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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法學習】女大當嫁﹐擇婿自主

伊斯蘭的法制規定﹐一男一女是以真主許可的契約建立的夫婦關係。根據互相的承諾﹐雙方開始了人生的旅途﹐終身相愛﹐彼此互助和容忍﹐共同奮鬥﹐維持美好的家庭。 夫婦成為人間獨特的伴侶﹐在對方的支持下﹐努力進取﹐克服難關﹐創造穩定﹑平和﹑舒適的家庭生活。真主在【古蘭經】中提示人們覺悟﹐夫婦之間的恩愛與信任來自真主的恩賜﹐是真主造就的人性。 "他的一種跡象是﹕他從你們的同類中為你們創造配偶﹐以便你們依戀她們﹐並且使你們互相愛悅﹐互相憐憫。"(30﹕21)

  夫婦的感情﹐如同動物的各種本能﹐是來自真主的造化﹐由此而產生依戀﹑憐憫﹑信賴﹑諒解和合作﹐這是家庭關係的基礎。 有了穩定的家庭﹐才有子女後代生育﹑培養和健康成長的地方。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部份。如果夫婦對伊斯蘭有認識﹐以信仰的正道指導生活﹐教育兒女﹐對待他人﹐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穆斯林的社會﹐所有的家庭都互相勉勵﹐以真理相勸﹐多行善﹐制止惡行。 整個社會環境充滿了美好﹑友誼﹑關懷。 因此﹐一個美好的社會是從家庭開始﹐一個美好的家庭是從婚姻開始﹐一個美好的婚姻是從男婚女嫁開始。婦女是家庭的基礎﹐是家庭的主管﹐是丈夫的福氣和成功的支柱﹐是全家幸福的保證。

  伊斯蘭就是這樣承認婦女在家庭中地位的﹐先知穆聖說過﹐這個世界是明天的準備﹐男人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大愉快是由於他賢良的妻子。(穆斯林聖訓集) 真主對一個男人最高的恩賜是使他家有賢慧的妻子﹐因為他的康樂﹑慰藉和安寧都是來自妻子。他不怕勞累和辛苦﹐他努力奮鬥﹐是由於妻子的鼓勵和寬慰。 一個女人怎麼才能使自己成為一個成功的妻子﹐去鼓勵和寬慰一個她願為他做出犧牲的丈夫﹐特別是心甘情願為他創造一個幸福的家﹐為他培養充滿希望的兒女?

  伊斯蘭的法制給予女子擇婿的自主權﹐就是為了這個目的。生她養她的父母沒有權力強迫女兒嫁給一個她不喜歡的人﹐一個她不願意與他一輩子共同奮鬥的人。 穆斯林的女子都懂得自己的基本人權﹐但是她們在有人上門求婚的時候尊重父母的意見和參謀﹐因為父母是為了女兒的一生幸福著想﹐也因為父母以自身的社會經驗提醒女兒擇婿要謹慎。強迫女兒婚姻的父母不但受到女兒的拒絕﹐而且在穆斯林社會﹐法制將不容許。 從先知穆聖時代開始﹐女子擇婿自主的法律權益就說得明明白白﹐穆聖自己和伊斯蘭的法官都給後人留下了無數生動的案例。 許多人都聽說過這樣一個故事。

  據伊瑪目布哈里的聖訓記載﹐有一個名叫罕莎的女子﹐一天來到穆聖那裡﹐對真主的使者說﹐她的父親逼著她嫁給她的表兄﹐應該怎麼辦?穆聖說﹐就照你父親的安排辦吧。 如果我不同意﹐也必須照辦嗎? 那麼﹐這樣的婚姻是無效的﹐你可以嫁給你所喜歡的一個人。這個女子說﹐其實她同意了這門婚姻﹐她只是想知道﹐最後的決定是父親有權﹐還是她自己有權。 有人分析這個故事說﹐一開始﹐先知穆聖認為她應當接受父親的意見安排﹐這是教導兒女應當尊重父親的意見。 後來聽罕莎說﹐她本人不同意﹐那麼他說﹐應當由她自己選擇﹐因為強迫的婚姻無效。任何形式的強迫婚姻都意味著對婦女的壓迫﹐剝奪她們的自由﹐因此﹐女子自由擇婿是伊斯蘭婚姻法中一條基本原則。

