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忽如寄,壽無金石固,不如飲美酒 

文/張佳瑋

人生忽如寄,壽無金石固。不如飲美酒,被服紈與素。——《古詩十九首·驅車上東門》

我不太會喝酒,只愛嘗味兒。但喝酒好玩處不只在酒,在喝酒的人、情境、心情。不同的地方,喝酒的風範,真是不太一樣。在巴黎過聖誕節,我和幾個中國同學說要喝酒聊天,拉人來湊熱鬧;一個俄羅斯女同學聽了,喜動顏色。當天晚上,我們圍著自家的吧台,打開一瓶甜白葡萄酒,各斟半杯,正且飲且飲,有興沖沖敲門聲。開門時,見那俄羅斯女同學背個大包壓彎了腰,忍者神龜般殺進來。拉開包拉鏈:伏特加、葡萄酒、梨子酒、蘋果酒、各類果汁、啤酒、杜松子酒、朗姆酒,還有一包波蘭菜餡大餃子。她抬頭看看吧台那孤零零一瓶酒,滿臉疑惑:「你們不是要喝酒嗎?」

各人心裡,酒和酒又不一樣。比如我外婆生前,就覺得酒只分兩種:凶的,不凶的——凶的是蒸餾酒,不凶的是釀造酒。我媽則認為酒該這麼分:南方人喝的,北方人喝的——對北方人的酒量,我們江南老一代深為敬畏,談虎色變,平時飲宴,南方朋友叫板,任怎麼喝都奉陪;遇到北方朋友,上桌前先給人認個慫告個罪,才敢動杯子,還經常叮囑我們別和北方人喝酒:「一過揚子江,酒量不一樣!」

我叔叔當年結婚,場院里擺酒席,殺翻兩頭豬,請遍同僚;三位山東來的同事,只坐在角落裡,微笑,喝酒。本地無錫小夥子,年輕氣盛,能對著啤酒瓶吹喇叭,就覺得自己有本事了;舉著啤酒瓶,上前去挑事:聽說北方朋友能喝,咱們干一個?山東老鄉搖頭:不要了吧……無錫小夥子不更事:不行不行,大喜的日子!山東老鄉三四番推不過,於是來了句:我們不習慣喝黃酒和啤酒,這樣吧:你們諸位喝啤酒黃酒隨便,我們陪著喝白酒,如何?結果是:等豬頭肉上桌時,無錫小夥子全被啤酒干倒了;山東老鄉穩如泰山,繼續一杯一杯,喝水似的抿著白酒——這酒量!

山東老鄉喝不慣的黃酒,在江浙這裡,是老一代命根子。好黃酒使稻米釀就,沒蒸餾,甜軟香糯,易於入口,明清時叫做南酒。《金瓶梅》里,西門慶經常送人一壇南酒,四樣小菜,算一頓了;曹雪芹自己說:「有人慾讀我書不難,日以南酒燒鴨餉我,我即為之作書。」南酒燒鴨,是很南京式的吃法。《紅樓夢》里,寫過無錫的惠泉酒,王熙鳳請嬤嬤吃;劉姥姥也喝黃酒,不怕過量,「橫豎這酒蜜水兒似的!」——就是個甜。

我父親那輩江南人喝黃酒,四季不能離手。夏天晚上,街邊小店,冷黃酒下點兒冰糖薑絲,叫一盤炒螺螄一盤炒韭黃,兄弟們就能敞開聊;到冬天,主婦們都要罵:「黃酒不能冷喝!——燙熱了喝!」講究些的,把黃酒壺擱熱水裡;圖痛快的,就用銚子擱灶上,黃酒熱得滿屋飄香,大老爺們樂顛顛跑去,抿一口,眯著眼,嘴裡髮絲絲聲,美得很。余華《許三觀賣血記》里,每次許三觀賣完血,就去酒店,很儀式化的:炒豬肝,黃酒溫一溫——在老年代,這就是最受用的事了。我爺爺,晚年住在鄉下,就喜歡春夏秋吃飯時,把小圓桌支在門口,蹲在凳上,頭頂著樟樹、夕陽和蟲聲,滋溜溜,一口口抿黃酒,跟鄰居聊;平時耳朵聽不見,喝了幾口黃酒,就聽得見了。

凡糖份重者皆可釀酒,比如梨子酒、蘋果酒、椰子酒,但在歐洲,到底是葡萄酒最時興。歐洲人和中國人有一點略相似:越是靠南方,喝酒口越甜。法國南部的甜白葡萄酒,諾曼底人喝著要皺眉,嫌膩;但法國人到了波爾圖乃至馬德拉,又覺得這甜得不正經。歐洲南部嫌普通葡萄酒不夠甜,愛制加強型酒:趁酒發酵時加酒精,逼停了發酵,保留了糖份,比如西班牙雪利酒,真有甜到膩在嗓子眼裡的。

