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文家魯迅和小說家魯迅「有時會打架」
新華報業網-新華日報 |
[發表評論] | ||
|
淡化情節,強化人物「感知錯位」
這節我要講的是,魯迅給中國小說藝術帶來了什麼新突破?他的作品中,顯示了一種什麼樣的美學原則?
以前,我們的小說是以情節性為主的,叫一環套一環,環環緊扣,都是人物本身的動作和對話的連續。這種方法,魯迅是不是繼承了?是,但不是照搬,而是加以改造,大大地豐富了。大量本來可以白描的情節、轉折的關節、在傳統小說中重點描寫的東西,在魯迅寫得最好的小說中,常常被放到幕後去敘述一下,或者省略了,或者變成了在場人物的交代。前面講到的祥林嫂的主要遭遇都是間接敘述的。
魯迅著重寫的是什麼呢?是事情發生以後,人們的紛紜感受。在魯迅小說中,人們多元的反應,成了用墨重點。如《風波》中,對七斤辮子的有無,展開了多元的感知錯位:一是七斤的感覺——喪氣,自卑。二是七斤嫂的感覺——因為丈夫沒了辮子而自卑,反覆用惡毒的語言辱罵丈夫,絕望、牽怒於女兒。三是九斤老太的感覺——一代不如一代。四是趙七爺的感覺——幸災樂禍、自豪,穿上象徵性的長衫。五是村民的感覺——暢快,後來又恢復對七斤的尊敬。這一切紛擾由皇帝復辟引起,但皇帝是不是真復辟並不重要。魯迅所要表現的,是人們因為皇帝復辟引起的感知多元錯位的喜劇。
《狂人日記》的主人公,生活在「自己的怕」裡面,每種怕都和生活拉開了錯位的距離。讀者明白,狂人的被吃之怕,不在真的被吃,「吃人」只是幻覺、扭曲的感覺。
所以說,魯迅小說所帶來的是情節、事件、人物實際遭遇的隱淡和人物感受的多元錯位。情節的感染力不在一環套一環的懸念,而是推動感知發生錯位的機制。
魯迅最喜歡的自己的小說是《孔乙己》。魯迅的學生孫伏園,在《關於魯迅先生》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我曾問過魯迅先生,其(按:指《吶喊》)中,哪一篇最好。他說他最喜歡《孔乙己》,所以已譯了外國文。我問他的好處,他說能於寥寥數頁之中將社會對於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地描寫出來,諷刺又不很顯露,有大家的作風。
魯迅為什麼最喜歡《孔乙己》呢?因為,孔乙己是活在、死在多元錯位的感知世界之中。
我們來欣賞一下這個標準的短篇。《孔乙己》所寫幾乎涉及了孔乙己的一生,但是,全文只有兩千八百字不到。這麼短的小說,怎麼能寫得這麼震撼人心?
魯迅在孔乙己的故事之外,安排了一個看來是一個多餘的人物,就是那個小店員。小店員本來與孔乙己的命運八杆子打不著,只是在孔乙己來喝酒的時候能夠看到他而已。魯迅卻偏偏選中了這個小店員作為敘述者。這是為什麼呢?
第一,魯迅的立意是讓孔乙己的命運,只在小店員有限的視角里展開。魯迅省略的氣魄很大,那些決定孔乙己命運的事件一件也沒有寫,如落第、偷書、挨打致殘等都發生在幕後,這樣就可以省略許多場景直接、正面的描寫。
第二,對事變作在場的觀看,只能是對受虐者的痛苦和屈辱的感同身受。而事後的追敘,作為局外人,則可能作有趣的談資,其間的情致也就豐富複雜得多了。小店員的視角功能就在於,自由的省略和營造複雜的錯位的情致。
這就是魯迅的匠心,也就是創作的原則,或者可以說是魯迅小說美學原則,重要的不是人物遭遇,而是這種人物在他人的、多元眼光中的錯位觀感。
按說,孔乙己的命運是很悲慘的。然而,恰恰是這樣一個人,又給小店帶來歡樂。惜墨如金的魯迅,在渲染孔乙己帶來的歡樂氛圍時,很捨得花筆墨:「所有喝酒人都看著他笑」,甚至「鬨笑起來,店內店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小說錯位結構的焦點,顯然就在這種「笑」上:對弱者連續性的無情嘲弄,殘酷在對人的自尊的摧殘。
錯位的美學功能,特別有利於揭示微妙的精神反差。發出殘酷笑聲的人和孔乙己,並不是尖銳的二元對立,或者說並沒有太明顯的惡意,甚至在說話中還多多少少包含著某種玩笑的、友好的性質,但卻是對孔乙己殘餘自尊的最後摧殘。孔乙己雖然潦倒,卻仍然在維護著殘存的自尊。從一開始,他的全部努力就是諱言「偷」,就是為了維護最後的自尊。這是他最後的精神底線。但是,眾人——無惡意的人們,卻偏偏反覆打擊他最後的殘餘自尊。這是很惡毒的,但又是沒有明確主觀惡意的。這種含著笑意的惡毒,就是冷酷。
明明是魯迅式的深邃洞察,但是在文字上,魯迅卻沒有任何形容和渲染,只是很平淡地敘述,「仍然同平常一樣,笑著對他說」。但是,惟其平靜、平常、平淡,才顯得如此的殘酷無情,由於司空見慣,而沒有感覺,沒有痛苦,寓虐殺性的殘酷於嘻笑之間。這就是魯迅小說藝術的功力。
雜文家才能一貫強大,
小說家才能時強時弱
有些人認為,偉大的經典是沒有缺點的。其實,這個世界上所有偉大的作品都是有缺點的。
在魯迅心中有小說藝術和雜文藝術兩根弦,兩根弦有的時候構成和弦,有時則互相打架。
魯迅的《阿Q正傳》很有名,但卻不是他最喜歡的。為什麼呢?
