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作者填詞應該注意防止的兩個極端
06-18
(2014-07-24 14:18:07)分類:文藝評論詞作為一種凝練含蓄的特殊的格律詩歌體裁,千百年來受到歷代的人們廣泛的喜愛。到了今天,也依然有很多的人在用詞這種形式抒發心中情感和記敘生活經歷,在網上可以看到很多作者填的詞作。人們把創作格律詩叫做寫詩,而把創作詞叫做填詞。儘管寫作格律詩也是要嚴格講究格式和韻律的,但是格律詩的格式畢竟不多,而且在唐代就已經完善和定型了。只要寫詩的人注意按照律詩的格律講求平仄和對仗,一般的就不會有大的格律舛誤。而詞卻是格律比較複雜,相對來說變化也多,因此給填詞者造成一定的困惑,就是究竟應該按照哪個標準的詞譜填詞。詞的格式是在逐漸發展中形成的,有著較大的可變性。開始的時候是隨著音樂的節拍、長度和旋律填上文字,後來逐漸與音樂的關係有所疏遠,成為獨立的文學的格律詩歌體裁,只是要用規定格式的文字和音韻表現詩的韻律與意境。不管詞究竟是產生於何時,又是何人最早創作的,當初的首創者是沒有既定的格式和韻律可以參考的,只是按照律詩的格式和韻律,結合音樂的旋律、節拍與長度,創作出與五言七言等律詩的規範的均勻的行數與字數不同的格律詩,而這種特殊的律詩的最大格式特點是句子長短不一,每句字數不一,韻腳所在的位置也與五七言律詩不盡相同。這種被稱為長短句的特殊律詩,後來發展成為與律詩同樣重要的獨立文學體裁,而且出現了許許多多的名家名作。而在詞的發展過程中,詞譜的出現對規範詞的格式,促進詞的繁榮起了很大的作用。開始的時候,人們都是仿照某位名家的名作的格式寫作同樣詞牌的詞,或者懂得音律的文人自己創製了一些詞牌,也就是自度曲,形成了不同的詞牌格式。後來經過整理和規範,形成了一定的詞譜,也就制訂出填詞的格式規範和標準,後人按照詞譜所定的字數、段落、平仄、韻腳和規定使用的韻目去寫作就可以了,因此這種寫作詞的過程也就被稱為填詞。但是,由於詞的詞牌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內有著發展和變化的過程,同樣的詞牌卻可能有著不同的格式和韻律,因此詞譜里的格式也就變得繁多而複雜。就是在今天,填詞者由於所用的格律工具詞譜不同,填出的同樣詞牌的詞可能在格律上就會有所不同。當代的人填詞,在格律方面應該注意防止兩個極端。第一個極端是不講格律。既然詞譜上都有那麼多的不同變化的格式,又沒有大家公認的標準詞譜,那麼在填詞時索性可以隨意發揮,每個人都可以為所欲為地在填詞時不講平仄不講韻腳,反正與別人的格式不一樣了,就可以當成自度曲看待的。格律詩詞是中華傳統文化中的瑰寶,是歷經上千年形成的特殊的詩歌形式,格律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格律也是我們傳統文化的重要發明和傳承沿革。如果把上千年流傳下來的詩詞格律拋到一邊,只保留一些詞牌,創作中卻是全然不管不顧地不講平仄不講格式不講韻律,那麼就是對傳統文化的漠視和糟踐。看看一些根本不懂詩詞格律的人,卻能一首又一首地寫出諸如《滿江紅》和《水調歌頭》的詞來,其中對格律的自由發揮讓人只能讀了瞠目結舌。如果這樣的任意創作也被認可的話,那麼恐怕有許許多多識字的人大概都能成為詩人詞家了。填詞講求的,就是含蓄凝練,要用較少的文字卻能表達出較多的情感,而且具有讓人聯想豐富的意蘊,從而給人充沛的美感享受。