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顯聰又成立「港獨」組織 竟稱先「回歸」英國,再鬧「獨立」

眼看著香港9月立法會選舉就要來了,激進團體個個摩拳擦掌意圖一較高下。近日,繼「香港民族黨」、「香港眾志」等新興「港獨」組織現身後,「港獨」分子招顯聰也來湊熱鬧——自行宣布成立「香港歸英獨立聯盟」。不過,法律人士表示,根據其相關言行,或已涉嫌觸犯法律。先「回歸」英國,再「香港獨立」據香港大公網6月27日報道,曾因擅闖軍營被捕的前「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昨天(26日)自行宣布成立所謂「香港歸英獨立聯盟」(以下簡稱「英獨聯」),並揚言參選九月立法會選舉。說到招顯聰,最熟悉的莫過於他被中年男子掌摑了。招顯聰進入法院聽取有關判決前,在法庭門外高喊「獨立建國,香港萬歲」,不想被一名途經此處的中年男子突然大力掌摑臉頰,並遭斥責:「你是中國人,你建什麼國?」招顯聰生於香港,曾在尖沙咀的一家酒吧當酒保,因在一次集會期間涉嫌搶奪警察配槍而被辭退,如今自稱無業。

光聽名字就知道與「港獨」組織有著扯不清的聯繫。據香港01網站報道,「英獨聯」主張「法理歸英,制憲獨立」,廢除《中英聯合聲明》,即先將香港交由英國管治,然後在憲制上尋求「香港獨立」。招顯聰揚言,「港獨派」躋身立法會後,會用四年時間,在建制內完成綱領。但他又聲稱,如果自己不能當選,或「恢復」英國主權失敗,就會在體制外革命。「勇武派」似乎在招顯聰這裡找到了「知音」,香港《明報》報道稱,招顯聰還揚言,若主張「消滅」現有制度,「暴力是不能避免的手段」,希望成立「自衛隊」,以「培育更多軍事人才」。

「英獨聯」臉書截圖成立這樣組織,眼前目標自然是要進入立法會。招顯聰聲稱,「英獨聯」現有約30名成員,包括白領、藍領、護士及教師等各行各業。招顯聰透露,「英獨聯」將派員參加地區直選,5區(全港共分為5個選區,分別為香港島、九龍西、九龍東、新界西、新界東——觀察者網注)至少各派一張名單出戰,包括自己。他還得意洋洋,對選情充滿信心,「我們的主張夠爆,出選哪區都是選民唯一一的選擇。」招顯聰還強調,已設計出自稱為「香港共和國」的旗幟,揚言會於七一公開揮動;一旦進入議會,就在宣誓就任時讀出「香港獨立宣言」。

「香港共和國」旗幟兩位陪同招顯聰面對記者的男子,都正考慮代表「英獨聯」出選,但招顯聰以「為免影響他們的前途」為由,拒絕透露他們的全名。既然「英獨聯」有意參選,必然涉及到與類似團體配票,然而招顯聰直斥,「本土派」是他們的敵人,「本土民主前線」、「香港民族黨」等組織都不是「同路人」,自詡「英獨聯」才是香港唯一真正「獨派」。借殼上市與招顯聰不屑於顧的「本土派」組織命運相似,「英獨聯」也未獲得正式註冊。註冊不成功,就意味政治捐款化為泡影。不過,聰明如招顯聰顯然不會甘心。據他自己透露,暫時以未開展運作的建築公司「巷蜀公司」名義註冊為有限公司,並開了戶口。至於公司名字由來,招顯聰指出,是把「港獨」(「港獨」繁體字為「港獨」——觀察者網注)二字除去部首得名。至於資金來源,招顯聰聲稱,每區預計用七至八萬港幣競選開支,資金由出選人士自己負責。目前組織資金主要是成員合夥掏腰包,或向親戚賒借,也接受港人捐款。「英獨聯」還跟「台獨」勢力合流,招顯聰表示,台灣「獨派」大佬史明和王獻極已受邀擔任「英獨聯」榮譽顧問,但他們不會給予資金支持。

招顯聰「英獨聯」整場記者會在旺角某商廈會議室舉行,不過現場狀況不斷。招顯聰不僅遲到,還在宣讀參選宣言時多次暫停,吩咐同伴拿來新設計的「香港共和國」旗幟。然而,對方尋找未果,招顯聰就一言不發,氣憤地離場親自去找。現場記者聽到外面有人爭執:「開記者會呢現在,你想怎麼樣啊?」,氣氛極其尷尬。最終,招顯聰還是兩手空空回到回場。就像招顯聰本人急於跟類似組織切割一般,「香港歸英運動」也馬上與其「井水不犯河水。」據香港東網報道,「英獨聯」宣布成立後不久,「香港歸英運動」即於社交網站發聲明與其劃清界線,稱兩者沒有任何關聯,且不認同「英獨聯」提出對香港及英國的看法,重申會繼續推動香港及英國具有建設性且互利互惠的關係。據了解,「香港歸英運動」主張「香港回歸英國,成為英國海外領土」。或觸犯法律對於招顯聰的種種言行,法律界直言或涉嫌觸犯法律。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公司註冊規定,每間公司成立時,須清楚列明業務性質。不能任意成立一間公司,再做其他「喜歡」的事情,這樣相當危險,並可能已觸犯了涉嫌洗黑錢的罪行。金融管理局及公司註冊處應主動對此類公司進行調查。此外,該公司以建築公司名義,在銀行開設戶口,若用作政治募捐,銀行也須立即凍結戶口,甚至終止該戶口運作,再作詳細調查。同時,法律界人士表示,若該建築公司實作為選舉,有關資產及營運開支等均須全部向選舉事務處申報。根據香港法例,若沒有註冊成社團或公司,不能進行公開籌款活動。任何人在公共場所安排、組織或者進行沒有申請牌照的任何非慈善籌款活動,即屬犯法。相關法例的原意主要是保障市民捐款獲得合法使用,杜絕有人借籌款活動做洗黑錢等勾當。資深律師湯家驊表示,《公安條例》列明禁止成立半軍事組織,任何人如參與控制或管理相關社團,而該社團借使用或展示武力以宣揚任何政治目標,該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湯家驊指出,若有關組織將「自衛隊」主張付諸行動,或觸犯法例。綜合/觀察者網 馮雪來自:春滿庭苑>《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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