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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海平:生命的「大同」與「大異」

生命的規定由「生命」之所「是」而來。然而,唯有人的生命,才自覺其所「是」。一個先於一切偉大的宗教、道德、哲學體系的問題,即從人之「是」及其「是什麼」的生命之生存境遇處探問生命的歷史「到時」,此乃人之「條件」。

一般而言,生命倫理是從生命的醫學現象那裡集中突破出來的。一方面是生命的痛苦、疾病、死亡、貧困、脆弱、無助、衰老、精神分裂、變態等等;另一方面是醫學或治療的不健康、不公正、不誠實等等。應該看到,生命倫理學擊潰了生命的「大同」夢想,它要面對生命之「大異」的現實。細節,使生命倫理的論辯充滿魅力——尤其當它在「細節」中掂量生命的「大同」夢想之時。然而,如何從細枝末節的分析論辯中,回應生命之大道的召喚,俾使生命之思真實地落實為生命倫理的問題論域和問題方式,使生命倫理學進入生命之「大同」與「大異」的辯證視域,尚需我們做更深入的前提分析或條件梳理。我們循此將有可能敞開一種新的生命倫理學的理論空間。

生命倫理是由生命自身的問題方式產生出來的。它與人類對生命自身問題的關注相連。它不是一個新論題,而是古已有之。

倫理學最初作為「反省生命是否值得一過」的一種哲學追問,本身就是生命倫理學。古希臘的「生命」即是「邏各斯」。中國儒家、道家都強調「生」或「生生」,生命就是「道」。

人類最早對生命現象的驚異,產生了文明早期的巫術、圖騰、禁忌、神話、宗教等。

人類面臨生老病死的生存體驗,產生了最早時期的治療實踐,它是一種具有神性魔力的活動。生命自身的問題,集中在探求生命、自然、人、世界的同一性原理。哲學誕生於這種驚異,即對「一切是一」的驚異,且集中在「人的自我認識」論題上,道德原則構成了人「反省生活」的根據。形而上學傳統,從柏拉圖到黑格爾,包括基督教傳統,把生命自身的問題歸結為某種超驗制約因素,某種同一性本源。生命在「大同」的抽象中,成為「乾癟的概念」。

我們從本源、根源、起源,思考同一性。

我們受制於同一性的幻象、起源幻象和人的超歷史本質。這源於人之生命的「無限」,不是我們所熟知的那種「惡的無限」,而是對限定的突破,是從「定在」到「在」,從「是者」到「是」的一種「進入」或「超越」。邏輯上,即是從「相異者」尋求「相同者」,從「分殊」到「同一」。

著眼於這個「同」、「大同」、「大全」來反省「人存在與他的世界」以及人之生命存在的奧秘和人之生活的意義,思考天與地,神與人,生與死,苦難與拯救,自然與自由,知識與道德等等,我們稱之為一種「本體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適合於一種知識論的推論傳統,適合於一種形而上學的知識或真理之構造,適合於一種「無生命」的哲學「愛智」,它本身就是一種「敵視生命」、「反對生命」、「肢解生命」、「漠視生命」的道德或哲學。如果說,這裡有一個生命倫理的話,那它在總的旨趣上,只能是一種「無生命」的「生命倫理」。

這是形而上學隱蔽的邏輯,它的實現將會宣告「生命現象」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機和挑戰,我們今天已經身臨其境。

這是一個悖論,著眼於生命之大同或大全,宇宙的、世界的、神的、人的,總之,著眼於地球生命之大同的知性夢想,反而肢解了人的真實生命。這是人類愛智夢想的深層悖論。我們來看看,這一悖論是如何在人的那種永恆性的追求中呈現出來的。

在歷史中的人,老是要追尋一個超歷史的根源;

在世界中存在的人,念念不忘矚目於世外的根據;

終有一死的人,渴望不死;

有限者,一心想將自己結合到無限;

