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個幼兒園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1. 廣西與女教師談戀愛被甩心生惡念歹徒持刀闖入幼兒園亂砍

  《八桂都市報》報道,2003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衝進廣西北海市銀海區機關幼兒園行兇,幼兒園女園長和數名女幼兒教師為保護孩子挺身而出,灑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見義勇為的男性家長的幫助下,將持刀歹徒打暈在地捆綁起來。有4名女幼兒老師和4名幼兒被歹徒砍傷。一名孩子有可能傷及肺部外,傷勢最重的是幼兒園的園長陳玲,她頭部被砍了兩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斷,她被送進醫院後昏迷不醒。

  歹徒與幼兒園一姓戚的女教師戀愛不成雙方產生了矛盾,女方叫人將他打了一頓,他一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懷揣尖刀衝進幼兒園報復女老師時殺紅了眼,傷及無辜的孩子和其他女教師。

  案例2. 汕頭男子突然闖入幼兒園行兇

  《羊城晚報》報道:1999年1月7日上午9時許,汕頭市東方幼兒園的孩子們正在園內活動,一名三十來歲的陌生男子突然闖入,二話不說,便揮拳向園內員工打去,大人們還沒明白怎麼回事,男子又抓起一名幼兒,舉過頭頂朝地面摔去……

3歲兒童李嘉琳被攔腰舉起,頭朝下重重摔到水磨石地面上。約十分鐘後,她被送到醫院搶救,當時後腦顱凹入,破碎,生命垂危。慘劇發生在短短十分鐘之內。

  案例3. 河北中年男人報復社會闖進幼兒園行兇

2004年2月27日10時許,一名30多歲的瘦小的中年男人懷揣3件兇器闖進河北辛集蒙太梭幼兒園歹徒行兇,導致2死1傷的悲劇。被告人馬闖由於生活所迫,掙錢無途,加之生活中的諸多不盡人意,預謀伺機報復社會。

  案例4. 蘇州 "小劍橋幼兒園"28名兒童被持刀闖入者砍傷

2004年9月11日,發生在蘇州沒有通過批准的"小劍橋幼兒園"28名兒童被一行兇者砍傷。看到孩子被砍,3個老師都嚇傻了,壞人把坐在桌子外端年齡較小的孩子都砍了一遍,她們才想到把坐在裡面較大的孩子都叫到樓上,結果兇手立馬跟了上去。"據當地媒體的報道,這3名老師,一個是園長的妻子,另外兩個是雇來的,都沒有經過安全培訓。據說一位因驚嚇過度已住院觀察。一名叫小豪的孩子因病情轉重,被轉移至蘇州市兒童醫院。目前該病區已有專人執勤。蘇州市兒童醫院一位知情醫生透露,小豪已被列為"重症病人"。來自安徽安慶的孫建設的4歲女兒孫文婷頭上挨了3刀,腦部進了空氣;而來自江蘇連雲港的薛明惠的兒子薛松頭部中3刀,脖子上還挨了1刀,醫生稱其顱內有異物。兩個孩子眼神獃滯,受了嚴重驚嚇。

  案例5. 北京北新幼兒園的師生2人晚上被歹徒殺死

2004年10月21日,北京東城區北新幼兒園的師生2人晚上被歹徒行兇殺死。事發當夜,除了常年值夜班的賀老師外,另幾名吃住在幼兒園的外地老師住在樓上,由於風雨聲較大,都沒聽見樓下搏鬥掙扎的聲音。深夜11時許,在一樓,賀老師哄著4個整托的孩子入睡,這時陌生男子闖進來,用毛巾捂住孩子的嘴,另一個孩子從睡夢中被驚醒,大聲哭鬧,歹徒便殘忍地將其殺害。賀老師也被歹徒殺害。歹徒行兇後從門口離開。據家長們反映,幼兒園一直沒有專門的保安,只有一名男職工,平日男家長都會主動幫著幹些體力活。

