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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從文與張兆和

文丨桑妮:因熱愛歷史上那些芳顏傲骨的女子,一提筆便忍不住向她們的來處追尋。

摘丨微信公眾號 經典短篇閱讀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每當看到這種美好的句子,都會想起那十四歲剃髮即入主布達拉宮的六世達賴倉央嘉措來。他曾寫過這樣抵死纏綿的詩句來表達他那顆愛欲之心:「願與卿結百年好,不惜金屋備藏嬌。一似碧淵水晶宮,儲得珍稀與奇寶。」 即便後來他被廢黜,卻仍執迷於「只為途中與你相見」的愛欲紅塵中。可見,紅塵里的情愛是如佳期美夢般讓人沒有拒絕的力量。

那時的多情詩人沈從文,就好像倉央嘉措這般心底始終懷揣著抵死纏綿的愛欲之心。

1929年,沈從文開始了對自己愛情的漫長追求,並在3年零9個月的時間裡為那心中的姑娘寫下了大量綿密的情書。在那些如狂風暴雨一般襲來的情書里,他毫不掩飾地將自己擺在一個奴隸的位置,近乎卑微地愛著她,把她視為自己頂禮膜拜的女神。

「一個女子在詩人的詩中,永遠不會老去,但詩人他自己卻老去了。我想到這些,我十分猶豫了。」這句詩句,我每次讀起都甚覺心涼的。我會想起看過的相關片段:那時,當詩中的女子在現實里老去的時候,有人指著「他」的肖像問病床上的她,「認識嗎?」「好像見過。」又說,「我肯定認識」。可是,這麼說著的她卻再也說不出「他」的名字。這是2003年的春天,張兆和93歲,此時「思維雖不再明晰,記憶也顯得模糊,但仍可以本能地與人簡單對話」。

一個月後,她溘然長逝。

只是,我一直都想問的是,在她閉眼的那刻,她是否還記得那個人?那個給她寫下過那麼多那麼多如同鳶尾一般迷人的句子,那個與她攜手共度五十五年歲月的男人!

她是否還記得。

(一) 不甘只作看花人

沈從文在上海吳淞紅的中國公學任職時,遇見張兆和的。當時,他是老師,張兆和是他的學生。

初踏上大學講台的沈從文,有著說不出的局促,面對那麼多陌生的面孔,緊張得紅著一張臉說不出話。最後,只好在黑板上寫下「請給我五分鐘」,之後才開始講課。這一經歷,還被張兆和當作笑話說給了二姐張允和來聽。

與沈從文相差八歲之多的張兆和,真的是不能對沈從文做到師長般的崇拜。雖然,當時的沈從文在文學上的造詣已令許多大家稱讚不已,在中國文壇上也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但是在貴族家的閨秀張兆和的眼裡,操著濃重湖南口音的沈從文,不就是個小學文憑,大兵出身,又一窮二白的書生嗎?

這絕對是入不了她這白富美的眼的。

只是情海激蕩,她不愛他,並不能夠阻止得了他愛她、追求她的腳步。

那時張兆和的追求者,是可以用籮筐來計算的。調皮的她,還將這些追求者們一一給了「青蛙」的編號,沈從文交出寫著「不知道為什麼我忽然愛上了你」這第一封情書給她的時候,她便立即將他編為「青蛙13號」,未做出任何與其他追求者不同的舉動。在她的眼裡,他不過是她眾多追求者中的一個,並無什麼高大上之處。

她最初的不接受,並沒有讓沈從文放棄或氣餒,他的追求反而更熱烈了,一封封滾燙的情書源源不斷地從他手中湧現出來。見此光景,二姐張允和忍不住調侃起來,說這些信「要是從郵局寄,都得超重」 !而張兆和面對如此多的情書,非但沒有絲毫感動或心動,反倒是煩了,說「又接到一封沒有署名的S先生(沈的代號)的來信,沒頭沒腦的,真叫人難受」 !

