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神學 章力生 卷二 上帝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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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上帝論 第伍章 上帝觀念的偏差──敵擋上帝的謬論 上帝是超凡的、有位格的,他創造萬有,保護萬有,用他權能的命令統治萬有;關於上帝的學說,乃為「有神論」(Theism)。一切敵擋這種真理的學說,以及反對上帝存在的道理,乃為「反有神論」 ( Antitheism),此不僅限於無神論,還有多神論、物活論(Hylozoism,或謂萬物有生論)、超神論和泛神論。茲分論之:壹 無神論一、有神論的確定性 顧名思義,無神論乃敵對有神論。但無神論者,乃是一個含有譴責意義的名稱,所以無神論者不稱他們是無神論者,亦不願他人這樣稱呼他們,這乃顯示他們有內疚神明,自慚形穢之感。例如休謨(David Hume)便憎惡這個名稱,所以他們不承認他們是無神論者,甚至還說,他們乃信上帝;但言不由衷,口是心非;無非藉以諉過卸責而已。語云:「此地無銀三十兩,隔壁阿二沒有偷」,這便描寫他們的意境。 例如十八世紀法人海爾弗修(Claude Adrien Helvetius l715- 1771)說:「一個明白事理的人,無不承認在自然界乃有一個活著的本原,所以不會有無神論者。」他雖不認自己是無神論者,但他的上帝觀卻和我們異趣,他認為上帝僅為一種動力,但這種力量是不可理解的,所以不知其為何物,僅藉其表現出來的結果有宇宙的萬物。顧商(Cousin,查氏為法人,照法文,非「柯信」,應作顧商)說:「無神論乃是不可能的,倘使一個人認他乃生在世上,他必相信他思想的力量,這便是上帝存在的明證。」斯賓塞(Herbert Spencer)自以為相信宗教,他不反對宗教,僅反對教條。他相信有一種不可思議的力量。他把人類的知識,歸為兩種事實:一為「信有一種力量」;二是「這種力量乃是不變的」。可是這種力量乃是不可思議的,無法理解的。基此原則,他便企圖調和宗教與科學。他認為一切宗教的極則,都相信有一個不可思議的力量,那便是萬物的起因。科學的極則亦復如此;因此科學與宗教,乃有一個共同的基礎。這乃是人類的意識、聰明、和意志,無法言說的起因,乃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力量。這乃是上帝和新哲學所給我們的問題。 上帝一詞乃有其確定的意義,文字的功用,乃在表達事物的意義,不容我們曲解或更改。倘使一個人說他信仰上帝,卻改稱他乃相信一種「動力」,一種「力量」,一種「思想」,一種「道德秩序」,一種「不可思議之物」或其他抽象的概念,這便是沒有真正信仰上帝。 因此「有神論」也有其確定的意義,乃是表達一種確定的信仰,其意所指,乃甚明確,乃為世人所公認,我們有權維護其嚴正的意義;一切否認「有神論」的學說,我們有權稱其為敵擋上帝的「無神論」。二、無神論的反常性 但是我們要進而探究,「無神論」到底是否可能?其答案須先視「無神論」所指的意義。倘使我們問一個人的德性與行為是否不必對神負責,可以我行我素,可以為所欲為;他犯的罪是可以不受懲罰,則其答案當是不可能。但是從另一方面看,人可藐視上帝,「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弗四17一19)。但這是反常的,不能持久。例如我們雖可用壓力,停止泉水噴射,但除去壓力以後,泉又恢復原狀。人縱可懷疑不信,但真理自在人心,世人每可不經理論的爭辯,恍然大悟,懷疑解惑,起信皈主;所以一個無神論者,也能悔改認罪。例如史太林的女兒,據其自述,她從小就被灌注無神共產主義;但當她漸漸長大,便有不同的思想。她在家庭,雖從小便沒有談到上帝;但當她到成年時期,便覺得一人倘沒有神在其心裡,便無法生存。她這一個信念,並非從聽人講道而來,乃是從她內心發出來的。她強調說,這乃是她人生轉變的極大關鍵。因她有了對神的信仰,無神共產的教條,便對她完全失去意義;且決心捨棄她的祖國和家庭,投奔自由。但她又深信她在祖國的兒女,也會恍然大悟,皈向上帝,重敘天倫。她又描寫其父史太林臨死之時的景況,眼中表露出一種非常可怕悔恨的神情,他用手先向天直指,然後再向侍從左右的黨國要人揮動,似乎表示他對神的畏懼,以及對其黨徒的警告,含有促其悔悟的意思。貳 多神論一、各國的史證 人類最初的宗教信仰,乃是一神論(Monotheism);多神論(Polytheism)乃是人類心靈墮落的結果。