  案例6. 廣州 5歲幼女被陌生人冒領遭猥褻

5歲女孩麗麗(化名)在幼兒園放學期間被陌生人冒領,遭受摧殘後被拋棄在馬路邊。身心受重創的麗麗長期處在驚恐之中,經常在夢中尖叫。麗麗的父母以幼兒園管理疏忽為由提起訴訟,昨天該案二審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去年12月3日下午,麗麗的母親像往常一樣,在6時左右到廣州某幼兒園接女兒,一問卻被告知麗麗已被領走,心急如焚的母親劉某立即打電話報警。麗麗的父母認為由於幼兒園的失職致使自己女兒不幸受傷,將該幼兒園告到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

  案例7. 西安三輪車工偷走幼兒園接送卡綁架男童勒索家長

11月17日下午,楊女士去幼兒園接兒子,不料被告知,當天上午一男子持接送卡已將她兒子濤濤接走了。楊女士聞訊焦急萬分立即同家人四處尋找。但到了11月19日,兒子仍無下落,楊女士遂向派出所及刑警中隊報案。通過摸排,發現楊女士的兒子是被一個黑瘦,頭髮邋遢的男子接走的。19日上午,一男子讓人給楊女士送來一張紙條,稱其兒子在他手中。下午4時許,一男子打來電話要楊女士拿2萬元錢,地點,方式隨後另行通知。經查,25歲的韓向東是藍田人,此前暫住紅廟坡附近的大白楊西村,以蹬人力三輪車賣雜貨謀生。幾天前,韓向東和熟人一起去過楊女士的家,他認為楊女士家很有錢便滋生了惡念,他從楊女士家中偷走了幼兒園的接送卡,綁架了男童企圖勒索一筆錢財。

  案例8. 昆明 16歲花季男女從幼兒園哄騙,綁架4歲親侄勒索錢財

16歲的花季少女龔瓊(化名),只因貪慕錢財,竟與男友狼狽為奸,將男友的侄子綁架並殘忍地殺害。正當她前來索取贖金時,被布下天羅地網的警方擒獲。犯罪嫌疑人16歲的昭通鎮雄縣少女龔瓊(化名)來昆明打工時認識了在昆做皮鞋生意的重慶人任某的22歲的堂弟,2人確定了戀愛關係。都市的繁華生活讓這對戀人經濟上捉襟見肘,其男友知道堂兄做皮鞋生意很賺錢,2人密謀商定綁架任的兒子小松。預謀從幼兒園哄騙,綁架或由其男友直接從堂兄家把小松帶出來玩耍,向任某勒索錢財的邪惡念頭。

  案例9. 新洲三技校生為搞錢到幼兒園將自己表弟騙出綁架

3月29日下午 5時,新洲邾城街派出所接到一徐姓群眾報警,稱其4歲半的小孩被綁架,綁匪索要3000元現金,並要求下午6點將錢送到邾城新區新華大廈附近一旗杆下。經查,3月28日,商標,黃文強,楊席軍因缺錢用,便想弄點錢花花,三人密謀綁架商標舅舅的兒子。29日下午,由商標帶路,黃文強到幼兒園將小孩騙出,挾持到新華大廈二樓處藏匿,實施了綁架。

  案例10. 重慶冒名"叔叔"接走四歲女童家長置疑幼兒園接送制度

11月27日電 4歲的小女孩晶晶(化名),被陌生人從重慶市某幼兒園帶走,摧殘得渾身是傷。近日,記者從關方面獲悉,小女孩的父母已將該幼兒園起訴到重慶九龍坡區法院,索賠精神損失費8萬餘元及醫療費。據了解,今年5月24日下午5時許,晶晶的父親唐某去幼兒園接女兒時,卻接了個空。唐找到值班老師詢問,老師也一臉茫然。經老師仔細回憶和在幼兒園四處查詢,才回憶起晶晶尚未放學時,就被一名自稱"叔叔"的男子接走。

  案例11. 孩子離園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兒打鬧,眼睛被戳成重傷

  某農村幼兒園,考慮到農村家長整日在地里忙活,沒有接送孩子的習慣,孩子入園,離園的路上不安全,便實行了教師代為接送孩子的制度。有一位吳姓家長認為幼兒園想以此收取費用,而且自家離幼兒園很近,只隔一條小路,不會有什麼危險,讓孩子自己回家就行了。幼兒園教師警示家長,孩子年齡小,不知道什麼是危險,萬一在路上出了事,事就大了。吳某對幼兒園教師的話不以為然,未加理會。一天吳某的孩子在離園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兒打鬧,眼睛被戳成重傷。於是吳某把幼兒園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吳某指責幼兒園沒有履行接送孩子的約定,並否認幼兒園曾對他有所警示,幼兒園雖據理力爭,但因為拿不出證據,最終敗訴,不得不承擔孩子的醫療費用。