  婚姻大事是女子一生幸福和人生價值的開始﹐強迫的婚姻不可能保證使她將來成為一個成功的妻子和母親。 不得強迫也只是個原則﹐伊斯蘭的婚姻法還有許多細則﹐提示女子在擇婿的時候要注意的事項﹐比如互相的條件須基本相當﹐如年齡﹑身體﹑家庭﹑財產﹑性格﹑興趣﹑愛好和信仰。如果在生活的任何一個方面出現危機和衝突﹐都會給婦女帶來痛苦﹐她們如果對丈夫不忠實或不配合﹐就會有心理的慚愧和負罪感﹐生活很不愉快﹐於是引發出許多糾紛和災難﹐最後以離婚結局。

  聖訓中有這樣一個關於不幸婚姻的記載。 塔比德的妻子佳密拉來到先知穆聖那裡﹐ 訴說她婚姻的不幸。 她說﹐塔比德是一個很好的男人﹐人品也不錯﹐但是因為宗教信仰的不同﹐她無法同他生活在一起。她向穆聖請示﹐是否可以把塔比德送給她的嫁妝一個花園還給他﹐要求解除他們之間的婚姻關係。穆聖同意了佳密拉的請求﹐讓他們離婚﹐使佳密拉獲得了自由。 穆斯林女子應當是受過伊斯蘭教養的人﹐懂得維護自己的信仰﹐根據伊斯蘭的原則對未來的終身伴侶做明智的選擇。一個真正熱愛生活﹑有社會責任感的穆斯林女子不會把擇婿的重點方在對方的相貌﹑財產和社會地位上﹐這些是不牢靠的物質條件﹐隨時都會發生變化。

  一個人的信仰﹑道德質量和行為秉性是他的人性素質﹐這是將來的家庭幸福和事業成功的基礎﹐也是成左5c婚姻的基礎。 在如今這樣物慾橫流﹑貪圖享樂的社會﹐女子擇婿更應當謹慎﹐因為普遍的社會風氣和虛榮的人心在引誘姑娘們眼光短淺﹐與同伴們攀比﹑競爭﹐而忽略了自己的百年大計和生存的價值。 一個有正信的穆斯林女子對自己﹑對社會﹐是有責任感的﹐不會在一個油頭粉面的奶油小生面前眼花繚亂墮入情網﹐拋棄原則﹐傷失立場﹐而不顧對方的教養﹑人品和性格。 高貴的姑娘應當與高貴的男士相配﹐那些壞男壞女們讓他們自己去尋求所好﹐各得其所。

  世界上什麼樣的人都有﹐穆斯林的女子應當分清好人和壞人﹐真正的愛情是來自心靈﹐而不是用金錢購買的虛榮和華麗﹐也不是口是心非的一套甜言蜜語。 【古蘭經】說﹕"惡劣的婦女﹐專配惡劣的男人﹔惡劣的男人﹐專配惡劣的婦女﹔善良的婦女﹐專配善良的男人﹔善良的男人﹐專配善良的婦女﹔這等人與惡人所說的全不相干﹐他們將蒙赦宥﹐並享有優厚的給養。"(24﹕26) 女子擇婿的自由就是以真正的愛悅感情為基礎﹐對方的身材和相貌也應當是一個因素﹐這一點不能否認。儘管我們可能對一個人的道德和勇氣很佩服﹐但是敬佩不能等於愛情﹐沒有愛情的婚姻也是不可能是真正的自由選擇。

  相貌和外表是不可忽略的條件﹐但是我們所要說明的是﹐不要以此為重點﹐受到外表的誘惑﹐因為現代的西方文化對青年人影響很嚴重﹐在每天的西方影視中都是美貌的男女﹐沒有人注意道德和良心。 西方的思想在腐蝕我們﹐我們在不知不覺中放鬆了伊斯蘭的原則﹐以西方腐朽文化的標準在選擇生活的道路。 我們不得不提高警惕﹐因為穆斯林女子自由擇婿的最終目的是要完成我們的人生責任﹐建立穩定和幸福的家庭。 說得更加明確一些﹐女子在體力和物質生活方面是要依靠丈夫的﹐這是人類男女的正常分工﹐不是降低女子的人格。