哲學家(黑格爾)的難題:他建造了一個壯觀的大廈,自己卻廁身於大廈旁的小茅屋。

哲學家的生命大同、宇宙大化、人生大道、世界大全的構想或理念,其之所以為「大」,是因為他將差異、細節、卑微、依賴、脆弱、庸碌的生命感性和世界現實抽離掉了。如此一來,哲學的歷史傳統在形而上學的同一性尋求中,並沒有真實地進入「人之條件」,因而它對生命的沉思也不可能真正進入生命倫理的問題論域。這是值得我們注意的現象。然而,它構成了生命倫理尤其是生命倫理學的條件,一種不可或缺的歷史譜系和精神資源。

這種從「大」處著眼,立足於「同」來看待人的生命存在和宇宙生命存在的哲學與倫理,其理論形態的完成就是我們所說的一種「主體—形而上學傳統」,其現實形態的完成就是「現代性」。現代性的「大」「話」,「大敘事」以及「齊一化」、「規整化」、「理性化」的「大」設計、大構想、「大實踐」,不斷地在製造科學的、進步的、自由的、公正的、經濟的神話,也不斷地製造著現代醫學或治療的神話。

現代性的「神話」既是「形而上學」大同夢想的完成,也是這一夢想的終結。完成即是終結。形而上學的實體主宰或主體控制的邏輯展現為「現代性」,其隱蔽的「邏輯」必然大白於天下,這個邏輯就是:不斷重現的「大話」變得可疑,著力建構的最高價值開始貶值。對「大」的懷疑,對「同」的懷疑,演化為確定性的失落、根基的動搖、同一性的幻滅以及普遍的不信任。現代性進入到「後」的歷史境遇之中,所謂「後現代性」即是一種重新檢視、審理、消解、清算的「到時」。

生命倫理學的產生,即是從這種「大同」夢、「大全」理論和對「宏大」實踐的懷疑、消解和清理的整體精神文化氛圍中突破出來的。生命的細枝末節,脆弱,受苦,依賴,在具體的治療或實證的案例中,在醫院場域、公共衛生情景、技術運用條件、生殖干預方式等特定的條件下,面臨倫理衝突和道德難題。

生命之「大異」在生命倫理學的實證論辯中呈現出來。這一點尤其值得我們關注,並令我們深思。

哲學的道路,或者說,形而上學的道路,是從生命之大同的這個「大」處著眼,它對生命的思考或思辨,形成了非常豐富的歷史傳統、文化積澱和精神資源。它的問題是,它實際上經受不了從人類真實的生存體驗或生存經驗之生命差異性中產生出來的詰問。這可表述為「本能衝動」對「邏各斯」的反叛。它更經受不起從這種理論提供的路徑中建立起來的文明類型上隱含著的深度危機的爆發以及由此可能帶來的各種詰難。

有一種觀點認為,生命倫理學是一種應用倫理學,即某種理論或道德哲學在生命技術以及與人的生命健康相關的經濟、政治、政策、公共衛生、醫學和醫院治療領域中的應用。這種觀點是有問題的。我不贊同這種觀點。生命倫理學實際上是一種倫理學甚至哲學範式的轉變,而不是某種理論在生命現象領域的應用。它不再是從「大同」或「大全」的「大」處著眼,而是從「大異」或「差異」的「小」處著眼,進入真實的道德難題或倫理困境。當然,對應用倫理學的看法本身也有不同的觀點。比如,有人認為應用倫理學與傳統倫理學理論相比是一種倫理學理論範式的轉變,尤其在生命倫理學的研究中更是如此。我同意這種看法。如果我們這樣看應用倫理學和生命倫理學,那麼我們首先要探問的是使我們所熟知的生命倫理論題成為可能的一些條件。大致說來,這些條件是指:

(1)那些使我們更為細密地、分門別類地看待生命或處理生命問題的科學知識和技術經濟條件;

(2)比較成熟地處理生命的誕生、疾病的治療、公共保健或衛生以及死亡問題的醫學醫院體系;

