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順導師《金剛經講記》之厚觀法師注釋版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

依厚觀法師的講義(2001/3/8),釋淨照略加修改而編排(2001/8/23

  一、﹙p.1﹚《金剛經》流行於中國佛教界之原因:

  1.三論、天台、賢首、唯識、禪各宗,都有註疏。

  2.中國佛教的特點:一、重實行;二、好簡易。本經既重般若的悟證,卷帙又不多,恰合中國人的口味,所以能特別的盛行起來!

  二、﹙p.2﹚本經的文義次第,是極為難解。

  1.無著:「今剛難壞句義聚,一切聖人不能入。」

  (《金剛般若論》卷上,大正25,757a8)

  2.世親:「法門句義及次第,世間不解離明慧。」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大正25,781a7)

  甲、釋經題﹙p.2-p.15﹚

  三、﹙p.2﹚「金剛」

  A、世間的金剛有三特點:

  1.堅常

  2.明淨

  3.快利

  B、金剛之種類

  1.金剛寶

  2.世間金剛石之類

  四、﹙p.3﹚須菩提在般若會上提出四個問題:

  1.何者般若?

  2.何名般若?

  3.般若何用?

  4.般若屬誰?

  A、《大品般若經》卷3〈集散品第9〉大正8,236b:「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應如是思惟:何者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名般若波羅蜜?是誰般若波羅蜜?」

  B、《大般若經》卷409﹙第二分﹚〈勝軍品第八之2〉,大正7,49a6~9:「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應當如是審諦觀察:何者是般若波羅蜜多?何故名般若波羅蜜多?誰之般若波羅蜜多?如是般若波羅蜜多為何所用?」

  C、《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69b-371a

  五、﹙p.3﹚何謂般若?

  ﹙一﹚實相般若,﹙二﹚觀照般若,﹙三﹚文字般若。

  六、﹙p.3-p.6﹚實相般若

  ﹙一﹚《大智度論》卷40說:「般若者,即一切諸法實相,不可破,不可壞。」(大正25,370a-b)

  ﹙二﹚《經》中說:「菩薩應安住般若波羅蜜。」

  參見:《大般若經》卷3,初分〈學觀品第二之一〉,大正5,11c15~29:

  「佛告具壽舍利子言: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住而為方便,安住般若波羅蜜多,所住能住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捨而為方便,圓滿布施波羅蜜多,施者、受者及所施物,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護而為方便,圓滿淨戒波羅蜜多,犯無犯相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取而為方便,圓滿安忍波羅蜜多,動不動相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勤而為方便,圓滿精進波羅蜜多,身心勤怠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思而為方便,圓滿靜慮波羅蜜多,有味無味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應以無著而為方便,圓滿般若波羅蜜多,諸法性相不可得故。」

  ﹙三﹚《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9c

  「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

  ﹙四﹚古德說:「說似一物即不中。」

  參見:《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卷1,大正48,357b19~29:

  「懷讓禪師,金州杜氏子也。初謁嵩山安國師,安發之曹溪參扣。讓至禮拜,師曰:甚處來?曰:嵩山。師曰:什麽物?恁麽來?曰:說似一物即不中。師曰:還可修證否:曰:修證即不無,污染即不得。師曰:只此不污染,諸佛之所護念。汝既如是,吾亦如是。西天般若多羅讖,汝足下出一馬駒,踏殺天下人,應在汝心,不須速說。讓豁然契會,遂執侍左右一十五載。日臻玄奧,後往南嶽,大闡禪宗。(敕諡大慧禪師)」

  ﹙五﹚《法華經》卷1,〈方便品第2〉﹙大正9,5c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六﹚《中論》說:「空則不可說,不空不可說,空不空叵說,但以假名說。」

  參見:《中論》卷4〈觀如來品第22〉﹙大正30,30b22~24﹚

  「空則不可說  非空不可說  共不共叵說  但以假名說」

  ﹙七﹚「不壞假名而說實相」

  A、參見:《大品般若經》卷8〈散花品第29〉,大正8,277b4~13

  「爾時釋提桓因心念:是慧命須菩提,其智甚深,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佛知釋提桓因心所念,語釋提桓因言:如是如是,憍屍迦!須菩提其智甚深,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釋提桓因白佛言:世尊!大德須菩提云何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佛告釋提桓因:色但假名,須菩提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受想行識但假名,須菩提亦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所以者何?是諸法相無壞不壞故。」(《大智度論》卷55,452a9~18)

  B、《大智度論》卷55:

  「釋曰:釋提桓因歡喜言:須菩提其智甚深,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菩薩知一切法假名,則應般若波羅蜜學。所以者何?一切法但有假名,皆隨順般若波羅蜜畢竟空相故。」(大正25,453a3~14)

  ﹙八﹚《中論》說:卷3〈觀法品第18〉(大正30,24a

  「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

  ﹙九﹚依《智論》說:「觀是一邊,緣是一邊,離此二邊說中道。」

  A、《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0 c4~7:

  「是菩薩入不二入法門,是時能直行此般若波羅蜜,不分別是因、是果,是緣、是知,是內、是外,是此、是彼等,所謂一相無相,以是故不應難。」

  B、《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7a7-21

  「是淨甚深者,淨有二種:一者智慧淨,二者所緣法淨。此二事相待,離智淨無緣淨,離緣淨無智淨。所以者何?一切心心數法從緣生,若無緣則智不生。譬如無薪火無所然。以有智故知緣為淨,無智則不知緣淨。此中智淨、緣淨相待,世間常法。是中說離智離緣,諸法實相本自清淨,為心心數法所緣則污染不清淨。譬如百種美食與毒同器則不可食。諸法實相常淨,非佛所作,非菩薩、辟支佛、聲聞、一切凡夫所作,有佛、無佛,常住不壞相。在顛倒虛誑法及果報中則污染不淨。是清淨有種種名字,或名如、法性、實際,或名般若波羅蜜,或名道,或名無生、無滅,空、無相、無作、無知、無得,或名畢竟空等,如是等無量無邊名字。」

  七、﹙p.6-p.8﹚觀照般若

  ﹙一﹚《智論》說:「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般若波羅蜜。」

  參見:《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0a

  ﹙二﹚《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0c7~16:

  「複次世間三種智慧:一者、世俗巧便,博識文藝,仁智禮敬等;二者、離生智慧,所謂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三者、出世間智慧,所謂離我及我所,諸漏盡聲聞、辟支佛智慧。般若波羅蜜為最殊勝,畢竟清淨無所著故,為饒益一切眾生故。聲聞、辟支佛智慧雖漏盡故清淨,無大慈悲,不能饒益一切故不如,何況世俗罪垢不淨欺誑智慧!三種智慧不及是智慧故,名為般若波羅蜜。」

  ﹙三﹚《學佛三要》p.169~170

  「世間智」、「出世間智」、「出世間上上智」,這是從凡夫到佛果位而分類的三種智慧。世間智,指一般凡夫及未證聖果的學者,所具有的一切分別抉擇慧力。出世間智,指二乘聖者超出世間的,能通達苦空無常無我諸法行相的證慧。出世間上上智,佛與菩薩所有的大乘不共慧,雖出世間而又二諦無礙、性相併照,超勝二乘出世的偏真,故稱出世間上上智。這種分類,與龍樹智論的:外道離生智、二乘偏真智,菩薩般若智,意義極為相近。

  (四)《智論》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

  參見:《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0c3-4

  「般若是一法  佛說種種名  隨諸眾生力  為之立異字」

  ﹙五﹚《智論》說:「未成就名空,已成就名般若。」

  參見:《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19a

  「成就者名為菩提,未成就者名為空。」

  ﹙六﹚「因名般若,果名薩婆若。」

  A、《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9c7-10:

  「復有人言:從初發意乃至道樹下,於其中間所有智慧,是名般若波羅蜜;成佛時是般若波羅蜜,轉名薩婆若。」

  B、《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0a20~24:

  「佛所得智慧是實波羅蜜,因是波羅蜜故,菩薩所行亦名波羅蜜,因中說果故。是般若波羅蜜在佛心中變名為一切種智。菩薩行智慧求度彼岸故,名波羅蜜;佛已度彼岸故,名一切種智。」

  C、《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1a1~7:

  「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D、《大智度論》卷58,大正25,471b6~16:

  「諸佛一切種智,應從般若中求者,菩薩行般若波羅蜜具足故,得佛時般若變成一切種智故,言一切種智當從般若中求。佛能說般若波羅蜜故,言般若波羅蜜當從一切智中求。譬如乳變為酪,離乳無酪,亦不得言乳即是酪。般若波羅蜜變為一切種智,離般若亦無一切種智,亦不得言般若即是一切種智。般若與一切種智作生因,一切種智與般若作說因,因果不相離故,言不二不別。」

  E、《大智度論》卷72,大正25,563c9~11: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般若波羅蜜,但名字異,在菩薩心中為般若,在佛心中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七﹚羅什說:「薩婆若即是老般若。」

  A、參見:吉藏《淨名玄論》卷4,大正38,879c29~a5:

  「菩薩形二乘則大,望佛則般若為小,故在佛心中,變名薩雲若,寧言體性大耶?

  答:般若是因中之極,功在十地,故名為大,不望佛也。又般若通因果,果地般若,則最上無過,故體性是大。如什公云:薩般若即老般若也。」

  B、參見:吉藏《淨名玄論》卷5,大正38,884b15~20:

  「合因果開境智者,亦如大品,以般若為因,薩婆若為果,因果更無有二,般若之因,變名薩婆若果。如什公云:薩婆若則老般若,此名合因果也。開境智者,實相雖能生般若,而不轉實相之境為般若。世諦雖生方便,不轉世諦之境,為方便之智,故名開境智也。」

  ﹙八﹚《智論》比喻說:「般若如金,方便如熟煉了的金,可做種種飾物。」

  參見:《大智度論》卷100,754b28 ~c18:

  「菩薩道有二種:一者般若波羅蜜道,二者方便道。先囑累者為說般若波羅蜜體竟,今以說令眾生得是般若方便竟囑累,以是故,見阿粊佛後,說漚和拘捨羅品。般若波羅蜜中雖有方便,方便中雖有般若波羅蜜,而隨多受名,般若與方便本體是一,以所用小異故別說,譬如金師以巧方便故以金作種種異物,雖皆是金而各異名。菩薩得是般若波羅蜜實相,所謂一切法性空無所有寂滅相,即欲滅度,以方便力故,不取涅槃證。是時作是念:一切法性空涅槃亦空,我今於菩薩功德未具足,不應取證,功德具足,乃可取證。是時菩薩以方便力過二地入菩薩位,住菩薩位中,知甚深微妙無文字法,引導眾生,是名方便。複次有方便菩薩,知一切法畢竟空性無所有,而能還起善法,行六波羅蜜,不隨空,若能生四種事:若疑、若邪見、若入涅槃、若作佛,以般若有如是分別,若能除邪疑,不入涅槃,是為方便。」

  ﹙九﹚經上說:「以無所得為方便。」

  A、參見:《大般若經》卷44,大正5,247a1~9:

  「善現!諸菩薩摩訶薩善友者,謂若能以無所得為方便,雖說修空解脫門法不可得,說修無相、無願解脫門法不可得,而勸依此法勤修善根,不令迴向聲聞獨覺,唯令證得一切智智。善現!是為菩薩摩訶薩善友。若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為此善友之所攝受,聞說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其心不驚不恐不怖。」

  B、《大般若經》卷288,大正6,b16~c7

  「複次,舍利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以無所得為方便,不作是念:我能行施惠彼受者,此所施物及惠施性。不作是念:我能護戒,此所護戒。不作是念:我能修忍,此所修忍。不作是念:我能精進,此所精進。不作是念:我能入定,此所入定。不作是念:我能修慧,此所修慧。不作是念:我能植福,此所植福及所得果。不作是念:我能入菩薩正性離生。不作是念:我能成熟有情。不作是念:我能嚴淨佛土。不作是念:我能證得一切智智。不作是念:我能住空證法實性。不作是念:我能修習諸菩薩行。不作是念:我能具證諸佛功德。舍利子!若菩薩摩訶薩有方便善巧,以無所得為方便,般若波羅蜜多時,無如是等一切分別妄想執著。由善通達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散空、無變異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故。舍利子!是名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有方便善巧,無所得為方便,無執著相。」

  ﹙十﹚《智論》這樣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

  參見:《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6b26~28:

  「般若波羅蜜能滅諸邪見煩惱戲論,將至畢竟空中;方便將出畢竟空。」

  八、﹙p.8﹚文字般若

  (p.3)《經》中說:「般若當於何求?當於須菩提所說中求。」

  A、《大品般若經》卷8,大正8,278b1~8

  「爾時釋提桓因語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當於何處求?舍利弗言: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當於須菩提品中求。釋提桓因語須菩提:是汝神力使舍利弗言: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當於須菩提品中求。須菩提語釋提桓因:非我神力。釋提桓因語須菩提:是誰神力?須菩提言:是佛神力。」

  B、【論】參見:《大智度論》卷55,大正25,454a19~26:

  「問曰:佛、舍利弗、須菩提,從上來種種因緣,明般若波羅蜜相,今釋提桓因,何以故問:當何處求般若波羅蜜?

  答曰:此不問般若體,但問般若言說名字可讀誦事。是故舍利弗言:當於須菩提所說品中求。須菩提樂說空,常善修習空故。舍利弗雖智慧第一,以無吾我嫉妒心;又斷法愛故,而言:當於須菩提所說品中求。」

  九、﹙p.8﹚三般若與聞、思、修、證

  (一) 文字般若:初學般若,應先於文教聽聞、受持,以聞思慧為主。

  重在安立二諦,抉擇空有。

  ﹙二﹚觀照般若:經合理的思考、明達,進而攝心以觀察緣起無自性,即觀照般若,以思修慧為主。

  依境成觀,以離相無住的相應為宗。

  ﹙三﹚實相般若:如得離一切妄想戲論,現覺實相,即實相般若了。

  能所並寂而非名言思惟可及。

  十、﹙p.9-p.10﹚何名般若?﹙般若究竟指什麽?﹚

  ﹙一﹚

  A.實相:「實相」才是真正的般若。

  B.觀慧:依深入觀慧而能現覺實相﹙般若﹚,所以也稱為般若。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果,即是因得果名。又實相不是所觀的,但觀慧卻緣相而間接的觀察他;為境而引生觀慧,所以也可假說為從境──實相般若而名為般若。

  C.文字:約其能詮實相,及藉此能詮教而起觀,得證實相──般若,所以也就從所詮而名為般若。

  《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6a6~8:

  「如是般若波羅蜜畢竟清淨,三世諸佛法藏,破是能宣示實相般若言說文字,故墮地獄。」

  《大智度論》卷56,大正25,461a27~b1:

  「是般若波羅蜜,雖不可破壞,而宣示實相語言可破。語言破故,信心未定者亦可破,是故說若外道梵志等來欲破壞般若波羅蜜。」

  ﹙二﹚《智論》說:「般若定實相,智慧淺薄,不可以稱。」

  A、《大品般若經》卷14〈問相品第49〉(大正8,327a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大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不可思議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不可稱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無量事故起。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為無等等事故起。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云何般若波羅蜜為不可稱事故起?須菩提!一切眾生中,無有能思惟稱佛法、如來法、自然人法、一切智人法。以是故,須菩提!般若波羅蜜為不可稱事故起。

  (※《大智度論》卷70,大正25,551a15-b3)

  B、《大智度論》卷70(大正25,552a2-8)

  不可稱者,稱名智慧。般若定實相,甚深極重;智慧輕薄,是故不能稱。又般若多,智慧少故,不能稱。又般若利益處廣,未成,能與世間果報;成已,與道果報。又究竟盡知故名稱,般若波羅蜜無能稱知,若常、若無常,若實、若虛,若有、若無,如是等不可稱義,應當知。

  十一、﹙p.10-p.11﹚般若何用?

