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欺凌,為孩子撐起保護傘

近年來,中小學生欺凌事件時有發生,牽動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敏感神經。近日,教育部等11個部門制定並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在總結學生欺凌治理的工作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增強實施方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那麼,《方案》有哪些新亮點?《方案》怎樣指導各部門開展治理工作?記者邀請政策制定者、專家等進行了解讀。

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打鬧嬉戲的界限

一直以來,關於何為學生欺凌存在不少爭議。此次《方案》明確提出,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這樣的界定明確了學生欺凌的範圍、構成要素,對於在實踐中判定什麼是學生欺凌、什麼不是學生欺凌提供了明確的判定標準,澄清了大家對於學生欺凌的認識。」中國教育學會中小學安全教育與管理專業委員會理事長李雯說。

李雯注意到,文件中明確提出單次或者多次以各種方式蓄意傷害他人造成一定損害的事件都是學生欺凌,「這一點特別有意義,因為不管是反覆發生還是單次發生的欺凌事件,其性質都是欺凌,都應該嚴肅對待和處理,這樣也有助於我們在實踐中提早干預學生欺凌事件,避免事態發展和惡化」。

如何區分學生間的衝突行為究竟是打鬧嬉戲還是欺凌,一直困擾著學校管理者。《方案》指出,各地各校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在內涵界定中,文件特彆強調『蓄意』『惡意』,主觀故意性是判定欺凌還是玩鬧的一個重要方面。」李雯說。

在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看來,文件中對網路欺凌的認定值得肯定。「網路欺凌是一種不同於傳統的新型學生欺凌現象,危害性要甚於傳統欺凌。實踐中,如何認定是否發生網路欺凌,發生網路欺凌後如何確定實施者,以及網路欺凌的後果評估都存在較大的困難,這需要進行深入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標準。」

積極預防與依法處置並重

提前預防與事後處置是應對學生欺凌不可或缺的兩個方面。在預防措施上,《方案》分別從學生教育、學校管理、家長培訓、隱患與問題排查等4個角度切入,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

「《方案》突出了法治教育在防治學生欺凌中的重要作用,提出要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治學生欺凌為主題的法治教育,通過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開展對學生的欺凌防治專題教育,做好法治宣傳教育。」王敬波認為,法治教育在中小學生素質教育中的缺位,是造成學生守法意識薄弱、青少年違法犯罪增多、學生欺凌問題嚴重的重要原因。

「引入專業第三方機構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是《方案》中首次提出的新舉措。」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這有助於整個教育管理與評價過程形成良性的教育生態。專業機構在校園安全方面不僅要進行調查,還要進行事前評估,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防控風險。

在處置程序和處理機制上,《方案》提出「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強化教育懲戒」等3個方面的處置舉措,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

「這是此次《方案》的最大亮點,明確而完善的處理機制是妥善解決學生欺凌事件的基本保障,有助於對學生欺凌事件的科學化、合理化處理,有利於切實有效地遏制學生欺凌勢頭的發展。」王敬波表示。

在實際情形中,不少學生欺凌事件被當成「孩子間的玩笑」,輕飄飄處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學生欺凌風氣的橫行。值得注意的是,在「強化教育懲戒」舉措中,《方案》針對「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的欺凌事件」等4種不同損害程度欺凌事件分別明確了相應的處置辦法。

「懲戒是十分重要而且有效的教育手段,對於處理學生欺凌問題而言,學校和教師應該具有必要的處分和懲戒權。」中國教育學會會長鍾秉林說。

從單一防治走向立體、全方位防治

「學生欺凌是世界性難題,治理學生欺凌絕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建立一個長效機制。」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副局長、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向明燦說。

《方案》明確提出了「完善培訓機制」「建立考評機制」「建立問責處理機制」「健全依法治理機制」等4個方面的內容,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

「《方案》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進行綜治領導責任追究。問責處理機制的建立,體現了政府部門綜合治理學生欺凌事件的堅定決心,也是貫徹落實《方案》的重要保障。」王敬波說。

「學生欺凌是複雜的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據向明燦介紹,《方案》明確在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中,教育、綜治、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等11個部門和學校的職責,並強調要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形成多部門有效溝通、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儲朝暉注意到,《方案》在對各機構的職責進行具體明確的同時,特彆強調了要落實家長的監護責任,明確家長要增強法治意識。「眾多學生欺凌問題的源頭在家庭。父母要學會尊重孩子,要教育孩子平等待人,並儘可能不使用暴力對待孩子,這是阻止學生欺凌發生的第一道防線。」儲朝暉說。

「《方案》在指導思想、工作原則、治理內容及措施、職責分工、工作要求等各個部分都充分整合了學校、家長和社會各方的力量,使得各方力量在治理學生欺凌中形成了時間上連續、空間上銜接、作用發揮上互補等良好局面。」李雯說。(本報記者 焦以璇 杜瑋)

本報北京12月27日電

《中國教育報》2017年12月28日第1版 版名: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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