  真主在【古蘭經】中啟示說﹕"男人是維護婦女的﹐因為真主使他們比她們更優越﹐又因為他們所費的財產。"(4﹕34)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真主造化的生理特徵﹐任何民族和宗教都無法否定﹐但是結婚後的男女怎樣相處﹐承擔什麼使命﹐完成什麼責任。夫婦的感情來自真主 的恩典﹐但是感情不是生活的目的﹐因為感情的作用只是起到能在一起共同生活﹐婚姻和家庭意味著一對夫婦應當扮演的社會角色和充當真主在大地的僕人。真主 在人類中只造化了男人和女人﹐我們應當成為什麼樣的男女?【古蘭經】說﹕"順服的男女﹑信道的男女﹑服從的男女﹑誠實的男女﹑堅忍的男女﹑恭敬的男女﹑好施的男女﹑齋戒的男女﹑保守貞操的男女﹑常念真主的男女﹐真主已為他們預備好了赦宥和重大的報酬。"(33﹕35)

  這就是真主恩賜我們男女有別﹐而又互相愛悅和憐憫﹐可以在共同的生活中互相配合和補充﹐成為真主所喜悅的男女。 與當今社會潮流中所表現的物質慾望和追求享樂相比﹐穆斯林的生活目標是崇高的﹐有明確的生活目標﹐才有婚姻的目標﹐才有選擇配偶的自由標準。 最後再引用一個聖訓中的故事說明穆斯林婦女應當怎樣選擇自己所理想的丈夫。

  在伊斯蘭歷史上﹐烏姆"蘇萊嫚是麥地那輔士中第一個成為穆斯林的女子。她同丈夫馬立克已經有了一個男孩﹐安沙。當她的丈夫聽說她歸信了伊斯蘭﹐對她十分惱火﹐把她拋下不管﹐自己外出了。 後來聽說﹐她的丈夫在外死了﹐但是她還很年輕﹐相貌端莊美麗。她每天除了照顧自己的兒子﹐就是到清真寺去學習伊斯蘭的知識。城裡有一個相貌堂堂的年青富翁看中了蘇萊嫚﹐他的名字是塔爾哈赫﹐沒有歸信伊斯蘭﹐因為人們都知道他是個有錢的單身漢﹐城裡許多家的姑娘思慕他﹐希望成為他的妻子。他想﹐憑著他的各種條件﹐向一個寡婦求婚應該是萬無一失。 可是﹐沒有想到﹐他派去求婚的人回來說﹐蘇萊嫚問他﹐他是否知道他所崇拜的那個偶像是一塊土地里長的木頭﹐是他的奴隸用刀子雕刻出來的死東西? 他是否感到害臊﹐每天給一塊死木頭叩頭下跪?塔爾哈赫不理睬這些問題﹐一味追求﹐又派人去告訴蘇萊嫚﹐他決心娶她為妻﹐要給她很多財富做娉禮。

  他得到的回答是﹐"像你這樣的男人﹐一般的女子是不會拒絕的﹐但是﹐你是一個不信道的人﹐我是一個穆斯林﹐我是不能同你結婚的。 如果你能歸信伊斯蘭﹐這就是%26reg;-c禮﹐我什麼都可以不要。"她的一再拒絕﹐使塔爾哈赫更加迫切地緊追不捨。 她又讓人捎話來問他﹐如果你把你的小木頭神仙放在火里﹐它會不會燒著? 如果它自己都不能自保﹐那還是什麼上帝呢? 它怎麼會拯救你的災難呢?塔爾哈赫聽到這些話﹐覺得都很有道理﹐自己的誤信動搖了﹐決心放棄對偶像的崇拜﹐歸信了伊斯蘭。

  蘇萊嫚得知這個消息後﹐她同意結婚了﹐並且告訴他﹕"我願意嫁給你﹐是為了真主﹐你的任何財產我都不要。" 蘇萊嫚知道﹐塔爾哈赫成為穆斯林﹐使她得到的不僅是自己的優秀丈夫﹐而且在後世里多一份真主的回賜。她不久前﹐聽到先知穆聖在講卧爾茲的時候說過﹕"如果真主通過你的努力使一個人成為穆斯林﹐你所獲得的真主賞賜勝過一頭價值連城的紅駱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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