(3)影響身體環境和生命生態的自然因素、社會因素、精神因素和制度因素,包括構成生命支撐系統的自然生態因素,政治、法律、宗教、社會等因素以及信仰、價值、觀念、精神等因素,和相關規則、規範、制度等因素。

這三個方面的條件,涉及到生命作為一種地球現象是如何被分解的,涉及到生命作為一種醫學現象是如何建立其合法性的,最後涉及廣泛的人類因素(精神、社會、文化、制度)和生命價值的內在關聯。

生命的科學知識和技術經濟條件產生了關於生命的由來、演進、基因圖譜的多學科知識系統以及相關的工程的、技術的甚至產業的運用。我們可以以更精密的、更有效的量化手段完成對生命的控制和生產。地球生命被分解為生物學、經濟學、社會學等等的諸多規定,這種分解一直深入到了基因層面、價值層面和角色層面等。不斷呈現的斷裂或多樣性與某種組織起來的齊一性與規整性同時並存,從這裡產生了關於生命價值的諸多道德難題和倫理論題。

臨床醫學、現代醫院體系、公共衛生體系以及醫藥生產和職業化的治療體系,構成了生命倫理學產生的醫學現象前提。醫學現象作為一種倫理現象,直接關涉生命的無助、脆弱、疾病、痛苦、存活和死亡。在這裡,道德原則不再是一種推論性實踐的產物,它是醫療或生命救治過程的親證性實踐的結果。

此外,自然、社會、精神和制度等因素,在更為廣闊的、更深遠的意義上構成了生命倫理的條件。不同的自然觀、社會觀、精神哲學和制度體系,形成了人們看待生命價值的不同視域,從中產生出各種各樣的道德論爭、倫理思維和立法原理。

應該看到,這些條件在實質上構成了人的條件。在此條件下,人的生命不再是一種抽象的「大同」生命,而是被拋入各種迥然不同的情境中並「大異其趣」的生命存在。

生命倫理學產生的條件決定了它不可能有一個絕對的、統一的體系或概念框架,因而不可能是循著形而上學的老路去著力建構體系。這種無體系的生命倫理學,直接面對問題本身,著眼於生命之「異」。然而,生命之「大異」的實情一旦進入我們的眼帘,由「小」處著眼掂量生命之「大同」就是生命倫理學的題中應有之義。

由「小」處著手,或是楔入生命倫理諸具體條件,或是起而掂量生命之「大同」的永恆夢想,它必將在展開論題的多樣性的同時,于思維進路上帶來變革。生命倫理學由此進入人之條件。

作為地球現象、醫學現象、社會現象和精神現象,人之為自為生命存在總已經在特定的條件之中且能自覺意識到某些條件的限定。理論上,我們可以設想某種無條件的絕對,本體思維也確實從「大」、「同」、「全」、「一」處著手探究此絕對。但是,一旦進入真實的、感性的、具體的生命存在,關注生物的人、受苦的人、說話的人、工作的人、交往的人等等,就必然從分殊的異質個體與其整體的關聯處進入如此這般的人之境遇和異彩紛呈的生命情境。如同舊約聖經中上帝的詢問:「你的兄弟在哪裡?」這要求異質個體(該隱)進入一種與其整體(兄弟)的關聯,這裡要求的實際上就是一種倫理思維;而該隱的反詰「我是我兄弟的看護人嗎」,則代表了「我是我、我的兄弟是我的兄弟」的論辯,即在本體上的「我」與「兄弟」是一個互不相屬的單子式的個體。

遵循倫理思維而不是本體思維,使生命倫理學不再沿著「求同」的形而上學路徑前行,而更多地表現為一種「存異」的思維特質。生命倫理問題不大可能進入本體思維的思維進路,因為一種求同的本體思維不會關注介入生活的異質性的生命難題和困境,而只能是在一種本質論的追溯中進入概念問題和知識問題,如泰勒斯看不到足下之物、蘇格拉底不關心米洛斯被雅典屠城。