這不僅是聖經裡面的教訓而且亦為歷史記載的事實。這從埃及、亞述、伊朗、希伯來、巴比倫、腓尼基、希臘、羅馬、印度、中國的古史中,都可得到充分的證據;而從考古學家,人種學家以及神學家的研究,都可得到有力的佐證。 例如維也納大學原始人種學,語文學教授史密特教授(Dr. Wilhelm Schmidt)在其巨著《上帝觀的起源》中,即證明最初原始民族乃信真神上帝。他常說:「博考世界各種原始民族的宗教信仰,如原始的非洲勃希曼人(Bushmen)、畢格米人(Pygmy),和澳洲東南部的古林族(Kulin),和游英族(Yuin),北美洲的以及北極的原始民族,他們的宗教信仰,都有敬拜獨一至高神的特質,以後始行墮落,迷信其他邪神。史氏之說,乃為廣徵博引的結論,計有十六位著名人種學家的研究報告,都和史氏有同樣意見。 從印度的歷史來看,他們最初也信仰獨一真神,以後始行墮落,迷信許多鬼神。從埃及的歷史來證明,也是最初有純正的一神信仰,以後始變為多神信仰。再從底格里斯(Tigris)和幼發拉底(Euphrates)兩大河流域一帶的原始民族的歷史來看,結論又復相同。牛津大學亞述史教授蘭敦博士(Dr. Langddon)說:「無論蘇美族和閃族的宗教,都是先有一神信仰,後才趨於墮落,有多神和邪靈的崇拜。」現代許多考古學家和人種學家的研究考證,對於羅馬書第一章二十至三十二節一段聖經的真理——「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獨一真神,「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提供許多事實的明證;而我們回顧中國民族的歷史,也可得到同樣的結論。二、中國的史證 中國民族乃是一個有悠久歷史的文化民族,本來就有一種比較純樸的一神宗教思想(所謂純樸,乃是和以後墮落的多神邪靈的宗教思想比較而言)。據考古學者研究,從一八九九年在河南安陽縣發掘出來的甲骨文字來證明,中外學者都承認,中國民族最初便有「昭事上帝」(見《詩經))的宗教信仰。例如約翰羅斯( John Ross)說:「中國民族的上帝觀,淵源甚古;我們幾乎可說,在最古的中國歷史記載中,第一頁即可見到上帝的名詞。」中國先民,早就相信有一位創造天地,主宰萬物,賞善罰惡,聰明正直的「上帝」之存在,並敬畏而崇拜之。這種敬畏上帝的宗教思想,第一,可以證諸上述的幾百萬片甲骨的卜辭;其次,可以證諸許多權威的古籍。茲謹略敘其要如次:(1)《書經》——「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唯其克相上 帝,寵綏四方。」 「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 「夏氏有罪,天命極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敬事上帝,立民長伯。」(2)詩經》——「天生蒸民,有物有則。」 「神之格思,不可度思; 皇矣上帝,臨下有赫。 蕩蕩上帝,下民之辟; 上帝臨汝,無貳爾心, 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3)《論語》——「獲罪於天,無所禱也。」(4)《中庸》——「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5)《左傳》——「夫神,聰明正直,而一者也。」 「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者必有大咎! 「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6)《呂氏春秋)——「昔者,殷湯克夏,王天下五年不 雨,湯王以身禱於桑林,於是剪其髮,割 其爪,自以為犧牲,用祈禱於上帝,雨大 至,人皆悅之。」(7)《史記》——「天者,人之始也。」 此外尚有道家的「順天」思想,墨家的「尊天」思想,篇幅所限,不克俱引。但是,從嚴格的神學觀點來說,先秦的天道觀和上帝觀,只是得之「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而非真神的「特殊啟示」( special revelation)。憑普通啟示,僅能對上帝有若干模糊的知識,卻不能對一位全善全愛,全知全能,至尊至聖的,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有正確無誤的認識。所以這種原始的天道觀和上帝觀,以後便日趨變質,流為「多神論」(Po1ytheism)、泛神論(Pantheism)、理神論(Deism或稱超神論、自然神主義);且復淪為一種迷信邪靈,崇拜偶像的低級宗教思想,民德墮落,民族衰微,實為民族之不幸。