為了便於理解,我先概括一下《阿Q正傳》的成就。
阿Q處在社會的下層,也就是精神等級的下層,這是嚴峻的現實。但是如果安於現實,就沒有阿Q了。但阿Q偏不安於現實,但是,現實的改變,哪怕是雞毛蒜皮的,他只有失敗,頭破血流。於是就另尋門路,爭取精神上的優越。精神優越在現實中也不能實現,就在幻想中,也就是在「變異的感知」中,達到「假定的優越」,在慘敗中追求精神的勝利,當然是虛幻的勝利。這是因為,和任何一個小人物(如孔乙己)一樣,他有最後的自尊。所以,他的「精神勝利法」,以虛幻的自尊來擺脫屈辱,麻痹自己。有意識地「變異感知」、歪曲現實,這就成為他精神存活的條件。
這是魯迅所發現的中國國民性中的劣根性,是很深刻的,我就不去細講了。我要特別講講的是,在寫這個現實中的悲劇的時候,魯迅用的是喜劇的手法,誇張其荒謬性,其間有深刻的思想批判。魯迅雜文家的才能就不由自主地入侵到了小說當中,而兩種文體並不總是能達到水乳交融的和諧。為什麼呢?因為雜文是可以直接講出深邃思想的,而且可以相當誇張地講,講得痛快淋漓。但是,小說,特別是魯迅的小說,其強點則是從人物感知世界的錯位中展開,結論上不能直接表述。稍稍超越人物的感知系統,就變成了作者的思想表達,兩種文體就可能分裂了,不統一、不和諧了。比如,在寫阿Q精神勝利了以後,魯迅這樣寫:「阿Q永遠是得意的。這或許是中國精神文明關於全球的一個證據了。」這樣的反諷概括,是雜文句式。
有時候就產生了爭議:雜文中的深刻警策,在藝術上卻衝擊了感知錯位的和諧。如《狂人日記》,「五四」時期就產生了兩種意見,不像現在只有一種意見。一種意見以「五四運動」的領導者之一、北京大學學生會主席傅斯年為代表。他寫信給魯迅讚揚《狂人日記》說:「文化的進展都是由於有若干狂人……去辟不經人跡的路。最初大家笑他,厭他,恨他,一會兒便要驚怪他,佩服他,終結還是要愛他,像神明一般待他。」傅斯年認為《狂人日記》是中國第一篇好小說。
另一種意見則認為魯迅行文「過火」,針對的是小說直接發表言論。第一個提出魯迅行文「過火」的人是誰呢?不是評論家,而是詩人朱湘。
我們再來看一看《阿Q正傳》。阿Q受了許多侮辱後碰到小尼姑,不由自主地去把人家的臉摸一下,被小尼姑罵了一頓。阿Q就說,「和尚動得,我動不得?」尼姑就罵他:「斷子絕孫的阿Q!」。他想斷子絕孫是個問題呀,我想這是阿Q感知系統之內的,斷子絕孫有什麼壞處呢?這是魯迅的原文:
斷子絕孫便沒有人供一碗飯,……應該有一個女人。夫『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我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是很有文化的人才知道的經典語錄,魯迅讓阿Q來說,不是錯位,而是脫位了,阿Q沒有這麼文雅。而且,魯迅還代阿Q想下去,下面是原文:
中國的男人,本來大半都可以做聖賢,可惜全被女人毀掉了。商是妲己鬧亡的;周是褒姒弄壞的;秦……雖然史無明文,我們也假定他因為女人,大約未必十分錯;而董卓可是的確給貂蟬害死了。
這是雜文,不是小說呀!這就是「過火」地放縱了雜文的議論,破壞了小說的感知結構了。小說中,還有若干這樣的問題。
作為一個偉大的藝術家,魯迅完全有自由寫悲劇命運而用喜劇的荒謬來展示人的麻木、民眾的劣根性。但是作為小說,其人物的可信度就要受到質疑了。第一個質疑這個的不是我,是何其芳先生。1956年,他寫過一篇《論阿Q》,表示了他的懷疑,在那種情況下他真有勇氣,不過沒怎麼展開,只是點了一句:只是在阿Q上刑場,寫他的麻木,把「文人的玩世不恭、遊戲人間」寫到了阿Q的頭上,自己讀來感到「不安」。由此是不是可以作這樣一個假定:《阿Q正傳》沒得到魯迅特別青睞,原因可能是,有時候寫得太遊戲化了,太雜文化了。
能不能這樣說:在魯迅的心靈深處,有兩個才華,都是非常強大的。一個是雜文家的才華,以深刻犀利為特點;一個是小說家的才華,以獨特的感知錯位為特點。雜文家的才能一貫強大,而小說家的才能時強時弱,一不小心就失去平衡。
我覺得,魯迅作為一個雜文家和小說家,都是很了不得的,以至於我們現在還找不到這樣一個人。但兩種才華的發展、成熟速度並不一樣,雜文家的才華髮展速度非常快,在「五四運動」初期就成熟了。而小說家的藝術才華成熟得慢一些,經過探索,經過變革,經過突破乃至經過挫折,才逐漸走向成熟。(根據孫紹振教授的演講整理編輯,未經本人審閱)本報記者蔣廷玉
推薦閱讀:
※魯迅日記中的「濯足」是否指同房?
※認同魯迅對京劇的否定嗎?他是否罵錯了梅蘭芳?
※與魯迅真正有關係的女人們?名人與愛情(13)
※蘇雪林既然暗戀魯迅為何又要「反魯」?
※宋立民:「魯迅風」——還有什麼不是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