取得情形 |
轉讓股票情形 |
特殊增減持情形 |
1. 交易買入 2. 協議轉讓受讓 3. 司法扣劃受讓、遺產繼承受讓、財產分割受讓 4.收購取得 5.權證行權獲得股票 6.債轉股 7.IPO登記(含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轉主板) 8.增發登記 9.配股、送股、轉增股 10.吸收合併增持股票、換股登記增持股票 11.ETF贖回 12.待確認股份登記、補登記、跨市場轉登記 13.行使現金選擇權將股票轉讓給提供現金選擇權的第三方 14.批量非交易過戶受讓等 |
1. 交易賣出 2. 協議轉讓轉出、司法扣劃轉出、遺產繼承轉出、財產分割轉出 3. 用股票接受要約收購 4. 吸收合併減持股票、換股登記減持股票 5. 以股票認購或申購ETF 6. 投資者行使現金選擇權股票轉讓 7. 退市(上市公司合併、分立導致公司股票退出登記,不納入計算範圍) 8. 批量非交易過戶轉出等 9. 轉融通業務的投資者出借證券導致的原證券賬戶股票轉出、約定式購回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向指定交易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導致的原證券賬戶股票轉出等 |
1.證券處置、證券待處置、待確認股份託管、零碎股到賬、IPO前限售股解禁、證券轉換、約定購回、股份特殊調賬等屬於股份凈增、凈減情形。 2.IPO前限售股之間持股性質變更、席位合併、賬戶合併、賬戶掛失補辦、轉託管、變更託管單元、股份拆細導致股票變動、縮股導致股票變動、普通證券賬戶和同名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之間的劃轉、融資融券業務普通證券賬戶和信用證券賬戶之間的擔保品劃轉等,不屬於增減行為。 |
註:
權益分派以後,上市公司應及時對股權激勵中的行權價格和數量進行調整。
8、常見問題集錦
問:
個人投資者如參與了融資融券業務、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如何計算投資者的持股期限?
答:
融資融券業務中,投資者在其普通賬戶和信用賬戶之間進行的擔保品劃轉,將視同投資者連續持股。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簽訂定向資產管理合同,將股票在普通賬戶和同名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之間進行劃轉將視同投資者連續持股。
問:
投資者如參與了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如何計算投資者的持股期限?
答: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中,投資者向指定交易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導致的原證券賬戶股票轉出將視同投資者轉讓股票,不連續計算其持股期限。
問:
投資者的股票在名義持有人賬戶和投資者實名證券賬戶之間的劃轉,如何計算持股期限?
答:
除證券投資基金開立的證券賬戶外,機構證券賬戶(含名義持有人賬戶),不納入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計算範圍。投資者將股票從名義持有人賬戶過戶到投資者實名證券賬戶,視同投資者增持股票;投資者將股票過戶到存托憑證名義持有人賬戶,視同投資者減持股票,都不連續計算持有期限。
問:
個人投資者擔任上市公司高管,持有的該上市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將被鎖定,這樣會影響他的持股期限嗎?
答:
個人投資者在擔任上市公司高管後,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將連續計算持股期限。
問:
深圳市場的投資者在不同券商、不同託管單元持有股份,持股期限和應納稅所得額如何計算?
答:
深圳市場投資者在不同券商、不同託管單元持有的股份,以「證券賬戶+託管單元」為單位分別計算個人投資者持股期限和應納稅所得額,其持股期限和應納稅所得額不合併計算。
問:
為什麼部分股東轉讓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後,補繳的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超過了從上市公司分紅派息中獲得的現金紅利?(即發生「負數紅利」現象)
答:
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實施權益分派有兩種形式:一是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二是以稅後利潤進行分配。第一種形式下,投資者獲得的股票不需要繳納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第二種形式下,投資者獲得的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都需要繳納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其中股票紅利是以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計征個人所得稅。上市公司分紅派息方案中送股比例較高的情況下,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現金紅利可能不能覆蓋其應當繳納的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總額。出現這種情況的,投資者需要額外支出現金以繳納稅款。
問:
如何徵收通過櫃檯系統發生的非交易過戶的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
答:
投資者通過櫃檯辦理各類非交易過戶的,包括協議轉讓、司法扣劃、遺產繼承、財產分割等情形,通過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扣收相關稅款。沒有託管機構的投資者,應及時在證券公司辦理託管手續。
問:
投資者認購或贖回ETF基金份額是否納入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計算範圍?
答:
因投資者認購ETF基金份額導致的ETF基金增持股票將視同ETF基金取得股票,投資者贖回ETF基金份額導致的ETF基金轉出股票將視同ETF基金轉讓股票,納入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計算範圍。
問:
當個人股東對中國結算的計稅數據存在異議時,通過什麼途徑解決?
答:
當個人股東存在異議時,投資者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補)稅款事宜。
結束語:
所以之前小夥伴問庫哥為什麼中登公司無緣無故給上市公司打錢了,那就要考慮一下是不是中登公司劃撥給上市公司用來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的。最後大家如果還有疑問的可在評論下方留言,或撥打中登公司熱線諮詢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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