  ﹙一﹚證真實以脫生死—是三乘般所共的。

  ﹙二﹚導萬行以入智海—是菩薩般若的不共妙用。

  「離三解脫門,無道無果。」

  參見:《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63c8~10:

  「般若波羅蜜中種種因緣說空解脫門義。如經中說:若離空解脫門,無道無涅槃,以是故三乘人皆應學般若。」

  十二、﹙p.11-p.12﹚般若屬誰?

  A、實相般若說,這是三乘所共證的,即屬於三乘聖者。

  B、觀慧般若說,如約解脫生死說,般若即通於三乘。所以《經》中說:「欲學聲聞地,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辟支佛地,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菩薩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

  C、佛說般若波羅蜜經,實為教化菩薩,即屬於菩薩。如本經(《金剛經》)說:「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解深密經》也說:第二時教「惟為發趣修大乘者說」。不過,佛說般若,雖說但為菩薩,而也有二乘在座旁聽。所以般若是「通教三乘,但為菩薩」。

  (一)《經》中說:「欲學聲聞地,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辟支佛地,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菩薩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

  參見:《大品般若經》卷3,〈勸學品第8〉,大正8,234a15~21:

  「善男子善女人!欲學聲聞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持誦讀,正憶念,如說行。欲學辟支佛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持誦讀,正憶念,如說行。欲學菩薩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持誦讀,正憶念,如說行。何以故?是般若波羅蜜中廣說三乘,是中菩薩摩訶薩、聲聞、辟支佛當學。」

  ﹙二﹚《金剛經》說:「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參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1,大正8,750c12~18:

  「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解深密經》:「第二時教,但為發趣大乘者說。」

  參見:《解深密經》卷2〈無自性相品第五〉,大正16,697a23-b9

  爾時勝義生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初於一時在婆羅豇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惟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雖是甚奇甚,為希有,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無有能如法轉者。而於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世尊!在昔第二時中,惟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更甚奇、甚為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為希有。於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

  (四)《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0c22-371a7:

  是誰般若波羅蜜者,第一義中無知者、見者、得者;一切法無我、無我所相,諸法但空,因緣和合相續生。若爾般若波羅蜜當屬誰?

佛法有二種: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為世諦故,般若波羅蜜屬菩薩。

  凡夫人法種種過罪,不清淨故則不屬凡夫人。般若波羅蜜畢竟清淨,凡夫所不樂。如蠅樂處不淨,不好蓮花。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

  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

  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

  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A).就第一義諦言:第一義中無知者、見者、得者;一切法無我、無我所相,諸法但空,故般若無所屬。

  (B).就世俗諦而言:般若僅屬於菩薩。

  十三、﹙p.12﹚「波羅蜜」(pAramitA)之意義。

  1、parama(最高的、最上的)→pAramI(女性名詞)+tA(抽象名詞)→成就、最上、完成。

  2、pAra(彼岸)→pAram(受詞)+√I(「去」的動詞)+tA→到彼岸。

  《大智度論》卷43(大正25,370b21-24):

  「何以故名般若波羅蜜者,般若者(秦言智慧),一切諸智慧中最為第一、無上、無比、無等,更無勝者,窮盡到邊。如一切眾生中,佛為第一。」

  《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1a4-7):

  「般若言慧,波羅蜜言到彼岸,以其能到智慧大海彼岸。到諸一切智慧邊,窮盡其極故,名到彼岸。」

  《大品般若經》卷21(大正8,376a25-29):

  「般若波羅蜜,以何義故名般若波羅蜜?佛言:得第一度(parama-pAramitA),一切法到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複次,須菩提,諸佛、菩薩、辟支佛、阿羅漢、用是般若波羅蜜得度彼岸(pAraM-gata),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12(大正25,145b1~2):

  「於事成辦,亦名到彼岸。(天竺俗法,凡造事成辦,皆言到彼岸。)」

  十四、﹙p.12﹚沒有空慧策導,布施等即不成為波羅蜜了。(五度如盲,般若為導。)

  參見:《大智度論》卷29,大正25.272c2~273a8

  五波羅蜜殖諸功德,般若波羅蜜除其著心邪見。如一人種穀,一人芸除眾穢,令得增長,果實成就;餘四波羅蜜亦如是。……

  複次,諸餘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不得波羅蜜名字,亦不牢固。如後品中說:五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無波羅蜜名字。又如轉輪聖王無輪寶者,不名轉輪聖王,不以餘寶為名。亦如群盲無導,不能有所至。般若波羅蜜亦如是,導五波羅蜜,令至薩婆若。譬如大軍無健將,不能成辦其事;又如人身餘根雖具,若無眼者,不能有所至。又如人無命根,則餘根皆滅;有命根故,餘根有用。般若波羅蜜亦如是,五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則不得增長;得般若波羅蜜故,餘波羅蜜得增益具足。

  (另參見:《大智度論》卷8,大正25.116b;卷82,大正25,632c

  十五、﹙p.1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之意義

  (一)玄奘等之傳說:般若是能斷的智慧,金剛如所斷的煩惱。煩惱的微細分,到成佛……方能斷淨,深細難斷,如金剛的難於破壞一樣。所以,譯為「能斷金剛(的)般若」。

  ﹙二﹚羅什門下的傳說:金剛比喻般若。般若能破壞一切戲論妄執,不為妄執所壞;他的堅、明、利,如金剛一樣。然金剛本有兩類:一是能破一切而不為一切所壞的,一是雖堅強難破而還是可以壞的,已如前面所說。所以,或以金剛喻般若,或以金剛喻煩惱,此兩說都是可通的。不過,切實的說,應該以金剛喻般若。

  ﹙三﹚無著《金剛經論》:一、如金剛杵的《初後闊,中則狹》;這是以金剛喻信行地、淨心地、及如來地的智體的。

  二、金剛有遮邪顯正二義,不但比喻所遣的邪行,他也是「細牢」的──《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比喻堅實深細的智因──實相。無著並沒有金剛必喻煩惱的意義,所以法相學者譯為「能斷金剛般若」,值得懷疑!至少,這不是梵本的原始意義。

  (四)《般若經講記》:發菩提心者,能以如金剛的妙慧,徹悟不失不壞的諸法如實相,依菩薩修行的次第方便,廣行利他事業,則能到達究竟彼岸──無上菩提,所以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文句安布,詮表這甚深法門,所以又稱之為經。(p.15)

  金剛杵「初後闊,中則狹。」

  參見:無著菩薩《金剛般若論》卷1,大正25,759a13~20:

  「云何立名?名金剛能斷者,此名有二義相應,應知。如說入正見行,入邪見行故。金剛者,細牢故。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能斷者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斷。如金剛斷處而斷故,是名金剛能斷。又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如是般若波羅蜜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此顯示不共義也。」

  十六、﹙p.14﹚般若有二類:拙慧與巧慧。

  十七、﹙p.14-15﹚般若攝導萬行,萬行莊嚴般若:

  A、般若為大乘道體,為五度眼目;為般若所攝持,萬行始能到達究竟佛果,成為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29,大正25.272c2~273a3

  五波羅蜜殖諸功德,般若波羅蜜除其著心邪見。如一人種穀,一人芸除眾穢,令得增長,果實成就;餘四波羅蜜亦如是。……

  複次,諸餘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不得波羅蜜名字,亦不牢固。如後品中說:五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無波羅蜜名字。又如轉輪聖王無輪寶者,不名轉輪聖王,不以餘寶為名。亦如群盲無導,不能有所至。般若波羅蜜亦如是,導五波羅蜜,令至薩婆若。

  B、般若也需要眾行的莊嚴,如沒有眾行助成,般若也即等於二乘的偏真智,不成其為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59,大正25,480c22~481a8

  帝釋意念:若般若是究竟法者,行人但行般若波羅蜜,何用餘法?

  佛答:菩薩行六波羅蜜,以般若波羅蜜,用無所得法和合故,此即是行般若波羅蜜。若但行般若,不行五法,則功德不具足,不美不妙。譬如愚人不識飲食種具,聞鹽是眾味主,便純食鹽,失味致患。行者亦如是,欲除著心故,但行般若,反墮邪見,不能增進善法。若與五波羅蜜和合,則功德具足,義味調適;雖眾行和合,般若為主。若布施等諸法離般若波羅蜜,則有種種差別;至般若波羅蜜中,皆一相無有差別。譬如閻浮提阿那婆達多池,四大河流,一大河有五百小川歸之,俱入大海,則失其本名,合為一味無有別異。又如樹木,枝葉華果,眾色別異,蔭則無別。

  C、龍樹說:「說般若波羅蜜,即說六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46,大正25,394b10~15:

  「六波羅蜜中第一。大者,般若波羅蜜,如後品佛種種說大因緣。若說般若波羅蜜,則攝六波羅蜜。若說六波羅蜜,則具說菩薩道,所謂從初發意乃至得佛。譬如王來必有營從,雖不說從者,當知必有。摩訶衍亦如是。」

  《大智度論》卷46,大正25,394c20~21:

  「說般若波羅蜜,則說六波羅蜜,說六波羅蜜,則攝一切善法。」

  乙、示宗要﹙p15.-p.18﹚

  一、﹙p.15﹚金剛般若即無上遍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般若無住的現覺,即離相菩提的分證。

  二、﹙p.16﹚

  A.約修行趨果說,名之為「般若無所住」

  B.約望果行因說,名之為「離相菩提心」

  三、﹙p.16﹚二道:般若道與方便道。

  《大智度論》卷100,大正25,754b28~ c2:

  「菩薩道有二種:一者般若波羅蜜道,二者方便道。先囑累者,為說般若波羅蜜體竟;今以說令眾生得是般若方便竟,囑累。」

  A.般若道:從初發心,修空無我慧,到入見道,證聖位,這一階段重在通達性空離相,所以名般若道。

  B.方便道:徹悟法性無相後,進入修道,一直到佛果,這一階段主要為菩薩的方便度生,所以名方便道。依《智論》說:發心到七地是般若道(餘宗作八地),八地以上是方便道。般若為道體,方便即般若所起的巧用。

  四、﹙p.16-p.17﹚五菩提

  (一)《大智度論》卷53,大正25,438a3~13

有五種菩提:

  一者名發心菩提,於無量生死中發心,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名為菩提,此因中說果。

  二者名伏心菩提,折諸煩惱,降伏其心,行諸波羅蜜。

  三者名明[心]菩提,觀三世諸法本末總相、別相,分別籌量,得諸法實相,畢竟清淨,所謂般若波羅蜜相。

  四者名出到菩提,於般若波羅蜜中得方便力故,亦不著般若波羅蜜,滅一切煩惱,見一切十方諸佛,得無生法忍,出三界,到薩婆若。

五者名無上菩提,坐道場斷煩惱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二)印順法師:《般若經講記》p.16-17

  般若即菩提,約菩提說:此二道即五種菩提。

  1、發心菩提:凡夫於生死中,初發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心,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所以名為發心菩提。

  2、伏心菩提:發心以後,就依本願去修行,從六度的實行中,漸漸降伏煩惱,漸與性空相應,所以名為伏心菩提。

  3、明心菩提:折伏粗煩惱後,進而切實修習止觀,斷一切煩惱,徹證離相菩提──實相,所以名為明心菩提。這三種菩提即趣向菩提道中由凡入聖的三階,是般若道。這時,雖得聖果,還沒有圓滿,須繼續修行。明心菩提,望前般若道說,是證悟;望後方便道說,是發心。前發心菩提,是發世俗菩提心;而明心菩提是發勝義菩提心。悟到一切法本清淨,本來涅槃,名得真菩提心。

  4、出到菩提:發勝義菩提心,得無生忍,以後即修方便道,莊嚴佛國,成熟眾生;漸漸的出離三界,到達究竟佛果,所以名為出到菩提。

  5、究竟菩提:斷煩惱習氣究竟,自利利他究竟,即圓滿證得究竟的無上正等菩提。

  明心菩提,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現證法性,得無生法忍而說。(《般若經講記》p.44)

  丙、敘傳譯(p.18-p.20)

  一、(p.18)譯者:鳩摩羅什(童壽)

  二、(p.19)漢譯《金剛經》

  正釋

  〈證信序〉

  一、(p.20)「如是我聞」

  《大智度論》卷1,大正25,62c17~63a20:

  【經】如是我聞,一時。

  【論】問曰:諸佛經何以故初稱如是語?答曰: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如是義者,即是信。若人心中有信清淨,是人能入佛法;若無信,是人不能入佛法。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是不信相。信者,言是事如是。譬如牛皮未柔,不可屈折;無信人亦如是。譬如牛皮已柔,隨用可作;有信人亦如是。複次,經中說信如手,如人有手,入寶山中自在取寶;有信亦如是,入佛法無漏根、力、覺、道、禪定寶山中,自在所取。無信如無手,無手人入寶山中,則不能有所取;無信亦如是,入佛法寶山,都無所得。佛言:若人有信,是人能入我大法海中,能得沙門果,不空剃頭、染袈裟。若無信,是人不能入我法海中,如枯樹不生華實,不得沙門果,雖剃頭、染衣、讀種種經、能難能答,於佛法中,空無所得。以是故,如是義,在佛法初,善信相故。複次,佛法深遠,更有佛乃能知。人有信者,雖未作佛,以信力故,能入佛法。

  二、(p.23)「僧」(和合眾)

  A、論事:要具備六和合(見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意和同悅、身和同住、語和無諍)[參見《佛法概論》p.22]

  B、論理:要同得一解脫。

  〈發起序〉

  一、﹙p.24﹚佛之石缽

  《大智度論》卷26,大正25,253a6~10

  「佛初得道欲食時須器。四天王知佛心念。持四缽上佛。三世諸佛法皆應四天王上缽。爾時未有眾僧。云何言聽。後若聽無人與石缽。又閻浮提不好石缽故無人與。」

  二、﹙p.25﹚

  1.乞食————戒

  2.敷座而坐——定

  3.正觀法相——慧

  三、﹙p.25﹚信戒無基,妄想取一空

  《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4a15-25:

  「觀真空人。先有無量布施、持戒、禪定,其心柔軟,諸結使薄,然後得真空。邪見中無此事,但欲以憶想分別邪心取空。譬如田舍人,初不識鹽,見貴人以鹽著種種肉菜中而食。問言:何以故爾?語言:此鹽能令諸物味美故。此人便念:此鹽能令諸物美,自味必多。便空抄鹽滿口食之,咸苦傷口。而問言:汝何以言鹽能作美?貴人言:痴人!此當籌量多少,和之令美,云何純食鹽?無智人聞空解脫門,不行諸功德,但欲得空,是為邪見,斷諸善根。」

  四、﹙p.25-26﹚

  衣、食、住、行無不是正觀性空的道場。

  在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中,表達出性空即緣起,緣起即性空的中道。

  〈正宗分〉

  一、﹙p.26-27﹚須菩提是聲聞行者,為何在般若法會以他為當機者?

  《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6c23~137a21)

  問曰:若爾者,何以初少為舍利弗說?後多為須菩提說?若以智慧第一應為多說,復何以為須菩提說?

