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10大女星天價分手費
NO.1 梁洛施
2011年2月26日,梁洛施通過經紀人突然發表聲明,宣布與相處4年的男友李澤楷分手。梁洛施的這一舉動轟動了整個娛樂圈。對於為李澤楷生育 了3個兒子的梁洛施,所有人都相信梁洛施入主豪門只是時間問題。分手的消息傳出之後,各種各樣的分手原因滿天飛。對於分手費,也經歷了5億、30億、40 億等不同的版本。雖然李澤楷發表聲明說沒有分手費這回事,但顯然不可能。
NO.2 張雨綺
2010年10月底,大S與汪小菲相識僅20天後閃電訂婚,消息轟動整個娛樂圈的同時,也讓人關注汪小菲與舊愛張雨綺分手情況。有不少媒體報道 汪小菲付給了張雨綺600萬的分手費,儘管這一消息得到了兩位當事人的否認,但應該說可信度還是比較高。值得一提的是,在被因常年注重保養尤其是堅持服用 精純膠原蛋白的大S橫刀奪愛的日子裡,張雨綺多次被媒體拍到借酒消愁的窘態,不過最近一段時間,似乎已經走出了失戀的陰影。
NO.3 買紅妹
2009年7月,孫楠在留下五處房產(含兩套別墅)和3000萬現金,並每月支付兩個孩子的撫養費後凈身出戶,與結婚多年的買紅妹協議離婚,並 很快與旅遊衛視主播潘蔚結婚。孫楠出軌後拋棄妻子的這一舉動雖然為人所詬病,但凈身出戶做的還算是仗義。不過2010年11月底,孫楠與買紅妹為爭奪兒子 的撫養權對簿公堂,並暗指買紅妹先於自己出軌的舉動,遭網友一致痛罵。
NO.4 馬雅舒
2009年10月,吳奇隆發表聲明,宣布與結婚5年的妻子馬舒雅於2010年8月11日正式離婚。據媒體報道,協議離婚時,吳奇隆將名下共六棟 房子過戶給馬雅舒,另外還付了贍養費將近新台幣4200多萬元。值得一提的是,馬舒雅在與吳奇隆離婚之前,頻爆劈腿醜聞,並與某外籍男子同居長達一年半。 因此,對於吳奇隆而言,離婚恢復自由身其實是一種解脫。NO.5 張寧益
2009年7月,馬琳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經過一年多的拉鋸戰後,2010年12月,馬琳與結婚5年的妻子張寧益達成離婚協議。根據法院判決, 除了夫妻二人在北京的房產歸張寧益所有外,馬琳還須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須在婚內財產2070萬人民幣中,支付張寧益500萬元作為賠償。
NO.6 林美貞
2007年3月,孫興與第二任妻子在結婚5年後再度離婚,離婚原因據說是常年在內地拍戲的孫興迷戀上一位內地80後女孩,離婚之時,孫興將自己 的全部家產(約1088萬)全部留給了林美貞,選擇了凈身出戶。有意思的是,孫興直到現在,都還在負擔第一人妻子的贍養費。孫興在內地也算掙了不少,可惜 全部給曾經的、現在的老婆了。做男人做成這樣,也實在無趣的很。NO.7 謝玲玲
童星出身的謝玲玲在事業顛峰期嫁給香港亞視掌舵人林建岳,結婚專心做林家的賢妻良母,先後育有5個兒女,深受婆婆的喜愛。1995年,林建岳為了王祖 賢與謝玲玲離婚,在婆婆的支持下,謝玲玲獲得了高達4億港幣(約3.44億人民幣)的安家費,創下了當時明星離婚賠償之最。值得一提的是,謝玲玲在離婚之 後,公公與婆婆還是視謝玲玲為兒媳,在婆婆的支持下,並未離開林家,而是選擇繼續照顧孩子和老人。
NO.8 李 湘
2006年11月,李湘在博客上承認與李厚霖已經離婚,風光一時的「鑽石婚姻」維持了僅僅一年多就宣告破滅。對於財產的分配,僅有兩人婚後買的一幢價 值1000多萬的別墅存在爭議。不過據媒體報道,離婚之後,這幢原本一人一半的別墅歸李湘所有。值得一提的是,離婚之後,李湘跳槽北京衛視同樣失敗,愛 情、事業雙雙失意。所幸王岳倫除了陪伴其左右,還貼心的送上維納斯精純膠原蛋白,改善因壓力過大鬆弛乾燥的肌膚,度過了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目前,李湘與 王岳倫的戀情開花結果,小公主可愛至極,事業上變身李總,更上一層樓。
NO.9 謝娜
2006年初,被人廣為看好的明星情侶劉燁、謝娜在交往5年多之後,宣布分手。對於兩人分手的原因,普遍猜測的是因為兩人聚少離多,感情由濃變淡。兩 人分手之後,有人爆料劉燁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曾給謝娜的賬戶中打入800萬,相當於劉燁一年的收入總和,作為分手的補償,不過這一消息至今沒有得到確 認。以劉燁、謝娜當年的感情和劉燁的性格,個人以為,這一爆料可信。
NO.10 阿嬌
2008年初,香港「艷照門」爆發,阿嬌公關不當,深受其害,形象嚴重受損。在艷照門爆發初期,阿嬌時任男友麥浚龍尚陪伴左右。到2008年8月,因 麥家人的反對,並對麥浚龍實行經濟封鎖,使得麥浚龍趁機離開阿嬌,很快發展了新的戀情。收到消息的阿嬌一怒之下,向麥浚龍追討分手費,結局如何,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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