  案例12. 青縣二齡童溜出幼兒園好民警路遇送還家

  青縣一兩歲男童借上廁所之機溜出幼兒園,好奇地沿機動車道走出數公里,幸遇民警才安全返回父母懷抱。。。

  案例13. 餘杭一幼兒在園內戲水池溺水身亡

  餘杭新星幼兒園一名幼兒離開集體,在幼兒園內的戲水池溺水身亡。

  案例14. 經稀釋的過氧乙酸潑上了幼兒的臉部和頸部

  十一年前,"甲肝"像一連颶風在上海肆虐,人們談之無不色變……其時,丁女生將4歲的兒子敏敏送到單位的"寒托班"。"寒托班"工作人員準備了消毒用的過氧乙酸。正應了"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的這句話,誰也沒有想到,班裡一個小朋友無意中拿到一瓶未經稀釋的過氧乙酸,並且將它潑上了敏敏的臉部和頸部。一場大禍就這樣發生了,使聰明活潑的敏敏左眼失明,容顏受損。

  案例15. 家長隱瞞癲癇病一幼兒死亡

  某幼兒園幼兒,患有先天性癲癇病,但該幼兒入托時,家長並沒有把這一情況告訴幼兒園。一天早上其母將孩子送入幼兒園內,告訴老師孩子昨晚發燒。老師勸其帶孩子看病,但其母說孩子燒已退。早飯後,戶外活動時,教師讓此幼兒園安靜坐著,幼兒坐了一會忽然倒地,教師及時按其人中,並將其送往醫院,並電話告知幼兒母親。在送幼兒去醫院路上幼兒已醒,也能說話。幼兒母親未按醫生吩咐讓孩子住院治療。第二天,幼兒在家中癲癇死亡。事後,幼兒家長要幼兒園承擔全部責任。

  案例16. 潮安縣幼兒園裡:遊戲時五歲兒童與小朋友相撞致殘

  潮安縣浮洋鎮林泉幼兒園,2000年11月2日下午4點鐘左右,許輝鵬的母親接到學校打來的電話,說輝鵬在學校跌倒,她趕緊騎車奔往學校。在幼兒園,班主任為許母說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在做遊戲的時候,輝鵬被朝他跑來的另一小朋友許潤澎撞了一下,當時老師誤認為他跌倒起不來,是扭到腳,但當拉他起來時,輝鵬滿身大汗,已不會說話。

  心急如焚的許母將已經昏厥過去的兒子趕緊送往醫院。在市中心醫院,醫生及時為輝鵬做手術。經醫生診斷,許輝鵬與許潤澎相撞倒地時腦部正好撞在堅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顱腦外傷,出現顱內血腫,腦疝癥狀,傷情十分嚴重。

  案例17. 南京不滿5歲的幼兒在幼兒園摔傷致殘

1997年4月28日,不滿5歲的朱某在幼兒園摔了一跤,老師隨即帶他到醫院檢查,發現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後雖經醫院治療,朱某的右膀關節仍失去功能。法院認定,幼兒園負有過錯責任,對原告損傷所造成的損失應該承擔民事責任。判決幼兒園賠償朱某人身損害經濟損失6萬元,精神補償費2萬元。

  案例18. 早鍛煉飛盤碰傷同伴的眼睛

  王萌和韓飛是一幼兒園的同班小朋友,在一次早鍛煉活動時,王萌不小心把飛盤扔到韓飛身上,兩人由爭吵發展成扭打,這時候,沒有老師前來拉開他們。吵打過程中,王萌再次把飛盤扔向韓飛,飛盤碰傷韓飛的眼睛,經醫院診斷,韓飛視力下降,需上萬元的治序費。韓飛的家長要求王萌的家長和幼兒園共同賠償,遭雙方拒絕,便告到法庭。