  答曰:舍利弗佛弟子中智慧第一,須菩提於弟子中,得無諍三昧最第一。無諍三昧相,常觀眾生不令心惱,多行憐愍。諸菩薩者,弘大誓願以度眾生,憐愍相同,是故命說。

  複次,是須菩提好行空三昧,如佛在忉利天,夏安居受歲已,還下閻浮提。爾時,須菩提於石窟中住,自思惟:佛從忉利天來下,我當至佛所耶?不至佛所耶?又念言:佛常說:若人以智慧眼觀佛法身,則為見佛中最。是時,以佛從忉利天下故,閻浮提中四部眾集,諸天見人,人亦見天。坐中有佛及轉輪聖王、諸天大眾,眾會莊嚴,先未會有!須菩提心念:今此大眾,雖復殊特,勢不久停,磨滅之法,皆歸無常。因此無觀之初門,悉知諸法空無有實;作是觀時,即得道證。爾時,一切眾人,皆欲求先見佛,禮敬供養。有華色比丘尼,欲除女名之惡,便化為轉輪聖王及七寶千子,眾人見之,皆避坐起去。化王到佛所已,還複本身,為比丘尼最初禮佛。是時,佛告比丘尼:非汝初禮,須菩提最初禮我。所以者何?須菩提觀諸法空,是為見佛法身,得真供養,供養中最,非以致敬生身為供養也。以是故,言須菩提常行空三昧,與般若波羅蜜空相相應,以是故佛命令說般若波羅蜜。

  A.何謂「無諍三昧」?其內容是什麽?為何與「慈悲」相應?

  參閱:《大毘婆沙論》卷179(大正27?898a~899a)。

  B.「須菩提觀空,先見佛法身;蓮華色比丘尼化成轉輪聖王,先見佛色身。」

  參閱:《增一阿含經》卷28〈聽法品第36〉(大正2?707c4~708a20)。

  二、﹙p.28﹚「如來」三義:

  《大智度論》卷2,﹙大正25,71b18-19﹚

  1.從如實道中來。

  2.如法相而解。

  3.如法相而說。

  三、﹙P.28﹚

  A.護念:護念菩薩,使他自身於佛法中得大利益。

  B.付囑:付囑菩薩,使他能追蹤佛陀的高行,住持佛法而轉化他人。

  四、﹙p.28﹚「目擊道存」、「言前薦取」

  五、﹙p.28-29﹚「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之意義。

  六、﹙p.29﹚「大菩提心」從「大悲心」生

  《經》上說:「菩薩但從大悲心生,不從餘善生」;「為利眾生而成佛」。(待查)

  七、﹙p.30﹚「應云何住」與「云何降伏其心」之意義。

  ﹙一﹚、立成佛的大願者,應當怎樣安住,怎樣降伏其心?

  ﹙二﹚、怎樣安住,怎樣降伏其心,才能發起成就菩提心?

  八、﹙p.30﹚「深入究竟住」

  《大智度論》卷54,大正25,443b29~c5

  「佛命須菩提說般若,是故言一切諸天皆大集會,欲聽須菩提說般若義。今大福德諸天皆集,欲聞般若義。云何是般若波羅蜜者?是問般若波羅蜜體。云何行者?是問初入方便行。云何住者?問深入究竟住。」

  九、﹙p.30﹚為何問「云何應住」?何故問「云何降伏其心」?

  十、﹙p.30﹚菩提心之類別:

  ﹙一﹚願菩提心

  ﹙二﹚行菩提心

  ﹙三﹚勝義菩提心

  參見印順法師《學佛三要》p.97-98

  1、願菩提心(重於起信發願):發菩提心,首先對於成佛度眾生,要有信心,要有大願。由於見到世間的惡劣,見到眾生的苦惱,而深信有究竟圓滿的佛果可證;也唯有修證成佛,才能淨化世間,拯救一切眾生。於是發廣大願,願盡未來際,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由此信願而發心,稱願菩提心,或信願菩提心。

  2、行菩提心(重於從事利他):主要是指受持菩薩戒法,菩薩戒一名菩薩學處,包括了一切自利利他大行,菩薩即以此無邊戒行,實行菩薩道。

  3、勝義菩提心(重於般若證理):是大乘行者悟入無生法忍,證到真如實相。這真實智境,沒有時空相,沒有青黃赤白相,沒有心識相,經中常說為不生不滅,非有非無,非此非彼,不可說,不可念等。

  「世俗菩提心」與「勝義菩提心」:

  A、世俗菩提心:著重悲願。(願菩提心、行菩提心還是有漏心行,不出世間,故統名世俗菩提心。)

  B、勝義菩提心:能不離悲願而得智慧的現證。

  菩提心的次第進修(印順法師《學佛三要》p.114-115)

  1、願菩提心:依七重因果修學次第而完成,即是願菩提心的成就。

  2、行菩提心:菩薩有三聚戒──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主要以六度四攝為體,如《瑜伽戒本》即以六度四攝分類。菩薩以不退菩提心為根本戒,不離菩提心而遠離眾惡,利益眾生,成熟佛法,即是行菩提心的修習。《大乘起信論》,依布施、持戒、忍辱、精進、止觀而修成菩提心──似乎是行菩提心。

  3、勝義菩提心:修菩提心,廣積福德智慧的資糧,進而悟無生法忍,體證一切諸法不生不滅,即稱為勝義菩提心,勝義菩提心,是不離信願慈悲的智證。能一念心相應,發此勝義菩提心時,即是分證即佛,於百世界現成佛道,所以這可以說發心成佛──由發菩提心而名成佛。

  從初發信願,而修行,而悟證,就是悟證以後,還是菩提心的修習。

  十一、﹙p.31﹚「云何應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

  ﹙一﹚羅什譯:住與降伏,於菩提心行上轉;全經宗要,不過如此住於實相而離於戲論而已。諸異譯,於住及降伏間,更有「云何修行」一問。

  ﹙二﹚無著譯:無著論,此三問遍通於一切,即於發心──發起行相,及修行──行所住處,都有這願求的住,無分別相應的行,折伏散亂的降伏,與本譯意趣相近。

  ﹙三﹚世親譯:此三問別配三段文,隔別不融,與本譯即難於和會。

  發心菩提(p.32-39)

  一、﹙p.32﹚發心菩提,即初發為度眾生而上求佛道的大願,也稱為願菩提心。

  二、﹙p.32-33﹚

  A.菩薩之大悲心行:「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溼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B.與般若無相相應:「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三、﹙p.33﹚「菩提薩埵」﹙bodhisattva﹚之意義

  菩提(bodhi):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薩埵(sattva):眾生、大心、勇心。

  菩提薩埵:為求無上正等正覺,度化一切眾生而發大心的有情。

  《大毘婆沙論》卷176,大正27,887a24-b12

  問: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名菩提薩埵。何故未證得時,此名隨轉,及證得已,便不隨轉而更名佛陀耶?

  答:由此薩埵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以增上意樂恆隨順菩提,趣向菩提,親近菩提,愛樂菩提,尊重菩提,渴仰菩提,求證欲證,不懈不息,於菩提中心無暫捨,是故名為菩提薩埵。彼既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於求菩提意樂加行並皆止息,唯於成就覺義為勝。一切染污不染污痴,皆永斷故,覺了一切勝義、世俗諸爾焰故,復能覺悟無量有情隨根欲性,作饒益故。由如是等覺義勝故,名為佛陀,不名菩薩。

  複次,薩埵是勇勐者義,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恆於菩提精進勇勐,求欲速證,是故名為菩提薩埵。既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便於菩提勇勐心息,唯覺義勝,故名佛陀,以能成就最勝覺故。

  《大智度論》卷4,大正25,86a13-b2

  問曰:何等名菩提?何等名薩埵?

  答曰:菩提名諸佛道,薩埵名或眾生,或大心。是人諸佛道功德盡欲得其心,不斷不可破,如金剛山,是名大心。如偈說:一切諸佛法,智慧及戒定,能利益一切,是名為菩提。其心不可動,能忍成道事,不斷亦不破,是心名薩埵。

  複次,稱讚好法名為薩,好法體相名為埵。菩薩心自利利他故,度一切眾生故,知一切法實性故,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為一切賢聖之所稱讚故,是名菩提薩埵。所以者何?一切諸法中,佛法第一;是人慾取是法故,為賢聖所讚歎。

  複次,如是人為一切眾生脫生、老、死故索佛道,是名菩提薩埵。

複次,三種道皆是菩提:一者、佛道,二者、聲聞道,三者、辟支佛道。辟支佛道、聲聞道雖得菩提,而不稱為菩提;佛功德中菩提稱為菩提,是名菩提薩埵。

  (※另參見《大智度論》卷5,94a;卷44,380b-c;卷53,436b)

  有關「菩薩」之字義,參見Har Dayal: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literature (1932) pp.4~9

  1、sattva(本質):﹥以正覺為其本質的人。

  Samkhya根本質料因 — 三德(guna):sattva(喜)、rajas(憂)、tamas(闇)。

  2、sattva(有情):﹥決定得正覺的有情。

  3、sattva= citta [ vyavasaya(志願)、abhipraaya(決意)]:﹥心向正覺的人。

  「薩埵名大心;是發大心求無上菩提而未得,以是故名為菩提薩埵。」

  《大智度論》卷53,大正25,436b)

  4、sattva = embryo, fetus:﹥知識潛在尚未發展的人(終會覺悟的人)。

  5、sattva — 純粹精神原理:﹥潛在睿智的人格化。

  prakrti —純粹物質原理。﹤Yoga-sutra ﹥

  6、sattva= sakta(√sabj or √saj)clinging, devoted to:﹥獻身正覺的人。

  7、sattva= satvan(strong, powerful, living being):﹥勇心傾向正覺的人。

  「菩提薩埵」= 藏語:byav chub Sems dpa』= 勇心傾向正覺的人。

  「薩埵 是勇勐者義,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恆於菩提精進勇勐,求欲速證;是故名為菩提薩埵。」(《大毗婆沙論》卷176,大正27,887b)

  「薩埵 是眾生,或名勇心。」(《大智度論》卷5,大正25,94a

  四、﹙p.33﹚「摩訶薩」﹙mahasattva﹚

  ﹙一﹚一切眾生之上首

  ﹙二﹚大勇心

  《大智度論》卷5,大正25,94a19~26:

  「問曰:云何名摩訶薩埵?答曰:摩訶者大。薩埵名眾生,或名勇心。此人心能為大事不退不還,大勇心故,名為摩訶薩埵。複次,摩訶薩埵者,於多眾生中最為上首故,名為摩訶薩埵。複次,多眾生中起大慈大悲,成立大乘,能行大道,得最大處故,名摩訶薩埵。複次,大人相成就故,名摩訶薩埵。」

  五、﹙p.34-p.35﹚「一切眾生」可分三類解說

  ﹙一﹚從眾生產生的方式說:卵生、胎生、溼生、化生。

  ﹙二﹚從眾生自體的有無色法說:有色﹙欲界、色界﹚、無色界。

  ﹙三﹚從眾生有無心識說: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

  六、﹙p.35﹚以度生為本的菩提心,既「廣大」又「徹底」。

  七、﹙p.36﹚「涅槃」之語意

  八、﹙p.36﹚「有餘依涅槃」與「無餘依涅槃」

  九、﹙p.37﹚《般若經》說:「我當以三乘法拔濟一切有情,皆令於無餘依涅槃界而般涅槃;我當以三乘法滅度一切有情,而實不見有情得滅度者。」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7,大正5,263, a27~b22:

  「具壽善現白佛言:世尊!何者名為菩薩摩訶薩金剛喻心?佛告善現:若菩薩摩訶薩生如是心:我當擐堅固鎧,於無邊生死大曠野中,摧破無量煩惱冤敵。我當枯竭無邊甚深生死大海。我當棄捨內外所重一切身財。我當於一切有情,等心作大義利。我當以三乘法拔濟一切有情,皆令於無餘依涅槃界而般涅槃。我當雖以三乘法滅度一切有情,而實不見有情得滅度者。我當於一切法,如實覺了無生無滅。我當純以應一切智智心,修行六波羅蜜多。我當修學於一切法通達究竟遍入妙智。我當通達一切法相一理趣門。我當通達一切法相二理趣門,乃至無邊理趣門。我當於一切法修學通達一理趣門妙智。我當於一切法修學通達二理趣門妙智,乃至通達無邊理趣門妙智。我當修學引發無邊靜慮無量無色法門。我當修學引發無邊三十七菩提分法、三解脫門、六到彼岸法門。我當修學引發無邊五眼、六神通、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十八佛不共法、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法門。善現!如是名為菩薩摩訶薩金剛喻心。若菩薩摩訶薩,以無所得而為方便,安住此心,亦不自恃而生憍舉故,於大有情眾中,定當得為上首。」

  十、﹙p.37-p.38﹚「眾生緣悲」、「法緣悲」、「無緣大悲」。

  參見《大智度論》卷20,大正25,209a-c;211c;卷27,大正25,257b;卷40,大正25,350b;卷50,大正25,417b;卷53,大正25,441c-442a;《大寶積經》卷41,大正11,236a19-21;《大集經》卷29,大正13,200a

  印順法師《學佛三要》p.136-137:

  慈悲可分為三類:

  一、眾生緣慈:這是一般凡情的慈愛。不明我法二空,以為實有眾生,見眾生的有苦無樂,而生起慈悲的同情。這樣的慈愛,無論是大仁,博愛,總究是生死中事。

  二、法緣慈:這是悟解得眾生的無我性,但根性下劣,不能徹底的了達一切法空,這是聲聞、緣覺的二乘聖者的心境。見到生死的惑、業、苦──因果鉤鎖,眾生老是在流轉中不能解脫,從此而引起慈悲。法緣慈,不是不緣眾生相,是通達無我而緣依法和合的眾生。如不緣假名的我相,怎麽能起慈悲呢!