三、心靈的墮落 人類從一神信仰,流為多神思想,其第一步乃始自崇拜自然,「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5)在印度吠陀經(Vedas )里,可知他們的詩詞便是歌頌日、月、星、火、水與空氣,從而把它們位格化,成為崇拜敬奉的對象。當雅利安人(Aryan)在主前一五○○至二○○○年進入印度之時,他們的信仰乃是建立在泛神論上。他們認為神是無名的、絕對的、無限的;但照他們的「三神說」(Trimurti)來講,神又有三位:一是大梵(Brahma),乃是造物之主,宇宙人生之源;二是韋陀天(Vishnu),乃護理萬有,常常和第三位神爭戰;三是西伐(Shiva),乃是毀滅者,表現人生的黑暗與殘酷。這三種神,並無位格,僅為三種表現的方式,其推演的過程,乃是從無限到有限,又從有限到無限,乃是無窮的輪迴。從這個泛神論的原則上,又發展無限的多神論,這乃是印度教的本質。因此他們以為惡神就是善神;而是非善惡,也無絕對標準,這對印度民族為害其大。 埃及、希臘和羅馬的「多神論」,乃因其民族性而不同,在希臘乃是光明的、優美的、肉感的;在羅馬乃是端莊的、鎮靜的;在化外之地,則較為平易、質仆。 上帝在聖經里說,外邦的神,「都是虛空,且是虛無。他們所鑄的偶像都是風,都是虛的。」「那些抬著雕刻木偶,禱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無知識。」(賽四一29,四五21 ;並參耶二28)哥林多前書又說,外邦人所敬拜的不是神,乃是鬼(林前一O20)。外邦的多神主義,實在是魔鬼所建的堅固營壘,實為救世福音的重大障礙。叄 物活論一、此說之意義 物活論(Hylozoism)一詞乃由(matter物質)和(life生命)二字所構成,故又譯作「萬物有生論」。此說認為一切物質,和一切物質的分子(particle),都有生命在內;乃和唯物論大同小異。他們雖認「心」與「物」乃有分別,但又說二者聯在一起,是不容分開的,正如身體和靈魂的關係一樣。因此,他們便把上帝視為宇宙的靈魂,在宇宙裡面,到處充滿一種理性的力量,人類心靈的活動。他們認為宇宙之靈,乃對宇宙有塑造作用,乃是其一切組織與活動內在的源頭。二、此說之原則 物活論的指導原則,乃由斯多噶學派所闡發,可分工點:(1) 宇宙乃有兩大基本原則,一為主動的,一為被動的。被動的原則,乃為物質,既無形式,又無特性;乃是沒有自動力的。積極的原則,乃是「心」,住在「物」內,施展其組織塑造的工作,這就是上帝。(2)因此宇宙須從三方面來看:(a)乃為一種塑造的力量(Natura naturans or);(b)這個世界便是這內在的生命元質所造( or Natura Naturata);(c)這二者的歸一,成為一個整體。這乃是在一念之間造成的,所以世界乃是一個最大的智慧所造成的。西塞祿(Marcus Tu1-lius Cicero , 106-43B.C.)說:「自然世界的偉大美麗,天象的井然有序,日月行星的流轉不息,凡此種種,俱足證明,決非偶然存在」,「我們到世界來,決非由於偶然的機會;在人類之上,必有一位大能者在,運行督導。」(3)這個宇宙的靈魂乃是上帝,它的軀體乃是自然;所以宇宙乃是有生命的,是不朽的、合理的、完善的。上帝乃是統制和運用萬物的本源,所以都有其合理的規律。(4)人類的靈魂乃和世界的靈魂有相同的本質;但個人的生存,乃隨其身體滅亡而消逝。(5)人生最高的目標,乃為德行,行事為人,須求合理。 物活論,乃和泛神論與唯物論有許多似是而非之處,他們不信上帝的位格,不向他負責,沒有意旨的自由,也沒有罪惡,死後不再有意識的存在。肆 超神論一、超神論的概念 超神論(Deism),或稱自然神論;亦稱理神論或自然神教。超神論,以神為萬有之所本,超乎世界而存在,故不同泛神論,而與有神論相同;但又不信神有位格,則又異於有神論。有神論者謂神以其自由意志,創造世界,主宰萬物,故能變更自然法,行超自然之神跡奇事;惟超神論者則謂神乃以不變之法則,主宰世界,故不信神跡。 超神論乃介乎有神論與泛神論之間。泛神論不信神之超越性,以神即萬有,萬有即神,一切自然之運行,無論善惡,均為神的旨意;有神論者,則信神有超越性,自然之運行,須受神之統御。超神論者雖信神有超越性,惟乃在宇宙之外,對其命運,聽其自然,不加直接操縱,以是不信神對其所造之物,加以護理眷顧,一切事象,乃均自然發生,有不變之法則,無超自然之神跡奇事;既不信祈禱可獲神之應允,亦不信有屬天之啟示;所謂宗教,亦為自然的、非超凡的,人對神之關係,乃為道德的,而非屬靈的,故無崇拜之必要,總之,神乃超越世界,「敬而遠之」可也。