生命倫理學遵循的「存異」思維,是一種倫理思維,它包含兩重基本意蘊:一是異質個體與生活整體之關聯的多樣性;二是對非我類者的異質個體與其整體之關聯的尊重。當我們走進一片森林,魚在水中游,鳥在林中鳴,花兒靜靜地開放等等,我們從中感受到某種情感和精神的支撐,一種萬物一體的生命充實感。這是一種建立在尊重差異基礎上的相與相遇,我們體會到生命價值的某種呈現並由此體會到多樣生物間的那種無可言喻的親密。這裡甚至可以看到生物多樣性的某種倫理身份或道德地位。

實際上,生命倫理學的「無體系」並不意味著它在思維進路上的雜亂無章,而是指它不致力於建構某種同一性的理論體系,而是直接面對道德難題,它並不主張用道德的論證將具體的倫理經驗進行過濾,而是著力從異質生命的分斷處見證道德。應該看到,這種「無體系」和「有條件」,使生命倫理學的論題和討論充滿了無窮生機,它從精神旨趣上排斥一切「絕對真理」之道說,而為倫理對話或商談、為思想寬容和理解、為一切自由而有活力的論辯,開放出儘可能寬廣的空間。

那麼,生命倫理學如何才能遵循一種倫理思維?生命問題如何才是倫理問題?進一步,「過一種倫理的生活」對於我們這些終有一死的人來說究竟意味著什麼?對生命之「大同」的形而上學言說無疑構成了人類異常豐富的歷史傳統、文化積澱和精神資源,它同樣也構成了生命倫理學的條件,那麼我們如何進入此一深度的人之條件呢?這些問題,把我們帶向了倫理思維視域中生命倫理學的某種綱領性的慧識或判斷。

在我看來,目前生命倫理學的進展,至少從形式上,可以概括為四個依次深化的步驟。

(1)由生命境遇的描述開啟特定的倫理思維視域。

影響我們作出某種有關生命境遇之判斷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知識狀況、技術因素、文化類型、價值立場等,都可能對之產生影響。這種差異,從個體與其自然生態整體的關聯,個體作為病患與醫院場域的關聯,到個體與自身精神的關聯,衍生出不同的倫理論題和倫理運思。我想指出的是,是差異諸物的結合構成了生命境遇的倫理視域。這裡所謂的差異諸物的結合不是指對差異的排除,而是對某種關聯方式的合理性與合法性的探求。如技術因素,特別是基因技術、新能源技術、網路技術等,就技術本身而言,從一種本體思維上追溯其概念或知識並不產生倫理問題;而當我們從技術與人的生存的關聯視域中追問其本質,就必然進入對生命境遇的描述,從而進入一種倫理思維。生命之大異,從自然生態、環境問題、動物權利問題、高新生殖技術問題、醫藥生產、醫院組織、治療實踐,到器官移植、同性戀、艾滋病等等,由此得以展開和呈現。循此,我們進入一種倫理思維。

(2)生命價值的判斷,關涉特定的倫理實踐類型。

人類總是基於極為不同的背景作出有關生命價值的判斷。例如,在古希臘奴隸社會,奴隸的生命是從屬於奴隸主的,奴隸實際上沒有道德地位;而今天,我們則可以討論一種魚類的福利或者動物的道德身份問題。從動物實驗到基因工程,從生育控制或生育干預到死亡延緩或安樂死,從自然的內存價值到人的自由生命本質,人類在現代文明狀況下遭遇的多樣性的實踐類型無不隱含著關於生命價值的判斷。應該看到,特定的倫理實踐類型必然是在與倫理關涉的知識、技術、自然生態、社會、文化、經濟、政治、醫學、公共衛生、法律等諸多實踐扇面遭遇生命價值之詰問的。眾多的實證分析和案例研究是面對不同類型的倫理實踐或與倫理相關涉的實踐類型而進行的生命倫理學探究。