與張兆和的「輕視」相對比,沈從文的痴情倒讓人覺得心疼了。他病了,因為痴愛得不到回應,病到完全不能自控的地步,用他自己的話說:「男子愛而變成糊塗東西,是任何教育不能使他變聰敏一點,除非那愛不誠實。」愛了便瘋魔,他是那種為愛而生的痴情男子,所以他會「想到所愛的一個人的時候,血就流走得快了許多,全身就發熱作寒,聽到旁人提到這人的名字,就似乎又十分害怕,又十分快樂」。

痛並快樂著,也許就是他始終放不下愛她的緣由。如同吸食鴉片一般,會上癮。雖然痛,但是快樂卻是至為無以抵抗的。

因為愛她,他開始無自尊地寫下那些囈語般的情話:

「莫生我的氣,許我在夢裡,用嘴吻你的腳,我的自卑處,是覺得如一個奴隸蹲到地上用嘴接近你的腳,也近於十分褻瀆了你的。」

「愛情使男人變成傻子的同時,也變成了奴隸!不過,有幸碰到讓你甘心做奴隸的女人,你也就不枉來這人世間走一遭。做奴隸算什麼?就是做牛做馬,或被五馬分屍、大卸八塊,你也是應該豁出去的!」

後來,他便軟硬兼施起來。張兆和在1930年7月8日的日記中寫道:「他對蓮(張兆和的室友)說,如果得到使他失敗的消息,他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條是刻苦自己,使自己向上,這是一條積極的路,但多半是不走這條的,另一條有兩條分支,一是自殺,一是,他說,說得含含糊糊,『我不是說恐嚇話……我總是的,總會出一口氣的!』出什麼氣呢?要鬧得我和他同歸於盡嗎?那簡直是小孩子的氣量了!我想了想,我不怕!」

這樣的他,有點發賴了,愛得著了魔,變得瘋狂得有點讓人看不起了。試想,有幾個女孩子會喜歡這樣下跪、尋死、甘做奴隸的男人呢?過去,張兆和不願意,當今的女孩子更是會不願的、排斥的,要遠離的。

也只有他,因為愛她,就那麼不管不顧地,擎著三十好幾歲的年齡,單純得像個孩子般地如大雨磅礴般地深愛著!

(二) 愛情的「甜酒」

沈從文這番尋死覓活的愛情,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大家紛紛議論著,這讓家世清白的張兆和有些吃不消了。

於是,她跑到校長鬍適那兒去告狀。可胡適那會兒正想著撮合他們這對才子佳人呢。他一邊誇獎沈從文是個難得的天才,一邊說同為安徽老鄉,願意出面去向張父說媒,並強調了沈從文對她的痴迷程度,說「我知道沈從文頑固地愛你」!張兆和則脫口而出道:「我頑固地不愛他。」

見識了張兆和的頑固,胡適在一片錯愕和惋惜中給沈從文去信道:「這個女子不能了解你,更不能了解你的愛,你錯用情了。愛情不過是人生的一件事(說愛情是人生唯一的事,乃是妄人之言),我們要經得起成功,更要經得起失敗。你千萬要掙扎,不要讓一個小女子誇口說她曾碎了沈從文的心……此人太年輕,生活經驗太少……故能拒人自喜。」

做人坦蕩的胡適,同時也將這封信的副本寄給了張兆和,接到信的張兆和在日記里寫道,「胡先生只知道愛是可貴的,以為只要是誠意的,就應當接受,他把事情看得太簡單了。被愛者如果也愛他,是甘願的接受,那當然沒話說。他沒有知道如果被愛者不愛這獻上愛的人,而只因他愛的誠摯,就勉強接受了它,這人為的非由兩心互應的有恆結合,不單不是幸福的設計,終會釀成更大的麻煩與苦惱。」

彼時的張兆和,真是冷靜和清醒的,在我看來這樣的愛情觀也是理智正確的。不過,後來,後來的後來,她還是被他的那些綿延的情書所說服。莫名其妙地被說服,轉而接納了他。就連她自己,也多次問自己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對這個『鄉下人』的看法逐漸改變了,真是一點也想不起了」 。

回頭看沈從文「一根筋」的性子,身為女子,我也會被逐漸地感化,無論起初抱有怎樣的態度,哪怕還有著一絲絲的膩煩。

他去青島大學教書了。不過,情書照樣殷勤,是一封又接著一封:

「我希望我能學做一個男子,愛你卻不再來麻煩你,我愛你一天總是要認真生活一天,也極力免除你不安的一天。為著這個世界上有我永遠傾心的人在,我一定要努力切實做個人的。」

這樣的情話,早不是最初的尋死覓活之話,畢竟是文學大家、文字高手,在文字的遣詞造句上都有著魔力一般,漸漸地竟將石頭一般的張兆和給感動了,並且還在那緊閉的心扉上劃開一道縫隙。愛意,便從這處呼呼穿梭而抵達至她的內心。從此,她的心裡便有了他的影子,並且有了他的位置。