二、超神論的代表 在中國方面,儒家的思想,乃有超神論的意味。例如孔子,他雖信神,但他對神的態度,乃非常疏遠冷淡,其性質乃是道德的,非屬靈的,和神並無生命的關係。「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羅一21)孔子「不語怪力亂神」,他對神乃取「敬而遠之」的,不即不離,不冷不熱的態度。他對人生大事,不加深究,不了了之,故曰:「未知生,焉知死」,結果他的門徒,一無所得,說:「夫子之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又如宋儒朱熹,他雖亦信神,說:「風起見雨,震雷閃電,花生花結,非有神而何?」但是朱熹乃是一個自然主義者,甚至不信上帝創世,而謂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為「行而上之道」,生物之「體」;「氣」為行而下之「器」,乃生物之「用」。「理」為發動萬物之原始動力;「氣」則僅為太極造物之工具。他說:「太極只是一個理學,太極只是天地萬物之理,在天地言,天地中有『太極』;在萬物言,則萬物中各有太極;未有天地之先,畢竟先有此理。」 在西洋方面,超神論的萌芽,乃早在希臘的古代。伊璧鳩魯及斯多噶哲學,即含有「超神論」的意味。超神論的發展,則在十七、十八世紀。英國方面,先由赫伯德(Herbert of Cherbury)及白隆脫(B1ount)開其端。繼有托蘭(Toland)、柯林(Collins)、莫根(Morgan)、朱伯(Chubb)、郎斯頓(Woo1ston),號稱自由思想家。此外復有霍布思(Hobbes)、陸克(Locke)、休謨(Hume)、夏夫慈堡(Shaftesburg),雖非超神論者,但立說實可相通。在法國方面,則有盧梭(Rousseau)和伏爾奏(Voltaire)及其他百科學者(Encyc1opaedist)及唯理論者。在德國方面,則有孟特爾生(Mende1ssohn)、萊辛(Lessing)、雷瑪魯(Reimarus)及愛德曼(Eerdmann);此外復有康德的實踐理性論,詩萊瑪赫之宗教依存感;雖未標榜兩可論,實乃以人的理性取代上帝超凡的啟示,以自然主義,取代超自然主義,乃犯超神論或自然神論的通病。三、超神論的批判 超神論,乃是一種乖謬之說,不但自相矛盾,且復違反人之常情。第一,此派雖信上帝創造世界,但創造以後,便完全棄之不顧。等於一人建造一座輝煌的房屋,化盡錢財,費盡心血,及其落成,不但棄而不住,而且把門封鎖,還要把手捆綁起來,以免把鎖打開,則此人非愚即妄。創造天地萬物的上帝,倘亦正和此人一樣愚妄,試問天下寧有是理。第二,上帝乃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且以「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是則超神論不但與事實不符,而且把上帝變成一個毫無作為,以及毫無功用的廢物,與費疣。此派既信上帝是創造天地萬物偉大無比的造物主,今乃視為無用的廢物,於理如何可通。第三,上帝和世界既無有機的關係,而且完全超絕無緣,則此自然世界、道德世界,何以能自存自治?除了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以外,若被造物亦能自存自治,則不但和其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信仰相抵觸,而且根本混淆了造物主和披造物的屬性。第四,超神論者至此乃加強辯,說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所以能自存自治,乃是由於「自然法」。但倘使沒有立法者,倘使不受上帝的護理,則此種所謂「自然法」,勢必成為一種抽象的觀念和虛構的空想。蓋一切法律的創製,必有立法者,法律的實施,必有司法者,此乃無可否認之理。第五,超神論者,又加強辯,說上帝僅管自然世界,不管道德世界;然則上帝何以顧此失彼,只管自然世界,而不管道德世界,是否前者更為重要,殊難自圓其說。第六,超神論者又加強辯,謂宇宙萬象,均在「自然法」之下,自生自滅,芸芸眾生,亦在「自然法」下,自由自在。此種解釋,乃為強詞奪理,不但無法自圓其說,且有嚴重缺陷。其一,倘使上帝不護理統治這個世界,勢必摧毀道德秩序,其禍所及,將使人類陷於無政府狀態。其次,倘使人類照「自然法」自生自滅,則人類將如機器,人生隨運流轉,將生趣索然,失去人之所以為人的情味。