  案例19. 南昌蚊香引燃被褥 13名幼童葬身火海

2001午6月5日,江西南昌市廣播電視幼兒園蚊香引燃被褥,發生特大火災,事發當時值班教工擅自離開幼兒,13名全托幼童葬身火海,全國震驚。

  案例20 食堂衛生問題導致該園182名兒童出現細菌性痢疾暴發

  據新華社7月22日報道,銀川市某中心幼兒園因食堂衛生問題,導致該園182名兒童出現細菌性痢疾暴發。這一衛生安全事件發生後,衛生部在認定幼兒園承擔主要責任的同時,對銀川市金鳳區衛生監督所監督不力的問題進行了全國通報批評,並建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追究其主要責任人員的失職責任。

  案例21 重慶家長和老師接送的過程中陰差陽錯地搞"丟"幼兒

1996年12月9日上午11時許,重慶市開縣長沙鎮唐術蘭3歲零10個月的幼兒張然峰從鎮中心幼兒園放學回家。眼看兒子快放學了,仍忙得脫不了手的唐術蘭再次叫弟弟唐宏江去幼兒園接小然峰。途中聽人說學校已經放學了,唐宏江便三步並作兩步飛快地朝幼兒園跑去。幼兒園已人去樓空,唐宏江眼看姐姐和姐夫整日以淚洗面,茶飯不進,常常也淚水漣漣地自責:"11點 30分放學,我11點鐘就去幼兒園,哪料到老師將孩子送到公路十字路口後就不管了……該園班主任譚萬翠將3歲多的張然峰送到公路十字路口後,自己卻徑直回家。

  案例22 教師帶幼兒進入食堂幼兒不慎燙傷

  某幼兒園教師隨便帶著幼兒進入食堂,在無人注意的情況下,幼兒不慎絆倒,掉進沸水的鍋中,造成嚴重燙傷的後果。

  案例23 商丘市虞城縣農民與擔任教師的女友沒錢結婚綁架孩子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縣城郊鄉現年21歲的農民朱紅超,與其在虞城縣新時代幼兒園擔任教師的女友張兵芳2人,為謀取錢財,預謀綁架男童又撕票。

案例24 保育員斗膽綁架幼女

5月23日王芳來到金堂趙鎮,化名曾潔到星光職介所登記找幼教工作。經名為紅蜻蜓的幼兒園面試,王順利成為該園的保育員。5月28日下午,上班第二天的王午休後正在疊被子,一個3歲的小女孩找到她要上廁所。見四下無人,園內後門大開,王借口"阿姨帶你出去玩" 將女孩兒哄騙出幼兒園,帶到了其在郫縣犀浦的暫住地。索款5萬終落法網28日晚,王連夜寫好敲詐信稱其為黑幫成員,因老大坐牢急需 5萬元救人,恐嚇幼兒園在2日內將5萬元打入指定賬號。若報警或不從,後果自負。。。

案例25 北京一醫幼兒園門衛連砍15名幼兒和3名教師

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幼兒園52歲門衛徐和平(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揮刀連砍15名幼兒和3名教師。其中一名兒童死亡。兩年前,徐和平經在醫院上班的妻子介紹,到北大醫院幼兒園傳達室做臨時工。

案例26 河南鞏義市房屋倒塌師生7死4傷

2003年8月27日上午9時10分,河南省鞏義市西村鎮張溝村一所家庭幼兒園(非法)因鄰居廢棄宅基房屋倒塌,當場造成師生3死8傷(其中1名教師受傷);在送往醫院途中1名學生死亡;醫院搶救過程中又有3名學生死亡。

案例27 河南濟源市一民辦幼兒園房屋倒塌2死28傷

2004年8月11日,河南濟源市克井鎮後溝河村一民辦幼兒班發生的房屋坍塌事故,39名兒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傷。初步查明跟危房有關。

案例28 義烏因滑梯翻倒少年擊倒身亡

新浪網站2000年08月11日披露,義烏一幼兒園因滑梯未固定牢,導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時,被翻倒的滑梯擊倒身亡。