急劇變化的是,1932年暑假,沈從文的到訪。他為了看望日思夜想的「女神」竟徑直去了張家。恰巧那時「女神」去了圖書館,張允和接待了他,羞怯的他卻不肯進去但也不願意走,最後還是機靈的張允和要了他的地址,他才低頭離開。張允和是覺得他做妹夫挺好,首先默認接待了他,還為張兆和出主意回訪沈從文,還教她邀他的說辭,「我家有好多個小弟弟,很好玩,請到我家去」。老實的張兆和照辦了,一字不漏地說了這些話。

自此,沈從文成了張家的座上客。張兆和那堅如磐石的心,終於在沈從文的文字蠱惑下柔軟了起來,接納了他。曾經她說,「是因為他信寫得太好了」 !是如此吧,那些如同罌粟花一般的句子,是最誘人的,且讓人越看越上癮的。

1933年,沈從文辭去了青島大學的工作,於9月9日在北京中央公園和自己的「女神」舉行了婚禮。愛情的「甜酒」,在他的堅持、不放棄下,總算喝到。

這樣,未曾不好,不過,也未曾好。

(三)「柴米油鹽」,是毀壞愛之花的惡

在李敖和胡因夢鬧掰的那陣子,李敖便大肆說道,他受不了「胡因夢在廁所里便秘」。實際上,他是接受不了自己的女神變成了女人。

可是,存活在這世間,哪個女神不是最平常的女人。

胡因夢是,回頭望,張兆和也是。

在嫁給沈從文之初,沈從文因為自己的風骨,不要絲毫嫁妝,可是對待自己心愛的女人,自己卻也不能賺更多的錢來做紳士般的男人。在那段歲月,張兆和正如自己最愛穿的藍粗布袍子一樣,變得粗糲起來,整日里還為著三斗米發愁。生活和性情,便也粗糙得如那砂紙,再沒有一絲光華。她開始安心下來做一個家庭主婦,心底的那份隱匿的奢華再不曾冒頭。生活就是現實,畢竟不能靠吃情書過日子的,再優美的文字,看過也就罷了,頂多激起無數心海漣漪,卻不能幻化成米下鍋。

27歲的她,開始覺得自己老了。

那些我們後來感念不已的瀲灧美句,對她來說,在婚後生活里是無真正的幸福可言的!她雖然嫁給了沈從文,卻沒有真正欣賞、愛慕過他這個令無數女子欣賞、愛慕著的人。所以,她對他說:「不許你逼我穿高跟鞋、燙頭髮了,不許你因怕我把一雙手弄粗糙為理由而不叫我洗衣服做事了,吃的東西無所謂好壞,穿的用的無所謂講究不講究,能夠活下去已是造化。」

說出這樣「世俗」、「現實」的話的張兆和,當時是嚇了他一跳的,因為那時的張兆和不再是他理想愛情里女神的樣子了。

當時,他們的感情還並沒有完全破裂,愛意綿延仍還是有的,畢竟是自己千辛萬苦追求來的女子。那時,他獨自上路回家探親,張兆和不肯陪他同去。在去往湘西的路上,他便懷揣著張兆和的照片,以每天一封情書的節奏寫下些情難自已的話:

「三三,乖一點,放心,我一切好!我一個人在路上,看什麼總想到你。」

「有上萬句話,有無數的字眼,一大堆的微笑,一大堆的吻,皆為你而儲蓄在心上。」

……

只是,張兆和做不了暖情的愛人,冷漠得多,回信亦少。最溫暖的回信是這樣:「長沙的風是不是也會這麼不憐憫地吼,把我二哥的身子吹成一塊冰?為了這風,我很發愁,就因為我自己這時坐在溫暖的屋子裡,有了風,還把心吹得冰冷。我不知道二哥是怎麼支持的。」

林語堂曾經說過,「男子只懂得人生哲學,女子卻懂得人生!」這話放在他們二人身上,真是貼切妥當到天衣無縫。將愛慕的女子視為女神的沈從文,是希望生活浪漫再浪漫一些,根本想不到現實里的那些惘惘的無可奈何;而張兆和骨子裡雖浪漫多多,可是卻被現實逼迫得不得不現實,面對不愛慕的男子,生活遂陷入再現實不過的悲惘人生里。說白了,她雖是個紅顏,卻不是知己。多年裡,她從未深懂過為她寫過那麼多美麗情書的沈從文。所以,在悠長的歲月里,她始終與他隔著一條河的距離,從未做到過亦步亦趨的那種夫唱婦隨的美好。

1937年,抗戰爆發之時,她做出了這樣的決定。當沈從文和幾個知識分子喬了裝,輾轉逃到昆明的西南聯大教書。她卻決定不和他一起南下,理由是:孩子需要照顧,離開北京多有不便,沈書信太多、稿件太多,需要整理、保護,一家人都跟著沈從文,會拖累他。事實上,是她真心不夠愛慕他,若是有沈從文愛慕她的十分之一,再或千分之一,她也不會做出這樣的選擇。要知道亂世里的人,誰不是得過且過的,無法預測的安定讓每一次的相別都意味著不能相見的永別。

真正相愛的人,從來都是懼別離的,從來都是要長相廝守的!