如果不講格律亂填一氣,那麼不過是限定了字數的白話詩,即便文字也很優美,卻沒有了詞的必要的形式,成為不符詞的格式與韻律的自創作品。過去把寫作格律詩詞叫做戴著鐐銬跳舞,就是公認嚴守格律的創作難度之大,讓人費盡心思,既要寫得優美含蓄,又要符合格式和韻律限定的要求。換句話說,如果把籃球的球筐或者足球的球門的面積都加以擴大,那麼比賽還能那麼激烈好看嗎?因此,不講格律不求甚解的填詞,顯然是不利於傳承傳統文化的,也會對詞的創作起到不良的作用。第二個極端,就是膠柱鼓瑟,把古代的某個詞譜的格式和韻律奉為圭臬,一個字也不能變,一個音也不能改。有的填詞者在嚴格按譜填詞的同時,把詞譜和填詞的通常規則看成了是不能有些許改變的,一旦有所改變,就會感到是犯了大忌。例如,過去填詞的時候,通常不能允許一首作品中重複使用韻腳字,也不可在一首詞中使用不同的詞韻韻部的韻腳字。應該說,通常這樣做是對的,這對規範詞的格式和用韻是有益的。但是,有的時候某些作者為了詞作意境的需要,也會對此稍加改動,在基本維持規則的前提下,在某個或者某些句子里觸動這些規則的禁區。宋代的黃庭堅寫過一首詞《清平樂·晚春》:春歸何處?寂寞無行路。若有人知春去處,喚取歸來同住。春無蹤跡誰知?除非問取黃鸝。百囀無人能解,因風飛過薔薇。這首詞要論意境和文字的優美,都是佳作的標準。但是,「春歸何處」的「處」作為韻腳字,在後面「若有人知春去處」中又用了一次,這就屬於一首詞作重複用韻,本來是填詞的大忌的。可是,這裡作者用的兩個「處」字,卻是用得極妙的。春天到哪兒去了,有誰知道嗎?如果有人知道春天的去處,就可以呼喚春天重回人間。這裡的意境,已經充分展露,讓人讀起來流暢自然,沒有覺得重複用韻的彆扭。再如,胡適曾經質疑過毛潤之的《蝶戀花·答李淑一》中用了詞韻中不同韻部的韻腳字,其實原作者已經表明了是不想因韻失義,所以只能仍之。而古代也有名作是如此的,就是用了詞韻中不同韻部的字來押韻。例如,宋代的張孝祥寫過一首《念奴嬌·過洞庭》:洞庭青草,近中秋、更無一點風色。玉鑒瓊田三萬頃,著我扁舟一葉。素月分輝,明河共影,表裡俱澄澈。悠然心會,妙處難與君說。應念嶺表經年,孤光自照,肝膽皆冰雪。短髮蕭騷襟袖短,穩泛滄浪空闊。盡吸西江,細斟北斗,萬象為賓客。扣舷獨嘯,不知今夕何夕。這首詞論意境和文字精美,也是不同凡響,但是其中用的韻腳字,既用了詞韻十七部中的色、客、夕,又用了十八部的葉、澈、說、雪、闊。如果嚴格來說,這在過去也是犯了填詞之忌的。但是,十七部和十八部都是入聲字,其中有的發音接近,用的好了效果依然不錯,張孝祥這首詞就填得很好,沒有因為跨部用韻而遭到貶斥。那麼,不講格律亂填一氣不對,嚴格按照詞譜和規則也有特例,究竟應當怎麼辦呢?詞的格式,應該由權威的文化教育機構重新修訂詞譜,讓填詞者有一部公認的詞譜可依。這樣,大家都能按照公認的詞譜的格式創作填詞,是對是錯,就有檢驗和評判的標準與參照了。詞的用韻,在盡量嚴格按照詞譜的規定之外,有時為了表意的需要,也可在作品個別字句的用韻上適當靈活,但是要加以註明,讓人知道是有意為之。而對使用舊韻的作者來說,也需要有一部經過修訂的權威的詞韻可用,這也需要權威的文化教育機構有人來做這項工作。而古代的韻書分部,是按過去時代的語音,今天已經不太符合已經變化了的新時代的語音,因此及時修訂詞韻,相對合併一些韻部,適當調整一些韻目與韻字的按音歸部,也是完全有必要的。分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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