(3)以此為依據(對生命境遇的描述和生命價值的判斷),為一種可能的倫理生活確立道德原則或進行道德辯護。

生命倫理學的實踐訴求,總是指向某種可能的倫理生活,因此它必然在比較廣泛的人類因素和生命價值的內在關聯中進行道德辯護,並探討或澄清道德原則。從這裡出發,可能會涉及到既有的道德哲學傳統或倫理學的理論範式。冷眼一看,好像是某種倫理學理論在與生命境遇或生命價值相關的論域中的一種「應用」,實際上也有人持這種看法;但是,仔細分析就會發現,生命倫理學關於道德原則的討論以及關於道德立場的申辯是建立在對差異的充分的尊重的基礎上的,它不是從生命之「大同」的超驗抽象中獲得道德原理或原則,而是從生命境遇和生命價值的細微的差異分析中探求一種可能的倫理生活。

(4)從生命之「異」的細微處,進入傳統和精神資源,掂量人之形上本性中的那種生命大同或生命大道。

傳統宗教、哲學和形而上學作為一種著眼生命大同的精神資源,構成了生命倫理學的條件之一。生命倫理學的實踐訴求擁有一種不斷延續的強大衝擊力,它不斷地要超越當下,進入到那作為構成性條件之深層的精神資源。它從生命之「異」的細枝末節入手,進展到對生命本質的思考,進而引起我們關於自然、人、神、文化等觀念的重新審視。由此,它從生命之大異處鄰近生命之大同。

當代美國學者S·R·凱勒特在他的《生命的價值》一書的自序中談到他的一次體悟。他說,我們的生命被職業的、生計的、慾望的、社會的各種因素分割成互不相干的片斷,然而,當我們走出喧囂的都市,進入生機勃勃的綠野,「現實的支離破碎」、「緊張的壓力」、「人際的不定」都從肩頭滑落。「從和我周圍繁複多樣的生命與非生命的接觸中,我體驗到了自然流露的未來的健康、快樂與美好。……我與面前這一小塊自然在肉體上、情感上、思維上,甚至精神上都維繫起來。」①從凱勒特的敘述中,我們感受到了那種為一般人類所具備的情感,即在多樣性的生命價值中感受到人與自然的相通,一種從細碎而渺小的生命之物中體會到的某種無可言喻的「大同」。實際上,人作為大地生命上升之箭的頂峰,是唯一一種可以領會到這種生命相通或生命「大同」的最高境界的存在者。從這裡,我們其實可以分辨出生命倫理學的最高追求,即從生命的多樣性和異質性的斷裂以及它所遭遇到的前所未有的難題中,進入生命之「大異」與「大同」的辯證視域。

當今的生命倫理學通常是由細節的、案例的、實證的生命境遇入手,進入關涉生命價值的倫理實踐類型之辨析和關涉道德原則的倫理生活之論辯。這的確非常重要,但僅僅停留於此顯然是不夠的,因為這還只是生命倫理學遵循倫理思維之綱領的最初步驟;而在我看來,關鍵性的步驟必須是由生命之「大異」的細微處掂量生命之「大同」。這應該是生命倫理學的最高追求,它指向對人的生命本質的理解。

