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婚姻之道——順服與蒙福
以弗所書5:22-6:9
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是一個光明的人,是一個行事謹慎的人,是一個有智能的人。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是一個順服的人。5:21節說: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保羅把順服跟敬畏連在一起。敬畏基督是指人心的態度,基督徒都要明白我們禮拜天到教會敬拜神,平時也要有敬虔的生活,而敬虔的生活的動力就是要有敬畏神的心。
敬畏最明顯的表現就是謙卑,因為謙卑常常是跟順服連在一起。所以一個人有敬畏神的心,他就會謙卑,人謙卑就會有順服的表現。聖經中許多屬靈的偉人都有這個共同點,他們以敬畏的心來衡量自己,看到自己的缺點,也驚訝神的偉大,就謙卑下來順服神。舉幾個新約聖經中謙卑的例子:
耶穌的門徒彼得離開耶穌的佈道行程,跑回去海邊打魚,一條都沒撈到,主耶穌來找他讓他滿載而歸,彼得看見是主,就羞愧地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使徒保羅傳福音親手建立許多外邦人的教會,但他一點不自誇,告訴以弗所教會說:「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弗3:8)。
有一個百夫長派人去求耶穌來醫治他的僕人,他要他的差役對耶穌說:「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我也自以為不配去見你。」(路7:6)。施洗約翰告訴眾人說:「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祂解鞋帶也不配。」(路3:16)。我們看這些人都有敬畏的心來面對耶穌,他們都成為謙卑順服的人,也都成為主所使用的器皿。
在使徒行傳9:31描寫當時的教會「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可見教會越敬畏主,大家就越謙卑服事,教會的人數就越增多。因為有敬畏的心,才會生出真實虔誠的敬拜。而真實敬虔的信仰所帶出來的彼此順服,就是敬虔生活的表現,也是教會最好的見證。
在基督教歷史中有一段非常有名的記載,是兩個人堅持己見互不相讓的故事,馬丁路得堅持聖餐禮所用的杯和餅就是真實耶穌的血和身體,有真實的能力。但是另一位宗教改革領袖慈運理則認為領用這個杯和餅只是象徵性代表基督,是紀念主為我們的罪受死,這是耶穌親自設立的禮儀。這兩位就在這個枝節上爭持不下,兩個人都引經據典,誰也都不肯讓步。當時德國的黑森親王就在馬爾堡開了一個協調會,希望能解決這個衝突,慈運理人比較溫和,但是馬丁路德脾氣非常倔強,就是不同意慈運理的觀念。路德最後在桌上留下一句話,這是我的身體,然後拂袖而去。
有一天,慈運理到郊外散心,為這件事禱告,忽然看到對面山壁小路上有兩隻山羊,一隻要往上走,一隻往下去;因為路很窄,兩隻羊面對面停了下來,僵持了一陣子,好像都在等對方先讓路,又擺好姿勢好像要打架。忽然在上面的那一隻不知為什麼彎下腿來,匍匐在地上,慈運理正覺得奇怪,只見在下那一隻不慌不忙踏著對方的背走過去,然後另一隻也站起來,慢慢的走下山去。慈運理終於明白那是神給他的答案,也就歡歡喜喜的回家去。雖然終究路德和他的觀念沒有辦法合一,但是那些主張並不會影響神的救恩,後來信義宗和其它的宗派也沒有因為這一個禮儀上的觀點而否認彼此,神讓這個不同的認定事件繼續存在,卻突顯出教會彼此順服彼此尊重的重要性。
到底我們要怎麼彼此順服呢?在哪些方面彼此順服呢?保羅舉出四個代表性的關係來說明。夫妻之間,基督與教會之間,父母與孩子之間,主人與僕人之間。
如果只講單方面的順服是不公平的,彼此順服是把對方放在與自己平等的地位上,尊重對方的人格,承認對方的權利,顧到對方的感受,這就是順服。順服不是鄉愿(趨炎附勢),不是姑息,也不是懼怕。彼此順服,一方面是順服,而另一方面就是愛,所以彼此順服就是愛與順服。我們來看第一個夫妻之間的彼此順服。
22-25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
28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這一段經文最常在婚禮上被引用來說明夫妻之間的關係;既然說彼此順服,為何單單強調妻子要順服丈夫?既然聖經中提到彼此相愛,又為何只強調丈夫要愛妻子?我們發現真實生活中大都是反過來的,好像丈夫比較順服妻子,妻子比較愛丈夫的情況多一些。
重點是夫妻要彼此順服,要彼此相愛,以弗所書這裡說的是真理,對夫妻婚姻真正有用,今天這個社會講求男女平等,很多人認為丈夫是妻子的頭這句話違反平權,很不公平,已經過時了,其實不是這樣,我們對於這一段經文的真正內涵需要作一些解釋:首先,神先造了亞當,然後為亞當造一個配偶,目的是在生活工作在靈性上幫助他。但是夏娃並不是配角,是神為男主角所預備的女主角,本來他們就是平等的。第二,神用亞當的肋骨造了夏娃。有人認為女人出於男人,所以比男人低一等。但是肋骨這個字的字根與旁邊有關。當時如果神用男人的腳趾骨造了女人,那女人是不是就被踩在男人腳下呢?如果神是用男人的一小片頭蓋骨造了女人,那女人是不是就站在男人頭頂上了呢?但是神只是用男人胸旁的肋骨造了女人,使他們二人平等相待。神是用男人最貼近心臟的肋骨造了女人,使她成為丈夫的心上人。你覺得起初神造人是不是用心良苦?第三,亞當稱他的妻子為「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所以,在聖經中的「骨肉之親」指的是夫妻,不是父母或兄弟姊妹或其它人。當男女相愛要結婚時,聖經說「男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卻沒有說女人要離開父母,與丈夫聯合。這一點很有意思,可以好好想想是不是這樣。現在老人住女兒女婿家的多還是住兒子媳婦家的多?最後一點,起初亞當夏娃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祂的意思就是夫妻在肉體上,在心靈上是赤露敞開、毫無隔閡的。理想的夫妻關係應該是彼此坦誠,沒有隱私的。但是後來罪惡進入了世界,夫妻關係也直線下降。追根究底是「罪」使得今天世界上許多的婚姻關係都陷在水深火熱之中。
聖經教導基督徒婚姻之道乃是「愛與順服」,就是說:丈夫要懂得愛,妻子要願意順服,反過來也是一樣。所以聖經的教導是平衡的,保羅一方面要求妻子要順服丈夫,但也提醒丈夫要愛妻子。聖經有很多這樣的教導: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彼前3:1)因此,「順服」是妻子改進夫妻關係的最佳渠道。
丈夫很容易忽略妻子對愛的需求,所以作丈夫的要多去了解女人的心理,多多愛妻子。彼得前書3:7說:「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與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丈夫要好好的保養顧惜妻子,以耶穌舍己為榜樣。一個愛妻子敬重妻子的丈夫,他的妻子一定是衷心順服他的。因此,「愛」是丈夫改善夫妻關係的最好方法。
有人以為丈夫是妻子的頭,那麼妻子就是丈夫的脖子,可以控制頭部。但是聖經告訴我們,丈夫是頭,其實妻子並不卑賤低下,妻子是丈夫的榮耀(林前11:7),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箴12:4)請問冠冕要戴在那裡?所以當我們說夫妻要彼此順服的時候,不是糊裡糊塗,茫然無知的,而是有聖經所說的順序和內涵。
妻子在愛中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丈夫在順服中愛自己的妻子,甚至為她舍己。再說一次,妻子在愛中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丈夫在順服中愛自己的妻子,甚至為她舍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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