第七,上帝既超絕世界,不理世人,則整個人類,將成孤兒,不能得到天父之眷顧憐憫,祈禱既完全無用,上帝不能作人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六1)。所謂上帝,必成一個冷酷的石像木偶,抽象的名詞。第八,超神論者,又加狡辯;說人對上帝,僅有道德的關係,在世為人,當「敬天愛人」,以求心安理得。此乃自相矛盾,因為他們已經說過,上帝創世以後,便不管世人,僅管自然世界,不管道德世界。誠如此說,則所謂人和神的道德關係,事實上等於虛構的空談,所謂「敬天愛人」,尤為自欺欺人的口號。第九,更嚴重的,超神論者,既不信超自然主義,不信超自然的神跡與啟示,則勢必沒有超自然的救恩,和超自然的重生和新生,則人類永無得救和永生的盼望。此乃超神論誤盡蒼生的最大的缺陷,可謂引人滅亡的邪說。第十,超神論者,「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羅一21、25)。雖信有神,實乃無神;所以超神論乃是偽裝的無神論,滔滔天下,都被魔鬼欺騙的法術所迷惑;尤其我們中國的士大夫,都被這種虛空的妄言所擄去(西二8),而且至死不悟,掩耳不聽真道,因此永遠沉淪,豈不哀哉!伍 泛神論——魔鬼叛神竊國的陰謀一、泛神論的概念 泛神論,一稱萬有神教,謂宇宙間只有一個長住不變,自有永有,絕對永恆的「本質」( essence);有限之物(finite things),萬殊變遷,其本身並無真正的存在,印度教稱為幻影(maya)。此派反對超越神論,否認神的位格,以及上帝創世之說,謂有限之物,乃出自無限,非由於創造。蓋自無限出有限,乃為一種內在的原則,此即上帝。有限無限,均屬一源,故宇宙非上帝所創造,上帝即寓於宇宙之內。他們認為「一即多,多即一」;「宇宙即上帝,上帝即宇宙」。 泛神論者,對於神的觀念,各有不同,大別之,可分兩類:一為一般的泛神論,例如巴邁尼德斯(Parmenidese ),則謂神即萬有;如斯賓諾沙,則謂神即自然;神為萬有之源泉,萬有乃神的結果。其二為特殊的泛神論,其中又分四種:(1〕自然的泛神論,謂自然即上帝;(2)唯心的泛神論,如德儒費希奈(G.T.Fechner) ,謂一切物質,乃為寓於物質的精神之顯現。精神有三種:一為世界精神,二為人間精神,三為物質精神,三者乃均為神的意識之表現;(3)倫理的泛神論,如德國哲學家斐希德,謂行於世界之道德的秩序,乃為神的本質之表現;(4)理性的泛神論,如黑格兒以理性為世界之根本原理,故理性即上帝。二、泛神論的歷史 泛神論思想自古至今,無分東西,均甚流行。各國學者,均醉心其說。最古的方式,在東方有婆羅門教及佛教,和我國的老莊哲學。在西方則有希臘哲學。例如亞諾芝曼德(Anaximander, 610-546B.C.)主無極說,以之為宇宙萬有之原理,如赫拉頡利圖(Herac1itus, 500 B.C.),謂萬有變化無間,生存不息,有恆常不易之法則,名之曰「道」(Logos),此即宇宙原理,或神的理性;如斯多噶派(Stoics),主神的內在性,謂神即為宇宙。其次為新柏拉圖學派之創始者柏羅提那(P1otinus,205-275),他曾東遊,考察波斯印度的哲學,謂神乃宇宙的大原,是無限者。絕對者;惟其本體充溢,則流為萬有。複次為埃理亞學派(Eleatic School);其說亦有泛神論的意味。到了中古時代,泛神論,雖曾消沉一時;惟降及近世,因笛卡兒。斯賓諾沙哲學的影響,泛神論又重振旗鼓;益以德國康德。斐希德、黑格兒的唯心哲學,深入人心,泛神論更趨於高潮。三、泛神論的派別 基上所述,地無分東西,時不論古今,泛神論乃有其普遍的影響,茲分論之:1. 1. 東方的泛神論——其一為印度的婆羅門教(Brahmanism),或稱印度教(Hinduism),以「大梵」(Brahma)為萬物之本,最初的本質(primal essence)。世界萬物,須與「大梵」合一,人苟了悟,「我即大梵」,即可得救。萬物乃由「大梵」而出,非由創造,而乃由此「原始本質」中流出。此與新柏拉圖派之「流出說」 ( Emanation Theory),想法一樣,乃是泛神論的要義。他們以為神的本質和德性,乃無盡藏,溢而成為萬有,故萬有與神,並無區別,乃為神的一部,如光從太陽發出,其理相同。其次為佛教,以為眾生皆有佛性,世界萬象莫非「紅塵」,皆由心生,並無所謂創造宇宙主宰萬有的上帝。其三為老莊哲學,亦有泛神論的意味,老子以「道」為「天地之始」、「萬物之母」,惟「不知其名」。又曰「大道汨兮,萬物恃之,……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莊子以「道」乃「自本自根」;「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復以生死乃似「春秋冬夏四時」之變化,死乃「偃然寢於巨室」,與天地同壽,人苟能「外物」「外生」,而「無古今」,則「能入於不死不生」,超越時間而永存。