  三、無所緣慈:這不像二乘那樣的但悟眾生空,以為諸法實有;佛菩薩是徹證一切法空的。但這不是說偏證無所緣的空性,而是於徹證一切法空時,當下顯了假名的眾生。緣起的假名眾生即畢竟空,「畢竟空中不礙眾生」。智慧與慈悲,也可說智慧即慈悲(「般若是一法,隨機立異稱」)的現證中,流露真切而憫苦的悲心。佛菩薩的實證,如但證空性,怎麽能起慈悲?所以慈悲的激發,流露,是必緣眾生相的。但初是執著眾生有實性的;次是不執實有眾生,而取法為實有的;惟有大乘的無緣慈,是通達我法畢竟空,而僅有如幻假名我法的。

  十一、﹙p.37﹚我、人、眾生、壽者。

  十二、﹙p.37﹚「眾生」的十六種異名:

  《大品般若經》卷1,〈習相應品第3〉,大正8,221 c15~21:

  「舍利弗!如我但有字。一切我常不可得。眾生、壽者、命者、生者、養育、眾數、人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見者,是一切皆不可得。不可得空故,但以名字說。菩薩摩訶薩亦如是行般若波羅蜜,不見我,不見眾生,乃至不見知者、見者,所說名字亦不可見。」

  十三、﹙p.38﹚《般若經》說:「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即菩提心),大悲為上首,無所得──即般若空慧為方便。」

  《大般若經》卷501,大正7,549a15~b2:

  是菩薩摩訶薩以應一切智智心,用無所得為方便,常修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以大悲願而為上首。

  若諸有情長夜慳貪興諸斗諍,是菩薩摩訶薩於內外法一切皆捨,方便令彼安住布施波羅蜜多。

  若諸有情長夜破戒作諸惡業,是菩薩摩訶薩於內外法一切皆捨,方便令彼安住淨戒波羅蜜多。

  若諸有情長夜忿恚更相損害,是菩薩摩訶薩於內外法一切皆捨,方便令彼安住安忍波羅蜜多。

  若諸有情長夜懈怠捨諸善業,是菩薩摩訶薩於內外法一切皆捨,方便令彼安住精進波羅蜜多。

  若諸有情長夜散亂心務囂動,是菩薩摩訶薩於內外法一切皆捨,方便令彼安住靜慮波羅蜜多。

  若諸有情長夜愚痴不知善惡,是菩薩摩訶薩於內外法一切皆捨,方便令彼安住般若波羅蜜多。

  伏心菩提﹙p.38-p.44﹚

  一、﹙p.39﹚伏心菩提:在發心菩提(願心菩提)以後,應進而修行(行心菩提),漸能折伏煩惱使不現行,七地以前,名為伏心菩提。

  二、﹙p.39-p.40﹚布施有三:財施、法施、無畏施。

  三、﹙p.41﹚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四、﹙p.42﹚不住相布施。

  五、﹙p.43﹚

  ﹙一﹚發心菩提,以願度眾生為主,所以與般若相應,即重在我空。

  ﹙二﹚伏心菩提,以實行利濟為主,所以與般若相應,即重在法空。

  明心菩提﹙p.44-46﹚

  一、﹙p.44﹚明心菩提,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現證法性,得無生法忍而說。

  二、﹙p.44﹚《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

  A、《中阿含經》卷7,〈象跡喻經〉,大正1,467a9~24)

  諸賢!世尊亦如是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所以者何?諸賢!世尊說:五盛陰,從因緣生色盛陰,覺、想、行、識盛陰。諸賢!若內耳、鼻、舌、身、意處壞者,外法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意識不得生。諸賢!若內意處不壞者,外法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意識得生。諸賢!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若有覺是覺陰,若有想是想陰,若有思是思陰,若有識是識陰,如是觀陰合會。諸賢!世尊亦如是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所以者何?諸賢!世尊說五盛陰,從因緣生色盛陰,覺、想、行、識盛陰。彼厭此過去、未來、現在五盛陰,厭已便無欲,無欲已便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諸賢!是謂比丘一切大學。」

  B、《了本生死經》卷1,大正16,815b6~10:

  「佛說是:若比丘見緣起為見法,已見法為見我。於是賢者舍利弗謂諸比丘言:諸賢者!佛說若諸比丘見緣起為見法,已見法為見我。此謂何義?是說有緣,若見緣起無命非命為見法,見法無命非命為見佛。」

  C、親光菩薩等造《佛地經論》卷5,大正26,314a19~24:

  又契經言:不見少法離緣起性。此中緣起平等法性,名緣起性。依此密意說如是言:若見緣起即見法性,若見法性即見諸佛。緣起實性即勝義法、勝義佛故。平等法性,於一切處皆無差別,故作是說。

  D、吉藏《中觀論疏》卷10,大正42,154b26~27:

  「涅槃經: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見佛見佛性。」

  三、﹙p.44﹚須菩提先見佛

  ﹙一﹚《增一阿含經》卷28〈聽法品第36〉(大正2?707c4~708a20):「須菩提觀空,先見佛法身;蓮華色比丘尼化成轉輪聖王,先見佛色身。」

  ﹙二﹚《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7a1~19)

  四、﹙p.45-46﹚般若道三階:

  ﹙一﹚、發心菩提,重於願,立菩提願—以般若扶大悲願。

  ﹙二﹚、伏心菩提,重在行,修悲濟行—以般若導六度行。

  ﹙三﹚、明心菩提,重在證,悟如實義—般若現證。

  己二 眾生久行乃信﹙p.46-53﹚

  一、﹙p.46﹚「實信」

  ﹙一﹚、實信,聲聞法中,即證須陀洹,得四不壞信──四證淨。

  ﹙二﹚、實信,於大乘法中,在見道淨心地。

  二、﹙p.47﹚信順、信忍、證信

  (一)《學佛三要》p.89-90:

  信心,不但是在先的,也是在後的;在學佛的歷程中,信心貫徹於一切。約從淺到深的次第,(般若道)可析為三階段:一、「信可」,或稱「信忍」。這是對於佛法,從深刻的理解而起的淨信。到此,信心成就;純淨的信心,與明達的勝解相應,這是信解位。二、「信求」:這是本著信可的真信,而發為精進的修學。在從確立信解而進求的過程中,愈接近目標,信心愈是不斷的增勝。這是解行位。三、「證信」,或稱「證淨」。這是經實踐而到達證實。過去的淨信,或從聽聞(教量)而來,或從推理(比量)而來。到這時,才能「悟不由他」,「不依文字」,現量的通達,這是證位。在大乘中,是初地的「淨勝意樂」;在聲聞,是初果的得「四證淨」或「四不壞信」。一向仰信的佛法僧戒,這才得著沒有絲毫疑惑的徹底的自信。

  約一念淨信說,並不太難,難在淨信的成就。聲聞到忍位,菩薩到初住,這才淨信成就了。

  (二)《大乘起信論講記》p.10-11:

  修學佛法的過程,先要對自己所要修學的法,生起信順的心。信順,是對於這種法有了純潔的同情與好感;然後生起信可、信求,乃至到證信。由最初的信順心到證信,佛法都叫做信──信以心淨為性。信,不單是仰信,要從親切的經驗,去完成無疑的淨信(信智合一)。如禪者所說的悟,阿含經所說的四不壞信──四證淨,都是淨信;大乘發菩提心,也即是大乘信心的成就;等到徹證大乘法,那就叫淨心地。所以,從淺處說,起信,是要我們於大乘法,起信仰心;從深處說,是要我們去實現他、證實他。本論名大乘起信論,就是以修學大乘而完成大乘信心為宗趣的。如不能於大乘法生信心,即與大乘無緣了。

  三、﹙p.47-p.53﹚何人能信解般若法門

  ﹙一﹚戒慧具足者

  ﹙二﹚久集善根者

  「夙習三多」:

  1.多見佛

  2.於諸佛所多供養,種善根。

  3.多親近善知識。

  (參見《大品般若經》卷8〈幻聽品第28〉,大正8,276b17-18)

  ﹙三﹚諸佛攝持者

  ﹙四﹚三相併寂者

  1.無「我相」—我空﹙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合為一我相﹚離我相的執著而得我空。

  2.無「法相」—法空﹙離諸法的自性執而得法空﹚

  3.無「非法相」—空空﹙離我法二空的空相執而得空空﹚

  ﹙p.50﹚「畢竟空中有無戲論皆滅」

  ﹙p.50﹚經上說:《一切法不信則信般若,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

  【經】《大品般若經》卷11〈照明品第四十〉(大正8,302 c17~28)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云何應生般若波羅蜜?佛告舍利弗:色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受想行識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檀那波羅蜜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乃至禪那波羅蜜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佛十力乃至一切智,一切種智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如是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舍利弗言:世尊!云何色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乃至一切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佛言:色不起、不生、不得、不失故。乃至一切諸法不起、不生、不得、不失故,般若波羅蜜生。(《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6c22-497a4)

  【論】《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8b7-13

  舍利弗已問供養般若事,今問行者云何生般若波羅蜜?

  佛答:若行者觀色等諸法不生相,是則生般若波羅蜜。

  舍利弗復問:云何觀色等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

  答曰:色等因緣和合起,行者知色虛妄不令起,不起故不生,不生故不得,不得故不失。

  ﹙p.51﹚「我執」、「法執」、「非法執」

  1、我執:依眾生的自體轉,執有主宰的存在自體,即我執。

  2、法執:於所取的法相上轉,執有存在的實性,是法執;這是於有為法起執。

  3、非法執:如於無為空寂不生不滅上轉,執有存在自性,即非法執。

  四、﹙p.52-p.53﹚「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增一阿含》卷38,大正2,759c30~760a26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船筏譬喻,汝等善思念之,戢在心懷。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諸比丘從佛受教。

  世尊告曰:彼云何名為船筏譬喻?若汝等行路為賊所擒,當執心意,無起惡情,當起護心,遍滿諸方所,無量無限不可稱計。持心當如地,猶如此地亦受於淨,亦受於不淨,屎尿穢惡皆悉受之。然地不起增減之心,不言此好、此丑。汝今所行,亦當如是。設為賊所擒獲,莫生惡念,起增減心。亦如地、水、火、風,亦受於惡,亦受於好,都無增減之心。起慈、悲、喜、護之心,向一切眾生。所以然者?行善之法猶可捨之,何況惡法而可翫習!如有人遭恐難之處,欲度難處至安隱之處,隨意馳走,求其安處。彼見大河極為深廣,亦無船、橋而可得渡至彼岸者。然所立之處極為恐難,彼岸無為。

  爾時,彼人思惟方計:此河水極深且廣,今可收拾材木草葉,縛筏求渡,依此筏已,從此岸得至彼岸。爾時,彼人即收拾材木草葉,縛筏而渡,從此岸至彼岸。彼人已渡岸,復作是念:此筏於我多所饒益,由此筏得濟厄難,從有恐之地,得至無為之處,我今不捨此筏,持用自隨。云何?比丘!彼人所至到處,能用此筏自隨乎?為不能耶?

  諸比丘對曰:不也!世尊!彼人所願,今已果獲,復用筏自隨乎!

  佛告比丘:善法猶可捨,何況非法!」

  《中阿含經》卷54,大正1,764c5~15:

  「世尊告曰:彼人云何為筏所作能有益耶?彼人作是念:今我此筏多有所益,乘此筏已,令我安隱,從彼岸來,度至此岸。我今寧可更以此筏還著水中,或著岸邊而捨去耶!彼人便以此筏還著水中,或著岸邊捨之而去。於意云何?彼作如是,為筏所作能有益耶?

  時,諸比丘答曰:益也。

  世尊告曰:如是!我為汝等長夜說筏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受。若汝等知我長夜說筏喻法者,當以捨是法,況非法耶!」

  「法」與「非法」有二義:

  ﹙一﹚A.法:指合理的八正道。B.非法:指不合理的八邪。

  ﹙二﹚A.法:指有為法。B.非法:指平等空性。

  本經採「後義說」。

  己三 賢聖無為同證﹙p.53-p.74﹚

  庚一 舉如來為證

  一、﹙p.55﹚「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二、﹙p.55-56﹚「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1、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大正8,749b17-18)

  2、菩提流支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大正8,753b22-23)

  3、真諦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一切聖人皆以無為真如所顯現故。」(大正8,762c21-22)

  4、玄奘譯《大般若經》卷577〈第九能斷金剛分〉:

  「以諸賢聖補特伽羅,皆是無為之所顯故。」(大正7,981a7-8)

  5、義淨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

  「以諸聖者皆是無為所顯現故。」(大正8,772b26-27)

  6、《金剛經》梵文本 《Vajracchedika Prajbaparamita》

  「asajskrtaprabhavita hy aryapudgalah」

  7、世親《金剛般若經論》(大正25,784c5-7)

  「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此句明何義,彼法是說因故。何以故?一切聖人依真如法清淨得名。」

  8、《中論》卷3〈青目釋〉(大正30,25b23-29)

  「佛說實相有三種:若得諸法實相,滅諸煩惱,名為聲聞法。若生大悲發無上心,名為大乘。若佛不出世,無有佛法時,辟支佛因遠離生智。若佛度眾生已,入無餘涅槃,遺法滅盡,先世若有應得道者,少觀厭離因緣,獨入山林,遠離憒鬧得道,名辟支佛。」

  9、《大智度論》卷33(大正25,302c19-23)

  【經】「菩薩摩訶薩欲到有為、無為法彼岸,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彼岸者,於有為、無為法盡到其邊。云何是彼岸?以大智慧悉知悉盡有為法總相、別相種種悉解;無為法中,從須陀洹至佛,悉皆了知。」

  10、《大智度論》卷99(大正25,747a26-28)

  「得諸法實相名為佛,得諸法實相差別故,有須陀洹乃至辟支佛、大菩薩。」

  11、《大智度論》卷60(大正25,485c7-10)

  「般若波羅蜜是諸法實相,正遍知名為佛;小不如是大菩薩、辟支佛、阿羅漢,轉不如是阿那含、斯陀含、須陀洹。」

  12、印順法師《般若經講記》p.55-56

  「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大聖佛陀,二乘聖者,大乘菩薩,或還在修證的進程中,或已達究竟極果,這都因體悟無為法而成。無為,即離一切戲論而都無所取的平等空性。無為離一切言說,平等一味,怎麽會有聖賢的差別?這如廣大的虛空──空間,雖可依事物而說身內的空,屋中的空,方空、圓空,但虛空性那裡有此彼差別!虛空雖沒差別,而方圓等空,還是要因虛空而後可說。這樣,無為法離一切戲論,在證覺中都無可取可說,而三乘聖者的差別,卻依無為法而施設。」

  三、﹙p.57﹚「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四、﹙p.58﹚五法行、六法行、十法行。

  A、五法行:(待查)

  B、六法行:(待查)

  C、十法行:

  五、﹙p.59﹚《般若經》說:「般若為諸佛母」

  A、《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4,大正8,326a6~12:

  「爾時,佛告須菩提: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般若波羅蜜能示世間相,是故佛依止是法行,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是法。何等是法?所謂般若波羅蜜。諸佛依止般若波羅蜜住,恭敬供養尊重讚歎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是般若波羅蜜出生諸佛。」

  B、《大智度論》卷34,大正25.314a18~b18:

  問曰:上欲得諸功德及諸所願,是諸事皆是眾行和合所成,何以故但說當學般若波羅蜜?

  答曰:是經名般若波羅蜜,佛欲解說其事,是故品品中皆讚般若波羅蜜。

  複次,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父、母之中,母功最重;故佛以般若為母,般舟三昧為父。三昧唯能攝持亂心,令智慧得成,而不能觀諸法實相;般若波羅蜜,能遍觀諸法分別實相,無事不達,無事不成,功德大故,名之為母。以是故,行者雖行六波羅蜜,及種種功德和合,能具眾願,而但說當學般若波羅蜜。

  複次,如般若後品中說:若無般若波羅蜜,餘五事不名波羅蜜;雖普修眾行,亦不能滿具諸願。如種種畫彩,若無膠者,亦不中用。眾生從無始世界中來,雖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一心、智慧,受世間果報已而復還盡。所以者何?離般若波羅蜜故。今以佛恩,以般若波羅蜜修行六事,故得名波羅蜜,成就佛道,使佛佛相續而無窮盡。

  複次,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普觀諸法皆空,空亦復空;滅諸觀,得無礙般若波羅蜜。以大悲方便力,還起諸功德業;此清淨業因緣故,無願不得。餘功德離般若波羅蜜,無有無礙智慧。

  云何言欲得諸願,當學檀波羅蜜等?