葡萄牙波爾圖,杜羅河上有路易一世大橋,橋兩邊河岸,酒窖橫羅一氣,還有些古酒窖會保留前代壁畫:古代歐洲人貴腐葡萄,是要靠大家勾肩搭背、使腳去踩的!當然到現在,也還是有些酒庄會使這手段——題外話,日本人制味增的傳統法子,其實也是使腳踩,唯如此才能揉混得均勻——雖然看著不舒服,但效果確實好:波爾圖酒極好喝,愛喝甜的、酒體飽滿的,會覺得比法國酒更勝一籌。當地人自吹波爾圖水土好:土地有沙層,葡萄根扎得深,又有陽光和風,葡萄和酒都格外甜。

歐洲迷葡萄酒的人,真可以為了一種酒死去活來。我認得一位住在巴黎的比利時人,平日只喝比利時的啤酒,不愛喝葡萄酒,嫌甜,嫌澀。某冬天,去一次超市,買了鵝肝和超市推薦搭配的白葡萄酒:是居朗松產區一個無名酒庄的2011年新酒,既不著名,又不醇厚,可是果香瑩潤、入口甜濃、色彩金黃,於是他一頭栽進去,再不肯喝其他酒了。可恨那酒庄小,超市進貨有限,只有五瓶,都被他席捲一空;不到兩周,喝完了,如喪考妣,茶飯不思,人都瘦了。到了開春,請個假,坐了車就趕去居朗松,回來時提了一箱,滿面春風:「我又能活了!」這回喝起來,小心翼翼;有一次請我去聊天,倒了一杯;我喝一口:這瓶酒開了之後,擱了些時間,酒味都變了,除了果香,還泛糖藥水味道;跟他說,不妨喝快點兒,何必這麼惜酒如金,他也委屈:「我就這麼一點兒,喝完了,以後怎麼辦?!」

中國白酒、伏特加、威士忌、白蘭地、朗姆酒,包括韓國的燒酒,都算蒸餾酒,都凶烈。我小時候不懂,聽說朗姆酒是甘蔗釀的,想一定甜得很;喝一口,其烈如火,滿嘴如刀割,憤而罷喝,心想這有什麼好喝的?——到了解酒精的好處,是後來的事了。

酒鬼的世界,外人無法理解。對普通愛好者來說,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們得調,調得容易入口,才好喝。可對酒鬼們而言,這就是暴殄天物:我看過一些蘇格蘭人寫的論述,會為威士忌加不加水大吵起來;對烈性酒鍾愛的,會覺得威士忌里加水或冰,其罪大過打老婆;俄國人會跟你說,門捷列夫(對,就是製作化學周期表那位)好容易確定了酒精度38的伏特加最妙,要蒸餾出這麼純凈的酒,真也不易,你還偏加水和果汁去稀釋——那還喝伏特加幹嘛呢?這好比在中國喝慣白酒的,一聽人說要往白酒里攙東西,立刻就能發作——拿白酒泡個虎骨蟲草,製成藥酒,行;往白酒里攙水攙果汁?跟你拼了!

伏特加眼下正佔領世界,把龍舌蘭酒、波本威士忌、白蘭地、朗姆酒們一一壓倒,其妙處何在?我跟一位愛喝伏特加的法國同學聊,他的答案:純粹。

伏特加的味道很純粹:除了酒精,就是水,所以你可以往裡面無限亂兌,不用怕兌威士忌似的遮蓋了煙熏味兒。不兌味道,也行:揚脖子就喝,除了酒精就是酒精,香甜辣,都在裡面。烈性酒愛好者,把烈性酒全叫做sprits,就是講求個純粹啊!

伏特加的法子也純粹:不用特意供著,沒什麼儀式化情節,不用像珍藏的珠寶似的小心翼翼。平時擱冰箱里鎮著,冬天要出門,喝一大口,滿嘴甜辣香,一條冰線下肚,須臾就全身暖和起來,頭腦略有點兒飄,還沒醉,但彷彿一根緊縛著思緒的繩子,被解開了似的。壞處是我出門跟人聊天,朋友警惕的看我,「張佳瑋你喝酒了?」「嗯。」「什麼酒?」「伏特加……」朋友立刻圓睜雙目:「你是酒鬼啊?!?!」

白酒我不懂,但我爸喝慣白酒後,覺得黃酒和葡萄酒只是飲料,「小孩子喝的東西。」他能嘗出有些酒有水氣,不厚,好的酒應該醇厚綿甜。有位遼寧營口來的姑娘到上海時,找我玩,我請她去東北人開的餃子館吃午飯;她吃了兩個白菜羊肉餡兒餃子,停了筷,眼愣怔,「缺點兒啥。」我問她:「餡不對嗎?」「不是。」揚手叫老闆,「先給我來點蒜,再來瓶二鍋頭!」蒜來了,剝開啃一口;開了二鍋頭瓶子,喝了一大口酒,脖子梗了梗,眼眉一下就軟了,笑意盡在眼角蕩漾,「這就對了。」她請我喝一口,我卻情不過,也來了一口,就覺得大腦里閃了個鞭炮,咚一聲暈呼呼,不由自主就笑起來:「好喝!」然後話匣子打開合不上,嘩啦啦的。就蒜,就酒,純素餡兒的餃子都格外香而有味。