其四為儒家哲學。中國先民,原來相信有一位創造天地,主宰萬物,賞善罰惡,聰明正直的上帝之存在,並且畏而崇拜之;惟自漢以後的儒家,尤其是宋明理學家,卻使我們固有的上帝觀,日趨變質,成為一種空幻虛無的泛神論,把一位全善全愛、全知全能、創造天地萬物的上帝,變成學者「昏暗」「無知」(羅一21)的幻想,以及一堆「太極」、「無極」、「大一」。「太一」、「元氣」等等主觀虛構的名詞,而令士大夫沉迷於「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天人合一」的幻想。關於各種東方宗教哲學思想,著者於《總體辯道學》卷三,另存詳論。 2.希臘的泛神論——除上文所述之亞諾芝曼德。赫拉頡利圖、斯多噶派、新柏拉圖派的學說外,尚有埃理亞學派(Eleatic School)。此派代表,有瑟諾芬尼(Xenophones,570-470B.C.)、巴邁尼德斯(Parmanides C.,500B.C.)和芝諾(Zeno,C.,495 B.C.)。此派主「太一」說(the one,或the al1),謂「太一」乃充塞太空,常住不變,無始無終,無過去,無將來,只有現在,乃為無限之本質,為真正之「實在」(Rea1ity)或稱「真有」,或「純有」(Pure Being)。但「太一」、「真有」或「純有」,乃均不可見,莫可名狀,乃藉「萬物」表明之。故「太一」即「萬有」,「萬有」即「太一」;神即「宇宙」,宇宙即神。經云:「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榮耀所護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這是上帝藉著他的獨生子給世人的特殊啟示。泛神論者,沒有得著特殊啟示,只看到「太一」所表明的「萬物」,沒有看到藉著他的「獨生子」所表明的上帝;只看到他所託住的「萬有」,卻不能看到「上帝本體的真像」。 3.近代的泛神論——近代的泛神論者,可以下列諸氏為代表,其一為斯賓諾沙(Baruch Benedict Spinoza,1632-1677),氏以神為一種永存的唯一的實體(substance),是萬物內在的原因,藉著無常的「眾生」而「表現」,神即「自然」,非超乎自然之外,萬物乃為神之「變化」(modification),其形於外延者,則名之曰「物」;其形於思維者,則名之曰「心」,故「心」「物」乃一物之兩面。人,從其肉體言,乃為神之外延,從其靈魂言,則為神之內心。神的位格,以是沒有感覺,不能愛憐,亦不能賞罰;神無意志,以是沒有目的,也沒有計劃;因此,神非造物主,萬物並非被造,乃自有、永有,且不息流轉。神既無位格,僅為宇宙間一種永恆而普偏的原則,但何以能成為有位格的人,斯氐不能自圓其說。他們以為人即是神,所謂神,僅為一種虛妄的思念(羅一21),等於無神!其次為斐希德(Johann G. Fichte,1762-1814),氏以萬法唯心,整個宇宙,甚至上帝,都由心生。氏嘗於教室中對學生說:「諸位同學,現在讓我們來造上帝吧!」他認為此乃人之為人的神聖使命。在他的觀念之中,所謂上帝,乃是流行於宇宙間之道德秩序(mora1 order),這簡直等於以人為造物主,以人為神,高舉人類,揚人滅神!照斐氏的道理,主耶穌雖為神的長子,但一切眾生(世人),都與耶穌平等,所以無需經過耶穌,可以「立地成神」,因其本性,本來是神。此乃和佛法相同,認為「眾生皆有佛性」,可以「立地成佛」,乃是一種「神人合一」的泛神哲學的基督論。其三乃為黑格兒(Wilhe1m Friedrich Hegel),氏謂世界乃為一種永遠變遷的程序,人乃是一種過渡的現象(passing phenomena);真正的「實在」(Reality),乃為「觀念」(idea或理念),或稱第一原理(first princip1e),或稱「上帝」;易言之,一位又真又活的、有位格的上帝,被他虛妄的思念,變咸一個抽象的「觀念」或「原理」。氏謂神乃偏滿「自然」或「世界」,並無「自我意識」 ( se1f-consciousness ),故若無世界,便不成神;神乃藉著世界而表明出來,尤藉著人而有「自我意識」。人類乃為上帝的登峰超極的最高表現(consummation),故人就是神!氏復強調「世界精神」、「絕對理性」之說,成為一種「理性的泛神論」。此乃藉著「非常人物」和普魯士王國而具體表現,乃是一種崇拜國家,崇拜民族的「拜人教」。相傳當拿破倫進攻德國時,氏正在著書,氏挾稿舉目窗外,見拿氏指揮兵馬,長驅直入,嘆曰:「此乃馬上之『世界精神』也」!黑氏的哲學,乃為德國軍國主義和納粹主義的禍根。