  複次,又以五波羅蜜離般若,不得波羅蜜名字。五波羅蜜如盲,般若波羅蜜如眼;五波羅蜜如壞瓶盛水,般若波羅蜜如盛熟瓶;五波羅蜜如鳥無兩翼,般若波羅蜜如有翼之鳥。如是等種種因緣故,般若波羅蜜能成大事。以是故言:欲得諸功德及願,當學般若波羅蜜。

  六、﹙p.59-60﹚「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庚二 舉聲聞為證

  一、﹙p.61﹚《十地經》說:「二乘能得此無分別法性。」

  《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華嚴)卷26〈十地品第22之4〉,(大正9,564b7-565a11)

  菩薩摩訶薩已習七地微妙行慧,方便道淨,善集助道法,具大願力。諸佛神力所護,自善根得力,常念隨順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直心深心清淨,成就福德智慧,大慈大悲不捨眾生,修行無量智道,入諸法本來無生、無起、無相、無成、無壞,無來、無去,無初、無中、無後,入如來智,一切心意識,憶想分別,無所貪著,一切法如虛空性,是名菩薩得無生法忍,入第八地,入不動地,名為深行菩薩。一切世間所不能測,離一切相,離一切想,一切貪著,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深大遠離,而現在前。

  譬如比丘得於神通,心得自在,次第乃入滅盡定,一切動心,憶想分別,皆悉盡滅。菩薩亦如是,菩薩住是地,諸勤方便身口意行,皆悉息滅,住大遠離。

  如人夢中欲渡深水,發大精進,施大方便,未渡之間,忽然便覺,諸方便事,皆悉放捨。菩薩亦如是,從初已來,發大精進,廣修道行,至不動地,一切皆捨,不行二心,諸所憶想,不復現前。

  譬如生梵世者,欲界煩惱不現在前。菩薩亦如是,住不動地,一切心意識不現在前,乃至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現前,何況當生諸世間心。

  佛子!是菩薩隨順是地,以本願力故。

  又諸佛為現其身,住在諸地法流水中,與如來智慧為作因緣。諸佛皆作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得是第一忍,順一切佛法。善男子!我有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汝今未得為得,是故勤加精進,亦莫捨此忍門。

  善男子!汝雖得此第一甚深寂滅解脫,一切凡夫離寂滅法,常為煩惱覺觀所害,汝當愍此一切眾生。

  又善男子!汝應念本所願,欲利益眾生,欲得不可思議智慧門。

  又善男子!一切法性,一切法相,有佛無佛,常住不異。一切如來不以得此法故說名為佛,聲聞辟支佛亦得此寂滅無分別法。

  善男子!汝觀我等無量清淨身相,無量智慧,無量清淨國土,無量方便,無量圓光,無量淨音,汝今應起如是等事。

  又善男子!汝今適得此一法明,所謂一切法寂滅無有分別,我等所得無量無邊,汝應精勤起此諸法。

  善男子!十方無量國土,無量眾生,無量諸法差別,汝應如實通達是事,隨順如是智。

  是菩薩諸佛與如是等無量無邊起智慧門因緣,以此無量門故,是菩薩能起無量智業,皆悉成就。

  諸佛子!若諸佛不與菩薩起智慧門者,是菩薩畢竟取於涅槃,棄捨利益一切眾生,以諸佛與此無量無邊起智慧門故,於一念中,所生智慧,比從初地已來乃至七地,百分不及一,無量無邊阿僧祇分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所以者何?先以一身修集功德,今此地中,得無量身修菩薩道,以無量音聲,無量智慧,無量生處,無量清淨國土,無量教化眾生,供養給侍無量諸佛,隨順無量佛法,無量神通力,無量大會差別,無量身口意業,集一切菩薩所行道,以不動法故。

  佛子!譬人乘船欲渡大海,未至大海多用功力。入海以風,無復艱礙。一日之行過先功力,於百千歲,所不能及。菩薩亦如是,多集善根,乘大乘船,入菩薩所行大智慧海,不施功力,能近一切諸佛智慧,比本所行,若一劫,若百千萬劫,所不能及。」

  另參見《十住經》卷3(大正10,520c10-521b9)

  《大智度論》(卷10,大正25,132a18-b13);(卷29,272a);

  《大智度論》(卷48,405c-406a);(卷50,418a)。

  《成佛之道》(增注本)p.364

  二、﹙p.61﹚《法華經》以此平等大慧為一乘的根柢,所以也說:「除去增上慢人,真阿羅漢是決會信受[般若]的。」

  《妙法蓮華經》卷1,大正9,7b26~c9:

  「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不聞不知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羅漢,非辟支佛。又舍利弗!是諸比丘、比丘尼,自謂已得阿羅漢是最後身究竟涅槃,便不復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知此輩皆是增上慢人。所以者何?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所以者何?佛滅度後,如是等經,受持讀誦解義者,是人難得。若遇餘佛,於此法中便得決了。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

  三、﹙p.61﹚《般若經》說:「二乘的智與斷,都是菩薩無生法忍。」

  A、【經】《大品般若經》卷15〈成辦品第50〉(大正8,328b)

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眾生,皆作信行、法行人、八人、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若智、若斷,不如是菩薩一日行深般若波羅蜜,忍、欲、思惟籌量。何以故?是信行、法行人、八人、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若智、若斷,即是菩薩摩訶薩無生法忍。(《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3ab9-18)

  B、【論】《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5a3-24

  是時,諸天子讚歎般若波羅蜜,及行般若波羅蜜者,作是言:若三千大千世界中眾生,皆作信行、法行,乃至辟支佛若智、若斷。智者十智;斷者二種斷:有殘斷,無殘斷。學人有殘斷,無學人無殘斷。不如是菩薩一日行深般若波羅蜜,何以故?是諸賢聖智、斷,皆是菩薩無生法忍。

  問曰:若諸賢聖智、斷,即是無生忍者,何以言不如?

  答曰:信行等人,無大悲,捨眾生故不如。無方便力,不能於涅槃自反。譬如眾水會恆河,俱入大海;欲入海時,水勢湊急,眾生在中,無能自反,唯有大力者乃能自出。

  複次,諸餘賢聖智、斷成就,菩薩始得無生忍而力能過之,是故勝。智、斷功德雖成就,不及菩薩初忍。譬如大臣,功業雖大,不及太子。

  複次,煖、頂、忍法,是小乘初門;菩薩法忍,是大乘初門。聲聞、辟支佛雖終成,尚不及菩薩初入道門,何況成佛!

  問曰:聲聞、辟支佛法,是小乘,菩薩是大乘,云何言二乘智、斷即是菩薩無生忍?

  答曰:所緣同,如、法性、實際亦同,利鈍智慧為異。又有無量功德,及大悲心守護故勝。

  C、【經】《大品般若經》卷22〈通學品第74〉(大正8,381b23~c2)

  須菩提!是八人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法忍。須陀洹若智、若斷,斯陀含若智、若斷,阿那含若智、若斷,阿羅漢若智、若斷,辟支佛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忍。菩薩學如是聲聞、辟支佛道,以道種智入菩薩位,入菩薩位已,以一切種智斷一切煩惱習得佛道。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遍學諸道具足,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以果饒益眾生。(《大智度論》卷86,大正25,659c5-13)

  D、【論】《大智度論》卷86,大正25,662b16-24

  佛示須菩提:二乘人於諸佛菩薩智慧得少氣分,是故八人若智、若斷,乃至辟支佛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法忍。智,名學人八智,無學或九或十。斷,名斷十種結使,所謂上、下分十結。須陀洹、斯陀含,略說斷三結,廣說斷八十八結;阿那含略說斷五下分結,廣說斷九十二;阿羅漢略說三漏盡,廣說斷一切煩惱;是名智、斷,智、斷皆是菩薩忍。

  四、﹙p.61﹚「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五、﹙p.62﹚「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六、﹙p.62-p.63﹚「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五下分結:

  七、﹙p.63-p.64﹚「實無有法名阿羅漢。」

  五上分結:

  八、﹙p.63﹚「阿羅漢」有三義:

  ﹙一﹚應供:

  ﹙二﹚殺賊:

  ﹙三﹚無生:

  九、﹙p.64﹚「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須菩提從沒有這樣想:我是離欲的大阿羅漢,我能得無諍三昧。假使我這樣隨相計著,那就在我見、法見、非法見的生死界中,佛也就不會說我是一個好樂修習阿蘭那行的人了。反之,因為不執著實有無諍三昧可得可修,世尊才稱歎我行阿蘭那行呢!

  「無諍三昧」之意義:

  《大毘婆沙論》卷179,大正27,898a13~899a6:

  「云何無諍行,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我弟子中善現苾芻住無諍行第一。雖作是說,而不廣辯。云何無諍行?無諍名何法?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問:云何無諍行?答:一切阿羅漢善達內時,外不如是,若亦善達外時,名無諍行。云何內時?謂自相續中所有煩惱。云何外時?謂他相續中所有煩惱。遮此煩惱,名為善達。一切阿羅漢於自相續所有煩惱,皆已遮斷;於他相續所有煩惱,則不決定;若亦能遮,名無諍行。

  有說:時謂三時:即日初分、日中分、日後分。於此三時,制諸煩惱,名為善達。一切阿羅漢於自相續三時煩惱,皆已制斷;於他相續三時煩惱,則不決定。若亦能制,名無諍行。

  有說:時謂六時:即日夜各初、中、後分。於此六時制諸煩惱,名為善達。一切阿羅漢於自相續六時煩惱,皆已制斷;於他相續六時煩惱,則不決定。若亦能制,名無諍行。

  尊者妙音說曰:非謂無有自相續中煩惱故,名無諍行;但以能遮他相續中煩惱諍故,名無諍行。所以者何?諍是對他之名,非對自故。

  問:何故遮制煩惱,名為善達?答:要由方便覺慧現前,方能遮制自他煩惱故名善達。

  問:無諍名何法?答:令他相續無雜穢轉,謂諸煩惱能為津潤垢膩雜穢,得無諍者,不為他相續中煩惱之所津潤垢膩雜穢,即是遠離他相續中諸煩惱義。

  有說:此文應言:於他相續無遺餘轉,謂得無諍者,如於自相續煩惱永斷無餘;如是於他相續煩惱,亦能遮制令無有餘;即是遍遮他相續中應令彼起諸煩惱義。

  有說:此文應言:於他相續無差別轉,謂得無諍者,如能遮親相續中煩惱,令其不生;如是亦能遮怨及中相續中煩惱,令其不起;即是平等遮制他相續中諸煩惱義。

  問:善達外時,無雜穢轉有何差別?答:善達外時,謂慧無雜穢轉,謂煩惱不起。

  複次,彼阿羅漢行五種法,令他相續煩惱不起。何等為五?一、淨威儀路;二、應時語默;三、善量去住;四、分別應受不應受;五、觀察補特伽羅。

  淨威儀路者:彼阿羅漢先一處坐,若他來者即觀其心:以何威儀令不起結?若知由此生彼結者,即便捨此住餘威儀。若不起結,即如本住先住。餘威儀亦爾。

  應時語默者;彼阿羅漢見他來時便觀其意:為應與語?為應默耶?觀已若見語起彼結,雖極欲語,即便默然。若見由默起彼結者,雖不欲言,而便與語。若涉道路見二人來,即觀:誰應先可與語?觀已,若見與此語時,彼起結者,即與彼語。與彼亦然。若俱與語而起結者,即便默然。俱默亦爾。若語、若默俱起結者,即為避路令不起結。

  善量去住者:彼阿羅漢隨所住處即便觀察:我為應住?為應去耶?若見住時,起他結者,處雖安隱,資具豐饒,隨順善品,而便捨去。若見由去,生他結者,處雖不安,資緣匱乏,不順善品,而便強住。

  分別應受不應受者:彼阿羅漢若有施主以資具施,即觀其心:為應受?為不應受?觀已,若見受起彼結,雖是所須,而便不受。若見不受起彼結者,雖所不須,而便故受。

  觀察補特伽羅者:彼阿羅漢為乞食故,將入城邑里巷他家,觀察此中男女大小,勿有因我起諸煩惱。若知不起,便入乞食。若知起者,雖復極飢,而便不入。無如是事為分別故,假使一切有情,因見我故起煩惱者,我即往一無有情處斷食而死,終不令他因我起結。

  彼阿羅漢修行如是五種行法,則能遮他相續煩惱,令不現前。

  問:何故阿羅漢已得解脫,而修此法自拘縛耶?

  答:彼阿羅漢先是菩薩種性,不忍有情造惡招苦,為拔彼故,恆作是念:我無始來與諸有情互起纏縛,輪迴五趣,受諸劇苦;我幸得免,復應救彼。又作是念:我無始來或作倡妓,或婬女等鄙穢之身,百千眾生於我起結,尚由此故,長夜受苦,況我今者離貪恚痴,為世福田,於我起結,而不招苦!故我今者不應復作煩惱因緣。故阿羅漢雖自解脫,而為有情起無諍行。」

  《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6c23~137a21)

  庚三 舉菩薩為證

  壬一 得無生忍

  一、﹙p.65-p.66﹚釋迦菩薩在過去第二阿僧祇劫滿時,得燃燈佛授記。

  覆髮掩泥:

  A、《佛本行集經》卷3,大正3,667c3~20:

時然燈佛以神通力,變一方地,如稀土泥。時彼人眾見此路泥,各各避行,無有一人入於泥者。我時行見,速往泥所,見彼泥已,即生此念:如是,世尊!云何令踐此泥中行?若泥中行,泥污佛腳,我今乃可將臭肉身於此泥上作大橋樑,令佛世尊履我身過。我時即鋪所有鹿皮,解髮布散,覆面而伏,為佛作橋。一切人民未得踐過,唯佛最初蹈我髮上。如是供養然燈佛多陀阿伽度、阿羅呵、三藐三佛陀故,復生是念:願此然燈如來世尊及聲聞眾,足蹈我身及頭髮上,渡於此泥。複發此願:願未來世得作佛時,如今然燈如來無異,如是威德,如是勢力,作天人師。又願:我今盡此身命,若然燈佛不授我記,我終不起於此泥中。當是童子布身髮時,是時大地六種震動,所謂東涌西沒,西涌東沒,南涌北沒,北涌南沒,中涌邊沒,邊涌中沒。

  B、《大智度論》卷4,大正25,87a7~19:

  「如是菩薩一阿僧祇過,還從一起。初阿僧祇中,心不自知:我當作佛?不作佛?二阿僧祇中,心雖能知:我必作佛,而口不稱:我當作佛。三阿僧祇中,心了了自知得作佛,口自發言,無所畏難:我於來世當作佛──釋迦文佛。從過去釋迦文佛到剌那尸棄佛,為初阿僧祇,是中菩薩永離女人身。從剌那尸棄佛至燃燈佛,為二阿僧祇,是中菩薩七枚青蓮華供養燃燈佛,敷鹿皮衣,布髮掩泥。是時燃燈佛便授其記:汝當來世作佛,名釋迦牟尼。從燃燈佛至毘婆屍佛,為第三阿僧祇,若過三阿僧祇劫,是時菩薩種三十二相業因緣。」

  二、「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

  《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6b26~28

  「般若波羅蜜能滅諸邪見煩惱戲論,將至畢竟空中;方便將出畢竟空。」

  得無生忍,但是隨世俗說;而實生滅不可得,不生不滅等也不可得。

  壬二 嚴淨佛土﹙p.66-p.70﹚

  一、﹙p.67﹚得無生法忍的菩薩事業,有二:一、莊嚴佛土,二、成就眾生。

  《大智度論》卷75,大正25,590c11-13:

  「菩薩過聲聞辟支佛地,得無生法忍授記更無餘事,唯行淨佛世界、成就眾生。」

  二、﹙p.67﹚隨順眾生根性而分別施給適當的法門。

  1.人天:有情的根性不一,有僅能得人天功德的,菩薩即以人天的世間福利去成就他。

  2.二乘:有能得二乘果的,即以出世解脫去成就他。

  3.大乘:有能發菩提心而成佛的,即以大乘的自利利他去成就他。

  三、﹙p.67﹚佛、菩薩、眾生共同莊嚴佛土

  A、《大智度論》卷50,大正25,418b14~17:

  「淨佛世界者,有二種淨:一者、菩薩自淨其身,二者、淨眾生心令行清淨道。以彼我因緣清淨故,隨所願得清淨世界。」

  B、《大智度論》卷92,大正25,708c15~709a4:

  「三業清淨非但為淨佛土,一切菩薩道皆淨此三業,初淨身口意業,後為淨佛土,自身淨,亦淨他人。何以故?非但一人生國土中者,皆共作因緣,內法與外法作因緣,若善若不善。多惡口業故,地生荊棘;諂誑曲心故,地則高下不平;慳貪多故,則水旱不調,地生沙礫。不作上諸惡故,地則平正,多出珍寶。如彌勒佛出時,人皆行十善故,地多珍寶。

  問曰:若布施等諸善法得淨佛土果報,何以但說淨三業?

