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為什麼執著離婚?
核心提示:80歲的周婆婆和90歲的錢爹爹最近終於離婚了,此前6年間,這對老夫婦多次為分手走上法庭,這背後到底是什麼原因。
絕大多數人都會經歷甜蜜的愛情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執子之手容易,與子偕老卻未必。俗話說,「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妨從別人離婚的故事中,總結經驗教訓,而後好好維護和經營自己的婚姻。
攜手共度半個世紀,即將走過人生的終點,80歲的婆婆卻要和90歲的爹爹離婚。近日,法院家事法庭在多次調解未果的情況下,作出准予兩人離婚的判決。
周婆婆說,1958年,她和比自己大10歲的錢爹爹結婚,兩人都是再婚。婚後,錢爹爹長期對家庭不盡責任和義務,兩人經常為家庭瑣事和經濟發生矛盾,她曾於2004年12月訴訟過離婚,2005年5月,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其後,錢爹爹長期在外租住,2006年3月,周婆婆再次訴訟離婚,因房屋糾紛,被迫撤訴。如今周婆婆與錢爹爹分居長達5年之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所以再次到法院要求離婚,依法分割共同財產。
庭審中,錢爹爹表態,既然周婆婆堅持離婚,他也同意。但是,2004年,因為房子等經濟問題發生矛盾後,周婆婆就外出居住至今,雙方吵鬧的主要矛盾是為經濟和生活瑣事。
經審理查明,周婆婆和錢爹爹再婚時,周婆婆帶有一子一女,錢爹爹帶有一子,再婚後共同生育一子。雙方於1981年離婚,1991年復婚,復婚後夫妻關係較好,雙方產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經濟問題。
據了解,周婆婆和錢爹爹之所以為經濟問題爭執不下,其實都不是為了自己,而是希望多少能為各自的子女留下點遺產。
在多次調解未果的情況下,法院判決,准予周婆婆和錢爹爹離婚,並且爭議房產雙方各分得一半。
「家事法庭法官」認為,周婆婆和錢爹爹都是耄耋老人,本應相互扶持,互相關愛,共度晚年。但自從2004年,為房子等經濟和家庭瑣事發生矛盾後,周婆婆即離家分居,期間曾二次訴訟過離婚。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及撤訴後,周婆婆並未回家居住,雙方仍繼續分居,夫妻關係並無好轉。在法院多次做工作後,仍然未果,最終還是未能挽救這段攜手半個世紀的姻緣,實在令人痛心,真的希望老人們能把身外物看得淡泊些,畢竟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不容易。
國家心理諮詢師點評認為,首先無論什麼年齡都應該有結婚離婚的自由,對於老年人離婚雖然惋惜,但也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具體到本案中,導致他們離婚的原因應該是多重的,但歸根到底是他們都愛子心切,都希望在人生最後的時刻給孩子們留點什麼,所以才會導致最終的離婚。所以希望老人們盡量過好自己的生活,記住一句俗話「兒孫自有兒孫福,莫與兒孫作遠憂」。
(責任編輯:滕小蘭 實習編輯:李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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