這樣的放任獨留,讓沈從文情何以堪!更何況,沈從文在昆明的日子裡,還多次哀求她去陪他,可是,她始終可以找到理由來迴避掉與他的相逢及團聚。

沈從文的愛情世界裡,不由得便碎片亂飛,滿目瘡痍了。他森森地抱怨道:「你愛我,與其說愛我為人,還不如說愛我寫信。」轉而又生了疑惑,懷疑她有了婚外情:「即或是因為北平有個關心你,你也同情他的人,只因為這種事不來,故意留在北京,我也不嫉妒,不生氣。」在他這樣苛刻的話里,張兆和終帶著孩子們去了昆明,可堅決不與他同住,而是住在離他有一段距離的呈貢。每一次的相聚,沈從文都要「小火車拖著晃一個鐘頭,再跨上一匹秀氣的雲南小馬顛十里地,才到呈貢南門」。

他內心的委屈可想而知,愛情的幻夢破碎理所當然。他開始大肆傾述起對小三高青子的愛慕之情來,以此來向張兆和傳達自己有能力愛不止一個女人。事實上,早在張兆和在北平之時,他就和高青子有了曖昧之情。

如果一段即將開始的愛情,最終是建立在家庭破碎的基礎上時,那麼家庭的裂痕也恰恰正是愛情的斷章。他們二人的愛情就是最好的詮釋。雖然,他對她極是愛慕,卻沒能打動她,再是朝朝暮暮地相處,一開始也註定是貌合神離了。

和文人相愛,也許就是很辛苦,理想國里的愛情之花,終會在現實的「柴米油鹽」的瑣碎俗事里萎謝,無以再有綻放的可能!

他們的愛情,終繁花落盡,幸福再無歸路,只留下那鐫刻深情、美麗若花的情書灼熱在時空里。

尾語:

1946年,他和張兆和正式分居。

後來的歲月里,他們止步於婚姻,因此也過上了真正幸福的生活。

愛情就是如此,愛就是愛,不是感動,也不是感激。在愛里,兩個人情感上失衡,即便結婚了,也不會真正地長久。

回頭觀望他們走過的那段短暫的婚姻之路,真正和諧的時候少之又少,更多的應是不理想的。不過,分開後反而讓張兆和對他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1995年,她深重地在自己的《後記》一文里寫道:

「從文同我相處,這一生,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後來逐漸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壓,是在整理編選他遺稿的現在。過去不知道的,現在知道了;過去不明白的,現在明白了。他不是完人,卻是個稀有的善良的人。」

這應該是她饋贈於沈從文最美的情書。可是,沈從文早在1988年就去世了。

也許就像她繼續寫下的這樣:

「……太晚了!為什麼在他有生之年,不能發掘他、理解他,從各方面去幫助他,反而有那麼多的矛盾得不到解決!悔之晚矣。」

是的,一切都太晚了。在沈從文在世的歲月里,她沒有給過他最暖心的安慰和理解;他逝去之後,她如此懺悔實質上於事無補。也只徒增了些空長恨的惆悵,斯人已逝,一切已空。只感嘆,幸與不幸,悔與不悔,全是自苦,又何必呢!

如果每個人的愛情里,多些對對方的理解,花些時間和心思去經營,也許世上便沒有那麼多遺憾的愛了。可如此的愛情,也就不是絢爛刻骨的了。罷了,愛情和理解,也許本來就不是兩個相關的命題。既然愛情無法挽回,就只記住最美最好的時刻,到了暮年,會為自己曾愛過一個最好年齡的姑娘而激動不已吧。就如沈從文說的:「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張的愛情,不是容不下兩個都正確的人,只是愛得不夠純粹,女人需要男人的愛戀,可男人也最需要女人的愛慕。

時光悠長,他們最開始的情愫已無人可知,只記住曾有一個男子情深似海地表白過,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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