  答曰:雖知善惡諸法是苦樂因緣,如一切心心數法中,得道時智慧為大,攝心中定為大,作業時思為大,得是思業已,起身口意業,布施、禪定等以思為首,譬如縫衣以針為導。受後世果報時,業力為大,是故說三業則攝一切善法。意業中盡攝一切心心數法,身口則攝一切色法。人身行三種福德具足,則國土清淨。內法淨故,外法亦淨,譬如面淨故,鏡中像亦淨。」

  四、﹙p.68﹚(又見p.70)「莊嚴佛土者,則非莊嚴,是名莊嚴。」

  五、﹙p.68﹚《般若經》說:「無莊嚴為莊嚴」;《華嚴經》說:「普莊嚴」,都是由於性空慧的徹悟法性,淨願善行所成。(待查)

  六、﹙p.69﹚「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壬三 成法性身﹙p.70-p.71﹚

  一、﹙p.70﹚「法性生身」

  二、﹙p.71﹚「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辛二 校德﹙p.71-p.74﹚

  ﹙p.73-74﹚要像供養佛塔廟一樣的恭敬供養般若經。

  1、佛在世時:三寶以「佛」為主。

  2、佛滅度後,聲聞佛教時代:三寶以「僧伽」為中心。

  3、大乘佛教時代:三寶已轉移為「正法」中心,有法寶存在,即等於過去的有佛有僧。

  丙二 勸發奉持﹙p.74﹚

  庚一 化法離言

  一、﹙p.75﹚「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庚二 化處非實

  一、﹙p.77﹚「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二、﹙p.78﹚微塵

  ﹙一﹚唯識者:

  ﹙二﹚中觀者:

  庚三 化主無相

  一、﹙p.79﹚「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己二 校德

  一、﹙p.81﹚身命佈施,除了出於同情的悲心而外,也有為了真理的追求──求法而不惜捨身的。

  丁二 歎奉持功德

  戊一 空生歎法美人

  己一 深法難遇歎

  一、﹙p.82﹚見聞→讀誦→理解→實行→證入

  二、﹙p.83﹚「慧眼」與「法眼」

  三、﹙p.83﹚須菩提言:「未曾得聞如是之經。」有二種解釋:

  己二 信者難能歎

  一、﹙p.84﹚「信心清淨,則生實相。」

  ﹙一﹚信:

  ﹙二﹚實相:

  二、﹙p.85﹚「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

  【經】《大品般若經》卷11〈照明品第四十〉(大正8,302 c17~28)

  (《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6c22-497a4)

  【論】《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8b7-13

  三、﹙p.85﹚「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四、﹙p.86﹚「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五、﹙p.86﹚「須陀洹名初得法身」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1,大正45,126b28~c4:

  「法性者,有佛無佛,常住不壞,如虛空無作無盡。以是法,八聖道分、六波羅蜜等得名為法。乃至經文章句,亦名為法。如須陀洹得是法分,名為初得法身,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名後得法身。所以者何?羅漢、辟支佛得法身已,即不復生二界。」

  六、﹙p.86﹚論說:「佛陀,是覺悟真實之義,此名通於聲聞、獨覺及無上菩提三者。」

《大智度論》卷,大正25,(待查)

  戊二 如來勸行歎勝

  己一 略歎勸行

  庚一 正說

  辛一 略歎

  一、﹙p.88﹚《大智度論》說:「五百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

  參見:《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3c1~5:

  「是聲聞人,著聲聞法、佛法,過五百歲後,各各分別有五部(宋元明三本、宮本:「五百部」)。從是已來,以求諸法決定相故,自執其法,不知佛為解脫故說法,而堅著語言故,聞說般若諸法畢竟空,如刀傷心。」

  二、﹙p.88﹚《中論》青目釋說:「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

  《中論》卷1(青目釋),大正30,1b29~c7:

  「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諸法,求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聞大乘法中說畢竟空,不知何因緣故空,即生疑見: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則無世諦、第一義諦,取是空相而起貪著,於畢竟空中生種種過。龍樹菩薩為是等故,造此中論。」

  三、﹙p.88﹚《成唯識論》說:「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捨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

  參見:《成唯識論》卷3,大正31,16a6~15:

  「有執大乘遣相空理為究竟者,依似比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智斷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道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捨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除幻敵,求石女兒,用為軍旅?故應信有能持種心,依之建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四、﹙p.88﹚「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辛二 勸行

  壬一 忍辱離相勸

  一、﹙p.89﹚「忍」之意義:

  忍(ksanti)之意義:1.堪忍、忍辱→屬意志。2.忍可、認可→屬知解。

  印順導師:《大乘起信論講記》頁364

  「平常說忍辱,但是不計他人的惱害,這是忍的狹義。正確的忍的意義,即對於一切境界,心能不為所動。」

  參見:

  1.佐佐木現順:〈原意に附加された思想發展の意昧—khantiとkSAnti〉,《阿毘達磨思想研究》,1972年,清水弘文堂,p.580~593。

  2.櫻部建:〈無生智と無生法忍〉,《佛教語の研究》,1975年,文榮堂,p.54~59。

  二、﹙.89﹚「忍之種類」

  參見:《成佛之道》(增注本)p.296

  1、耐怨害忍

  2、安受苦忍:(1)外界 — (Ⅰ)無情物→風、雨、寒、熱等。

  (Ⅱ)有情物→蛇、蚊等。

  (2)自身 — 出家乞食、游化、修行。

  3、諦察法忍:正確地思擇而悟入佛法。

  參閱《瑜伽師地論》卷42 (大正30,523a28-524c15):

  1、耐他怨害忍。

  2、安受眾苦忍。

  3、法思勝解忍。

  三、﹙p.90﹚「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四、﹙p.91﹚忍辱仙人本生

  1、《賢愚經》卷2(12)「羼提波梨品第12」,大正4,359c8-360b7。

  2、《大智度論》卷14,大正25,166c2~21:

  「複次,行者常行慈心,雖有惱亂逼身,必能忍受。譬如羼提仙人,在大林中修忍行慈。時迦利王將諸婇女入林遊戲,飲食既訖,王小睡息,諸婇女輩游花林間,見此仙人,加敬禮拜,在一面立。仙人爾時為諸婇女讚說慈忍,其言美妙,聽者無厭,久而不去。

  迦利王覺,不見婇女,拔劍追蹤,見在仙人前立,憍妒隆盛,瞋目奮劍而問仙人:汝作何物?仙人答言:我今在此修忍行慈。王言:我今試汝,當以利劍截汝耳鼻,斬汝手足,若不瞋者,知汝修忍。仙人言:任意!王即拔劍截其耳鼻,斬其手足,而問之言:汝心動不?答言:我修慈忍,心不動也!王言:汝一身在此無有勢力,雖口言不動,誰當信者?是時仙人即作誓言:若我實修慈忍,血當為乳。即時血變為乳,王大驚喜,將諸婇女而去。是時林中龍神為此仙人雷電霹靂,王被毒害,沒不還宮。以是故言於惱亂中能行忍辱。」

  五、﹙p.91-p.92﹚「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佈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為一切眾生,應如是佈施。」

  六、﹙p.92﹚「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壬二 佛說無虛勸

  一、﹙p.93﹚「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二、﹙p.93﹚「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三、﹙p.94﹚修學般若,略有二行:

  ﹙一﹚入理:

  ﹙二﹚成行:

  庚二 校德

  己二 廣歎顯勝

  庚一 正說

  辛一 獨被大乘勝

  一、﹙p.96﹚「大乘」之意義:

  《成佛之道》﹙增注本﹚p.255

  1、就「相對」義而言:(1)殊勝大 — 超勝了小乘。

  (2)含容大 — 含容了小乘。

  2、就「絕待」義而言:(1)超勝到無所對待。(※不可以大小的比對表示)

  (2)含容到無所不攝。

  二、﹙p.97﹚「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三、﹙p.98﹚「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一﹚不得法空,即著我見:

  三相併寂:1.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2.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3.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般若經講記》p.50)

  (二)樂小法者,住於我見。

  辛二 世間所尊勝

  一、(p.99)證法性者名為佛;佛說的教典,是佛證覺法性而開示的,所以也稱為法身。

  辛三 轉滅罪業勝

  一、(p.100)現世輕受

  庚二 校德

  一、(p.102)釋尊云:「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

  (一)二大阿僧祇劫滿,值燃燈佛得授記:約大劫說。

  (二)無量阿僧祇劫,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約小劫說。

  二、(p.102)釋迦佛在然燈佛前,得授記作佛,即明心菩提。

  三、(p102)承事有二:一、侍奉供給;二、遵佛所說去實行。

  四、(p102)於《般若經》受持讀誦,順向離相,即能超勝有相修行無數阿僧祗劫。

  己三 結歎難思

  乙二 方便道次第

  丙一 開示次第

  丁一 請問

  一、(p.103)方便道:現證般若,進而到達佛果的階段。

  二、(p.104)明心菩提:

  (一)約從凡入聖的悟境說,明心菩提是成果。

  (二)約望於究竟佛果說,明心菩提才是無相發心的起點,即是發勝義菩提心。

  三、(p.104)發菩提心:

  (一)世俗菩提心:菩薩初發心立願普度眾生。

  (二)勝義菩提心:由深悟無我,見如來法身,從悲智一如中發心。

  丁二 答說

  戊一 明心菩提

  己一 真發菩提心

  一、(p.105)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一)(p.32)發心菩提:「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溼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說所度的眾生實不可得,如有所得,即著於我等四相,是就所觀的所化境──眾生而說。雖悟得補特伽羅無我,而在修證的實踐上,不一定能內觀無我,盡離薩迦耶見──我我所執。

  (二)(p.104)明心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善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不但外觀所化的眾生不可得,更能反觀自身,即能發心能度眾生的菩薩──我也不可得。

  二、(p.105-106)修行次第:

  (一)先觀所緣的一切,色聲等諸法,人、天等眾生,都無自性可得,不可取,不可著;但因薩迦耶見相應的能觀者,未能遮遣,還未能現證。

  (二)進一步,反觀發菩提心者,修菩薩行者不可得,即心亦不可得,不見少許法──若色若心有自性,可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這才薩迦耶見──生死根拔,盡一切戲論而悟入無分別法性。

  三、(p.106)「從三界中出,到一切智海中住。」

  出到菩提:《大智度論》卷53,大正25,437c29~438a13:

  己二 分證菩提果

  一、(p.107)發勝義菩提心(明心菩提)

  (一)真發菩提心:無法為「發心者」。

  (二)分證菩提果:無法為「證得者」。

  二、(p.108)能分得菩提,也即可名為如來。

  三、(p.108)「如來」,外道解說為「我」,以為是如如不動而往來三界生死者,以為是離縛得解脫而本來如是常住者。

  《大智度論》卷,大正25,(待查)

  四、(p.108)「如來者,即諸法實義。」

  如此如此,無二無別(不是一),一切法的平等空性,名為如;於此如義而悟入,即名為如來。

  五、(p.108)「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六、(.109)「百華異色,同歸一陰。」

  參見:般若攝導萬行,萬行莊嚴般若:

  《大智度論》卷59,大正25,480c22~481a8

  七、(p.109)「高入須彌,咸同金色。」

  《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21a24~29:

  「諸法如入法性中無有別異,如火各各不同,而滅相無異。譬如眾川萬流各各異色異味,入於大海,同為一味一名。如是愚痴、智慧入於般若波羅蜜中,皆同一味,無有差別,如五色近須彌山,自失其色,皆同金色。如是內外諸法入般若波羅蜜中,皆為一味。」

  八、(p.109)「一切法皆如也」。

  《大智度論》卷28引用《明網經》云:

  「舍利弗言:凡夫人如,比丘得解脫如,比丘入無餘涅槃如。是如一,如如無別。普華言:舍利弗!是名法性相如,不壞如,用是如,當知一切法皆如。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譬如大火聚無物不燒,是諸上人所說亦如是,一切法皆入法性。」(大正25,267c2~7)

  九、(p.109)即畢竟空而依緣成事,即善惡、邪正、是非宛然。

  十、(p.109)「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戊二 出到菩提

  己一 成就法身

  一、(p.110)菩薩得法性身有二類:

  (一)證得無生法忍時,即得法性身,如入涅槃者迴心向大而發勝義菩提心。

  (二)得無生法忍時,還是肉身,捨此分段身,才能得法性身。

  A、《大智度論》卷28,大正25.264b1~10

  菩薩漏盡云何復生?云何受生?一切受生皆由愛相續故有。譬如米雖得良田時澤,終不能生;諸聖人愛糠已脫故,雖有有漏業生因緣,不應得生。

  答曰:先已說菩薩入法位,住阿鞞跋致地,末後肉身盡得法性生身,雖斷諸煩惱,有煩惱習因緣故,受法性生身,非三界生也。

  問曰:阿羅漢煩惱已盡習亦未盡,何以不生?

  答曰:阿羅漢無大慈悲,無本誓願度一切眾生。又以實際作證,已離生死故。

  B、《大智度論》卷74,大正25,580a14-16

  是菩薩有二種:一者、生死肉身,二者、法性生身。得無生忍法,斷諸煩惱,捨是身後,得法性生身。

  二、(p.110)《大智度論》說:「八地捨蟲身」。

  唐圓測撰《仁王經疏》卷3,大正33,424b9~20:

  釋曰:此即第二結成證得。文有兩節:初明捨凡入聖,後明捨分段入變易。言是故大王者,結所告人。言捨凡夫身者,謂捨地前凡夫身也。言入六住身者,謂入初地至第六地,住地身也。此上即捨凡入聖。言捨七報身者,謂捨七地分段報身也,故智度論云:七地未捨蟲身肉身。言入八法身者,謂入八地已上,變易法身。故前偈云:未度報身一生在,進入等觀法流地。言一地行般若波羅者,此法身萬行俱也;或可通說:十地萬行俱也。

  三、(p.110)「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己二 成熟眾生

  一、(p.111)

  明心菩提以前,重在從假入空。

  到出到菩提,又從空出假,成熟眾生,莊嚴佛土,以趨入佛果。

  二、(p.111)「實無有法名為菩薩」,如《般若經》〈三假品〉所說。

《大品般若經》卷2,(三假品第7),大正8,230b22~231a21

  爾時,佛告慧命須菩提:「汝當教諸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如諸菩薩摩訶薩,所應成就般若波羅蜜!」即時諸菩薩摩訶薩,及聲聞大弟子,諸天等作是念:「慧命須菩提自以智慧力,當為諸菩薩摩訶薩說般若波羅蜜耶?為是佛力?」慧命須菩提知諸菩薩摩訶薩、大弟子、諸天心所念,語慧命舍利弗:「敢佛弟子所說法,所教授,皆是佛力。佛所說法,法相不相違背;是善男子學是法,得證此法,佛說如燈。舍利弗!一切聲聞、辟支佛,實無力能為菩薩摩訶薩說般若波羅蜜。」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所說菩薩、菩薩字,何等法名菩薩?世尊!我等不見是法名菩薩,云何教菩薩般若波羅蜜?」

  佛告須菩提:「般若波羅蜜,亦但有名字,名為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亦但有名字;是名字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須菩提!譬如說我名,和合故有;是我名,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如眾生、壽命、生者、養育者、眾數、人、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見者等,和合法故有,是諸名,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亦如是,皆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須菩提!譬如身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須菩提!譬如色、受、想、行、識,亦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須菩提!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亦如是,皆是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須菩提!譬如眼,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滅,但以世間名字故說,……﹙中略﹚……