案例29。從幼兒園寢室的高低床上鋪摔下致傷

一天午睡時,不滿6歲的幼兒劉某從幼兒園寢室的高低床上鋪到地板上。經當地公安機關的法醫鑒定,劉某右鎖骨骨折及頭部受傷,並出現陣發性失明,失聽,抽搐,記憶力下降,反應遲鈍。劉某的家長因與幼兒園就賠償問題協商不成,一紙訴狀將幼兒園告上法庭,要求幼兒園承擔賠償責任。近來不少非寄宿制幼兒園都發生了午睡時幼兒從上鋪摔下致傷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糾紛。

案例30 教室里幼兒走得快了些,不慎絆倒,頭部撞在了寫字檯邊上

去年2000 年4月21日,還差3個月才滿6周歲的小朋友湛某,在廣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兒園上課時,老師叫他上前交作業簿,也許他剛完成了"任務"而有點興奮,走得快了些,不慎絆倒,頭部撞在了寫字檯邊上,致使其眉間鼻背上均破碰傷。幼兒園老師抱起小湛,馬上趕去醫院治療,並墊付了醫療費211元。

經醫治,小湛的傷痛消除了,但遺憾的是其兩眉之間留下了明顯的疤痕。湛的父親向幼兒園提出索賠。

案例31 哥哥領走弟弟雙雙溺水而亡

去年9月19日,7歲的李亮亮放學後來到金水區百慧幼兒園,領走了在這裡上學的4歲的弟弟李星星。兄弟倆沒回家,而是來到了附近某中專學校院內一個池塘邊玩耍,不幸雙雙溺水身亡。李家父母遂將百慧幼兒園和某中專起訴到法庭,認為幼兒園沒有盡到監護責任。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百慧幼兒園在幼兒接送過程中,讓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接走4歲的弟弟,對事故發生有一定過錯。

案例32 家長未與老師交接幼兒在離幼兒園200米處的池塘落水身亡

2000年6月6日下午1時,郭林傑的父親帶他去蕭山區浦陽鎮洋湖幼兒園上學,因是午休時間,幼兒園的大門關著,郭父並沒有敲門將孩子交給幼兒園的老師,就自行回家了。當天下午2時,郭林傑被人發現在位於洋湖幼兒園前方相距200米的池塘里溺水,送至醫院後不治身亡。2001年11月1日,郭林傑的父母將洋湖幼兒園的開辦者蕭山區浦陽鎮洋湖村,樹蓬王村,閘上村,花山村,下灣村,後湖村六個村委會一起訴至蕭山區人民法院,要求該六個村委會賠償醫療費,補償費,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計6萬多元。

案例33 仙居縣幼女放學無人接送出車禍

新華網杭州10月10日電,幼女因無人接送於放學路上遭遇車禍喪生,幼兒園要不要為此事負責在經過嚴格的審理後,仙居縣人民法院認為,幼兒園與幼兒家長沒有關於小孩接送方面的協議,小孩放學後一貫由其自行回家;幼兒園的工作,服務項目里也沒有接送小孩回家的義務,也無專項收費,且事故發生在幼兒園放學後,所以對事故的監護上的次要責任應由家長負責;拖拉機主明顯違規操作,則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案例34 替遊樂場做宣傳,男孩骨折

某市一娛樂公司與市體育場的後勤服務公司聯合,利用體育場的大門口空地設置大型充氣玩具,開展經營性的娛樂活動。為吸引遊客,請電視台為他們做宣傳廣告。因為拍攝中需要一些幼兒配合,娛樂公司老闆與體育場後勤服務公司的人員就一同來到某幼兒園,請該園承擔此項任務。園長明確提出,必須在保證幼兒安全的情況下才可幫忙。對方承諾安全由他們負責。

到遊樂場。每件大型玩具由一位工作人員維護安全。園長仔細看過後,提出有幾件玩具只有一人看護是不夠的,但娛樂公司的老闆說沒有問題。園長只得讓隨同前來的幾位老師也參加孩子的保護工作。在拍攝從高處的充氣房間跳向下面的一匹充氣馬時,一位女孩跳到馬背上彈了下來,正砸在周圍一名男孩身上。男孩的胳膊疼得抬不起來。診斷結果是,男孩骨折。遊樂場承擔了醫藥費和車費。後來,當家長提出承擔後遺症的責任時,遊樂場要求幼兒園也承擔一定的費用,幼兒園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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