人的生命是一種具備兩重本質的生命存在,其一重本質是自然生命,另一重本質是人的超自然生命,這就使人作為一種獨特的大地生命現象表現為「生存」。「生存」一詞的英文是「Existence」,本意即是一種「擺出來」或「突出出來」的存在。也就是說,人的生命意識使自己成為「實存者」或「生存者」而表現出與他人或他物的區分。比如,就是這一個個的個體的人,他與其他人不同,與其他物也不同,且他意識到這種差異與區分。人之初的羞感(亞當與夏娃)即是對這種差異的意識。然而,人的生命並不以這種差異和區分為永恆,而是力圖在區分中尋求結合,在差異中探索同一。生命由此進入倫理,即生命從異質個體與其整體的關聯中獲得生存規定。從這一意義上看,生命之「大同」與「大異」構成了生命—倫理的辯證環節,它實際上使人類因素與大地現象以及精神氣質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生命之大同與大異的辯證關係,可從人的生命作為類生命展現的歷史命運中管窺一斑。人的類生命本質被馬克思描述為「勞動」。勞動既是區分的力量,又是結合的力量。作為人的本質力量的對象化,有條件的勞動始終是「異化勞動」。從勞動是人的自由生命本質或類生命本質看,勞動是在「自由」之名下獲得規定的;然而,「生而自由的人」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是勞動的命運,也是自由的命運,即勞動或自由作為人的類生命本質並未完成其歷史性的復歸。雖然如此,它作為一種可能的倫理生活訴求,並非處於某個不可企及的「彼岸」,也非類似那種永遠向遠方延伸的「地平線」,它實際上隱蔽在它的各種各樣的「異化」的處境中。傳統哲學—形而上學是從關於事物本身的本體思維抽象中力圖切近事物隱匿著的「大同」,但其結果是通過排除條件或差異去構想某種超歷史的本源或絕對,反而迷失了生命真實的本質而成為一種敵視生命的理論。勞動的這一命運標誌著人類的一般性的命運。生命而倫理的邏輯,使關於生命之大同的形而上學抽象只能成為生命倫理學的某種精神資源。今天,生命倫理學已經展現出來的可以用以掂量生命大同的生命境遇描述、生命價值判斷以及相關的道德原則論爭已經異常豐富。人類創造生命或主宰生命的意志也以前所未有的姿態挑戰「第六日」的神學誡令。生命之「大同」實際上就隱匿在生命之「大異」的歷史處境之中。生命倫理學從任何一種「差異」切入,都會在人之條件的倫理生活訴求中,鄰近此生命之「大同」並回應生命之「大道」。

生命的危機,在現代性人類文明的恢弘建構中,已經在技術的、生物的、社會的、文化的、精神的甚至整個生態的、大地的各個層面綻露無遺。這種危機四伏的時代癥候,是一種急切地召喚「思想」、激發「思想」的契機。今天的生命倫理學必須承擔這一「思想」之重任,進入此思想之時機。然而,當今生命倫理學的理論危機在於,它還無力從那種「無體系的」、「有條件的」差異性關注和實證性考察中走出來,深入到人類生命境遇或倫理實踐背後隱匿的生命之「大道」或生命之「大同」。從「小」處著眼、由「差異」入手,是生命倫理學進入倫理思維的進路,這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它是生命倫理學賴以克服形而上學的一種思維進路上的抉擇;但是,如果放任這種「入手」處的細枝末節泛濫,就會讓生命倫理學的思想特質淹沒在事實性的報道之中。

在《睡美人》的神話故事中,王子走進一個沉睡千年的城堡。我們不禁納悶:是什麼樣的魔法使時間停留,使萬物成為永恆?是什麼樣的魔法師的魔杖使生命成為沉睡而靜默的等待,而終有一死的人可以在此靜默的等待中不死?當等待的王子到來,生命的盛典再度開放,愛情、歡娛、美酒、鮮花一起在千年沉寂後重現。這是生命與時間的神話,也是生命與愛情的神話。生命倫理學不向我們講述這種《睡美人》的神話,但是它今天真實地面對這樣的「神話」。人類是一種時間中的「到時」,然而人卻總是試圖獲取一種戰勝時間和死亡的魔法。如果說生命的「到時」是「眾妙之門」,生命倫理學必須思考「王子的到來」,並由此思及人類的歷史性「到時」。

我們斷言,生命倫理學亟待拓展視野,亟待制訂綱領,亟待從生命境遇之描述、生命價值之判斷和道德原則之論爭深入到生命之大同和大異的辯證之域。

【注釋】

①S·R·凱勒特:《生命的價值》,知識出版社2001年版,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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