  須菩提,譬如夢、響、影、幻、炎、佛所化,皆是和合故有,但以名字說,是法及名字,不生不滅,非內非外,非中間住;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亦如是。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名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如是應當學!(參見:[經]﹙《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57a6~c3﹚)

  [論]﹙《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58a2~c8﹚

  己三 莊嚴佛土

  一、(p.112)「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二、(p.112)明心菩提:約「分證菩提」而結說「如來」的真義。

  (p.106)出到菩薩:約菩薩的「嚴土熟生」,結明「菩薩」的真義。

  (p.112)「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三、(p.112)《智論》說:「具智慧分,說名菩薩。」

  《大智度論》卷,大正25,(待查)

  戊三 究竟菩提

  己一 圓證法身功德

  庚一 正說

  辛一 知見圓明(智慧圓滿)

  一、(p.114)究竟菩提,即菩薩因圓,得一切種智,究竟成佛。

  二、(p.114)如大眾部等說:「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念念遍知一切法。」

  《異部宗輪論》卷1,大正49,15b25~c5:

  「此中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本宗同義者,謂四部同說:諸佛世尊皆是出世;一切如來無有漏法;諸如來語皆轉法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世尊所說無不如義;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佛化有情,令生淨信,無厭足心;佛無睡夢;如來答問,不待思惟;佛一切時不說名等,常在定故,然諸有情,謂說名等,歡喜踴躍;一剎那心了一切法;一剎那心相應般若,知一切法。」

  三、(p.114)法身與化身:

  (一)法身:這是色心圓淨的,不單是空性的法身,即如來的真身。

  (二)化身:如八相成道的釋迦,適應未入法性的初心菩薩、小乘、凡夫而現的。

  四、(p.114-115)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一)五種人有五種眼

  1.肉眼:世間人類的眼根,見表不見裡,見粗不見細,見前不見後,見近不見遠,見明不見暗。

  2.天眼:天人的眼表裡、粗細、前後、遠近、明闇,皆能明見。

  3.慧眼:聲聞有慧眼。

  4.法眼:菩薩所有。

  5.佛眼:「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即空假不二而圓見中道。

  肉眼與天眼都是「色法」,都是由清淨的四大極微所構造成的。

  慧眼、法眼、佛眼,都約智慧的能見而說,屬於「心法」。

  (二)如來一人有五眼:

  1.肉眼:佛能見凡人所見。

  2.天眼:見諸天所見的境界,表裡遠近等,都能透徹明見。

  3.慧眼:通達空無我性。

  4.法眼:了知俗諦萬有。

  5.佛眼:見佛所見的不共境,即佛眼。

  「五眼」:《大智度論》卷33,大正25,305c17~306a8

  【經】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得五眼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何等五?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肉眼,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見外不見內,見晝不見夜,見上不見下。以此礙故,求天眼,得是天眼,遠近皆見,前後、內外、晝夜、上下悉皆無礙。是天眼見和合因緣生假名之物,不見實相,所謂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滅,如前,中、後亦爾。為實相故,求慧眼,得慧眼,不見眾生,盡滅一異相,捨離諸著,不受一切法。智慧自內滅,是名慧眼,但慧眼不能度眾生。所以者何?無所分別故。以是故生法眼,法眼令是人行是法,得是道,知一切眾生各各方便門,令得道證。法眼不能遍知度眾生方便道,以是故求佛眼,佛眼無事不知,覆障雖密,無不見知;於餘人極遠,於佛至近;於餘幽闇,於佛顯明;於餘為疑,於佛決定;於餘微細,於佛為麤;於餘甚深,於佛甚淺。是佛眼,無事不聞,無事不見,無事不知,無事為難,無所思惟,一切法中佛眼常照。後品五眼義中當廣說。

  (另參見《大智度論》卷39,大正25,347a6~351b1)

  五、(p.115)「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

  A、《大品般若經》卷2〈往生品第4〉,大正8,227b27-c1

  「慧眼菩薩不作是念:有法若有為、若無為,若世間、若出世間,若有漏、若無漏。是慧眼菩薩,亦無法不見,無法不聞,無法不知,無法不識」。

  B、《大智度論》卷39,大正25,348a22~b26:

  複次,此中佛自說慧眼菩薩一切法中,不念有為若無為,若世間若出世間,若有漏若無漏等,是名慧眼。若菩薩見有為、世間、有漏,即墮有見中;若見無為、出世間、無漏,即墮無見中;是有無二見捨,以不戲論慧行於中道,是名慧眼。得是慧眼,無法不見,無法不聞,無法不知,無法不識。所以者何?得是慧眼破邪曲,諸法無明、諸法總相別相,各皆如是。

  問曰:阿羅漢、辟支佛亦得慧眼,何以不說無法不見,無法不聞,無法不知,無法不識?

  答曰:慧眼有二種:一者、總相,二者、別相。聲聞、辟支佛見諸法總相,所謂無常苦空等;佛以總相別相慧觀諸法。聲聞、辟支佛雖有慧眼,有量有限。

  複次,聲聞、辟支佛慧眼,雖見諸法實相,因緣少故慧眼亦少,不能遍照法性。譬如燈油炷雖淨,小故不能廣照。諸佛慧眼,照諸法實性,盡其邊底,以是故無法不見,無法不聞,無法不知,無法不識。譬如劫盡火燒三千世界,明無不照。

  複次,若聲聞、辟支佛慧眼,無法不知者,與一切智人有何等異?菩薩世世集福德智慧苦行,何所施用?

  問曰:佛用佛眼,無法不知,非是慧眼,今云何言慧眼無法不知?

  答曰:慧眼成佛時,變名佛眼。無明等諸煩惱及習滅故,一切法中皆悉明了。如佛眼中說無法不見、聞、知、識,以是故肉眼、天眼、慧眼、法眼,成佛時失其本名,但名佛眼。譬如閻浮提四大河入大海中,則失其本名。何以故?肉眼,諸煩惱有漏業生故,虛誑不實;唯佛眼無誑法。天眼,亦從禪定因緣和合生故,虛誑不能如實見事。慧眼、法眼,煩惱習未盡故,不畢竟清淨故捨;佛眼中無有謬錯,盡其邊極。以是故阿羅漢、辟支佛慧眼,不能畢竟清淨,故不能無法不見。

  C、參見: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90-91:

  (p.116)「無自性的眾生心,於平等空中無二無別;佛能究竟徹證緣起的無性心,所以《以無所得,得無所礙》,無所見而無所不見,剎那剎那,無不遍知。」

  六、(p.116)「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所說的諸心,即是緣起無自性的非心,假名為心而無實體可得的。

  七、(p.116)「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為什麽說緣起假名的心即非心呢?因於三世中求心,了不可得。

  1.過去心不可得:如說心在過去,過去已過去了,過去即滅無,那裡還有心可得。

  2.現在心不可得:若心在現在,現在念念不住,那裡有實心可得。

  3.未來心不可得:倘使說心在未來,未來即未生,未生即還沒有,這怎麽有未來心可得。

  八、(p.116-117)世人對「心」有種種的妄執:

  (一)三世實有論者:以為我們的心,前一念不是後一念,後一念不是前一念,前心後心各有實體,相續而不一,即落於常見。

  (二)現在實有論者:現在實有而過去未來非有的,如推究起來,也不免落於斷見。

  (三)心常恆不滅論者:以為我們的心是常恆不滅的,我們認識的有變異的,那不是真心,不過是心的假相。

  梵王舊說:《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8c29-289a8:

  問曰: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應空,云何言有為法、有為法相空?

  答曰:若無眾生,法無所依。又無常故無住時,無住時故不可得知,是故法亦空。

  問曰:有為法中,常相不可得,不可得者,為是眾生空,為是法空?

  答曰:有人言:我心顛倒,故計我為常,是常空,則入眾生空。

  有人言:以心為常,如梵天王說:是四大,四大造色悉皆無常,心意識是常。是常空,則入法空。

  或有人言:五眾即是常,如色眾雖復變化而亦不滅,餘眾如心說。五眾空,即是法空。是故常空,亦入法空中。

  辛二 福德眾多

  一、(p.118)「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辛三 身相具足

  一、(p.118-119)「色身具足」與「諸相具足」

  (一)色身:是諸法和合的一合相。

  (二)諸相:如三十二相,是色身上某一部分的特殊形態。

  二、(p.119-120)

  「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如來說具足身相,是無為所顯的,是緣起假名而畢竟無自性的,那裡有圓成實體可得。所以,即非具足身相,而但是假名施設的。

  三、(p.119)如來法身有相,還是無相?

  (一)如以佛有「法身」和「化身」來說,這法身是有相的。

  (二)如說佛有三身或四身,專以法身為平等空性來說,那即可說法身無相。

  有相的法身,色身無邊,音聲遍滿十方。在大乘(大眾部等同)學初立二身說,法身即本身、真身,悲智圓滿,如智不二,心色無礙。遍法界的毘盧遮那佛,為大機眾生現身說法。但此法身是無為所顯的,相即無相,不可思議!龍樹論多用此義。

  《大智度論》卷29,大正25,274a6~28:

  問曰:十方諸佛及三世諸法皆無相相,今何以故說三十二相?一相尚不實,何況三十二?

  答曰:佛法有二種: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世諦故說三十二相,第一義諦故說無相。有二種道:一者、令眾生修福道,二者、慧道。福道故說三十二相,慧道故說無相。為生身故說三十二相,為法身故說無相。佛身以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而自莊嚴法身;以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諸功德莊嚴。眾生有二種因緣:一者、福德因緣,二者、智慧因緣。欲引導福德因緣眾生故用三十二相身,欲以智慧因緣引導眾生故用法身。有二種眾生:一者、知諸法假名,二者、著名字。為著名眾生故說無相,為知諸法假名眾生故說三十二相。

  問曰:是十力、四無所畏功德,亦各有別相,云何說法身無相?

  答曰:一切無漏法,十六行、三三昧相處故,皆名無相。佛欲令眾生解故,種種分別說,說一切諸佛法以空、無相、無作印故,皆入如、法性、實際,而為見色歡喜發道心者,現三十二相莊嚴身。

  複次,為一切眾生中顯最勝故,現三十二相,而不破無相法。

  四、(p.120)「三十二相」與「八萬四千相」

  (一)三十二相:常說佛有三十二相,是指印度誕生的釋迦如來化身而說。

  (二)八萬四千相:有說具足八萬四千相,或說無量相好。

  有論師說:三十二相為諸相的根本,八萬四千以及無量相好,即不離此根本相而深妙究竟。(待查)

  辛四 法音遍滿

  一、(p.120)「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二、(p.125)尋伺與言語:

  (一)未證法性生身的菩薩,說法是不離尋伺──舊譯覺觀,即思慧為性的麤細分別。

  (二)已證法性生身的菩薩,就不假尋伺而說法。隨時隨處,有可化眾生的機感,就隨類現身而為說法。

  究竟圓滿的法身,更是「無思普應」。經論中,常以天鼓──不假人工而自鳴的為喻。所以,如以為如來作是念:我當說法,即是謗佛。

  辛五 信眾殊勝

  一、(p.122)化身佛與法身佛說法:

  (一)為凡夫、聲聞、初心菩薩說法的,是化身佛,聽眾都是未出生死的眾生。

  (二)大菩薩,佛以法身而為他們說法。

  二(p.122)「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一)從得法性身的大菩薩來說:法身是無時無處而在流露法音,大道心眾生──大菩薩,也隨時隨地的見佛聽法。聽法身說法而生淨信者,即大菩薩,所以說彼非眾生,又非不眾生。

  (二)從五眾和合生的眾生說,眾生無我,常是畢竟空,不過惑業相續,隨作隨受,於眾生不可得中而成為眾生。

  辛六 正覺圓成

  一、(p.123)佛言:「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善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二、(p.123-124)「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p.124)一切法雖同歸於無得空平等性,但畢竟空中不礙一切。

  「一切的緣起法相,有迷悟,有染淨,因為性空,所以有此種種差別,如《中論》所說。所以佛又對須菩提說:無上遍正覺,雖同於一切法,本性空寂,平等平等。但依即空的緣起,因果宛然。」

  《中論》卷4,〈觀四諦品第24〉,大正30,33a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

  若無空義者  一切則不成

  四、(p.124)「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無上遍正覺,要備兩大法門而圓成:

  (一)、以般若空慧,通達法空平等性,不取著我等四相。

  (二)、修習施、戒、忍等一切善法,積集無邊福德。

  此所修的一切善法──自利利他,以般若無我慧,能通達三輪體空,無所取著。

  般若攝導方便,方便助成般若,莊嚴平等法性,圓證無上遍正覺。

  庚二 校德

  己二 示現化身事業

  一、(p.126)化身佛:

  此中化身佛,不約隨類示現者說,指從入胎、住胎到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示生人間的化身佛。如釋迦人間成佛,即有化眾、化主、化處、化法四事。

  1.化眾:化凡夫眾。

  2.化主:現化身佛。

  3.化處:處大千界。

  4.化法:說無我教。

  庚一 化凡夫眾(化眾)

  一、(p.126)「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如來隨俗說法,也還說我前生如何,說「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等。可是雖說人說我,能達人我無自性,所以假我即是非我。不過,那些生死凡夫,不能了解隨俗我的意趣,即以為真實有我而妄執了──如後代的犢子部等。

  二、(p.127)「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

  佛雖也說有凡夫,也是實非凡夫的假說。凡夫,是不見實相的異生;煩惱未斷,生死未得解脫,依此而施設的假名。如能解脫即成聖者,可見並無凡夫的實性可得。

  庚二 現化身相(化主)

  一、(p.128)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否?

  (一)(p.79)約「法身」而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二)(p.127)約「化身」而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

  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佛言:不但「法身」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化身」也是不可以三十二相見的。因為,法身是緣起無性的,法身所有的相好,也是無性緣起的。從法身現起的化身,有三十二相,也還是緣起無性的。由通達性空,以大悲願力示現的身相,如鏡中像,如水中月,所以也不可取著為有得的。如取相執實,專在形式上見佛,那與輪王有什麽差別?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二、(p.129)「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壬二 校德

  一、(p.130)忍,即智慧的認透確定,即智慧的別名。

  (一)信忍:發心信解名信忍。

  (二)(柔)順忍:隨順法空性而修行,名(柔)順忍。

  (三)無生忍:通達諸法無生滅性。

  辛二 威儀

  一、(p.131)梵語多陀阿伽度(tathagata),漢譯「如來」,也可譯「如去」。

  《大智度論》卷2,大正25,b14~19:

  「佛功德無量,名號亦無量,此名取其大者,以人多識故。復有異名,名多陀阿伽陀等。云何名多陀阿伽陀?如法相解;如法相說;如諸佛安隱道來,佛亦如是來,更不去後有中;是故名多陀阿伽陀。」

  二、(p.131)「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其實,如來「即諸法如義」的正覺;來去坐卧都不過性空如幻,那裡有來者去者可得?法法性空如幻,來無所從,去無所至;不來相而來,無去相而去,徹見無我法性──如義,這才名為如來。

  庚三 處大千界

  辛一 微塵

  一、(p.132)「散空」。

  (一)《阿含經》中,佛曾以散空教導弟子。

  參見:(《雜阿含經》卷6,大正2,40a4~19)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摩拘羅山。時,有侍者比丘名曰羅陀,白佛言:世尊!所謂眾生者,云何名為眾生?佛告羅陀:於色染著纏綿,名曰眾生。於受、想、行、識染著纏綿,名曰眾生。佛告羅陀:我說於色境界當散壞消滅,於受、想、行、識境界當散壞消滅,斷除愛欲,愛盡則苦盡,苦盡者我說作苦邊。譬如聚落中諸小男小女嬉戲,聚土作城郭、宅舍,心愛樂著,愛未盡、欲未盡、念未盡、渴未盡,心常愛樂守護。言:我城郭、我舍宅。若於彼土聚愛盡、欲盡、念盡、渴盡,則以手撥足蹴,令其消散。如是,羅陀!於色散壞消滅愛盡,愛盡故苦盡,苦盡故我說作苦邊。佛說此經已,羅陀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說一切有部學者:依散空建立實有自性的極微。

  (三)《金剛經》:「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須菩提不像取相聲聞學者的執為實有。他說:這許多微塵眾如果是實有的,如來即不會說他是微塵了。

  色法──物質界是緣起的,是相依相緣的存在,而現有似一似異相的。在緣起色中,有幻現似異的差別相,分離相,所以不妨以散空法門而分分的分析他。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1c21~292a28:

  散空者,散名別離相。如諸法和合故有,如車以輻輞轅轂眾合為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失車名。五眾和合因緣故名為人,若別離五眾,人不可得。

  問曰:若如是說但破假名,而不破色,亦如離散輻輞,可破車名,不破輻輞。散空亦如是,但離散五眾,可破人,而不破色等五眾。

  答曰:色等亦是假名破。所以者何?和合微塵假名為色故。

  問曰:我不受微塵。今以可見者為色,是實為有,云何散而為空?