其四為謝林(Friedrich W.J.Sche11一1ng, 1775-1854),氏之哲學,可分三期。第一期,倡「自然哲學」、「超絕哲學」,謂自然能發展,成為精神。第二期倡「同一哲學」,及「美的唯心論」,謂自然與精神之「同一」,惟藉藝術,最能表現。第三期致力宗教哲學,就超自然的經驗,論神的存在和發展,其說玄秘,謂自然乃在植物界沉睡,乃在動物界作夢,而因人而蘇醒。所謂人心,並無其物,乃為自然恢復其知覺而已。人雖有限(finite),非真有限,而乃神在發展;質言之,人乃發展中的神。世界乃為「有限」的總體,亦為上帝的兒子,上帝乃藉人而完全表明,故人乃萬有之最高表現(the highest of beings),亦為上帝至高無上之發展。在這至高發展中,上帝和宇宙的分際,乃告泯滅,這和我國儒家「仁者與天地萬物為一體」的空想,異曲同工,乃是「自我神化」的泛神論。四、泛神論的批判 泛神論的謬妄,可從哲學、道德、社會、宗教各點來看,茲分論之: 1.從哲學的觀點說——其一,關於神的概念及萬物之存在,他們立說不一,莫衷一是,關於神的「概念」,或則說是[大梵」,為「真如」,為「真有」,為「純有」,為「世界」,為「宇宙」;或則說是「世界精神」、「世界靈魂」,是「絕對實體」、「絕對理性」。關於萬物之存在,或主「流出說」,或主「表現說」,或主「變化說」。而且以為萬物既由神流出,既為神之表現,則無所謂善惡。其二,神既無位格,則宇宙如何創始,萬物如何滋生;社會道德秩序,如何維繫,均無合理解答。其三,據心理學及生理學的原則,無意識絕對不能產生意識,但他們所謂意識與生命,只是一種現象,甚至說是幻影. 2.從道德的觀點說——其一,萬物既無道德的屬性,又無道德的主宰,則世界的道德秩序,必無從產生,尤無從維繫。其二,他們以萬物乃由神「流出」,且以神即萬物,萬物即神,則人的作為,即為神的作為;給一杯水,殺一個人,都是神的作為,於是人類行為,沒有道德的責任。其三,人類既無道德的責任,於是便養成一種無所為而為,委天任命的、宿命的,玩世不恭,不負責任的人生態度。其四,道德的秩序,社會的制度既無從建立,勢將釀成一種道德虛無主義,造成一種無政府狀態。事實上,中國禪宗以佛為「乾屎撅」,禪宗法師,行為乖張,被稱「魔王」。西方青年生活浪漫,毀法亂紀,便是這種哲學思想的惡果。著者對此,已另撰專書論之(參Zen- Existentialism)。 3.從社會的觀點說——泛神思想,在近代社會幾乎無孔不入,瀰漫各方,泛濫成災。法儒陶蓋維氏(A1exis Ch. H. C. DeToqueville)說:「近代民主主義,已朝著泛神論發展。泛神論認為上帝和宇宙,乃為一體,這種思想,頗迎合民主社會人士的口味;尤以他們那種人絕對平等的觀念,便以為泛神論乃更合於民主的制度。」近代佛教徒,也強調佛教「眾生皆有佛性」的思想,乃比基督教更為民主,並斥至高無上的上帝觀,乃為不合民主潮流。此種幼稚思想,實令人啼笑皆非。惜世人僅見無神論的危險,卻忽視泛神論的禍害、不知泛神論乃是破壞社會組織的危險思想。此事重大,請加申論。 無神論,以人為「物」,乃貶低人的地位;泛神論以人當神,乃抬高人的地位。法國革命,醉心盧梭等的學說,不過承認人的自然權利,提高人的尊嚴;泛神論乃變本加厲,竭力強化個人主義,反對一切束縛個人自由的限制。因為人既為神,便應自由自在,可自成律法,他的「神性」,便能自己管理自己,絕不容他人加以干涉。佛教禪宗,便強調此義。愛默生(Emerson)說,只要吾心正直,便算聖潔,耶穌只從己心,不從他人,故為超人。人當知己心為神,應從己心,不必遵行聖經陳舊的教訓。佛家強調「即心即佛」,「眾生皆有佛性」,只要「明心見性」,便能得到解脫。人既各有其內心的律法,便不必服從國家的法律。自我立法,等於無法,勢將陷國家社會於無政府狀態。無神論的法國革命,要求人權,但人還是「人」;泛神論者,不僅要求人權;而且要求神權,要想以人代「神」,使人作「神」,人乃無所不能,可以為所欲為。殊不知「任何權力,如果漫無限制,如果沒有一個負責的對象,那是最危險的事。人權不能是絕對的,只有上帝才是全知全能的,只有上帝的權力,才和他的智慧公義是『合一的』」。人權若無限制,那就非常危險。泛神論比無神論乃變本加厲,不容漠視。 4.從神學的觀點說——所以,泛神論乃是「敵基督」,是魔鬼的陰謀,要在暗中消滅人類對於上帝的信仰,以及「道成肉身」的真理。(許多異端以及新神學,都是由於不明基督位格及道成肉身的真理而發生,此已於拙著《系統神學》卷四「基督論」加以詳論。)魔鬼深知鼓吹「無神論」會遭人反對,故特披上「泛神論」的外衣。其實「無位格」的上帝,等於「無神」,「偽裝的無神論」,更易迷惑世人,乃更為危險!