啤酒論該是麥芽釀的,歷史書說典出美索不達米亞平原,延至埃及:修金字塔的諸位就喝啤酒抵抗烈日,克里奧帕特拉女王還用啤酒來洗臉。但那會兒的啤酒沒有啤酒花,太甜了。直到啤酒花加進去,才苦中帶香,清新爽冽。荷蘭人17世紀,喝啤酒多過喝水:因為他們填海造陸,跟海水搶土地,淡水太稀有了,反而是進口啤酒,還便宜些。荷蘭周邊,德國、比利時都產好啤酒,古代最好的啤酒和葡萄酒都出自修道院。我有位法國老師,每次聊到中世紀宗教史,總忘不了補這一段,補完了就慨嘆,覺得中世紀教士真會享福。

好啤酒不能等,也不宜咂嘴慢品;倒滿一大杯,泡沫蓋住酒,以免香氣逃逸;趁冰涼且泡沫豐滿時,尖著嘴伸進泡沫里,咕嘟嘟一氣兒喝完,痛快之極。待久了,涼意也去了,泡沫也散了,只是一杯苦水,無趣得很。我大學時去青島玩兒,黃昏向晚,從棧橋出發沿路溜達,買罐啤酒,看見有賣烤魷魚的鋪子——青島遍地都賣烤魷魚——就買一堆;因還沒到中夜,生意還沒到最紅火時,膀大腰圓的老闆也閑著,就摸出一塑料袋啤酒來,自己喝一口,問我:「要不要?」我給嚇著了,說我喝罐裝的就成;老闆點頭,於是又豪邁的咕咚了好大的一口,圓起腮幫漱了漱口。

說回開頭,我那位俄羅斯女同學,看著生猛,在俄羅斯人里再正常不過:俄羅斯真是戰鬥民族,說喝酒,那就是真喝酒。在我故鄉,無錫蘇州上海這一帶,喝酒也叫「吃酒」,顧名思義,喝酒需要就菜:炒螺螄、炒花生、鳳爪、鐵板燒、鹵牛肉、醬鴨、海蜇頭、炒韭黃、白切羊肉,數之不盡,幾百樣小菜,圍著一兩樣酒;我看俄羅斯人喝酒,常是兩三樣小菜——腌黃瓜、大餃子、香腸——配許多種酒,那是真喝酒。伏特加自是主流,啤酒當飲料隨時灌著玩。

我在威尼斯往佛羅倫薩的火車上,見過位俄羅斯大叔:幾個酒瓶子串好了,提上車,叮叮噹噹,一落座便開始喝,干喝,喝到下車,搖搖擺擺,邊喝邊哼歌。但俄羅斯人喝酒有樣好處:除非喝吐喝倒了,否則妙語如珠,而且有種奇怪的、拘謹的禮貌;喝著酒呢,就會開始用如詩的語言,描述自己顛沛流離的人生——你很容易就聽迷了。那位俄羅斯女同學,原來在俄羅斯唱歌劇,體格高大,三十多了,沒結婚;每當喝醉,便閃著憂鬱的大眼睛,用法語絮絮喃喃念叨:「我到巴黎……是想找一份愛情……可是愛情不容易找……男人都只想跟你玩……不想真正娶你的……」

我有位長輩,貴州人出身,極能喝酒,至今他們朋友圈裡,都流傳著「你可不知道他當年多能喝」的傳說,配以「可惜他現在不怎麼喝了,想當年,嗬」的嘆惋;但他老人家跟我說,他也遇到過那麼一回,道高一尺,魔高一尺,被人給降了。話說他陪一位少數民族朋友,開車去廣西的山裡村寨探親。那地方天高皇帝遠,都是少數民族,胸襟豪邁,熱情好客,見有客人來,便大喜。讓他們把車停在山腳下,拽他們上山進寨,喝!半截埋地下的土瓮燒酒、樑上掛的風乾臘肉、缸里腌的豆角,都拿出來,灶下整治好菜,流水般端上來,酒則是一碗一碗,不曾斷過。滿寨的人,男女老少,都來一一敬酒。酒辣,又極烈,上頭,喝兩碗就讓人暈呼呼,都沒力氣拒絕,話說出口就飄散,自己記不住,只是喝酒,吃菜,大家唱歌歡笑。喝到後來,都不覺得酒辣了,只覺得好喝,暖洋洋;到天黑,喝得不行了,心裡還來得及模糊的尋思:怎麼來敬酒的人沒個頭呢?細看時,發現不只自家寨,原來別寨的人,聽說來客人了,喝酒了,也端著瓮,熱情萬丈,趕過來喝了!

當時就發現問題嚴重啦:再這麼喝,必然會倒,不能喝了!就告個便,說要上廁所,跟同來的朋友,兩個人攜著手,從寨里偷偷溜出來,暈頭暈腦往山下走;說找風吹吹,走走路,醒醒酒,躲一會兒再回去吧!兩人踉蹌走到山腳下一看:汽車還原地停著,輪前輪後,安上了大石頭——這是不讓他們偷偷逃走啊!正發獃呢,就聽見山上一片聲叫喚;抬頭看,寨里人舉著火把,如火蛇般從山道蜿蜒而下:「快回來快回來!還沒喝完哪!!!」(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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