  答曰:若除微塵,四大和合因緣生出可見色,亦是假名。如四方風和合扇水,則生沫聚;四大和合成色,亦如是,若離散四大,則無有色。

  複次,是色以香味觸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見。除諸香味觸等,更無別色。以智分別各各離散,色不可得。若色實有,捨此諸法,應別有色,而更無別色,是故經言:所有色皆從四大和合有,和合有故皆是假名,假名故可散。

  問曰:色假名故可散,四眾無色,云何可散?

  答曰:四陰亦是假名,生老住無常觀故,散而為空。所以者何?生時異、老時異、住時異、無常時異故。

  複次,三世中觀是四眾皆亦散滅。

  複次,心隨所緣,緣滅則滅,緣破則破。

  複次,此四眾不定隨緣生故。譬如火隨所燒處為名,若離燒處,火不可得。因眼緣色生眼識,若離所緣,識不可得,餘情識亦如是。如經中說佛告羅陀:此色眾破壞散滅,令無所有,餘眾亦如是,是名散空。

  複次,譬如小兒聚土為台殿、城郭、閭里、宮舍,或名為米,或名為麵,愛著守護,日暮將歸,其心捨離,蹋壞散滅。凡夫人亦如是,未離欲故,於諸法中生愛著心;若得離欲,見諸法皆散壞棄捨,是名散空。

  複次,諸法合集故各有名字,凡夫人隨逐名字,生顛倒染著。佛為說法,當觀其實,莫逐名字,有無皆空。如迦旃延經說:觀集諦則無無見,觀滅諦則無有見。如是種種因緣,是名散空。

  參見:A、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100:

  《羅陀經》,見《雜阿含經》,如說:「於色境界,當散壞消滅;於受、想、行、識境界,當散壞消滅。斷除愛欲,愛盡則苦盡」。五陰的散壞消滅,或依此立散空。

  B、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168:

  散無散空:梵本十萬頌本(「上本般若」),二萬五千頌本(「中本般若」),原文作anavaka^ra-s/u^nyata^,是無散空。無散空是《般若經》的本義,如《放光般若經》譯為「無作空」。解說為「於諸法無所棄」。《光讚般若經》譯為「不分別空」,解說為:「彼無能捨法亦無所住」。《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雖譯為「散空」,解說也還是:「散名諸法無滅」。《大般若波羅蜜經》「第三分」說:「若法無放、棄、捨可得,說名無散」。《般若》明空,不以無常為正觀,所以無棄、無捨的是無散;無散(或譯作「無變異」)是空的,名無散空。《大智度論》引《阿含經》,解說為「散空」,正是龍樹論意。

  二、(p.132)微塵是有,還是無?

  (一)有人以為微塵是自相有的。

  (二)有人觀察到自相有的微塵不成立,即以為沒有微塵,以為物質世界僅是自心的產物。

  (三)佛說微塵,不如凡夫所想像的不可分割的色自性;但緣起如幻,相依相緣的極微眾,世俗諦中是有的,是可以說的。

  辛二 世界

  一、(p.133)「世界」與「微塵」不一不異。

  緣起為「一」的「世界」,能分分的分析為微塵。

  緣起「別異」的「微塵」,能相互和集為一世界。

  「能成」的「極微」──「分」,是無性緣起的。

  「所成」的「世界」──「有分」,即全部,也是無自性的。

  二、(p.133-134)「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庚四 說無我教

  一、(p.135)「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佛說我見,不過隨眾生的倒想而假說,使人知我本無我,我見即本非我見而契悟無分別性,並非實有自我可見,實有見此自我的我見,又要加以破除。從所見的自我不可得,即悟能見的我見無性,即依此而名之為無我。如執有我見可除的無我,這無我反倒成為我見了!如智論說:《痴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相即是痴》。所以,以為如來說有我見等,即是取相執著,根本沒有理解如來「無我」教的深義。

  二、(p.135)《大智度論》說:「痴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相即是痴。」

  A、《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21a23~b5:

  問曰:若爾者,智慧愚痴,無有別異?

  答曰:諸法如,入法性中,無有別異。如火各各不同,而滅相無異。譬如眾川萬流,各各異色異味;入於大海,同為一味一名。如是愚痴智慧,入於般若波羅蜜中,皆同一味,無有差別。如五色近須彌山,自失其色,皆同金色。如是內外諸法,入般若波羅蜜中,皆為一味。何以故?般若波羅蜜相畢竟清淨故。

  複次,愚痴實相即是智慧;若分別著此智慧即是愚痴;如是愚痴智慧,有何別異?初入佛法,是痴,是慧;轉後深入,痴、慧無異。以是故,是諸眾智無有別異,不相違背,不生性空,故無咎。

  B、《大智度論》卷80,大正25,622a17~26:

  因緣生故無實,如經中說:因眼、緣色、生觸念,觸念從痴生。觸念不在眼中,不在色中,不在內,不在外,亦不在中間,亦不從十方三世來,是法定相不可得。何以故?一切法入如故。若得是無明定相,即是智慧,不名為痴。是故痴相、智慧相無異,痴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相即是痴。是故痴實相畢竟清淨,如虛空無生無滅。是故說得是觀故,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名般若波羅蜜。

  C、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142-143:

  說到「煩惱是菩提」,如《大智度論》(卷80,大正25?622a;卷35,大正25,321a-b)說:

  「因緣生故無實,……不從三世十方來,是法定相不可得。何以故?一切法入如故。若(不)得是無明定相,即是智慧,不名為痴。是故痴相、智慧相無異,痴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者即是痴」。

  「諸法如入法性中,無有別異。……愚痴實相即是智慧,若分別著此智慧即是愚痴。如是愚痴智慧,有何別異」?

  龍樹的解說,是依據《思益梵天所問經》的。《思益經》明如來以「五力」說法,「二者、隨宜」:「如來或垢法說淨,淨法說垢。……何謂垢法說淨?不得垢法性故。何謂淨法說垢?貪著淨法故」(卷2,大正15?40c)。這就是《智度論》所說:「痴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者即是痴」的意義。一般不知道這是「隨宜」說法,以為究竟理趣。只知煩惱即菩提,而不知取著菩提就是煩惱!如通達性空,般若現前,那裡還有煩惱?如誤解煩惱即是菩提,那真是顛倒了!

  丙二 勸發奉持

  丁一 別明離相

  戊一 應如是知見信解

  一、(p.136)「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發菩提心的人,對於一切法,近即上說無我的教法,遠即方便道中所說的一切菩薩行果,都應該不取──不生法相而知見,而信解。不但不生法相,連不生法相的非法相也不生,方是正知正見正信解者。

  二、(p.136-137)「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如來雖分別廣說諸法相,而一切法相無自性,即是非法相的,不過隨俗施設為法相而已。

  戊二 應如是受持誦說

  一、(p.137-138)「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佛陀啟示說法的軌則說:這需要不取著一切法的自相,要能安住於一切法性空──如如的正見中,能不為法相分別所傾動。

  二、(p.138)凡取相分別而憶念的,即名為動,也即是為魔所縛,《阿含經》等都作此說。(待查)

  三、(P.138)《大智度論》也說:「不生滅法中,而作分別相。若分別憶想,則是魔羅網。不動不依止,是則為法印。」

  參見《大智度論》卷20,大正25,211a1~11

  諸法因緣和合生故無有自性,自性無故常空,常空中眾生不可得。如佛說:

  我坐道場時  智慧不可得  空拳誑小兒  以度於一切

  諸法之實相  則是眾生相  若取眾生相  則遠離實道

  常念常空相  是人非行道  不生滅法中  而作分別相

  若分別憶想  則是魔羅網  不動不依止  是則為法印

  (p.138)末二句或譯:「心動故非道,不動是法印。」

  四、(p.138)如如不動而說法,即維摩詰所說:《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

  參見:《維摩詰經》卷上〈佛國品第1〉,大正14,537c7-15

  長者子寶積。即於佛前以偈頌曰:

  目淨脩廣如青蓮  心淨已度諸禪定  久積淨業稱無量  導眾以寂故稽首

  既見大聖以神變  普現十方無量土  其中諸佛演說法  於是一切悉見聞

  法王法力超群生  常以法財施一切  能善分別諸法相  於第一義而不動

  已於諸法得自在  是故稽首此法王  說法不有亦不無  以因緣故諸法生

  能內心不違實相,外順機宜,依世俗諦假名宣說,而實無所說,才是能說般若者。

  丁二 結示正觀

  一、(p.139)有為與無為:

  有為,即有所作的,從因緣而有的,有生滅或生異滅的遍通相的,即息息流變的無常諸行。凡夫見聞覺知的一切,沒有不是有為的。

  有為,對無為說。但無為不是與有為對立的什麽法,非凡夫所能理解。如來假名說的無為,意指有為的本性空寂,即無所取、無所住、無所得的離戲論相。學佛以此為標極,但必須以有為法為觀察的所依境,於此有為而觀無常、無我、無生滅性,才能悟入。

  總之,不論觀身或觀心,觀我或觀法。甚至觀無為、無漏,在凡夫心境,離此有為是不能成為觀察的。

  《大品般若經》卷2〈三假品第7〉,大正8,232b21~c3:

  「須菩提!有為性不見無為性,無為性不見有為性。何以故?離有為不可說無為,離無為不可說有為。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於諸法無所見,是時不驚不畏不怖,心亦不沒不悔。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不見色受想行識故,不見眼乃至意,不見色乃至法,不見婬怒痴,不見無明乃至老死,不見我乃至知者、見者,不見欲界色界無色界,不見聲聞心辟支佛心,不見菩薩,不見菩薩法,不見佛,不見佛法,不見佛道,是菩薩一切法不見故,不驚不畏不怖不沒不悔。」

  (參見:《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60a

  《大品般若經》卷26〈平等品第86〉,大正8,415b15~26: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平等為是有為法?為是無為法?佛言;非有為法,非無為法。何以故?離有為法,無為法不可得;離無為法,有為法不可得。須菩提!是有為性、無為性,是二法不合不散,無色無形無對一相,所謂無相。佛亦以世諦故說,非以第一義。何以故?第一義中無身行、無口行、無意行,亦不離身口意行,得第一義。是諸有為法、無為法平等相,即是第一義。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第一義中不動,而行菩薩事饒益眾生。」

  (參見:《大智度論》卷95,大正25,725c6~16)

  《大智度論》卷65,大正25,520a19~26:

  「佛言;不但般若波羅蜜,一切法皆無定異相。如果不離因,因不離果;有為法不離無為法,無為法不離有為法;般若波羅蜜不離一切法,一切法不離般若波羅蜜。一切法實相,即是般若波羅蜜故,名不破波羅蜜。破者,所謂諸法各各離散一切法常、無常等過失,是故般若波羅蜜,不取一切法。」

  《大智度論》卷86,大正25,664a24~28:

  「佛答:取色相即是二。如先品中說;離色無眼,離眼無色,乃至有為無為性。何以故?離有為,不得說無為;離無為,不得說有為實相。是故是二法不得相離,凡人謂此為二,是故顛倒。」

  二、(p.140)

  六喻: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九喻:(待查)

  十喻: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犍闥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

  「十喻」參見:《大智度論》卷6,大正25,101c-105c18

  三、(p.140)經中以「易解空」的六喻,譬喻「難解空」的色心等一切。

  參見:《大智度論》卷6,大正25,105b28~c4:

  「問曰:若諸法十譬喻皆空無異者,何以但以十事為喻,不以山河石壁等為喻?

  答曰:諸法雖空而有分別,有難解空,有易解空。今以易解空喻難解空。複次,諸法有二種:有心著處,有心不著處。以心不著處解心著處。」

  四、(p.141)《智論》說:「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可見。」

  《大智度論》卷6,大正25,101c18~102 b1:

  諸法相雖空,亦有分別可見、不可見。譬如幻化象、馬及種種諸物,雖知無實,然色可見,聲可聞,與六情相對,不相錯亂。諸法亦如是,雖空而可見、可聞,不相錯亂。

  如《德女經》說:德女白佛言:「世尊!如無明內有不?」佛言:「不!」「外有不?」佛言:「不!」「內外有不?」佛言:「不!」「世尊!是無明從先世來不?」佛言:「不!」「從此世至後世不?」佛言:「不!」「是無明有生者、滅者不?」佛言:「不!」「有一法,定實性,是名無明不?」佛言:「不!」

  爾時,德女復白佛言:「若無明無內,無外,亦無內外;不從先世至今世,今世至後世;亦無真實性者,云何從無明緣行,乃至眾苦集?世尊!譬如有樹,若無根者,云何得生莖、節、枝、葉、華、果?」佛言:「諸法相雖空,凡夫無聞、無智故,而於中生種種煩惱;煩惱因緣,作身、口、意業;業因緣作後身;身因緣,受苦、受樂。是中,無有實作煩惱,亦無身、口、意業,亦無有受苦、樂者。譬如幻師,幻作種種事。於汝意云何?是幻所作,內有不?」答言:「不!」「外有不?」答言:「不!」「內外有不?」答言:「不!」「從先世至今世,今世至後世不?」答言:「不!」「幻所作有生者、滅者不?」答言:「不!」「實有一法,是幻所作不?」答言:「不!」佛言:「汝頗見、頗聞幻所作妓樂不?」答言:「我亦聞、亦見。」佛問德女:「若幻空,欺誑無實,云何從幻能作妓樂?」德女白佛:「世尊!是幻相法爾,雖無根本而可聞、見。」佛言:「無明亦如是,雖不內有,不外有,不內外有;不先世至今世,今世至後世;亦無實性,無有生者、滅者;而無明因緣,諸行生,乃至眾苦陰集。如幻息,幻所作亦息;無明亦爾,無明盡,行亦盡,乃至眾苦集皆盡。」

  複次,是幻譬喻示眾生,一切有為法空、不堅固;如說:一切諸行如幻,欺誑小兒,屬因緣,不自在,不久住。

  是故,說諸菩薩知諸法如幻。

  五、(p.141)假名(prajJapti),梵語為「取施設」義,即依緣、攬緣而和合有的。

  六、(p.141)假名即空的般若正觀:

  (一)從因果施設邊說,即空的假名有,不可說無。

  (二)從自性不可得邊說,即假的自性空,不可說有。

  觀假名如幻等而悟入空性,離一切相,即為般若的正觀。

  甲三 流通分

------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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