因為唯獨如此,敵基督者,才能有充足的理由,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上帝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帖後二4)倘使相信一位創造天地萬物的造物主,有位格的上帝,並在其寶座上照他的旨意統治萬物,則它們便只有退避三舍,銷聲匿跡,休想能夠坐他的寶座。因此魔鬼便分三個步驟,向神進攻。第一步,先廢除神的位格,鼓吹無位格的上帝觀,使神的寶座虛空,它便可以乘虛而入,佔據寶座。第二步,乃在否認「道成肉身」,不信上帝在肉身顯現,主耶穌基督神人二性位格的聯合,正統的教義,從而提倡上帝和人類的聯合(天人合一)的異端邪說,而否認人類救主耶穌基督神人二性的聯合。這樣便可使上帝降格,而使「明亮之星,早晨之子(按:即魔鬼)……與至上者同等」(賽一四12、14)。第三步,便「圖窮匕現」,索性提倡「人類神化」、「上帝人化」,高抬人性,以人為神,使人(其實乃為魔鬼)登上神的寶座,而不覺僭妄褻瀆,乃為「名正言順」、「實至名歸,可以當之無愧」。 質言之,泛神論乃是一種最強烈的「自我神化論」 (self-deification)。此乃異教之本質,從另一方面看,「自我神化」的結果,便是「上帝人化」,使上帝名存而實亡。提倡此種邪說者,其一為黑格兒的基督論。他說「道成肉身」並非僅僅限於耶穌一人,「道成肉身」,乃是一種永恆不息的事,上帝真正的存在和屬性,乃在普世的人類。所謂「道成肉身」,乃為「上帝人性」的啟示,「人類神性」的宣告。此說褻瀆上帝,為害甚大。黑氏號稱哲學界的「霸王」,但其晚年染疫而死,未獲善終,足為瀆神者之殷鑒。其二為史脫勞(David F. Strauss,1808-1874)的基督論。氏謂整個世界人類,便是「神人」,便是道成肉身的「聖子」,所以便是「基督」。人類的歷史,便是「福音」。人類歷史,推陳出新,一直向上發展進步;從神而來,回到神那裡去,個人雖死,但人類長存,此即「永生」。此種怪論,雖屬新奇,其實與婆羅門教「我即大梵」之說,乃異曲同工;而和我國「浩氣長存」、「精神不死」之義,亦不謀而合。魔鬼的毒計,乃欲毀滅整個人類,所以必須「中西合璧」,使人覺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其實乃為魔鬼使人永遠沉淪的「自我陶醉」的「術語」。其三為費爾巴赫(R. A Feuerbach,1804-1873)的「拜人教」。他說真正的宗教,其崇拜的對象和實質,乃是人類自己的良善和優性。所謂「神性」,其實就是「人性」。人有上帝在裡面,此乃人之最高的本性。此與我國「人性本善」,佛教「眾生皆有佛性」之說,大同小異,卑無高論。史脫勞和費爾巴赫,乃為黑格兒的「左黨」,都傾向唯物論。史氏初習神學,後受黑氏及新派神學之父詩萊馬赫之影響,思想大變,作《基督傳》一書,不信神跡,謂為神話,並非史實,不可置信。此外復有馬克思,馬氏在中學時代,曾撰論文,闡釋約翰福音第十二章與主契合之理,到了大學,中了黑格兒思想之毒,遂叛離真道。黑氏倡「唯心的泛神論」,馬克思、史脫勞、費爾巴赫則倡「唯物的泛神論」,異曲同工,都是魔鬼敵基督的傑作。他們都反對基督聖道,所謂「始祖墮落」、「人類原罪」種種基本真理,認為都是「無稽之談」。因此主耶穌基督贖罪救世,根本乃無必要;主耶穌降世,僅作完人的模範。世人早已得救,他已更新萬事,吾人早已住在「新天新地」,此乃「普救論」(universalism)的邪說,實在誤盡蒼生! 人類自始祖墮落以後,「全世界都卧在那惡者(魔鬼)手下」(約壹五19),「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1-2)所以對於泛神論等種種邪說,特別合於口味,現在東方宗教,侵入西方;「神死」運動,應運而生。宇宙與上帝,上帝和宇宙,既為一體,所以教會和世界,也不應再有分別。人人既都是神的兒女,都與神性有分,所以無需悔改重生;主耶穌亦非世人救主,他並非白天而降,亦非教會之首;他和世人,僅有程度上的差異,並無本質上之不同。因此基督並非一位,人類的本性,應當都成「基督」;人的信仰,不是在神,乃是在人。人類唯一的信條,乃是相信「人就是神」;真正的崇拜,乃是「拜人」。上帝既無位格,不應有其實座,人當坐在聖殿(帖後二4)。因此敵基督者宣告:「人國近了,應當滅神!」人國就是天國,這樣人人始能成神,此乃真正救世之道,此乃敵基督者幾千年來處心積慮叛神竊國的陰謀;而其最動人,最有效的口號和戰略,便是「泛神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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